thisishudi 发表于 2008-4-5 08:24:31

各地大力声援湖南醴陵遭受警察暴力迫害的两名盲人

各地大力声援湖南醴陵遭受警察暴力迫害的两名盲人


盲诗人 石成仁

家住湖南株洲所属醴陵市的盲人屈取经和文金乡,是两个靠在露天预测为生的盲人。3月27日下午,因被醴陵公安局莫名出警的警察无理刁难,而与警察发生争执,因此,遭到警察暴力伤害,并被非法强行抓走刑事拘留。(详情见新浪博客和中国爱盲互联网论坛等网站上的《湖南醴陵市警察在众目睽睽之下残酷迫害盲人却反诬盲人打警察》和《执法犯法无视人权》两份帖子)此事发生后,经被害人亲友、知情人、同情者和目击者通过网络、电话、书信和口头讲述,立刻引起人们的关注和不满,特别是引起了全国广大盲人的强烈愤慨。事发第二天上午,醴陵曾有两名盲人代表,受被害人亲友和全体盲人的委托,前往醴陵市政府,要求主持正义,立刻释放被非法刑事拘留的两名盲人,但市政府始终没有处理。目前,两名盲人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因为醴陵市政府和公安局无视践踏盲人的人权,醴陵的盲人只好向全国盲人寻求声援。他们的正当呼吁和要求,很快在全国得到了回应。已经有黑龙江伊春人大管宪文(健全人)、辽宁省盲协主席贺瑞强、某自治区不愿透露姓名的盲协主席、湖北省金门市盲协主席刘海涛、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盲协主席古雪阳、湖北省孝感市担任盲协副主席的按摩医师陈嘉永、黑龙江省伊春市盲协副主席作家石成仁、内蒙古通辽市盲人严建光等,先后以社团或个人名义发表声明以及网络签名,对受害的两名盲人同胞表示深切的同情和声援。此外,健全人中间也有同情者和目击者拨打公安部58186696举报电话,揭露醴陵警察执法犯法暴力迫害盲人的丑恶行为,要求公安部迅速调查此事。
4月3日夜9点半,来自各地的130多人,首次举行了网络集体声援大签名。参加这次集体签名声援的,除了绝大部分盲人群众和部分盲协负责人,还有一些健全人和海外华侨。人们首先敦促醴陵公安局立刻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刑事拘留的两名盲人。集体声援大签名活动的以下要求有:1、强烈呼吁中国盲协、中残联、公安部迅速组成联合专案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调查处理此事;2、依法惩处执法犯法残害盲人的警察;3、依法对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给予精神和物质赔偿;4、当然,如果盲人却有失当行为,也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5、有良知的新闻媒体应该介入此事;6、处理结果应该通过媒体向全国公布。
有人主张,可以组成3到5千人的声援请愿团,分期分批前往醴陵,首批100人以上的声援请愿团可以立刻奔赴醴陵,支持那里的盲人维权。但更多的人觉得,声援行动不但要依法进行,还要通过正当正确的方式和渠道进行,要尽可能保持克制,避免情绪化,要做到既能维护盲人的合法权益,更要做到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有利于安定团结,堤防被激进分子和不法分子所利用,绝对不要步醴陵警察的后尘。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完全有理由坚信,此事很快就会得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处理,肯定会让受害者满意,让全国广大盲人满意,也会让关注此事的其他爱心人士满意。因为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了要关心残疾人。因此组成请愿团的主张,暂被搁置。
参加集体声援签名的人们,最后一致授权石成仁先生,把这次行动的主旨形成文字材料,除了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络信访等方式,发给中残联、公安部、国务院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还可以发布在互联网上,以便争得更多爱心人士的同情和支持。

几位外地盲人协会主席的声明

辽宁省盲人协会主席贺瑞强声明:我听了网友传给我的,根据电话记录整理的关于湖南醴陵两个盲人遭受警察非法对待的事情,我对这两个盲人表示深切的同情,对警察的违法行为表示气愤。因此,只要情况真实,我代表辽宁肯于主持正义的盲人,真诚地声源这两位同胞,并且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此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人道主义为指导思想,公允迅速地处理此事,以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防影响我们的国家形象。
湖北省孝感市盲协副主席陈嘉永声明:
中残联领导:
我们从网友处获悉湖南醴陵两名盲人遭到醴陵公安局非法拘禁并虐待后,深感震惊!作为弱势群体里的弱者,生活无着,以算命谋生,已经可怜之至;理应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照顾,没想到竟然遭到如此劫难。我们希望醴陵警方本着实行人道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尽快妥善处理此次事件。如果那两位盲人确实违规,执法者也应遵循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强烈呼吁当局展开公正调查,以维护盲人的合法权益,对肇事警察予以严厉处罚。
残联是我们的大后方,是我们的娘家,恳请过问此事。不慎感激!

附注:由于前份签名非本人亲笔而出现出入,特此更正。签名人:陈佳勇,职业,按摩医师,社会任职,孝感市盲人协会副主席.签名
辽宁省朝阳市盲人协会声明:我们获息此事后,感到气愤与遗憾!我们坚决声援全国关注此事的个人及组织,坚决要求:一、先立刻放出被压盲人,让他们获得人身与言论自由,并即时对受伤盲人给以治疗;二、相关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此事,对乱用执法权的个人坚决进行严处,如果违法,必须追究;三、事后要向全国的盲人朋友发表公开声明,告知处理结果。否则我市盲人协会将采取各种手段,联合社会上的,包括盲人在内的所有残疾人和所有富有爱心的媒体及组织与个人,进行全民声援!
朝阳市盲人协会,纸笔人:艾喜明2008年四月四日清明节

华强曲艺社告网络朋友书
各位富有爱心和正义感的朋友们:
当看到以下相关事件,我们表示强烈愤慨!我们声讨粗暴对待盲人的一切个人和组织!
我们华强曲艺社是以盲人为主,建立起来的网络曲艺组织。我社的全体成员通过网上集会,对此事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声援各地全国的盲人,敦促相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这件与“和谐社会”唱反调的恶性事件!我们同意大家的诉求,并在声援过程中为大家在网络上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我们将让更多的盲人及健全人知道这件事,声援这件事,无论以论坛、网站、聊天室等形式开展声援活动,我们都会尽力。我们将采取文艺形式及其他手段在网上网下开展活动,直到此事获得圆满结果为止。
社员签名:社长看客,副社长古韵悠悠、第一情,曲艺部:部长刘敬才,社员:艾轻松、大胜、宇宙、飞跃、沙漠绿洲、无双、一言难尽、宇飞、XO、小康、冷梅悠然、飞行、火星果冻、雨彤、寒春风、天行剑、红山狐、酸奶娃娃;后勤部部长紫赢,后勤部社员乖乖兔、笨笨熊、白牡丹,自愿签名者略。
黑龙江省伊春市盲协副主席石成仁声明:我代表伊春市一切善良的盲人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同时凭一个作家的良知,郑重宣布,如果醴陵受害的盲人同胞,不能得到合理的精神和物质赔偿,肇事警察不受到应有的惩处,我将率伊春市盲人声源团到醴陵为受害的盲人请愿。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盲人协会主席古雪阳声明:决不能容忍醴陵警察这种践踏盲人人全的罪恶,强烈要求醴陵公安局严肃查处执法犯法的警察,给受害的盲人合理赔偿,最重要的是现在必须无条件立刻释放被关押的两名盲人。
吉林白山部份盲人声明,如果醴陵受害的盲人不能得到公正的赔偿,警察不能受到严惩,我们在必要时将去醴陵声源。

内蒙古通辽市盲人严建光声明:我同情支持醴陵遭受警察不公对待的盲人,支持他们找回公正,同意其他盲人同胞关于此事的声源声明。
其他盲人和盲人组织的声明略。

执法犯法无视人权——湖南醴陵警察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盲人实施暴力却反诬盲人打警查,因此把两名盲人当作重大犯罪而刑事拘留

被警察抓走并刑事拘留的两个盲人,一个叫屈取经,另一个叫颜金乡。事情发生在2008年3月27日下午。起因是这样的:醴陵有一座鹭江桥,多年以来都有盲人和明眼人在桥上搞预测。前些年经残联、派出所和街道社区调解商定,盲人和明眼人个在桥的这一边和那一边做自己的生意。这样就避免了互相干扰。在没划定地界之前,如果有人找盲人预测,明眼人就会招手让客户到他们那边去,常常抢走盲人的生意。自从划定地界,盲人和明眼人在桥上一直相安无事。
3月27日下午,却有个明眼人忽然到盲人的位置来搞预测。盲人对这个人说:“你可能是新来的,不知道规矩,地界已经划定了,你应该到那边去做生意。”盲人和这个明眼人等于在聊天,因为盲人还问了这个人家在哪里,家有什么人等,虽然希望他到另一边去,但也没有表示什么特别不满,只是跟他说有这么个划定,更没有强行赶他走。双方正说着,警察就来了。目击者说,开始来两个,后来,又来了四五个。警察声称有人报警。但是当事人也就是盲人和这个明眼人都没有报警,因为既没有发生争吵也没有发生厮打。警察问怎么回事。盲人说:“我正在跟他说,不要在这边,因为他在这儿会影响我们的生意。”警察并没问以前包括公安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对这种情况是怎样处理的,就说:“怎么叫影响你的生意,这个地方你也没买下来。”盲人因此不满,便与警察理论起来。接着,警察非常希望明眼人说盲人打他了,一次又一次问,盲人是不是打他了。问了好几次,明眼人都实事求是地说,没有打他,不单没打,也没争吵,只是跟他说他应该到另一边去,他说他不愿意去。警察似乎无法直接撤离,就很带情绪化地说盲人已经阻碍了交通,强行要把盲人带走。桥上原本做小生意的就很多,几乎每天都有阻塞交通的事发生,再加上警察与盲人交涉,引起了大批群众围观,导致交通堵塞更加严重。警察强拉盲人上警车时,受到了盲人强烈的反抗,咬了其中一个警察一口。
警察把两个盲人带到公安局后,先用自来水将盲人浇透,接着又对盲人拳打脚踢,进行殴打。最后将盲人关进了拘压犯人的看守所。警察把盲人带走后,并没有通知盲人的任何亲友,以便到场履行相关手续,解决问题。更未向任何个人及组织提请验看有关证据、法律文书等资料。反而对外声称,盲人打了警察,已经构成犯罪,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至少也要判刑。
被抓的一个盲人的妻子也是盲人,当她听说丈夫被警察抓去,压进了监狱,下午就立刻到公安局要求见自己的丈夫。接待的人说,刑事拘留者不许见。但盲人的妻子仍然坚持要见,于是接待者就赶她离开,在此过程中,警察采取了强拉硬拖的暴力手段,结果也把这个女盲人撞伤摔伤了。
七天过去了,盲人的妻子多次要求见自己的丈夫,仍然被告知刑事拘留不许见。并说盲人打了警察,必须等着判刑。
事后又获悉:有目击者说,在警察对盲人实施强拉硬拖的过程中,有个普通人出来解劝,警察竟把解劝的人也打的满嘴是血。
著名盲人作家石成仁在获得此消息后也发表了个人看法:
“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在没有发出违反治安管理的正式通知的情况下,警察不可随便强行把人带走,而强拉硬拖就是实施暴力,对普通人都不可以这样做,那么这样对待盲人就该罪加一等。
醴陵的警察对盲人错抓错压之后,可能已经察觉自己执法犯法的严重后果,因此才抛出一张王牌,反诬盲人打警察。然而,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愚蠢至极。如果说健全人主动攻击警察,这样的事还有可能发生,而盲人是没理由首先无故打警察的。因此百姓才说,打盲人是天下最不可饶恕的第一罪恶,因为盲人没有反抗能力。所以,醴陵警察的这种谎言既很无耻,也是不打自招。
还有一点绝对不可忽视:退一万步作个假想,如果警察在盲人身边一再故意刁难和激怒盲人,也不排除盲人主动袭击警察的可能。但这种时候,只要警察肯于主动回避,盲人打井查的事也就很难成真。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警察,应该尽可能避免让公民具备违法犯罪的条件。但如果警察故意用刁难等办法激怒盲人,并且再让盲人可以象征性地打着他,然后就宣布“盲人打了警察”。,这种事发生了,那也纯属把盲人逼向违法边缘的行为。这绝对是一种阴谋。这种阴险的手段一班人很难识破,因为这叫借刀杀人。这种卑鄙的小人心理和小人行为,要比真正打了警察的行为更可憎,更应该受到严惩。不然,这个民族就没有正义可以遵循了。“

附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盲人和聋哑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联系人:石成仁
QQ:358628492
E-mail:hxscr@126.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区337号信箱
邮编:153035


[ 本帖最后由 thisishudi 于 2008-4-6 15:46 编辑 ]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各地大力声援湖南醴陵遭受警察暴力迫害的两名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