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se 发表于 2008-4-10 12:59:27

亲爱的爸爸,你被周小驹强行裸体火化后埋在什么地方

亲爱的爸爸:
  你走后,女儿非常非常想念你,在女儿的心中,你是一位宁愿死去也不愿让他们用脏手沾辱你品格的真英雄。只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在这样一个污浊的社会里,在这样一个官场如同死蛆堆满大粪阴沟的社会里,你的死去留给这个社会不过是给腐败者去掉了心头恨,给告密者以升官发财的机会,给官场上的公仆增加了吃饭时谈话的笑料。就像现在,清明了,他们都去扫墓了,女儿却不知道亲爱的爸爸你被我们敬爱的公仆(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县委书记周小驹埋在了什么地方,不知道你一个人孤不孤单,会不会寂寞?
  由于你的耿直,你得罪了江华县最大的公仆,由此带来了横祸。你被强行裸体火化时,女儿没能看上你最后一眼。你被强行背地里安葬,女儿不知道你埋在什么地方。女儿想给你扫墓,却不知道去哪里扫。外公说,你是被人打昏后活活掐死的,死得连条狗都不如。外公还说,那些当官的都是没有人性,没有天性,没有党性的人渣,比国民党、法西斯,日本鬼子还坏,要我永远记住,当官的没有朋友,只有敌人。我没有见过国民党、法西斯,日本鬼子,但我从教科书上读到,他们都是无恶不作的坏蛋。我痛恨这个社会,我痛恨我现在生长的这个社会。
  爸爸,你在天堂安息吧。爸爸,纤妹想你。下辈子,让我再做你的女儿,你再做女儿的爸爸,可不许反悔哦。
   你亲爱的女儿,江华二中初二学生 唐文纤
   2008年4月4日


 国土卫士之死:“和谐社会”还有多大差距
  
  2007年4月21日,位于湖南省南方的江华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唐家波被县纪委办案人员刘将民、何一民等打昏后掐死在江华宾馆。死者死后被数次转移尸体,现场被破坏。20个小时后家属才被允许见尸,且不许拍照(展示照片为家属偷拍,可以看出明显的被打伤、手掐痕迹),现场数百名公安、武警戒备森严。死者死后第五天被强行裸体火化,第七天被强行安葬。
  宪法赋予的权利得不到保证
  唐死后,当地县委、政府阻止死者家属见尸。由公安、政府干部组成的数百人队伍拦在村口,阻止任何村民外出。愤怒的村民无法,只得绕十数里路避开。村民 tang jia he (音)气愤地说:“简直比日本鬼子还霸道。”
  所有亲属均被监视,要求向政府报告当天行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手机、座机被秘密监听。
  强行裸体火化,没有任何亲属到场。12岁的女儿正在学校读书,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她再也看不到了。第二天,同样在没有任何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唐被强行埋葬,至今家属不知道埋在什么地方。
  律师不敢来。将要出发又临时改变主意的湖南长沙的陈律师后来告诉家属说:“你这案子太复杂,牵涉到很多领导,我不敢替你打这个官司。”
  案发后,检察院、公安局在县委领导压力下,未立案,无任何案件资料。家属写给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信件被秘密扣压下来。
  既得利益集团一手策划
  唐主持国土局工作时,得罪了以县委书记周小驹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唐数次顶住压力,不同意以“招商引资”名义出卖国土、矿山。既使如此,当地县委、县政府还是引进了号称过亿元的林氏集团,这个集团引进后,雇请黑社会组成私人武装,驱逐当地村民,无顾忌地封闭式大量采矿排污,成为国土资源部重点查办企业。
  县里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引进的另一家化工企业,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砒霜,落户在林区码市,方圆十里树木尽死,当地农民饱受污染之苦,村民上告了整整3年,省环保局发函查办,但因为牵涉到某些领导,而无法得到彻底清查。
  当地领导曾数次扬言要除掉唐,要唐识相点。县纪委一名人员在与人交谈时放出话:“这样的人晓不得怎么死。”唐有一次关机一天,社会上便流传开来“唐被两规”的谣言。
  2007年4月21日,唐以鲤鱼井大道违法批地案被叫去协助纪委调查(关于此案的具休情况及唐家波涉案情况在后介绍),叫到江华宾馆锁在房间强行限制自由,处于事实双规状态。当天唐即被害死亡。20小时后,血仍从耳里、口里往外流。
  唐死后,被定调“上吊自杀”。 22日凌晨召开所有县直单位一把手会议,强调“要讲大局,要与县委政府保持一致”。
  定为“自杀”:疑点丛丛
  尸体4月24日经广东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尸检,作出中鉴号﹝20070145﹞司法鉴定书。鉴定法医为广东中山大学竟花其结论为:“符合缢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该鉴定书彻底抛弃了科学原则,站在了强势的县委一边。这份鉴定书错误百出,忽略了关键事实。如该鉴定书“案情摘要”称:“据介绍:唐家波,男,44岁,在宾馆洗手间内死亡。据现场调查反映,死者系T恤衫绕颈挂于水龙头处。”未曾已经先入为主。进行尸检时,法医及在场家属均发现喉管断裂,肋骨手臂折断,但是在鉴定报告书中对这一事实只字未提。
  家属对结论不服,要求按照《刑事诉讼法》120条第2款规定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县检察院的答复是:“法医是家属提出申请的,况且已经火化,所以不能重检。”
  现场找不到可以上吊的地方,也没有可以上吊的工具,公安部门也说不清楚。家属要求进行案情还原侦查实验,被拒绝。在没有家属到场的情况下,现场破坏,尸体经过清洗后数次转移,最后拖往县殡仪馆冰冻。
  当晚医院120两次出诊,第一次120出诊赶到现场,医生认定已死,把车子开回县人民医院。第二次领导打电话再次叫120来抢救。
  死亡20小时后家属接到死亡通知。在此之前,镇政府、村委会已经先接到县里通知,说唐上吊自杀。要求“与县委、政府保持一致,做好村民工作。”
  4月26日下午4点26分,县民政局长钟珍发宣布:“尸体已无保存价值,定于4点30分火化”(实际已经之前火化)。火化通知落款为“善后处理组”。 家属拒绝了火化签字。次日,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骨灰被强行埋葬。
  上访之路,艰辛而漫长
  唐死后,家属被迫走上了痛苦而漫长的上访路。家属不停地在县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来回奔波,上百次地找领导,均被避而不见。
  和大多数上访者一样,蒋运超(78岁,交通局退休干部)死者岳父,希望能遇到一个清官,“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我相信共产党里面还是好人多。他们把我写给省委书记的信扣压了,这次无论如何我要把信送到张书记手上。”
  全国“两会”期间,家属被长时间控制。由多名县级领导组成的控制组不停地做工作,承诺“一定查清案情”。但“两会”过后,再也无人过问。
  蒋运超反映曾受人威胁,有人在电话里警告蒋出门要小心被车撞,“最好领点钱结束这件事,这样大家都好。”
  2008年北京将承办奥运会,蒋这位78岁的老人说:“如果县里的关系通到省里,我们只有到北京上访。”我们告诉他到时北京会重点控制上访人员进京,会很难。这位老人睁开浑浊的眼,用力做了一个挥舞的姿势,“就是死了也要去,共产党里总有好人在。”
  
  本贴一切属实,愿对内容负法律责任。盼望网友顶贴、转发,声援。盼望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电话:蒋运超(实名) 13327267180
  地址:湖南省江华县交通局大院 邮编;425500(不能保证信件能送达至本人,或被扣压,或被拆看,最好电话或者短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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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没有看见:瘦小的母女俩跪在中国共产党的县委机关大门前请求“公仆”抽时间听一下汇报,被人扯住头发拖开10多米远,还用脚狠狠踹上几脚,只为阻拦了“公仆”赴宴的几分钟时间。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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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相信,这是一名坚持国土原则,参加工作连续十多次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的国土干部应该享有的待遇,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和谐社会,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一位反腐斗士的穷途悲歌
  
  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意料,这事,唐家波没想到,唐家波的亲属没想到,但却有一小撮人想到了,早有预谋而且实施了。
  2007年4月22日,确切地说,是4月21日晚上发生的事了。由此我们想起一句著名的话“黑夜啊,多少罪恶在你的庇护下进行”。这一夜,几名身强力壮的国家机关人员围住手无寸铁的你,当地县委领导的话成了最上劲的兴奋剂,“打死他,打死他,打死这只不听话的猪,跟县委领导唱反调,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他们把你锁在江华宾馆2107房,把电视机的声音开到最大,把服务员叫开,在拳打脚踢和你痛苦的哀号声中,血从你的嘴里、耳里涌出,你的手被打折了,眼前身影越来越模糊,你用仅存的力气握紧拳头,却再也不能举起。黑夜,黑夜,你是如此的漆黑和漫长。
  “我就拒不签字,不对的我就要指出,你能把我怎样”
  事情还得追溯到2005年,从唐家波代理负责江华县国土局工作时说起。唐家波,男,1963年生,中南民院(现中南民族大学)历史学本科毕业,史学学士。2002从党史办主任调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2005年,局长缺位,唐代理负责全局工作。在唐代理期间,发生了两间大的事情。一是国土体制改革,国土收编归省里统管。二是国家对各类土地开发,用地审批实行从严控制。
  国土部门在一个县的位置有多重要,恐怕很少有人不明白。而国土局长这个位置,更是处在风口浪尖上。招商引资、开矿办厂、房产开发、水电开发,没有一样不牵涉到国土。唐曾说:“我如果要收老板的钱,一年100万不在话下。”唐被害后,检察院与家属一同收拾遗物,在其办公室抽屉内只发现了几百元平时吃早餐剩下的一块一块的零花钱,检察长朱跃陆感叹说:“家波是个好干部,可惜了,这样的干部。”唐死后,家里欠外债10余万元,丢下一个下岗的妻子和12岁读初中的女儿,靠亲戚接济和做点小生意度日。唐家波的“呆”,就体现在他坚持维护国家土地政策的严肃性,从而触碰、损害了地方当权者的直接利益。他曾数次顶住压力,制止了地方党委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理由的非法批地、转让土地行为。在矿山开发整治中,他坚持原则,更是趟进了这趟“最深的浑水”。他性格耿直,容不得一丝污辱人格的事,他与县委分管工业的常委拍桌相对,“我就不签字,不对的我就要指出,你能把我怎么样。”
  2006年,县委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市委组织部前来考察。当问到其对现任县委班子的看法时,唐家波叫了一些实话,其中包括他所不理解的一些做法,谈了自己对江华国土资源工作的看法。意见反馈后,主要领导十分震怒,在大会上拍着桌子吼道:“算个什么东西,别以为你国土局是省管单位,在我江华的地盘上,我要你上就上,要你下就下。”
  2007年4月21日,一场精心导演的谋杀开始上演,纪委被当作枪,刘将民、何一民等几名纪委败类则充当了无耻的杀人凶手。
  清洗尸体、转移尸体、破坏现场,制造自杀假象
  唐被打死后,几名杀人凶手迅速给领导汇报,领导指示:“按自杀的处理。”随后连夜召开常委会,研究处理办法。主要领导首先把调子定下来“唐家波是自杀死亡”。然后,会议决定分成几个组,善后组由周生来、黄志坚、伍绍平任组长,维稳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案件组由检察院、法院、公安局长任组长。每个县直单位抽调10人以上,到白芒营镇平泽村、东田镇排楼村分组包户做工作。在这期间,禁止两村村民外出。这边也没闲着,先把尸体进行清洗,然后抬到床上,商量后统一口径,就说“唐家波是用衣服在卫生间自缢死的。”然后拨打医院120,制造抢救无效假象。然后尸体又被迅速移往殡仪馆进行冰冻。
  在死者死亡长达10多个小时之后,在杀人者认为一切工作都做妥当之后,22日下午1时,县委办正式通知死者家属,“唐家波在纪委调查谈话时自杀身亡。”对此,公安机关没有任何相关记录。一些公安人员在看过死者家属拿出的浑身伤痕的照片时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真的不知道。”死者死亡10多个小时之后,血水仍从耳朵、鼻子往外流。
  强行裸体火化,强行安葬,威逼利诱,尽一切可能逃避罪责
  唐死后,江华县委一口咬定唐是自杀死的,在沱江召开所有县直单位一把手会议,强调“要讲大局,要与县委政府保持一致”,在白芒营镇、东田镇召开村组干部会进行宣扬。同时,竭尽全力想做通家属工作,能够让家属同意自杀结论,同意在火化通知单上签字成了杀人者最大的愿望。
  于是,“生前好友,最好的同学”跳了出来,“家波这人我知道,生前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弟兄,他这人比较偏激,有点想不开。唉,家波,这么想不开干什么,丢下女儿遭罪呵。签了吧,要不然作自杀可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平时把头挂着像个尿壶样的县领导来了,“签了吧,纪委工作人员不会杀人的,他们怎么敢杀人,借他们一百个胆也不胆杀人。丑话可说到前头,不签字作自杀的屁毛都没一根。”
  于是法院院长高文跳了出来,这个法律硕士一说话就语出惊人,用他丰富的法律知识宣布唐家波有罪,说:“唐家波犯有两样罪,与县委政府配合得好,建议不追究,按病故处理,配合得不好,作畏罪自杀。”
  家属拒不签字,这下杀人者没辙了。只得使出最后一招。4月28日,县民政局长钟珍发下午4点26分向家属宣布:“尸体已无保存价值,定于今天下午4点 30分火化。”火葬场距县城足足有10公里,就是坐飞机也赶不及。强行裸体火化,没有任何亲属到场。12岁的女儿正在学校读书,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她再也看不到了。第二天,同样在没有任何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唐被强行埋葬,至今家属不知道埋在什么地方。
  一位正直共产党员的悲壮挽歌,身后是家属的无尽痛哭
  事实证明,唐家波没有任何经济问题,是一名经得起考验,正直的,堂堂正正的共产党员。这可以查,也不怕查。个别县委领导为了自己的一已私利,为了自己所在集团的既得利益,不惜对他痛下杀手。
  唐就这样死了,没有亲人到场、没有花圈,没有追悼会,没有,什么都没有。一名坚持原则的共产党员,一名参加工作连续十多次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的国土干部,就这样死了。凶手至今逍遥法外,难道这就是党和国家对一位优秀共产党员的回报。
  家波死后,亲属上百次地找江华县委、县检察院、县纪委、县公安局,要求给个说法。这些平日里口里常叨念着“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纷纷避而不见。
  作为亲属,家波,我们为你骄傲。我、蒋运超,死者岳父(78岁,交通局退休干部)。蒋辛翠(死者妻子,下岗职工),大哥唐家科、二哥唐家斌、妹妹唐丙翠(均农民),我们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为家波讨回清白。如果江华要再死人,就先从我们开始。案子一日不查,凶手一日不抓,我们将到省检察院、省委大门绝食抗议,到天安门绝食抗议。
  希望全国有正义感的人出来支持我们伸张正义。希望优秀律师能给我们提供法律援助。
  附:死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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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没有看见:瘦小的母女俩跪在中国共产党的县委机关大门前请求“公仆”抽时间听一下汇报,被人扯住头发拖开10多米远,还用脚狠狠踹上几脚,只为阻拦了“公仆”赴宴的几分钟时间。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如果你没有看见:母女俩现在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全靠亲友接济,在风雨中漂泊艰难度日,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如果你没有经历过这种伤痛:最爱的人被强行裸体火化,自己却不能给他穿上一件衣服,哪怕一条裤衩,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埋在什么地方,比枪毙的罪犯都不如,比街上一条狗都不如,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如果你相信,这是一名坚持国土原则,参加工作连续十多次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的国土干部应该享有的待遇,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和谐社会,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早几天外公到了省纪委,把材料递了进去。4月1号省纪委有人打来电话,只简单问了下安置的事,没有说怎么处理案情。就把电话挂了。
   原来有个省检察院的领导看了照片后说,肯定是被打死的。并劝我们算了。说“人已经死了,何必跟活人过不去。这个案子要查的话,超码有10人以上牵涉进案。而且都是领导。”

 爸爸刚死的时候,我们请长沙的一位律师,姓陈。已经答应好好的了,但是电话被监视后,他们查到了那人电话。并由省纪委一位官员请他出来喝茶。喝茶后就没有音信了,看见我们的电话就不接。用长沙座机打过去,他才接了。并告诉我们这些事。


请大家放心,我们一定不会放弃申冤的。他们可以封锁网络,可以监听电话,可以扣压信件,可以来暗的,却掩盖不了他们虚伪、害怕的内心。


周小驹是原市委书记的人,现在调到省里去了。姓曾的。永州的几个案子都有牵连,如王石宾案件,珠山事件(凤凰卫视曾报道),背后有人在指使,包庇。

爸爸是个老实人,大家都叫他老BO子,主持工作两年也不到县委书记县长家拜过一次年,大家都笑他蠢。县里开大会,他总是挨骂。他自己曾说:“开会就是去挨骂。”

爸爸,女儿想你,看到别人都去扫墓了,我却连爸爸你埋在哪里都不知道。

在2006年时,县纪委一位干部就放话说“这人晓不得怎么死”,爸爸未当回事,更没想到自己会被杀。

江纪审字01号
  关于唐家波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第一段基本情况(略)
  经查,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唐家波在主持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期间,滥用职权,为开发商非法批准占用土地29820(44。 7亩)(县检察院公诉科在10月8日在给家属的文字答复是:“某某(地籍股长,负责批准发证))某某(用地股长,负责批准使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批准占用土地44。7亩。唐家波未参与这一过程,但应负领导责任。”)并收受贿赂2万元(据相关证人笔录和检察院内部人员告诉:“不存在这回事”),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报县委批准,给予唐家波开除党籍处分。
   本决定自2008年1月2日起生效,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向本委提出申诉。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察委员会
   2008年1月2日

外公不知道怎么看短信,不知道怎么回短信,他明天会去问一下联通公司的服务员。谢谢那么多好心的叔叔、阿姨发短信给我们支持,看到短信后我们回一一回复的。

我很好,没有事,请叔叔、阿姨们不要太为我担心。我会保护好自己的。

2007年4月30日
    核心提示:江华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唐家波,被县纪委叫去协助调查,36小时后死在江华宾馆,事发后,尸体在没有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被强行火化,强行安葬。申诉无门,家属无柰只有上网喊冤。“论坛”等多个论坛转发了这篇文章。
    离奇死亡,政府定为“自缢”
    4月20日下午,县纪委3名办案人员把唐叫到江华宾馆2107房,进行问话。时间仅仅过去1天多,就传出唐死亡的消息。
    唐的妻子陈述称:“4月20日下午6时被县纪委叫去协助调查,4月21日上午通知国土局工作人员到家里来拿衣服,4月22日下午3时接到县委办电话说唐已‘自缢’身亡。当时我提出见死者一面被拒绝。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才看到尸体,发现死者其中很多特征与县委解释的死因不符。”
     “其中十分多疑点:一是死者既于早上6点就已死亡,为何到下午3点至4点钟左右才通知家属;二是死亡现场已经破坏,尸体经过清洗整理后运往县殡仪馆,而这一切都没有亲属到场,第一现场应该得到保护,这是常识。三是现场找不到可供‘自缢’的工具。四是死者死亡后,当地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会议,会上定出了唐系上吊自杀的结论,并把这一结论贯彻到了乡镇和村,给社会造成了唐系‘畏罪自杀’的印象。这在检察、公安部门还没有正式调查清楚死者真正死因之前,轻率作出如此结论,不符合法律程序。”
    当晚医院120为此事曾两次出诊
    据当晚进行抢救的医院120医生私下透露,第一次赶到时,唐就已经没有呼吸心跳。第二次出诊,把尸体运到医院。唐家波被运到医院时身上只穿有一条短裤。尸体没有摆放在医院太平间,被迅速移往了江华县殡仪馆。
    死者家属在殡仪馆见到尸体时,对尸体进行了拍照。从照片看,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耳朵出血。
    没有亲属到场,强行火化尸体,强行安葬
    事发以后,4月26日下午4:26时,死者亲属正与当地政府善后处理组商谈有关事,县民政局局长突然宣布“尸体已经中山大学法医检验,已无保存价值,定于4月26日4:30时火化”,“尸体无保存价值”,凭善后组一纸通知?宣布时间距火化时间只有4分钟,结果在无一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对尸体进行了强行火化。
    4月29日上午10时,同样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死者骨灰被强行安葬,亲属连埋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事件梗概
    4月20日下午6时,唐家波被县纪委叫走
    4月21日上午,国土局干部到家里拿衣服
    4月22日下午3时,接到县委办通知后到殡仪馆得知唐家波已死亡
    4月22日下午5时,在殡仪馆见到唐家波尸体,全身有伤痕,耳朵出血
    4月24日上午,法医在江华县殡仪馆对唐家波尸体进行解剖鉴定
    4月26日下午4:30时,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尸体被强行火化
    4月29日上午10时,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尸体被强行安葬
    5月6日,唐家波家人上网发帖喊冤
    家属申告无门,只有上网喊冤
    事发后,家属想通过新闻媒体将此事公开,联系“三湘都市报”等多家省内新闻媒体,均被告知不能刊登,说有省委宣传部的通知。
    死者家属曾经想请律师来,第一次联系长沙一个姓陈的律师,陈律师开始答应得挺好。说“等我向单位报告一下就行”,半小时过后,家属再打电话过去,陈律师回答说:“你这个案子太大了,我不敢来”。第二次通过北京的一位律师介绍,另一位律师开始也答应得挺好。在谈到压力时,他说“不怕,我有很多以前的学生在湘南这边的法律界。”几个小时后家属再打电话过去,一直不接电话。后家属通过亲戚,用长沙的座机打过去,他才接了电话。并说:“不是我不来,你这案子请律师没用。”
    事发后,当地乡政府、公安局守到村口,不准死者村里人员到县城吊唁,不准5人以上的村民集体外出。工作组24小时守在村口进行监控。
   

 2007年4月30日
      核心提示:江华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唐家波,被县纪委叫去协助调查,36小时后死在江华宾馆,事发后,尸体在没有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被强行火化,强行安葬。申诉无门,家属无柰只有上网喊冤。“论坛”等多个论坛转发了这篇文章。
      离奇死亡,政府定为“自缢”
      4月20日下午,县纪委3名办案人员把唐叫到江华宾馆2107房,进行问话。时间仅仅过去1天多,就传出唐死亡的消息。
      唐的妻子陈述称:“4月20日下午6时被县纪委叫去协助调查,4月21日上午通知国土局工作人员到家里来拿衣服,4月22日下午3时接到县委办电话说唐已‘自缢’身亡。当时我提出见死者一面被拒绝。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才看到尸体,发现死者其中很多特征与县委解释的死因不符。”
      “其中十分多疑点:一是死者既于早上6点就已死亡,为何到下午3点至4点钟左右才通知家属;二是死亡现场已经破坏,尸体经过清洗整理后运往县殡仪馆,而这一切都没有亲属到场,第一现场应该得到保护,这是常识。三是现场找不到可供‘自缢’的工具。四是死者死亡后,当地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会议,会上定出了唐系上吊自杀的结论,并把这一结论贯彻到了乡镇和村,给社会造成了唐系‘畏罪自杀’的印象。这在检察、公安部门还没有正式调查清楚死者真正死因之前,轻率作出如此结论,不符合法律程序。”
      当晚医院120为此事曾两次出诊
      据当晚进行抢救的医院120医生私下透露,第一次赶到时,唐就已经没有呼吸心跳。第二次出诊,把尸体运到医院。唐家波被运到医院时身上只穿有一条短裤。尸体没有摆放在医院太平间,被迅速移往了江华县殡仪馆。
      死者家属在殡仪馆见到尸体时,对尸体进行了拍照。从照片看,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耳朵出血。
      没有亲属到场,强行火化尸体,强行安葬
      事发以后,4月26日下午4:26时,死者亲属正与当地政府善后处理组商谈有关事,县民政局局长突然宣布“尸体已经中山大学法医检验,已无保存价值,定于4月26日4:30时火化”,“尸体无保存价值”,凭善后组一纸通知?宣布时间距火化时间只有4分钟,结果在无一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对尸体进行了强行火化。
      4月29日上午10时,同样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死者骨灰被强行安葬,亲属连埋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事件梗概
      4月20日下午6时,唐家波被县纪委叫走
      4月21日上午,国土局干部到家里拿衣服
      4月22日下午3时,接到县委办通知后到殡仪馆得知唐家波已死亡
      4月22日下午5时,在殡仪馆见到唐家波尸体,全身有伤痕,耳朵出血
      4月24日上午,法医在江华县殡仪馆对唐家波尸体进行解剖鉴定
      4月26日下午4:30时,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尸体被强行火化
      4月29日上午10时,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尸体被强行安葬
      5月6日,唐家波家人上网发帖喊冤
      家属申告无门,只有上网喊冤
      事发后,家属想通过新闻媒体将此事公开,联系“三湘都市报”等多家省内新闻媒体,均被告知不能刊登,说有省委宣传部的通知。
      死者家属曾经想请律师来,第一次联系长沙一个姓陈的律师,陈律师开始答应得挺好。说“等我向单位报告一下就行”,半小时过后,家属再打电话过去,陈律师回答说:“你这个案子太大了,我不敢来”。第二次通过北京的一位律师介绍,另一位律师开始也答应得挺好。在谈到压力时,他说“不怕,我有很多以前的学生在湘南这边的法律界。”几个小时后家属再打电话过去,一直不接电话。后家属通过亲戚,用长沙的座机打过去,他才接了电话。并说:“不是我不来,你这案子请律师没用。”
      事发后,当地乡政府、公安局守到村口,不准死者村里人员到县城吊唁,不准5人以上的村民集体外出。工作组24小时守在村口进行监控。
  
如果你没有看见:瘦小的母女俩跪在大街上当街喊冤,哭到最后只能发出像狗一样的哀嚎,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如果你没有看见:瘦小的母女俩跪在中国共产党的县委机关大门前请求“公仆”抽时间听一下汇报,被人扯住头发拖开10多米远,还用脚狠狠踹上几脚,只为阻拦了“公仆”赴宴的几分钟时间。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如果你没有看见:母女俩现在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全靠亲友接济,在风雨中漂泊艰难度日,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如果你没有经历过这种伤痛:最爱的人被强行裸体火化,自己却不能给他穿上一件衣服,哪怕一条裤衩,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埋在什么地方,比枪毙的罪犯都不如,比街上一条狗都不如,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如果你相信,这是一名坚持国土原则,参加工作连续十多次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的国土干部应该享有的待遇,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和谐社会,你可以删贴,可以不顶。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180534.shtml

vase 发表于 2008-4-10 17:03:41

笔者声明:如下内容如有失实愿负法律责任

以下链接是2007年6月2号死者家属委托一高三学生写的,但很快沉了。我是通过google搜出来的。

说实话,作为一名高三学生,我与唐家波的关系并不密切,只是我们都同属于一个村。接受死者家属的委托,并把它贴在论坛上,是出于一种愤怒,出于一种对人的生存权蔑视的愤怒,出于一种对基本人权肆意践踏的愤怒和作为一名有正义感的中国人所具有的责任感。下列内容,如有失实,笔者和委托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口述:蒋辛翠(死者唐家波遗孀,住址:湖南省江华县春晓路107号县委大院内,电话:0746—2326266,手机:13874757288,电话手机已被监控)整理:三言两拍(江华高三学生)
  
  
  江华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唐家波,被县纪委叫去协助调查,36小时后死在江华宾馆,事发后,尸体在没有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被强行火化,强行安葬。申诉无门,家属无柰只有上网喊冤。“天涯论坛”、中国法院网旗下的“法治论坛”等多个论坛转发了这篇文章。
  离奇死亡,政府定为“自缢”
  4月20日下午,县纪委3名办案人员把唐叫到江华宾馆2107房,进行问话。时间仅仅过去1天多,就传出唐死亡的消息。
  唐的妻子陈述称:“4月20日下午6时被县纪委叫去协助调查,4月21日上午通知国土局工作人员到家里来拿衣服,4月22日下午3时接到县委办电话说唐已‘自缢’身亡。当时我提出见死者一面被拒绝。后在我们强硬要求下才看到尸体,发现死者其中很多特征与县委解释的死因不符。”
  “其中十分多疑点:一是死者既于早上6点就已死亡,为何到下午3点至4点钟左右才通知家属;二是死亡现场已经破坏,尸体经过清洗整理后运往县殡仪馆,而这一切都没有亲属到场,第一现场应该得到保护,这是常识。三是现场找不到可供‘自缢’的工具。四是死者死亡后,当地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会议,会上定出了唐系上吊自杀的结论,并把这一结论贯彻到了乡镇和村,给社会造成了唐系‘畏罪自杀’的印象。这在检察、公安部门还没有正式调查清楚死者真正死因之前,轻率作出如此结论,不符合法律程序。”
  当晚医院120为此事曾两次出诊
  据当晚进行抢救的医院120医生私下透露,第一次赶到时,唐就已经没有呼吸心跳。第二次出诊,把尸体运到医院。唐家波被运到医院时身上只穿有一条短裤。尸体没有摆放在医院太平间,被迅速移往了江华县殡仪馆。
  死者家属在殡仪馆见到尸体时,对尸体进行了拍照。从照片看,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耳朵出血。
  没有亲属到场,强行火化尸体,强行安葬
  事发以后,4月26日下午4:26时,死者亲属正与当地政府善后处理组商谈有关事,县民政局局长突然宣布“尸体已经中山大学法医检验,已无保存价值,定于4月26日4:30时火化”,“尸体无保存价值”,凭善后组一纸通知?宣布时间距火化时间只有4分钟,结果在无一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对尸体进行了强行火化。
  4月29日上午10时,同样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死者骨灰被强行安葬,亲属连埋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事件梗概
  4月20日下午6时,唐家波被县纪委叫走
  4月21日上午,国土局干部到家里拿衣服
  4月22日下午3时,接到县委办通知后到殡仪馆得知唐家波已死亡
  4月22日下午5时,在殡仪馆见到唐家波尸体,全身有伤痕,耳朵出血
  4月24日上午,法医在江华县殡仪馆对唐家波尸体进行解剖鉴定
  4月26日下午4:30时,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尸体被强行火化
  4月29日上午10时,在没有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尸体被强行安葬
  5月6日,唐家波家人上网发帖喊冤
  家属申告无门,只有上网喊冤
  事发后,家属想通过新闻媒体将此事公开,联系“三湘都市报”等多家省内新闻媒体,均被告知不能刊登,说有省委宣传部的通知。
  死者家属曾经想请律师来,第一次联系长沙一个姓陈的律师,陈律师开始答应得挺好。说“等我向单位报告一下就行”,半小时过后,家属再打电话过去,陈律师回答说:“你这个案子太大了,我不敢来”。第二次通过北京的一位律师介绍,另一位律师开始也答应得挺好。在谈到压力时,他说“不怕,我有很多以前的学生在湘南这边的法律界。”几个小时后家属再打电话过去,一直不接电话。后家属通过亲戚,用长沙的座机打过去,他才接了电话。并说:“不是我不来,你这案子请律师没用。”
  事发后,当地乡政府、公安局守到村口,不准死者村里人员到县城吊唁,不准5人以上的村民集体外出。工作组24小时守在村口进行监控。
  后记:写到这里,笔者的心情十分沉重,作为一名高三学生,我为我所受的学校政治教育感到耻辱,在课本中,我们所接受的都是“共产党好”式的教育,那么试问,地方政府这么些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没有人性的做法,那他们代表的又是谁呢?他们是不是共产党?唐家波不会白白死去,事实真相不查明,死者家属不会答应,平泽村的1000名群众不会答应,海内外所有的唐氏宗亲不会答应,所有具有正义感的中国人不会答应。湖南省、江华县如此欺负人,按我们农村的说法就是“站在你头上拉屎还要踩几脚”,我们不怕事情搞大,请凤凰卫视持续关注此案进展并进行舆论监督,请海内外所有唐氏宗亲伸出援助之手将此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请所有具有正义感的中国人站出来说句
这个背后的后台很强大,发了死者的照片都一一被删除,只有来这里发贴了。

zpccta 发表于 2008-4-10 23:01:53

严重关注

这件事有没有新的进展?楼主应该帮助她们母女注册一个境外邮箱,方便她们可以不受控制的联络!请转达我们对她们的声援与问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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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亲爱的爸爸,你被周小驹强行裸体火化后埋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