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s 发表于 2012-3-6 13:47:34

海明律师公开道歉求饶:桑兰“被性侵”是失实指控

新华社纽约3月5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

  这是桑兰去年4月在美国提起天价跨国诉讼以来,首次有人出来道歉,是一个重大的转折。

  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不再寻求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法的“R-11”条款对他进行法律惩罚,今后也不再反诉他。目前,桑兰已经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

  海明在其《公开道歉》中说:“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为此,我恳求他们的饶恕。”

  2月27日,海明在出席桑兰案和解会议的时候,与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后来商定了“9点和解协议”。

  协议第一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7日当天或者之前,向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支付一笔钱(钱的具体数额被涂黑遮掩了)。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2日之前提交道歉书。第三条规定,莫虎会在3月2日之前上书法庭,撤销对海明依照“R-11”进行惩罚的动议。

  3月2日,海明签署了《公开道歉》。莫虎于同日递交了法庭动议,请求法官撤销对海明的“R-11”惩罚,但是保留了对桑兰进行惩罚的要求。这样一来,桑兰已经是本案中唯一面对“R-11”惩罚风险的人。

  “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法官可以依据这一条,对滥诉的一方给予惩罚。莫虎律师在去年7月12日祭出“R-11”动议,要求法官对桑兰和海明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

  桑兰聘请律师海明于去年4月28日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指控美国体操协会、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刘国生、谢晓虹、莫虎等人多项“罪名”,索赔18亿美元。随着案件的发展,最高峰时,桑兰案的被告多达20多名,索赔金额21亿美元。不过,桑兰后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逐渐撤销了对其他被告的指控,唯独对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3人坚决不肯撤诉。

  体操运动员桑兰曾经获得过女子跳马的全国冠军。1998年,她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不幸摔成高位截瘫。纽约华人刘国生和谢晓虹受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委托临时照顾她。从住院抢救,到出院康复,桑兰在刘家住了10个月左右。长期以来,桑兰都称刘家人是她的“恩人”。但是,去年4月,风云突变,桑兰不仅将刘、谢告上法庭,还将刘、谢的律师莫虎也告上了法庭。

  除了民事索赔,桑兰还向美国检方报刑事案,指控刘国生和谢晓虹之子薛伟森对她进行了性侵。去年8月,美国检方通知海明对于桑兰的报案不予接受。检察官弗莱德·格林(Fred Green)对新华社说:“经过调查,决定不起诉刘国生和薛伟森”。

  纽约威切斯特郡地检处的发言人吕西安·沙尔芬(Lucian Chalfen)去年8月9日对纽约华文媒体说,桑兰案不能立案的原因是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他说:“我们不会提起检控。理由是,我们认定(她)没有(提供)足够的、经得住合理质疑的证据来支持指控。”

  海明在桑兰报性侵案失败后,逐渐跟桑兰闹翻。他在去年8月31日向法庭递交了辞职申请,10月31日获得批准。他和桑兰现在是相互对告的关系。

  海明最早被媒体关注是在2008年。当时他号称代表13亿中国人民起诉CNN一名主持人的“辱华言论”,索赔13亿美元,相当于每人1美元。然而,当年5月,他自己撤销了对CNN的指控,理由是CNN要罚他10000美元。那一次,他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桑兰前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全文

  新华网纽约3月5日体育专电(记者李大玖)美国联邦法院5日刊出了天价跨国官司桑兰前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以下是海明《公开道歉》的全文。

  公开道歉

  本人海明,是纽约州执业律师,在此向莫虎律师、张燕女士(莫虎夫人)、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薛伟森先生以及他们的亲友致以真诚的道歉,事关本人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所递交的桑兰诉AOL时代华纳等一案的诉状中,因行为不当而触犯上述各位。

  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

  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

  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

  为此,我恳求他们的饶恕。

  海明律师(签字)(2012年3月2日)

  公证人签名:Don Chin

skyblue 发表于 2012-3-7 13:30:35

桑兰案雷人情节不断 性侵金钱抹黑“微笑天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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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的公众形象已一落千丈。(资料图) 

 中新网3月6日电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桑兰天价跨国诉讼案”再出戏剧性转折。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了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书。

  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在海明道歉后,桑兰成了眼下惟一要为滥诉负法律责任的人。

  这件打着“索赔21亿美金”名头的跨国闹剧前后历经一年,其中爆出了诸如性侵、二奶等雷人内幕。曾经被赞为微笑天使的桑兰,其公众形象如今早已一落千丈。正如被告方代表律师莫虎在诉讼案之初所说的:“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

  全景回顾:原告变被告 索赔变追债


  2011年6月28日,桑兰抵达纽约开始诉讼,她的身份是原告。被告机构和个人多达25个,其中包括长期被桑兰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以及他们的儿子薛伟森、律师莫虎。

  然而,到9月21日桑兰回国时,25名被告中只有刘、谢、莫3人接到了传票。据新华社报道,桑兰对其他22名被告或撤诉,或“和解”。而如今,桑兰自己已经成了被告和“众矢之的”。

   从索赔金额的变化上看,桑兰案也完全是一场闹剧。该案索赔金额曾高达21亿美元,但随着有名有姓的被告缩减到刘、谢、莫3人,索偿金额也下降到了10亿 美元。如今,桑兰在这桩官司里分文未取,相反倒是前律师海明不停追着她讨要3000美元房费和20000美元的律师费。

  盘点海明惊人语录:桑兰愿给我做二奶

  没有最雷,只有更雷——这是网友用来形容桑兰前律师海明的句子。从桑兰与海明合作直到两人反目成仇,类似的爆料语录可谓层出不穷,令人难辨真假。

“鬼心思太多,威胁恐吓我”

  2011年9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了海明本人。海明称在纽约民事法庭起诉了桑兰。据海明介绍,桑兰和他的经纪人黄健不仅不支付自己应得的律师费用,还多次威胁自己。

   “桑兰、黄健他们跟一个网上认识的人商量着怎样继续给我施加压力,逼迫我对‘桑兰维权案’中的被告更狠一点。并且公开在网上攻击我工作做得不好,对被告 不够狠,对桑兰不忠心,甚至可以起诉我失职,要我赔偿400万美金……桑兰还说我为她打官司沾了她的光,因为她是名人,她的后台硬。”

  “桑兰的鬼心思实在太多了……当我的秘书小姐问他们要钱(律师费)时,他们却是百般刁难,说没有花钱的正式收据就不给;有了之后再改口说看不懂英文账单也不给。 期间,对律师楼小姐不断谩骂,威胁要录律师楼小姐的音,要报警抓小姐。”


  “桑兰愿给我当二奶,想在美国生子拿绿卡”

  2011年9月,海明再次向媒体爆料,称桑兰报性侵案的目的是想和经纪人兼男友黄健移民美国,在美国生美国公民小孩,拿绿卡。但令人震惊的“猛料”还不止于此。

  20日晚八点左右,桑兰曾经的律师海明在微博中称桑兰亲口对他说:其经纪人黄健在来美前用鞋打过她,并曾把她一人丢在家里不管。海明还透露:“桑兰又说如果黄健抛弃她,她就来美国投奔我,给我做"二奶",并多次反复跟我讲我太太如何坏她多么好。”

   之后海明又发布了一条微博,回忆他与桑兰保持兄妹情期间的细节:“我是心软的人。桑兰今天离美,回忆与桑兰的兄妹情,我每次去做脚底按摩,桑兰就坐在轮 椅里,在我旁边陪我聊天,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她喜欢做背部按摩,我也请她享受。按摩店的老板和员工都知道我们的兄妹关系,现在闹翻了,他们都不敢相信。 出来玩,黄健只给她买一碗面吃,她不吃。我给她买sushi(寿司),吃光。”

 “桑兰男友与我的秘书有染,扬言买凶杀我”

  海明在自己的博客上还称,桑兰的男友黄健曾勾引他的秘书。“她(桑兰)说如果黄健背叛她,她就来美国投奔我。她说反正身体这样了,做二奶就好。我对她说,我已经养活着八九个人,多养一个没问题,但是,做妹就好,不必做二奶。”

  海明跟着解释道:“桑兰说这话就是对黄健不放心,桑兰说她父母对黄健也没好感。只有黄健把所有财产都过户到桑兰名下,她才会放心结婚,但黄健也没什么财产,都是吹的。我从没有收留桑兰做二奶的意思,但是出于同情我一直乐于帮她,现在也是。”

   “桑兰和黄健多次提出让我给他们做证婚人,但是经过观察我不看好,拒绝了。桑兰无依无靠,有黄健伺候也难得;但是黄健也亲口说过,桑兰要不是残疾也绝不 会看上他。黄健曾背着我开车把我的女秘书接到家里过夜,两人亲密聊天至第2天凌晨5点半。后来桑兰强烈要求我解雇女秘书,我照办了,黄健害得我失去了秘 书。”


  海明还爆料,黄健和桑兰扬言要雇凶手要他的命。“黄健和桑兰扬言买凶和灭口之后,我收到了一封恐吓信,说是冲我‘大嘴巴’而来。”海明说已报警,恐吓信也已交给了警方备案。

性侵案成全程焦点 桑兰承认“被误导”

  据《广州日报》报道,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曾在2011年6月发来了一份经过公证的法庭证词。该证词证明,桑兰受伤后在美生活期间曾遭性侵,而施暴者就是桑兰当时在美监护人谢晓红的儿子薛伟森。

  这份证词是由医生路平提供的,他在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间曾经担任过桑兰的治疗师。

  路平说,当他去被告家里时,亲眼见到薛伟森把正在睡觉的桑兰搂在沙发上并覆盖着一条毛毯对其进行性侵。他说,桑兰瘫痪后胸部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感觉不到冷热、痛痒以及其他一切感应。“桑兰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


  路平说,桑兰当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下身流血,而薛伟森帮桑兰擦拭用过的厕纸上也有血渍。路平说,自己亲耳听到“桑兰问为什么会有血?”路平说,桑兰当时只有17岁,还是处女。

  对此,海明表示:“我手上有他们email给我的性侵案证词中文本,全是他们自己在家里写好的。讲老实话,我都没怎么看。太三级了。”

  然而,看似离奇的案情此后急转直下。据新华社报道,检方在她刑事报案两周后,以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为由,拒绝立案侦查。报案失败后,海明跟桑兰反目成仇,互相指责对方是报性侵案的始作俑者。

   桑兰在9月15日给法庭的一份证词中说,律师海明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声称她当年遭到了性侵。桑兰说,报案当天,在检察官开始 问话之前,她曾经一度“犹豫”,但检察官向她保证,她的证词绝对不会为外界所知。桑兰在15日的证词中说,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 案”。

  桑兰没有提及她所指控的性侵之事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根本就是子虚乌有。依据美国法律,如果律师教唆客户作伪证,律师有可能受到惩罚,甚至丢掉律师执照。

桑兰方回应寥寥 前后矛盾难令人信服

  桑兰方面在和律师反目后,几乎成了媒体的靶子。比起“猛料”不断的海明,桑兰团队显得更为沉默。2011年11月,桑兰经纪人黄健终于开口,回应了一些争议,并表示“很后悔找海明打官司”。

   据《青年报》报道,针对拖欠律师费和房租的问题,黄健表示纯属无稽之谈,但他承认合同上确实有收费条款。“海明在今年3月给桑兰发过来一份委托协议,之 前他一直说要免费代理,但这份协议上写的是按照小时收费。他说这个合同只是一个模板,由于当时着急起诉来不及修改,便叫我们赶快签字。”

   至于桑兰拖欠房东房租一事,黄健称,当初他们去美国之前,就打过去了两个月的房租,而海明将其中的一半算作了“一开始说不需要”的押金,“而且他告我们 拖欠房租的官司,结果我们去了法庭,原告却没出庭,法庭只能判原告撤诉了,从头至尾我们都莫名其妙”,“而且,我们中间还垫付过维修费,完全够房租了”, “我们后来被告时才知道,所谓的房东,其中一个就是海明的老婆,当初他还说是朋友的房子。”


  黄健在采访中感叹:“海明始终在歪曲事实,和他的合作是整个官司里的败笔,如今想起来就觉得后悔。”

  桑兰遭到外界质疑的原因之一,还在于她从“讨要一个说法”变为“永不再告”的态度转变。桑兰说,美国的保险公司歧视她这个中国人,故此她要“维权”。7月11日,桑兰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对保险公司的官司取得了“突破性胜利”。

  不过没过多久,桑兰又反悔说,当时律师没有给她解释清楚和解协议的内容,否则她绝对不会同意“和解”,更不会接受对保险公司“永不再诉”的承诺。

  对此,黄健表示:“当初我们决定和保险公司和解,但"永不再告"的条款是海明在法庭上自己决定的,他事先并没有向桑兰解释,完全是自己个人的草率行为。”

mentu 发表于 2012-4-3 21:57:22

不知道在搞什么,需要很多体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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