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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警察 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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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20: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天理

     两会期间,阆中市警察当人暴众打死一只无辜的狗,向世人“展示”中国警察之残忍和愚昧,影响极其恶劣,举世关注。消息经网友传出,网上群情激奋,愤怒辱骂之声不绝于耳,阆中“人民”警察又再一次以残忍这种方式“出名”了。更遗憾的是,网上已经吵翻了天,官方目前仍然失语。真相是否真如我们看到的那样?需要一个解释和答案。“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万次正面形象的影响也抵不过这一次野蛮残忍事件带来的冲击。

     阆中市警察的所作所为,与恃强凌弱滥杀无辜的昆明暴徒有何区别!流浪者不是人吗?到底是谁在折腾老百姓?警察当街公然大开杀戒屠杀流浪狗的残忍一幕给孩子们所带来的心灵创伤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更糟糕的是教会孩子们长大也可以这样残忍的对待动物和他人。

     阆中警察这种愚蠢的行径,四川阆中市公安局局长应该站出来说个明白,你手下不要脸的警察为了掩盖自己的卑劣狠手!居然当众欺骗愚弄老百姓!倒打一耙说这条可怜狗十分危险!连一个穷苦流浪者都能轻易牵着乖乖地走的可怜狗怎么十分危险了?这和当面打死他的自家人员有什么区别?没有耻辱,没有羞愧,这正是阆中警察的真实写照!

     若是这个流浪汉要是因此而当街砍人,不就是你们警察造成的吗?所以这些警察的恶行就是制造不稳定的因素!对一只狗下此毒手,不知道你们警察背地里还有能什么勾当干不出?对付一个手无寸铁、一无所有的流浪汉和跟他相依为命的狗,你们逞起英雄来了?行凶警察践踏的是一个公民的人权,即使他是一个流浪汉,他也是一个中国的公民!他有权利拥有私有财产不被侵犯!阆中警察杀的不是一条狗,他们杀的是人性!这些禽兽不如的东西堪比昆明恐怖分子!

     对于现场围观的每个人都是一场噩梦!可悲的是他们自己并不知觉,他们不会以为那是对人性,对良知的拷问。麻木的大多数会认为那只是流浪汉的流浪狗,他们绝不会意识到被扑杀的是生命,流浪狗在同为生命的人类面前其实都是同等的。看看围观的人里有多少人在笑,这个让全世界鄙视的可怜民族。 野蛮的警察!无动于衷的围观人群,这些围观的人群与鲁迅小说中的等着吃人血馒头的没有两样!没有良知 !

     一个社会的文明,是看这个社会对人对动物的态度。我们的警察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狗的主人,在狗还被铁链拴住(狗可控)的情况下,对狗大开杀戒,实在是丧尽了天良!怪不得每天发生在中国残害老百姓的种种惨绝人寰的事件,必有警察参与其中,对一条根本没伤人的可怜狗如此卑劣下毒手的执法者绝不可能善待老百姓!

      2014-3-7于佛山

     附图:这张图是流浪汉和狗曾经相依为命的温暖画面,图中狗是有牵引绳的,滥杀生命和昆明暴徒没有任何的区别!
流浪汉和狗曾经相依为命的温暖画面.jpg
悲哀的中国人1.jpg
悲哀的中国人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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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20: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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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我走了

    我走了,主人,虽然我只有短短几个月的生命

    陪着你走过每个街道,每个和你相伴的日子

    我走了,主人,虽然没有富贵和安定住所

    却让我感到你的好心和温暖,因而我跟定你

    主人,我走了,离别的痛苦或许我在另一个世界能感知

    主人,我走了,你失去了我会更加的无助和孤单

    我记得,你用一半食物养育我,缺饿着肚子和我玩耍

    我记得,你用最开心的笑容看着我围绕你撒娇

    我记得,你把温暖的身体搂住我一起取暖

    我记得,你和我徜徉这街道,这夜晚,这快乐

    我记得,我多想再留住我记得呀

    主人,我走了,别为我难过,多想希望你的眼神没有痛苦

    主人,我走了,别为我伤心,多么希望再能依偎你的身边

    主人,我走了,别为我流泪,狗这一辈子只要有一个对它好的主人,虽死无憾

    主人,我走了,别了,今生不能陪你下一个风雨,等再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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