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zy1209 发表于 2008-5-2 15:53:04

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被黑恶势力剥夺了选举和被选举权

已无法律和正义可言:省市委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黑恶势力,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被黑恶势力剥夺了选举和被选举权
——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峰亲戚受贿,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党十七大提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但我遇到的徐州党政部门基层干部早已忘记了为人民大众谋利益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他们根本不理睬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而且充当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情节之严重,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得不到执行,党政部门基层领导利用职权欺上压下明目张胆弄虚作假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腐败严重到了百姓举报无门,百姓用法律讨说法在徐州也行不通的地步。基层党政部门领导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
举报难,举报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及在职官员更难,请有正义感的公民、网友帮助在网上转帖、举报,也请媒体记者关注,共同揭露腐败现象和黑恶势力,为树立社会正气做出贡献,谢谢!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徐州风华园基层组织已被黑恶势力控制,至今省市委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黑恶势力,问题性质已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已无法律和正义可言。2005年10月起已不合法的群众自治组织,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远远超过十多万元(金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刘永修一家四口甚至打伤举报人,还抢劫了举报人一千多元的手机。经历了时间长达二年半的举报,2006年9月1600多户居民要求依法罢免居委会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2007年1月10日,当年选举刘永修当居委会主任的68.18%居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
刘永修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是受贿者之一,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长期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均被摆平,办事处、区审计局层层做假,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王培荣长期向董锋等领导反映情况,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连答复也不给。有一次王培荣向董锋举报,反而遭到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辱骂。(注:刘永修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是受贿者之一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到处说:“泉山区区委书记董峰是我的外甥女婿”。该事被王培荣揭露后,睢良进在2006年12月社区党员大会上,改口说董峰是他的亲戚。)
徐州市委市政府依据法律,规定2008年1月底前完成徐州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风华园居委会在05年10月开始成为不合法的组织,刘永修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成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违法行为败露后,至今超期三个多月,风华园居委会不举行换届选举。风华园居委会至今超期三个多月不举行换届选举,非法剥夺了风华园一万多居民选举和被选举权。 一、国家的法律、党和国家政策在徐州知识分子居住小区风华园得不到执行 1、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及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查处;2、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68.18%居民小组长又一次签名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二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3、由2005年初选出的居民小组长选举了风华园居委会五位成员,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委员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最低数5人,07年前已是不合法的组织。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每届任期三年,风华园居委会超期三个多月至今不换届选举,刘永修的所谓居委会主任是非法的。 二、江苏徐州风华园一万多居民被剥夺选举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徐州市委市政府依据法律,规定2008年1月底前完成徐州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风华园居委会在05年10月开始成为不合法的组织,刘永修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成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违法行为败露后,至今超期三个月,风华园居委会不举行换届选举。风华园居委会至今超期三个多月不举行换届选举,非法剥夺了风华园一万多居民选举和被选举权,责问刘永修风华园一万多居民犯了什么法? 三、岂能容忍法律向不法分子低头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为例说明风华园居委会是不合法的组织。 1、从2005年10月起风华园居委会已不合法“居委会组织法” 第七条规定居委会正式成员至少五人。但2005年10月,因刘永修把副主任及一位委员排挤出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三名正式成员组成;2007年初,因刘永修又把一位委员排挤出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二名正式成员组成,更是不合法的了。 2、风华园居委会既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徐州市委市政府依据法律,规定2008年1月底前完成徐州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刘永修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成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违法行为败露后,至今超期三个月,不举行换届选举。3、长达三年不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律,居委会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均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4、又出现二次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二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5、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并用于行贿,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居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第十六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也必须经单位同意筹集。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审批,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侵吞业主财产和公共收益。业主公共收益应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私分,并用于行贿,建立关系网,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就本质而言,是党政部门领导的腐败,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在徐州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国家的法律向不法分子低头。 四、刘永修已涉嫌刑事犯罪,有关部门不能维护社会正义 刘永修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把政府2001年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利用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管之际(有出租协议为证据),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使用面积646.8m2楼房,每年5-6万元租金)办公和出租,用于私分和行贿,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至少每月5000元,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二十多万元)。 居委会在风华园没有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刘永修操纵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约五十万的房屋(使用面积646.8m2二层楼房)和远远超过十多万元的租金,仅这一项金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不但任凭刘永修操纵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业主公共财产,纵容包庇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弄虚作假掩盖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谎称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是风华园小区开发商徐州市经房中心的。风华园小区房屋建成八年多,如果是徐州市经房中心的房屋,一定有产权证,但徐州市经房中心的开发商拿不出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徐州市经房中心曾给业主委员会公函称: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公共用房,不办产权证。即使假设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是徐州市经房中心,徐州市经房中心是全民企业,该房屋及租金属于国家财产,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远远超过十多万元的租金,仅这一项金额巨大,也已涉嫌刑事犯罪。需要说明的是:2001年已有办公用房的居委会,2005年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居委会把政府给的办公用房出租,私分其租金。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已没有再要办公用房的资格,政府不能故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办公用房为由,把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每年5-6万元租金)的国家财产给居委会,供群众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私分其租金。从上所述,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领导故意是非颠倒,他们恶意破坏社会的正义。 下列问题十分简单,是非分明,但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故意是非颠倒,把问题复杂化,使基层组织不能维护社会正义。 1、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由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2、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3、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象刘永修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那样用于私分和行贿建立关系网?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把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用于建设小区,如改造广场照明系统、建设小区监控系统、恢复南大门亮化系统、安装了单元灯、新建、修建道路、配备消防灭火器、小区绿化等;4、 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均属于群众自治组织。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自2003年11月王培荣任主任以来,坚持业主公共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用于建设小区,使用的决定权属于业主大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原则。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与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勾结,他们每人每月拿政府的给85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不择手段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5、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包括原始财务凭证全部公开,受到业主监督。每月一次组织由片长组成的财务监督组定期审查帐目,并在公告栏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也在网站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收益时,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五、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详情请看附件:
刘永修蓄谋已久的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揭露徐州黑恶势力通过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内幕——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72 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均被弄虚作假摆平,在网上公开的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有关部门还是不查 尽管1800户签名举报违法犯罪的证据确凿,由于黑恶势力一手遮天,举报人被迫在多种形式包括网上公开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反腐败揭露黑恶势力徐州风华园正义论坛,请看网页:http://groups.google.com/group/zczyjsxzfhy?hl=zh-CN,风华园论坛http://www.0516w.com/bbs/Default.asp等),但有关部门还是不查。在网上公开的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材料,如:
1、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数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08
2、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2
3、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8
4、刘永修违法犯罪部分证据及有关部门企图掩盖的证据图片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476
七、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1、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名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751
2、王培荣2007年10月12日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举报信及附件:举报刘永修违法犯罪的部分证据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79

3、徐州黑恶势力已严重到一手遮天、使国家法律失效的地步,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中国哪里是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的地方?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17

八、徐州近二千户百姓举报二年打击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

详情请看附件:1、徐州近二千户百姓举报二年打击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38
2、在08年不到半个月,王培荣遭到被举报的徐州黑恶势力殴打二次、抢劫二次、车撞一次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PageIndex=2&ThreadID=4117
3、省长批示查不下去,省委书记再次批示后,黑恶势力还竟敢到派出所值班室对举报人行凶、辱骂
http://www.0516w.com/bbs/ShowForum.asp?ForumID=22
需要附件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电话:0516-8388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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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zy1209 发表于 2008-5-2 15:54:15

揭露徐州黑恶势力通过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内幕——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举报难,举报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及在职官员更难,请有正义感的公民、网友帮助在网上转帖、举报,也请媒体记者关注,共同揭露腐败现象和黑恶势力,为树立社会正气做出贡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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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修蓄谋已久的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
自05年5月起,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收益,到06年3月底居委会单方毁约终止。业主委员会自05年底起到至今多次向居委会提出审查其委托代管的全部帐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所以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居委会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有很简单的二种方式:一、对全部财务原始凭证进行扫描;二、由居委会单方复印全部财务原始凭证,由业主委员会依据财务原始凭证对复印件进行核实。刘永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目的十分明确,为了掩盖其经济上违法犯罪。

居委会提供的财务帐目前后矛盾,而且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所以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居委会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能确定的是居委会提供资料有虚假支出等不真实情况,而且有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仅对06年4月28日以后的居委会单方提供的财务帐目前后对比就可发现:业主委员会总收入到移交时竟少59236.79元。
关于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问题证据确凿,问题十分简单,财务问题必须说清楚,由原始财务凭证很容易说清楚,而且必须由原始财务凭证来说清楚,不但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要说清楚,按照法律法规居委会的财务必须向居民公开。关键是全面公开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居委会代管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风华园居民对居委会财务帐目有知情权;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公共收益有管理权,对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有知情权。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遭刘永修及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拒绝,这是矛盾的根源,也说明刘永修及办事处书记韩修德故意制造矛盾。
但刘永修为了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直到至今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核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的代管帐目,而且手段十分卑鄙。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只不过是刘永修有预谋的洗黑钱手段。
证据一、在风华园张贴的2006年3月30日居委会的《告风华园全体居民书》
在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公共收益期间,刘永修就开始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在交接时期也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
2006年3月30日居委会的《告风华园全体居民书》造谣惑众,称“业委会决定在换届前把现有资金用完”,还强行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不允许委托方知情的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把帐目交不知情的第三方审查,十分荒唐。充分说明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只不过是刘永修蓄谋已久的洗黑钱手段。早在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公共收益期间就开始预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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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0日,还处在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帐目期间,张贴公告拒绝了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核实代管的帐目及原始票据的合情合理的要求。

风华园居委会在2006年3月30日的《告全体居民书》称:“居委会立即将全部(业委会、居委会)记账证,请泰山办事处封存,并交有关部门审查,待结果出来后将真相向全体居民公布”。

当时刘永修为了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证据,单方面作出决定:请泰山办事处封存,并交有关部门审查。充分说明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只不过是刘永修蓄谋已久的洗黑钱手段。早在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公共收益期间就开始预谋。


证据二、在风华园张贴的2006年5月23日居委会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一部分》
刘永修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副主任孟震,偷换概念,千方百计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核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代管帐目,达到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目的。
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有很简单的二种方式:一、对全部财务原始凭证进行扫描;二、由居委会单方复印全部财务原始凭证,由业主委员会依据财务原始凭证对复印件进行核实。刘永修为了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目的,偷换概念,在《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一部分》称:“王培荣、孟震有经济问题的人,我们不能把原始凭证交给有问题的人去破坏原始凭证”。

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自2005年5月接受业主委员会代管其收支帐以来,发现王培荣、孟震等人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
因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王培荣、孟震即使拿一分钱,在居委会代管帐上一定有签名的。有没有经济问题必须由财务证据来证明,刘永修称王培荣、孟震发生经济问题的时间在2005年12月底,是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代管期间,而且直到至今业主委员会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全部帐还在居委会。
   刘永修敢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刘永修拿不出财务的证据,刘永修被起诉后,刘永修敢做不敢当,在法庭上胡搅蛮缠、百般抵赖,失去做人起码的道德,刘永修的行为败坏了居委会的信誉,败坏了徐州政府机关的形象,败坏了社会的风气。在事实和法律面前,2006年12月刘永修被迫在泉山区法院赔礼道歉,有泉山区法院(2006)泉民—初字1368号《民事调解书》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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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刘永修签名的财务移交说明(有关于一万元押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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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修赔礼道歉泉山区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泉民一初字第1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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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

2006年6月21日,在办事处协调下,业主委员会让步,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定了《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由居委会单方复印代管帐目,居委会承诺:“居委会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但事实是, “居委会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承诺,是骗人的把戏,依据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部分证据资料,从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前后矛盾财务帐目,任何人均能看出有严重财务帐目问题。
连刘永修也不相信“居委会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刘永修还推翻2006年6月21日协议书中的承诺,拒绝依据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移交代管资金。

依据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明明白白是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2006年8月24日移交代管业主委员会时,刘永修把退押金变成4300元。移交时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而且多出的退押金1500元,并没有发生真正的退押金的情况,只是1500元钱进入了居委会的帐户而已。
需要说明的是,2006年4月起,居委会停止代管业主委员会委托的业主公共收益,代管结束到移交资金期间财务帐目已经冻结,这是业主委员会的资金,居委会无权更改帐目,更不能产生新的收支及资金的变化,尤其是2006年6月21日协定了《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到移交资金期间财务帐目已经冻结。
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委托的业主公共收益帐目不但前后矛盾,而且财务帐目任意由刘永修说变就变。刘永修对业主公共财产已经到了明抢的地步,即使依据居委会单方复印的代管帐目复印件,明明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移交时,移交时刘永修把退押金变成4300元,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强行抢夺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为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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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四:移交资金《协议书》

刘永修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对居委会单方复印的代管帐目复印件提出异议,业主提出对代管帐目复印件对照财务原始凭证,审查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但遭到刘永修拒绝,刘永修声称:“业主委员会如对帐目有争议,一分钱不交”。
刘永修还推翻2006年6月21日协议书中的承诺,拒绝依据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移交代管资金。刘永修声称:“要按他的计算的金额移交,业主委员会如对计算的金额有争议,一分钱不交”。
在刘永修蛮不讲理, 而且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包庇、纵容下这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被迫同意移交资金,但要求在移交资金《协议书》写明移交的是甲方(居委会)单方核算认可代管乙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结余。
从上述情况看,问题很多很严重,刘永修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约三十万元损失,这是风华园三千五百多户,一万多业主的公共损失,同时三千五百多户,一万多业主又是居民,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应该向其公开。我们实在想不出拒绝公开财务帐目的理由。刘永修、韩修德等人靠以权压人、靠以势压人解决不了问题,只能使刘永修与有关部门勾结用十分卑鄙手段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行为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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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zy1209 发表于 2008-5-2 15:55:22

五、从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前后矛盾看出有严重经济问题


证据名称
《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公布》税务部门2006年4月三张发票徐州地税局稽查局函《审计报告》

代管帐目复印件(754页)
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账款移交汇总表
时间
来源
居委会2006年4月29日张贴
居委会2006年4月张贴
06年7月徐州地税局稽查局
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2月8日
居委会2006年6月21日

居委会06年8月24日提供(注明日期为06年7月)
主要
内容
1、05年5月—06年2月十个月总收入291536.51元,2、房屋租金收入156033元
3、冲嘉隆坏帐支出2980.06元
1、居委会申报房屋租金收入为232833元, 临商贩占地费收入12169元,
2、屋租收入166433.00元时交税金32537.66元
05年到06年3月期间房屋租金收入:232833元,场地租金收入为16158元

1、租赁收入66400+156837=223237元。
2、押金收入15404.70元
3、赞助费6000元
4、转入资金80602.72元
1、依据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
2、十一个月租金收入为167727元
1、租金收入158487.00元
2、租金收入的税金32537.66元
3、押金收入19300元
4、退押金支出为4300元
5、收入合计265334.42元
存在问题
举例
1、冲嘉隆坏帐2980.06元为虚假支出;
2、据泉山区审计局提供的资料06年3月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房屋租金收入为11400元;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十一个月总收入为302936.51元。
3、十个月房屋租金收入156033元,第十一个月(06年3月)租金收入为11400元,十一个月房屋租金收入为167433元。
4、没有包括代管租房押金收入19300元、赞助费6000元、转入资金80602.72元及业主大会决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为6300元。


1、审计报告中押金收入15404.70元明显做假,是为了凑数字才出现4.70元尾数,代管帐目复印件表明租房押金没有几元几角尾数,是典型的财务帐目数据造假,审计局依据什么认定的。而且该押金数与移交时租金收入19300元不符,少3895.3元。
2、没有任何票据情况下,居委会从业主委员会拿了15848.70元所谓的代办费,明显非法,而且违反财务制度,审计局强行掩盖。
3、审计局得到的房屋租金收入比徐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实的232833元少了9596元。
4、审计局认定的业委会十一个月总收入243699.72元,总收入比居委会2006年4月公布的十个月的总收入少了47836.79元,加第十一个月收入,共少了59236.79元。
5、审计局故意掩盖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事实,
6、审计局竟把审计局自己也认为房屋产权有争议的房租归了居委会。
7、在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二次致函审计局,举报居委会相关违法犯罪及财务问题问题,审计局不予理睬。
8、在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二次致函审计局,指出审计不合法问题,审计局不予理睬。
1、居委会移交时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比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的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
2、居委会侵吞治安基金6300元,导致由治安基金支付的警务室保安工资4200元在业委会开支。
3、刘永修侵占业主财产达到疯狂的地步,手段繁多,如: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一张批条,竟把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已记入业主委员会帐目的房屋租金,转移到风华园居委会。
1、因居委会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比居委会公告的房屋租金收入167433元,少移交租金收入8946元。
3、由税务部门发票可知承担租金的税金32537.66元,房租收入为166433.00元,居委会少移交 7946.00元。
要业主委员会承担税金,应该给纳税人为业主委员会的代扣代缴税金发票,居委会至今不给税金发票。
4、因为居委会收取租房代办费非法,所以开不了发票。居委会从业主委员会拿了15848.70元所谓的代办费,居委会至今不给任何票据,
5、业主公共收益至少应为:房租232833 +场地租金16158+押金19300+治安基金为6300+赞助费6000+转入资金80602.72元=361193.72元
总收入少移交95859.3元

六、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十分明显,而且触目惊心,数额巨大,而且已涉嫌刑事犯罪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触目惊心,证据证明刘永修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约三十万元损失,如:
1、按照居委会单方统计,05年5月——06年3月期间,仅从收入少了59236.79元,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业主损失公共收益共114560.15元,业主公共收益受到重大损失。
2、05年5月——06年8月24日期间,居委会还侵吞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及治安基金,共约十万元。
3、2006年8月26日到至今,刘永修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把政府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风华园东区超市等)办公和出租,用于私分和行贿,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至少每月5000元,仅风华园东区超市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十万多元)。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即使是政府协调的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办公用房,也是业主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只有用于办公的使用权,没有出租权力,如出租,其租金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4、刘永修侵占业主公共用房,继续造成公共收益损失每天约200元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十分明显,而且触目惊心,数额巨大,而且已涉嫌刑事犯罪
尽管1800户签名举报违法犯罪的证据确凿,由于黑恶势力一手遮天,举报人被迫在多种形式包括网上公开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风华园论坛Default.asp等,反腐败揭露黑恶势力徐州风华园正义论坛有较详细、较全面的材料,请看网页:http://groups.google.com/group/zczyjsxzfhy?hl=zh-CN),但有关部门还是不查。在网上公开的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
1、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数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08
2、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2
3、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8
4、刘永修违法犯罪部分证据及有关部门企图掩盖的证据图片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476


七、刘永修蓄谋已久的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
——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证据五:2006年12月8日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目的是借“审计”之名为刘永修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经济上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公开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居委会代管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这是风华园居委会问题能否公正解决的关键,也是合情、合理、合法要求。但刘永修及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为了千方百计掩盖真相,利用职权愚弄风华园百姓,故意把问题复杂化。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申请审计的目的是: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对不具备审计资格的居委会搞假审计,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而且审计局不对居委会收入的合法性这个审计的首要问题进行审计,参与洗黑钱的主观性十分明显,审计报告没有审计结论,十分荒唐。在审计结果公布后,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以“审计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允许与《审计报告》结果有利害的关系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审计报告》确实成为了玩弄人的工具。
单从泉山区审计局整理的材料看,没有业主委员会审批人签字而由刘永修私自决定的业主委员会支出就高达55323.36元,占业主委员会总支出50%以上。其中现已发现无任何票据的支出金额高达:16548.70元。众所周知,财务审批是依据真实合法的票据和审批人的合法签字或公章,泉山区审计局凭什么在《审计报告》把没有业主委员会审批的及无任何票据的支出认定为业主委员会的支出?仅对06年4月28日以后的居委会单方提供的财务帐目前后对比就可发现:业主委员会总收入到移交时竟少59236.79元。更不要提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挪用的多达十数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等等。由于公权力的介入,作为委托人和知情人的业主委员会被排斥在外,并且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也根本没有得到任何注意,审计的结果更难服众。
泉山区审计局个别人千方百计为刘永修的违法行为开脱,为使其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但刘永修经济问题太多,《审计报告》避重就轻,指出了五个存在问题,一年多过去了,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你们至今不解决。审计建议:“加强对风华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协调,避免矛盾加深”,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你们至今不予理睬。可见,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申请审计的目的是: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泉山区审计局既然明智风华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有争议,而且《审计报告》指出了五个存在问题之一房屋归属问题要区政府进行协调,那么泉山区审计局凭什么在《审计报告》把这些房屋的租金归居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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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文书徐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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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姓举报无门,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名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751
1、徐州竟有徐州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基层组织被黑恶势力控制的现象应引起重视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44
2、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详情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53
3、被黑恶势力控制的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二个多月,至今不依法举行换届选举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35

zczy1209 发表于 2008-5-2 15:56:36

2006年12期下半月版《家庭》杂志发表文章:业委会驱逐居委会,教授流血捍卫业主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居民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如幼儿园、健身馆、游泳池、车库等,如果没有产权归属的,就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实际上,目前绝大多数小区,这些公共设施所产生的收益长期被物业公司侵吞,多数小区业主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这些公共设施的主人。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经过长达半年的斗争,终于“夺回”这笔收益。然而由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业委会不能设立自己的账户,甚至不能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正常纳税,这笔收益谁来管理呢?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委会应接受居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据此,他们委托居委会代管小区公共场地的对外出租工作。谁知“请神客易送神难”,一年后,居委会不仅拒不公开账目,归还本属业主的收益,反而占着物业楼不肯搬走。以业委会主任王培荣为代表的业主愤怒了,他们发誓要将居委会“驱逐出境”,双方冲突不断升级,流血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这场冲突在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小区物业管理冲突事件中是个特例,也由此暴露了物业管理法规的又一个重要漏洞。


10万收益被居委会侵吞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是闻名全省的科教小区,是徐州市政府专为知识分子建造的“民心工程”。小区占地面积22.95公顷,入住居民4000户,绝大多数为徐州市科教、文化领域的高级知识分子。胡锦涛、朱镕基、李岚清都曾去该小区视察。
2006年4月3日.小区布告栏里突然出现了一则带火药味的公告:风华园居委会自接受风华园小区业委会委托代收代管业主公共收益以来,短短8个月的时间,侵吞、私分10万元业主公共收益,这是对业主信任的一种亵渎!警告居委会主任刘永修不要继续愚弄和欺骗善良的业主,强烈要求居委会公开账目,归还业主公共收益!
这则公告犹如一枚炸弹,把小区里“沉默的大多数”炸醒了。张贴这则公告的人叫王培荣,是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的一名副教授。王培荣于2003年11月在风华园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业委会主任。履任后,王培荣遇到了十分头痛的事:小区里的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物业楼以及十几间门面房按理说应属全体业主,但一直被物业公司占有。如何才能夺回这些本应属于业主的东西呢?王培荣找来风华园小区的规划设计图和竣工图。上面标明风华园有18000平方米公共建筑和配套设施。王培荣拿着图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公建配套”归物业公司使用,这是惯例,从没人对此提出异议。王培荣决定跟这个惯例“干一仗”。他让开发商明确风华园小区到底有哪些“公建配套”,产权归谁。斗争了近三个月,2004年2月,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开发商答复业委会:风华园小区近1700平方米的门面房、物业楼等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属公共用房,其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2004年7月,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委会,但租金依然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
2005年年初,不少业主要求业委会直接管理这笔公共收益。“新官上任三把火”,王培荣开始谋划跟物业公司的账目交接问题。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设账户,王培荣兴冲冲地跑到银行要求开户,银行工作人员答复他说业委会不能开设账户.只有在民政局备案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团体才能开设账户。王培荣蒙了:不能开户,收上来的租金怎么办?风华园小区业委会成立时在房管局备了案,是不是再到民政局备一个案就有法人资格了呢?王培荣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告诉他“如果到民政局备案,民政局不会受理。国务院制定的物管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法人资格问题虽有所提及,但没有配套的法律规定,执行起来有难度。”
“这么说,如果我们起诉别人,法院也不会受理?”王培荣急了。
“原则上说,业委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不过这要看法官的态度。”

闹了半天,业委会什么都不是!王培荣心里堵得慌。他不明白,全国那么多小区,每个小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公共收益,难道全委托别人代管?要是不设立账户,直接采用现金管理的方式行不行呢?王培荣给税务部门打电话,希望能申办一个税务登记证,这样别人交房租,业委会可以给人家开发票。然而,税务机关的答复又给王培荣浇了一盆冷水:小区业委会不是纳税主体,不能开发票,甚至不能像其他经营户那样正常纳税。
万般无奈之下,王培荣和业委会其他几位委员商议后决定:委托风华同居委会代收代管这笔公共收益。2005年5月,业委会与居委会签订协议:风华园小区门面房、活动中心、幼儿园及共场地由居委会负责对外出租,租金由居委会代收代管,作为回报,业委会每年从总收入里提取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居委会。
协议签订后,王培荣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在王培荣的印象里,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是个热心肠的人,过去风华园业主同物管产生矛盾时,刘永修总是坚定地站在业主一边。正因为如此,2005年3月,在风华团居委会主任实行民选时,王培荣力荐刘永修担当此任,不少小区居民都投了刘永修一票。刘永修在同业委会签订协议时诚恳地说:“我一定替业主们保管好这笔资金保证账目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检查,要对得住业主们对我的信任。”
    王培荣和小区的大多数业主相信,钱交给居委会,就如同放进了保险箱,决不会丢掉一分钱。然而,2005年底发生的一件事.使王培荣有了担忧。
这一天,有一位业主无意中得到一份居委会同租房户签订的协议,他觉得这份协议有问题,便把协议拿给王培荣看。王培荣一看,不禁大吃一惊。这实际上是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居委会却将它变更为《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协议书是这样写的:“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房屋无偿让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每月赞助甲方500元人民币……”明明是有偿租房,这里却变成了无偿使用,而房租则摇身一变成了赞助费。居委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为了弄清真相,王培荣和部分热心的业主展开了秘密调查,调查的结果让王培荣差点儿背过气去:居委会竟然用代管的业主收益给工作人员发电话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仅2005年9月一个月就发掉4100元,按居委会5名委员加1名社区支部书记共6人计算,每人补贴高达680元。
王培荣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弄出这么大的娄子,他有负业主所托啊!王培荣要求居委会公开全部账目,接受业主监督。但刘永修以“年底太忙,等过了年再说”为由,婉拒了王培荣的要求。
过完年一直到3月份,刘永修还是没有公开账目。王培荣等不及了,他决定给刘永修一点厉害。他开始了长达数十天的“地下工作”,终于通过“内线”复印了居委会出租房屋、场地的大部分收入凭证。经核算,从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居委会实际代收了约35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已扣除10%的管理费),其中8万元从原物业公司移交给居委会的代收租金。
2006年4月3日,王培荣在小区布告栏里张贴公告,将居委会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公之于众,在舆论上对居委会施压,逼居委会公开账目。


举报逃税求真相
公告一出,小区业主群起声讨,王培荣心想,这下居委会肯定招架不住。没想到,任凭外面风吹浪打,居委会“岿然不动”。更让王培荣窝火的是,居委会自接管小区公共收益后,便将办公室迁至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的物业楼内办公,却将政府分给他们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
王培荣痛悔自己不该“引狼入室”。已经有人背后议论,说王培荣当初之所以提议让居委会代管,是因为近几年王培荣和刘永修走得很近。每每听到这样的议论,王培荣犹如万箭穿心.恨不得打自己一顿。为了给业主们一个交代,王培荣决定对居委会出一重拳。2006年4月3日,王培荣来到刘永修的办公室,要求查账。刘永修对王培荣的话不予理睬。王培荣气得浑身发抖,当即拨打徐州市地税局12366举报电话。当着刘永修的面举报风华园居委会用假协议逃税漏税。第二天,王培荣带着上次“内线”复印过来的票证来到徐州市地税局举报中心。王培荣的目的是要借助税务机关的强制手段,查出居委会到底代收了多少租金,以此作为证据。
三天后,徐州市地税局通知王培荣:已决定对风华园居委会立案调查。迫于税务局和舆论的强大压力,2006年4月29日,居委会终于公开了账目。账目显示,从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居委会总共代收各项业主收益24.5万元,而支出则高达11万元。这与业主委员会掌握的35万元总收益相差了10.5万元,而且大部分支出都是居委会的办公、福利支出,王培荣认为这些支出不应该由业主买单。
“居委会至少黑了业主十几万元!”业委会的人认为居委会肯定还有另外一套账,他们要求核查全部原始账目,并办理移交手续,但居委会就是不肯。

2006年5月,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居委会同意就账目公开和收益移交工作与业委会坐下来谈判。然而,居委会明确表示,如果业委会不认他们的账,他们就不交;如果认他们的账,他们就交。谈判陷入僵局。就在王培荣无计可施之时,徐州市地税局的一份回复及时解了他的围:“王培荣同志:你举报风华园居委会涉嫌逃税问题,经我局检查,将结果告知如下:风华园居委会2005年至2006年3月收取小区房屋、场地租金为24.899万元(已扣除代收管理费),……应纳税4.2385万元,加收滞纳金0.1219万元,罚款0.1025万元。”
看完这份回复,王培荣欣喜若狂。地税局既然认定风华园居委会收取了近25万元租金,加上从物管公司移交的8万余元,再加上租房户押金及有关单位的赞助费,正好与业委会认定的35万元相吻合。
在王培荣看来,这份回复就是一把尚方宝剑,他要用这把宝剑将居委会逐出物业楼。


驱逐“老赖”强行封门
早在2006年4月业委会和居委会“撕破脸皮”后,业委会就应业主们的呼吁,要求居委会搬出物业楼,但刘永修未予理睬。王培荣觉得不给居委会一点难看,他们是不会走的。王培荣在小区里贴出一份公告:“风华园小区物业楼属于全体业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用,风华固居委会强行‘征用’物业楼部分房间,属非法侵占,应立即搬走,如不搬走,业委会将强行收回。”王培荣还打印了一份公函送给刘永修。刘永修却把公函往桌子一扔便置之不理了。 刘永修的态度激怒了王培荣。王培荣回来后问几位委员:“居委会不肯搬家,我们就锁他们的门,逼他们搬家。你们看妥不妥?”“有什么不妥?我早就想这样干了!”一位委员击掌附和。王培荣立即带人将居委会所有办公室的门全锁了,并加装了防盗门。
    王培荣和业委会的举动也同样激怒了刘永修,刘永修立即打电话报警,说有人非法封了居委会的门。警察赶来后,调解一番没有成功。一夜之间,“居委会被封”的消息传追徐州市大街小巷,王培荣和刘永修成了新闻人物。此事引起徐州市泉山区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5月31日,泉山区委宣传部张部长代表区委宣布:风华园居委会一周之内迁出小区物业楼,不准再占用业主共有房屋。
    但居委会没有执行区委的决定,不仅没有搬出物业楼,而且以办公室被封为由连续几个月不来上班。2006年6月,风华园居委会的上级主管单位泰山办事处再次将居委会和业委会召集到一起,希望双方“有事好商量”。在这次协调会上,双方没有握手言和,反而爆发了新的冲突。一位业主代表向居委会女会计索要财务凭证,女会计恼怒地抓起茶杯将茶水泼到业主代表的脸上,会议被迫中止。
眼看冲突即将升级,8月28日,泰山办事处赶紧雇搬家公司强行将居委会的所有物品从物业楼搬出。业主们终于收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血溅家园又掀风暴

2006年7月10日,王培荣的妻子孙女士正在中国矿业大学上班,刘永修的妻子突然造访,盛情邀约孙女士去看居委会的账目。孙女士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断然拒绝:“账目纠纷是业委会和居委会之间的事情,不是刘王两家的私人矛盾,我不是业委会成员,去看账目有什么用?”    刘永修的妻子又说:“那你带个话给王老师,只要王老师以后不在小区里张贴刘永修的材料,我们可以把10来万元交给他保管。”“要交就交给业委会!”这场“夫人外交”就此草草收场。
    王培荣的妻子回家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丈夫。第二天,王培荣在小区里张贴公告,将刘永修搞“夫人外交”想收买他的做法知照全体生主。在公告末尾,王培荣说:“本人声明:业主公共利益应移交业委会而不是个人;移交金额是20万元而不是10万元。警告刘永修老婆,这不是个人之间的事。”
    刘永修则认为,王培荣三番五次在小区里张贴他的“大字报”,已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同时也把业主的心搞乱了,王培荣是这个小区里的危险人物,他呼吁小区生主睁开眼晴,不要被王培荣的“胡言乱语”所迷惑。
    王培荣不为刘永修的呼吁所动,又连续张贴三揭、四揭、五揭“刘永修丑恶嘴脸”的公告,公告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有人提醒王培荣防止刘永修报复,王培荣对这些善意的劝告一笑置之:“我豁出去了!”
    双方僵持了一个月后,2006年8月24日,居委会将已经公布的15万元业主公共收益移交给业委会。但业委会并不领情:“除掉物业公司存在他们那里的8万元,再除掉2万元租房押金,居委会实际上只移交了5万元给我们,不到10个月收入的四分之一。”对于居委会已经花掉的11万元,王培荣说:“业委会只能认4万元的账,其余都是居委会的办公和福利支出,我们不认;税金中的罚款和滞纳金部分我们也不认。”
    王培荣以税务局给他的回复为依据,要求居委会移交剩余的业主收益。    对于王培荣的“穷追猛打”,刘永修早就窝了一肚子的火,8月28日泰山办事处强行替居委会搬家,无异于在刘永修的火上浇了一瓢油。

2006年9月6晚上9时许,王培荣到小区里挨个单元贴领取维修费的告示。居委会将15万元移交给业委会后,经业委会委员们商议,以维修费的名义发给业主,每单元400元。当王培荣来到刘永修所住的单元门旁正准备刷糨糊,单元门突然“砰”的一声被打开,刘永修领着老婆和女儿气势汹汹地朝他奔来。
    刘永修老婆叫了一声“打小偷”,一棍子打到王培荣的左手上,王培荣手上的糨糊被打掉。刘永修拿着一个酒瓶状的东西朝王培荣劈头盖脸砸下来。刘永修老婆一边打一边数落王培荣:“看你还敢贴东西!”
    闻讯赶来的保安试图制止这场暴力行动,但没有效果,只好拨打110报警。第一辆警车赶来时,王培荣已经成了一个“血人”,但刘永修依然不肯罢休。直到第二辆警车赶来后,殴打才被制止。
王培荣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几天后出院。记者在王培荣的病历上看到这样的记载:“前额两处头皮挫裂伤,长约2~5cm右颞部两处头皮挫裂伤,长约1~1.5cm左膝关节皮肤淤血。”2006年9月18日,事发后12天,徐州市公安局法医门诊部给王培荣做了法医鉴定,结论是轻微伤。王培荣不服,决定申请第二次鉴定。
    王培荣住院期间,一批又一批业主带着水果和鲜花到医院看望他。一位业主不忍看王培荣遭这份罪,说:“老王啊,你是上了年纪的人,别跟刘永修他们斗了,剩下的钱咱们不要还不行吗?我们大伙儿不怪你。”有业主这句暖心窝的话,王培荣觉得自已道这份罪值了。但他不打算跟居委会妥协。王培荣把几名业委会委员召集到病房商量对策。谁都不会想到,一场后来引起徐州市广泛关注的“罢免居委会主任”的风暴,就是从病房里刮出来的。

2006年9月9日,一张办公桌突然出现在风华园小区里,业委会一名工作人员端坐其后,一份《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的倡议书》赫然摆在桌子上:“业委会提议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和居委会主任职务,追回被侵占的风华园业主公共利益,同意本提议的居民请在表上签名。”
共有1600户居民签字支持召开居民大会。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五分之二以上的住户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会议,居民会议有权撤换或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会议由居委会召集和主持。
刘永修认为业委会此举是煽动民意,扰乱社会秩序,当即报警。警察赶来后看到现场秩序井然,便没有干预。刘永修以业委会征集的签名属“注水民意”为由,拒不召开居民会议,一场轰动徐州市的罢免风波无疾而终。
10月6日。记者和王培荣告别时,王培荣握着记者的手久久不肯松开:“记者同志,你要替我们呼吁啊,我们指望你了!”


由于篇幅等原因,《家庭》杂志报道还不全面,揭露的腐败问题只是风华园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需要详细材料请与王培荣联系电话:0516-83884475 (小灵通)E-mail: peirongwang@126.com


zczy1209 发表于 2008-5-7 13:21:58

已无法律和正义可言:省市委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黑恶势力,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被黑恶势力剥夺了选举和被选举权
——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峰亲戚受贿,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党十七大提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但我遇到的徐州党政部门基层干部早已忘记了为人民大众谋利益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他们根本不理睬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而且充当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情节之严重,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得不到执行,党政部门基层领导利用职权欺上压下明目张胆弄虚作假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腐败严重到了百姓举报无门,百姓用法律讨说法在徐州也行不通的地步。基层党政部门领导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
举报难,举报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及在职官员更难,请有正义感的公民、网友帮助在网上转帖、举报,也请媒体记者关注,共同揭露腐败现象和黑恶势力,为树立社会正气做出贡献,谢谢!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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