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胆:“假面舞会”早已结束
苦胆:“假面舞会”早已结束作者:苦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头几年,香港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风声就已经很紧了,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中共政府信誓旦旦地保证给予港人“高度自治”、“港人治港”,邓小平还承诺香港“实行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云云。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印着这样的内容: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1990年公布的《基本法》也承认:“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予以阐明。”
尽管如此费尽心机地打消着香港人的顾虑,然而并非所有港人都觉得吃了定心丸,好些知道中共底细且有海外关系的,纷纷移民国外。当时就有走不掉的人哀叹:“有门有路的——美英法,无门无路的——基本法。”
今天看来,当初许多港人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这不,1997年香港回归至今才十几年,便有人赖账了。2014年6月10日,北京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说是“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 香港社会还有一些人没有完全适应这一重大历史转折,特别是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现的一些在经济社会和政制发展问题上的不正确观点都与此有关。”故而“必须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根本宗旨出发”,“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
白皮书强调:“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好一个“全面管治权”!所谓“自治”,原来是皇权恩赐的,想给你多少就给你多少,不想给你就可以随时收回,因为中央握有“全面管治权”。
至于关键的普选问题,白皮书开出了不二价:“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特别是要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一言以蔽之,这个行政长官必须是党的人,至少是对党俯首贴耳的人。
统治权与解释权,均在一党专政的中共手里。这份蓄意演绎《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白皮书,引发了港人强烈的反弹——
天主教香港教区枢机陈日君发起“毅行争普选”活动,获得了37个民间团体的热烈响应;
民主派人士在中环汇丰银行外举行“危城默站”行动,反对侵蚀“一国两制”;
家长联署抵制白皮书毒害孩子;
法律界1800名律师身穿黑衣静默游行,抗议强权政治;
大中学生上街宣讲,让市民了解真相;
截止6月29日晚上10点,香港争取普选权的全民公投,已逾78万人投票,近九成人坚拒假普选;
……
霸道的白皮书彻底激怒了香港人民,有人愤慨地发出 了“假面舞会提前结束”、 “一国两制名存实亡”的声音。
其实,“假面舞会”早已结束了。在香港回归之后的不长时间内,便开始出现民主、自由、法治、人权、公平、正义被逐渐削减的情势,从这个时候起,“假面舞会”就基本结束了。
跳“假面舞”,是西来邪灵共产党的拿手好戏。中共自露头以来,出于种种需要,一以贯之地编导、制作、主演了一场场形形色色的“假面舞会”:
中共与国民党搞“假面舞会”——“国共合作”。后来呢,老蒋吃了大亏,以至败走台岛。
中共与民主党派搞“假面舞会”——“长期共存”和“政治协商会议”。后来呢,一个个原本有生气有活力的党派,被“统战”成噤声的花瓶。
中共与工农搞“假面舞会”——“工农联盟”和“依靠工农群众”。后来呢,工人失业,农民失地。
中共与资产阶级搞“假面舞会”——“团结对象”。后来呢,“三反”、“五反”及“公私合营”,将资本家消灭殆尽。
中共与知识分子搞“假面舞会”——“依赖知识分子”和“肝胆相照”。后来呢,整肃、改造、摧残知识分子。
中共与少数民族搞“假面舞会”——许诺一项项“民族政策”。后来呢,藏族、维族等兄弟民族的悲苦遭遇已说明了一切。
……
如若一位不明就里的淑女跟流氓跳起了“假面舞”,那么,遭到侵犯和劫掠,乃属意料之中,没准儿还会失去自由,甚或丢掉性命。
现今,“假面舞会”早已结束。“强势”的一方早已揭下面具,亮出了狰狞面目。这一回,香港同胞能否成为自由的舞者,就看他们在那个重要的日子,能否谱成“真普选”的圆舞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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