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蹈拭 发表于 2008-5-25 21:14:18

捐款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

汶川地震,举国震惊,国人纷纷解囊赈灾。但在捐款赈灾过程中,却出现某些十分丑陋的现象;一是硬性摊派捐款,有的企事业单位强制每个职工都必须捐多少,甚至从工资中强扣!二是无端指责,攻击谩骂某些有钱人或私人商业机构捐款太少,人家捐数十万,上百万犹嫌不足,甚至上门骚扰抗议,辱骂人家“铁公鸡”“败类”“耻辱”!也许这些强制捐款者也读过“生命城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是现代社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价值观。个人自由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捐款自由与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一样,都是不可侵犯和剥夺的个人权利,任何限制和冒犯捐款自由都是对“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神圣原则的亵渎!

xin 发表于 2008-5-26 14:11:05

有些人不愿意把钱捐给党办机构,是因为这些机构太腐败;我们宁愿自己默默无闻把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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