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演员吗 发表于 2014-11-22 10:20:05

红借条 当局若为新四军清欠 稳赚不赔

岳鹏举
簡正昨日一则《河南村民要求政府兑现新四军3万元借条》的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为何1946年新四军写下的借条到现在还没有兑现呢?当局是否会为新四军欠下的债而买单?我想能否合理解决这个问题对当局下一步执政理念会是一个探索和考量。

  在这则新闻下面,大约有三种评论声音,其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必须还欠人民的钱。其二,无耻,这种借条还要?其三,这是文物吧?别要了,拍卖了吧!在这三种声音背后,我们似乎少思考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于面对政府或军队行为,私产该如何自我保护?当然,相信有不少左派的朋友会说,地主家的余粮,借了就借了,当时没充公就算不错了。在这里也当正告左派的朋友们,对于当下苦逼奋斗的人们来说,他们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私产,而在文革斗地主时代,对于现代苦逼奋斗的人们来说,每个人都有可能被地主,这种反人类的思维是可怕无耻的,所以左派永远没有重新执政的可能性。

  我们先探讨下,为什么1946年新四军欠下的债,至今仍未归还的问题。首先我相信在当时的环境下,在还未与地主撕裂时,要用怀柔的手段来达到打到强大的政敌国民党,当时的地主们实际上面临着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的尴尬局面,所以借条的产生是不必细说的。其次解放后,在文革中遭遇到斗地主时代,曾经那些主动借或被动借给军队的钱大多数会不了了之,其实不必说地主去要钱,能在家破人亡之际混口饭吃,能留一点作为人的尊严应当就算万幸了,于是这一拖又是数十载。最后到了改革开放时代,填饱肚子是首要任务,至于要钱的时也就又拖到了1989年以后。从借钱到现在的整个过程中,我们看到的画面是让人不寒而栗的,我们的私产应当如何保护?在一个没有私产安全感的社会中,人们的奋斗必然是毫无意义的,同时也造就了当时社会的全面性不公,我至今尚不明白,那些叫嚣着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的人究竟是怎样思考我们的社会的?

  于是答案来了,在这张欠条上,有几行大字很是吸引人,欠条上写着“争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似乎在这句话中,至少有两个词是敏感词,至少这两个字会被打上一小撮人的字眼,直到现在还有人咒怨民主是西方列强分裂我们的一种手段,我不知道究竟是当时的新四军脑子出了问题看不出来?还是现在如此咒怨的人根本就不懂自己的民族曾经如此迫切的追求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度?

  其实这些地主也够可怜的,几代人的积攒,莫名其妙的被借走已经很惆怅了,没想到借钱打下了新中国,最终却也稀里糊涂的送上了一家几口的性命,而遗留下的子孙们还要被千夫指,对于我们现代为金钱而夜以继日奔波的人们来说,这是不可想象的,同时也是必要抗争的。

  所以当局是否会为新四军欠下的债而买单?一些人评论说,地主的财产早被国家充公,何必再还?应当把这个地主的后代也给抓起来。我对于这些至今依然活在文革中的人们实在觉得他们过于幽默,在开完会的人们确定依法治国的时代里,我们真的有气魄和脸面去说地主的财产被国家充公是合法的?如果这样是合法的,那么现代企业家转移资产到外国是否正是基于这种对个人财产极度恐慌的原因呢?

  当时的3万元(当地银行鉴定为银元),无论从当时的购买力来看,还是现在银元在市场上的价值来看,这3万元至少应该在千万以上,那么当局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去为此买单?我们在公益广告,在政府的宣传口号中,无不提倡公民道德,公民诚信……从中国这个千年来自上而下的社会结构来看,当局应当合理偿还当时新四军欠下的债以达到“我要求,我示范”的原则,积极为公民做表率,从而来赢取日渐丧失的公信力。

  现在当地政府说已经在处理该事件,但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从1989年地主的儿子在发现父亲藏着的借条时就找当地政府要求兑换,直到他死去也未能得偿所愿,地主的孙子张志良现实从2005年至今多次向当地政府申诉此事仍旧有结果,张志良最终拨打了新京报的热线,该事件才出现在公众面前,我们最难以接受也不得不接受的现实是,在我们的社会中只有将个人所受到的不公通过曝光才能得到关注和处理,这实际上是一种病态的社会现状。

  其实当局是否偿还,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决定,一旦偿还或许全国各地均会再掀起一阵“红色欠条”兑换风,但实际上这并非是一件坏事,因为所偿还的钱并不是出自政府,而是每一位纳税人,用纳税人的钱去还曾经欠下的“政误债”,同时还能赢得公信力,对于当局来说,少一些贪腐,多了一些民心,似乎怎么算都不算亏本买卖?中国普通公民,实际上就是这么的可爱和纯真。

  2014—11—5 落笔于墨辩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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