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riety 发表于 2008-5-27 17:20:04

偷漏党费是否属于不履行党员义务?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4月1日起施行。
  
  组织部门发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指导所属党组织对党员的固定收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摸底,明确每位党员上缴党费的基数,严格执行中组部的《规定》,按交纳比例明确收缴标准。要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进行核实一次,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工资变动时,要按比例相应调整。
  以上规定存在一个管理漏洞——实行年薪制及月薪加年终固定兑现的党员应该如何缴纳?
  以本人供职的中石油为例: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月薪加年终固定兑现的年收入是企业普通职工平均收入的20倍,处即是副处级的1.6倍,副局级以上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属于机密,但不会低于处级标准。但在缴纳党费方面,其财务处理方式是将高出普通职工平均收入部分都记入固定兑现范畴,因此,领导干部的绝大部分收入未被计入党费计算基数。结果是在党费缴纳这一工作中实现了“平等”。迫切希望中组部能对这种现象给出合理解释。
  (注:本人所在的中石油地区公司的职工平均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
  就在本贴发表之前,我单位收取了“特殊党费”,标准是:正处级2000元;副处级1000元,普通党员500——300元,其收缴比例与收入根本不匹配,领导干部存在偷漏党费行为!请中组部核查!

ebriety 发表于 2008-5-30 17:26:34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4月1日起施行。
  
  组织部门发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指导所属党组织对党员的固定收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摸底,明确每位党员上缴党费的基数,严格执行中组部的《规定》,按交纳比例明确收缴标准。要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进行核实一次,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工资变动时,要按比例相应调整。
  以上规定存在一个管理漏洞——实行年薪制及月薪加年终固定兑现的党员应该如何缴纳?
  以本人供职的中石油为例: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月薪加年终固定兑现的年收入是企业普通职工平均收入的20倍,处即是副处级的1.6倍,副局级以上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属于机密,但不会低于处级标准。但在缴纳党费方面,其财务处理方式是将高出普通职工平均收入部分都记入固定兑现范畴,因此,领导干部的绝大部分收入未被计入党费计算基数。结果是在党费缴纳这一工作中实现了“平等”。迫切希望中组部能对这种现象给出合理解释。
  (注:本人所在的中石油地区公司的职工平均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
  就在本贴发表之前,我单位收取了“特殊党费”,标准是:正处级2000元;副处级1000元,普通党员500——300元,其收缴比例与收入根本不匹配,领导干部存在偷漏党费行为!请中组部核查!

scddhg 发表于 2008-6-7 00:26:32

快退党吧

我单位很多离退休党员有不交的也有打发一下丢给个三、五元的。党现在不那么狠了也不敢叫不交者(连续半年)自动退党了,党完全阉了没劲了快完了。

scddhg 发表于 2008-6-7 00:27:41

快退党吧

我单位很多离退休党员有不交的也有打发一下丢给个三、五元的。党现在不那么狠了也不敢叫不交者(连续半年)自动退党了,党完全阉了没劲了快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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