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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前警界高官赵黎平杀人案让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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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1: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5-3-26 11:29 编辑

文/萧锐

    一位警界高官,以这样骇人听闻的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过去人们或许会有更多惊讶,但当这个世间可以细数盘点一连串类似的高官恶性杀人案时,其实也就一点都不意外了。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厅原厅长赵黎平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

    一则短消息背后,是异常狗血的剧情。经媒体还原、勾勒的这场前警界高官深夜杀人事件,很多细节耐人寻味。首当其冲的是,一位已经离开警察队伍数年的前警界高官,居然手里还有枪(到目前为止,警方并未对枪械来源做说明),尽管看起来枪法已经大不如前——两枪没有让被害人毙命,被害人夺路狂奔,刑侦老手深夜继续追杀,杀人焚尸、沿途抛尸。

    或许真的要得益于这位“剑胆琴心”的退休警官“三天不练手生”,被害人才有机会打电话报警,也得益于这位官员在任时的“接到报警电话必须出警”规定,即便感觉再荒唐的“公安厅长要杀我”报警电话,警方还是出了警、并设卡拦截。这位搞刑侦出身的官员,最终落网时也够狼狈,“身上带血,车上有枪有刀”。据已经获知的信息显示,被害人与这位退休警界高官长期保持暧昧关系,这次杀生之祸的起因或由于被害人试图检举揭发,才引来杀人灭口的桥段?虽然不能假设,但如果官员手法足够娴熟,手不抖、心不慌,一枪毙命,且焚尸抛尸成功,所有现在看到的这一切,是否会成为又一个陈年旧案、无名女尸,归类存放于档案库里?

    现在尚无法追踪退休警官的行凶枪械来源,但按照现有规定,离开警察队伍、或退休,其配枪都应当上交,甚至更严格的内部规范中,枪支也并不是可以私自随身携带。有说法据此认为,赵黎平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对于其枪支的来源,可以有各种推测分析(不排除警队内部枪支管理松懈等原因),但警队高官获取、私自藏有枪械的便捷度,在本案中看起来起码要比常人高得多。目前看来,对赵黎平故意杀人案的调查,依然由内蒙古警方在进行,在涉及赵黎平枪支来源的问题上,内蒙古警方是否同样利害相关,甚至负有直接责任?即便抛开枪支管理上的追责问题,凶案嫌疑人长期供职于内蒙古警界,是否亦应当办案机关整体回避?

    值得注意的是,赵黎平的名字之于公众而言,并不算陌生。此前,赵黎平被举报的网络帖文一度相当热络。据凤凰网报道,2014年12月,在内蒙古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杜文涉嫌公款送礼案中,曾曝出赵黎平收受130万公款。媒体获悉的庭审记录显示,警方三次讯问杜文,都有涉嫌威胁、利诱嫌疑人做假证的行为,“在看守所被警察打伤,在送去医院的路上还被威胁”。与深夜行凶杀人的惊悚案情相比,杜文案中显现的内蒙古警方违法办案情节一点都不逊色,为警界高官掩盖涉嫌受贿、行贿行为,嫌疑人可以威胁,证据可以神奇失踪,身涉各种违法指控中的,何止一个退休的公安厅厅长?

    此前举报不断,但警界高官可以在官场平安着陆,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职位退休,不仅是在职时的一手遮天,还包括为了遮掩各种违法犯罪事实,所能够调动的警方力量,更加骇人听闻。不由得想起同样发生在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历经艰辛,无辜公民才得以昭雪,但相关人员的追责还没有进一步消息。翻看赵黎平的警界履历,呼格吉勒图案发生的1996年,赵黎平时任内蒙古公安厅主官刑侦的副厅长;2005年呼格案“真凶”赵志红出现,案件屡屡无法启动纠错程序的近十年间,赵黎平一路高升,任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而此前因呼格吉勒图案追责而落马的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的名字,在前文所述杜文案中也曾出现,冯局长出面的审讯过程,杜文同样对公安厅厅长赵黎平的受贿情况“保持沉默”。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因故意杀人被抓的赵黎平,究竟在杜文案、呼格吉勒图案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有待进一步查证,但调查过程是否应当启动必要的整体回避程序?此前举报不断,且在呼格吉勒图案的纠错过程中可能起到阻挠作用,赵黎平却并未得到及时调查,直至其个人以不那么娴熟的枪法,在深夜划破城市的宁静,一切才有了摊开来谈的可能性。

    赵黎平案可以让人们再次看到,警察权力大到令人毛骨悚然的恶劣制度环境究竟有多可怕,上一次公众有这样痛切的体悟可能还是王立军、薄熙来系列案件所暴露出的各种细节。这显然不是一个健康有效、正常运转的社会秩序所应当出现的场景,官员(哪怕是退休官员)一旦进入权力运转的庞大体系,其做好事与做坏事的几率同样大,且同样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个案被害人身处险境时,一个报警电话或许是最后一棵救命稻草,当整个社会因为权力和权力者的肆无忌惮、不受监督而面临更大风险,又该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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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黎平简历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河北玉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入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

  1969.04――1971.12吉林省科左中旗代力吉公社插队知青

  1971.12――1972.06吉林省哲里木盟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工人

  1972.06――1979.07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其间:1978.05―1978.12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学习)

  1979.07――1983.11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侦察员

  1983.11――1984.12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公安处秘书科长

  1984.12――1990.08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82.09―1985.10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1985.09―1986.01在内蒙古党校第一期政法短期培训班学习)

  1990.08――1991.10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10――1992.07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07――1994.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4.02――2005.0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00.03正厅级)(其间:2002.07―2002.08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厅局长研修班学习)

  2005.03――2007.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2003.02――2005.07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7.02――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

  2007.12――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8.05―2008.08在中央党校科学发展观理论培训班学习);

  2010.0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0.09副总警监)(其间:2011.09――2011.1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班学习)

  2012年2月19日,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补选赵黎平为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11: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赤峰110接警时并没有及时出警,当时接警人员并不相信报警电话,所以受害人逃跑了10多公里也没看到警察,受害人可能要回家拿什么东西,到楼下被前公安厅长追上爆头,当时小区报警公安才出警,公安到小区后仍然不相信是前厅长作案,直到查看小区门口的监控认出是赵丽平才上报上级

开枪杀人,买凶杀人,用酱油壶往人嘴里灌氰化钾......还都是领导!你说这国家能搞好吗?

黑社会还是社会黑?

因故意杀人被抓的赵黎平,究竟在杜文案、呼格吉勒图案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有待进一步查证

杀人的赵老虎,枪从哪来的? 官员持枪咋管理?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10787777

一个啥都实名制、刀具管制的国家,一些蛇蝎心肠的人却轻而易举地拥有枪,在大街上长途追杀女人,报警得不到救助!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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