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2014zc-A 发表于 2016-4-26 13:05:50

罪恶的“土地国有”

罪恶的“土地国有”


土地本地球表面之一部分,并非任何人所创造,何来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所谓“所有权”,实乃基于天赋人权基础之上的生活条件之一而人人皆可得之。

然中华大地之上,中共却把天备之土地以暴力之手法据为其一家之独有(美其名曰:国有),公然攫夺万民天赋之机缘,使黎民百姓丧失获得天备之利的可能,而竟遭中共无情之盘剥、压榨和掠夺。

此中共之罪恶也!


2016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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