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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次性花28万租房30年 回趟老家门锁被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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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07: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一次性花28万租房30年 回趟老家门锁被换

    南都讯记者陈飞龙   

    陪妻子回老家生育归来,却发现房门换锁。5月14日,家住北滘的梁先生向记者反映,如今新旧业主都联系不到,虽然其持有租契,却有家难归。

    5月13日,梁先生一家三口从老家回到顺德北滘某小区租住的房字门前,却怎么也打不开眼前的门锁,才发现门锁已经被人换掉了。“后来打电话给房东,房东就说房子被拍卖了,然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据梁先生介绍,其是在2011年时和房东签订的合同,租期为30年,并一次性付了30年的房租,共28.8万元。

    “其实是想买这套房子,但是当时政策上不允许外地人在这里买房,我就和房东商量,先租下这套房子,等政策允许了再买。”梁先生解释道。

    据其介绍,2013年,因其妻子要生育,其和妻子回到湖南老家,直到上周五才回来。“小区保安和邻居都知道我在这里住,物管也说能证明我是租住了这套房子,但是就是不给我开门。”梁先生表示,他还有一批价值几百万的物品放在房内,如今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但是对于其所述几百万物品一事,记者无法证实。

    上周六,记者来到事发小区,在物业管理人员的陪同下,与梁先生来到其租住的房子门前,看到门上贴着小区物业管理贴出的要求交清物业费的告示,出具告示时间为2015年年底。另外,从梁先生手中,确实可以看到一份租赁合同,合同是其老婆和原来的房东签订的。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其提供的旧业主和物管提供的新业主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物管告诉我,锁是被新房东换的。他出现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梁先生称,物管工作人员还告诉他,原来的房东由于欠债,房子已经被拍卖了。

    据梁先生反映,他曾经去过当地法院以及公安部门,请求对方帮助开门,让他拿回自己的财产,但是对方称房子并不属于他的,无法帮他开门。这让他陷入了困境。

    各方说法

    物管

    该小区物管罗经理表示,从梁先生提供的租契、周围邻居和保安的反映来看,梁先生确实是这里的租客。但是目前只有先找到新业主,才能解决梁先生的入住问题。

    据其介绍,2013年年底时,曾有人过来说已经从法院拍到了这套房子,并留下了联系号码,称以后房屋有问题可以找他,但之后那个人也一直联系不上,导致房子的物业费至今也没有人过来交。

    警方

    昨日,南都记者从北滘公安获悉,事发当日确实接到梁先生的报警,但是此事比较复杂,目前仍在调查中。

    律师

    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蒋小平律师认为,虽然房屋被拍卖,但是房屋里面的东西是属于梁先生的,且梁先生仍然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建议事主与新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他还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是20年,30年是违反合同法的,旧房东也有涉嫌集资,非法套现的嫌疑。

 楼主| 发表于 2016-5-19 07: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评论:

呵呵。

谁换的锁就找谁?还可以报警其偷盗租户财物

人家能换,你就不能换?

神奇的土地,伟大的民族

契约精神去哪了

傻瓜,再怎么的也不能一次交清30年房租。

活鸡巴该,这是一个见傻逼不骗是犯罪的国度,只有傻逼不知道。

梁先生太相信大清国子民的契约精神了!

农业之国出农痞,契约精神驴不理。租房卖房在一起,土鳖老帽不能理。

契约精神去哪了国人唯利是图,哪有契约精神?  .

淘宝上领教过广东卖家真没有诚信  不退货是看不出来的

一面之词,鸡者要是先采访房东,房东肯定有着截然相反的的说法

这个只是一面之词,谁知是不是这租客与旧房东合谋弄出这份租房合同,助旧房东转移财产,规避债务?一次性交30年租?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俺是不信的。就算这是真的,但除非旧房东已在拍卖前明确告知已一次性收了房租,不然,如果新房东对此不知情下投标,旧房东已涉嫌诈骗……。新房东该给租客开门,租客想继续租住的就该给新房东按月缴租,原合同还继续执行,不交租就搬离。租客的租金余款向旧房东追讨。

契约精神去哪了?

被挂在城门楼子那个红魔头给扔到欧美日韩台了!

国人唯利是图,哪有契约精神?基督教徒才有契约精神,屠杀印第安人就是按照上帝的契约去杀的,对吧?

再换回来就是了,也就几十块钱的事!

买卖不破租赁,就算30年不合法,至少也得让人家住上20年啊。

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不予支持。

又是广东西部的,哎!

昨日,南都记者从北滘公安获悉,事发当日确实接到梁先生的报警,但是此事比较复杂,目前仍在调查中。

调查毛,这么大金额,应该直接立案。如果事主报假案,是他的责任。

耶和华指示摩西,对不听从,慢待神的,杀人如麻哦,动不动灭城,老幼童孩,牲畜都不放过......唯有金银铜收集融化铸造,分给奖励......好几个篇章说这事,看不太懂,但灭绝的字眼很多!这事吧,还是老子说的实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不会满口仁义道德,背后阴险狡诈,把你卖了你还在给人数钱

傻逼一样的房客!活该,高估了人性。

亏大发了~

这事吧,还是老子说的实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不会满口仁义道德,背后阴险狡诈,把你卖了你还在给人数钱

老子还说骗子,就是那满口仁义道德的圣人,也可以把百姓当刍狗的…

骗子贴,谁信谁傻逼

买卖不破租赁,就算30年不合法,至少也得让人家住上20年啊。你只是一知半解,买卖当然不影响租约,但要明确告之买主。如果一次性收了三十年租,不告之就构成诈骗了。现在租约同样有效,但如果买主对租金一事不知情,租客就得给新房东交租。如果开发商隐瞒一次收了某人二十年租金,再把房子卖给你,你买了既不能住,又收不了租,你乐意么,你的权益如何保障?这行为实际己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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