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jinyuan 发表于 2016-8-15 11:15:30

中国人民的无助

引子:
中国有句话叫:告到联合国去你也没理;还有一句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我们紫金苑小区的业主真正体会到了后一句话,活的那叫一个憋屈。至于前一句,我们真不知道打到联合国能不能占理,实际上我们把打到联合国的国际法庭当作一个炒作的噱头,因为在中国,炒作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但是在中国炒作还真不容易。在中国炒作什么都可以火起来,唯独炒作受了政府的冤屈的火不起来。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是政府打击的主要对象,一有苗头就会被掐死在萌芽状态。我们就是这样,被逼无奈,才告到联合国的国际法庭的,我们对国际法庭能审判的事项并不清楚,但我们假定能审理任何中国国内可以审理的案件,哪怕虚拟出一个审判长和陪审团,我们信;如果打到联合国我们都不能赢,我们认。

以下是诉状内容: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团,以及各位旁听你们好,
被告:中国政府,北京政府,房山区政府,房山区良乡西潞街道办事处,房山区良乡西潞街道太平庄经济联合社,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总理李克强,北京市长,房山区区委书记、区长、西潞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太平庄书记贺春芳
原告:中国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街道太平庄西里紫金苑小区部分业主103人(征集到的签名人数,涉及人数300人以上。1,2,3,4号楼共4栋楼,每栋4单元,每单元6层,每层2户,4号楼5个单元,其中有回迁户不算,见附件签名手印复印件)
诉求:维持合同有效,敦促太平庄经济联合社继续补办房产手续,停止恶意诉讼(太平庄村经济联合社诉2001年购房合同无效,和解的话除了交剩余的房款外要多交2万块人民币),停止讹诈业主。(当时房价1700元左右,现在周边房价2万元左右).敦促中国各级政府和法院至少维护起码的公平和正义,如此敲诈人民的恶行应该消灭在法院,而不受到各级政府和法院的包庇。
诉讼理由:作为北京市的各个部门和负责人我们都信访到了,但都不能解决问题,所以他们必须成为被告。作为中国政府和书记及总理,有责任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公正正义,但连眼皮底下的首都都积累这么多问题,他们理应为此负责。
事情原由:
2001年的北京,移动通信、摄像设备还没有普及,房地产呈萌芽状态,各种售楼广告满天飞,但是房产的法律并不完善,或者说遵守的没多少,因为能开发房产的基本都是官一代官二代,红一代红二代,他们并不需要遵守这些法律,他们手眼通天,这些手续对他们不形成阻力。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房产都是开发,然后再办手续的路子。这个中国人都知道,但尽量避免,因为总有一些能力不足凑热闹的办不成房产证。当时的紫金苑小区是由北京市房山区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到外散发广告:买房办户口,北京市产权,提供银行按揭。户型还不错,于是按揭买了。很多业主都是这么买的,但签的合同是跟当时的太平庄经济联合社,当时贺春芳是社长,也是太平庄村的书记,现在也是,2000年到现在16年多了吧。当时对售楼处提供的房产五证心存疑虑,但经过打电话到房山区国土资源局询问,对方回答放心购买。后了解此房是房山区良乡镇政府主导的旧村改造项目,既然是政府主导的,当然放心。这些证据有后来各种信访回复内容可以佐证。但限于当时的条件,既无法拍照,也无法录音,只能听天由命。
买房后当年就入住了,但是过了2年,没有任何办理房产证的迹象,有一些购房者要求退房,当时房价并没有涨,太平庄最后在购房者向房山区法院提出诉讼的情况下才勉强同意退房。这个在百度搜索上是可以搜到的。(关键词:太平庄,紫金苑)。我们这些购房者心里也是很恐慌的,但出于对政府的信任,相信房子最终是可以办证的,最终是可以合法的。但是我们错了。
2004年,由于当时的房地产开发过于混乱,中央决定整顿,于是当时的房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出通知:撤消文件号为2002到2003年,这地块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京地(房政)字第011号、京地(房供)字第59号、京地(房供)字第74号国家建设用地批准书,据此核发的京房房地出让权[合]字(2002)第019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房国用(2002)字第291号、京房国用(2002)字第29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一并撤消。到此这个房子的合法基本没了依据。
当时房地产的真正发商的法人戴谋祥曾经写信给当时的良乡镇政府领导,以房子已经入住、60户居民起诉退房为由恳请政府网开一面,为小区房子输手续。当时的镇领导刘欣国指示:志良同志:请前往房土局向任局长汇报一下,并请任局长帮助解决,以保持该村稳定。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这么僵持了2年。期间开发商竟然丧心病狂地撬门捌锁,将尚未入住的几户打开再一次出售,被购房者告上法庭,也仅仅是作了补偿拼命。在中国这种流氓行径得不到惩罚,只是做个差不多的补偿就了事了。
2006年,这时的开发商和村委会眼看办证无望,就发出通知要求各购房者交齐剩余的购房款,并印制通知单张贴到各家的门上。但是,因为开发商并不承诺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当然不干,我就不给你钱,你能怎么着?。但开发商以太平庄经济联合社的名义起诉到房山法院,并且是一户一户起诉,各个击破,要求购房者交清余款,辩解说办不了房产证不是他们是原因,而是政府的原因。让人感到蹊跷的是,房山法院力劝前来应诉的购房者交清余款,否则判购房者败诉。当时太平庄经济联合社的诉求也是无花八门:要求购房者交齐余款并交纳5年的租金;要求合同无效并且退房的;这样的诉求是要交纳诉讼费的,这么多家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法院未必支持,甚至一中院更不会支持。搞来搞去开发商发现诉求合同无效最厉害,不管到哪儿,法院也好、建委也好、政府也罢都力劝购房者交钱和解,以免合同无效带来更大的损失。奇葩的是房山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并退房,一中院终审判决支持合同无效,但不支持同一案退还房屋,而是要求双方另案诉讼退还房屋问题,合同无效了,购房者的心情可想而知。起诉了4户后,其它购房者倍感压力。
2009年,于是当时的购房者不干了,联合起来到合个政府部门去上访,什么建委、区政府法院、市国土局、就差没去天安门了,这么一闹,事情好象有了转机,国土局同意交纳更多的土地出让金重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使土地合法化。同时,建委、国土等部门对当时的良乡镇政府和太平庄经济联合社进行罚了款,罚款后同意房产证继续输。太平庄经济联合社也同意购房者交钱一起交到市国土局,于是年购房者和村委会化解了矛盾,购房者共出资160多万,村委出30多万交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应的税费。这下踏实了,我们满怀希望地等待房产证的到来。多年过去了,房产证仍然没有办下来。
这个时候,其实很多的房者只乘下2万左右,很多不参与上访的还有10万左右的余款,还有一些只欠几千块作为输产权证的抵押。
可就是这2万或几千的尾款 造成了更大的麻烦。
2016年4月,太平庄 经济联合社 重新开始通知购房者交款,否则将继续起诉。这次的诉求只有一条:合同无效,目的还是收钱,见此案法官拿起诉书时,法官力劝购房者交款,打电话给建委,也是劝购房者交钱,以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但这次交钱已经没那么简单,不但要把剩余的房款交清,还要多交2万作为补偿。大家都知道,村作为最低一级政府,敢这么干,而且得到这么多政府部门法院的支持,这是怎么样的社会。购房者感到了无比的压力和屈辱。
于是2016年7月27号,同一个开发商开发的另一个楼盘玉竹园的业主(他们也没有房主证)到区政府门前示威,得到这一消息的紫金苑小区购房者也来了一些人,但没有玉竹园的业主卖力。人家咱口号:见区长,见好领导,保卫家园。我们基本是静站一旁,给与无声的援助。后来又来一拨长阳某小区的业主,孩子上不了学来示威的,于是出现了百人的场面。警察也被招来的,从上午9点到11点,一起不肯散去,于是抓了10多个人。紫金苑小区 抓了2个,判5天的挽留,玉竹园 抓了9个放了2个,还剩7人,判的从5天到10天不等。
2016年7月29号,正式开庭,由于无法化解法院不和解就判无效的压力,先期4家被告选择了和解:交齐余款并多交2万。
顺便说一下,北京市房山区还有很多这样的房产,没有房产证,面临我们一样的遭遇。从2000年到现在积累无数的矛盾无法解决,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北京其它区县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著名的宋庄画家购房案就是,最后以补偿画家少量钱款结案,作为受害者的画家拿赔偿的钱款根本买不了房,而撕毁合同,存心践踏法律的人却高高兴兴拿回到升值几十倍的房子。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心情难以平复,又能怎么样?
作为中国首都从中央到村庄的各级政府包括法院都选择了为破坏法律、违犯合同的一方背书,作为受害者真正感到了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悲哀。
好在还有联合国国际法庭,你们审结南海案,接着审一审我们的案子。无论身在何处,大家都同处一个地球村,对地球村村规民约的破坏就是对地球的破坏,理应遭到地球村民的谴责。

具状人:中国北京市房山区良乡 西潞 街道太平庄西里紫金苑小区大部分居民(回迁户没算在内)。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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