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中国徐州特大冤案:死刑复核下的冤魂

已有 384 次阅读2013-5-19 16:43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天理)

   徐州中院的判决书完全是颠倒黑白,诬陷栽赃!

   2008年10月14日,最高院在死刑复核江苏徐州市一起报复伤人致人死亡的案件中,有一个80 后的独生子女于海东被核准死刑,现已执行.在这起案件里疑云重重,徐州市的判决根本就是颠倒黑白,所有公检法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值不起任何推敲,几乎全面是漏洞百出,驴头不对马嘴的谎言,被告人于海东不光对这些指控坚决否认,并给江苏省高院和最高院写了自己如何被冤枉的上诉书,一个二十多岁的孩子,他哪能斗得过这些黑心法官呢?在没有任何事实,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于海东动手伤人,更没有证据能证实于海东是致人死亡的元凶,至今连凶器都没有找到,而真凶在卷宗里非常明确,仍有四人在逃的情况下,竟然被匆匆核准死刑.

    尤其是在卷宗里,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来龙去脉非常清楚,当警方在2005年2月16日的笔录里问巩伟:“你们在黄山新村堵车砍人是因为上述你们被砍的原因引起的吗?“巩伟回答警方说:”是的,因为他们上次把我和毛毛(刘磊)砍伤,我们才去砍他们的。“在起因确凿的情况下,公检法竟然篡改事实,说成起因是于海东与人争风吃醋而引发的斗殴,如此栽赃诬陷,令人不能容忍!就是这样一件主犯和真凶一目了然,一看便知是谁,起因和经过也明明白白,但是徐州公检法多次篡改事实真相,包庇主犯和凶手,拿一个没有后台,又没有花钱找关系的孩子当替罪羊.就是这样一件存在重大疑点的案子,竟然被最高院轻易的核准,令人瞠目结舌.

     被告人的两个律师(其中之一为国家名律师)在死刑复核期间亲自去最高院反映案情,反映案件里存在的重大的疑点问题,又向最高院发了律师意见函,特别指出在徐州一审判决书里,基本是颠倒黑白的判决,在江苏高院二审判决书里,为了维护一审的判决,竟然伪造同案犯巩伟的口供栽赃陷害于海东,还虚构了于海东的犯罪过程,把整个卷宗里根本不存在的内容胡编乱造写进判决书,这些多么令人可怕啊!中国的法律被践踏,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正义的律师多次呼吁,人死不能复生,这个孩子一旦被冤杀,后果是无法弥补的,但是法院根本不理会,别人都有后台,都花了大把的银子,谁让你没有后台,又不行贿,不杀你又能杀谁呢?“杀者不疑,疑者不杀”,有一点点疑点也不应该轻易杀人啊!就象这样杀人,不是草菅人命又是什么呢?

       于海东的父母正是由于了解事实经过,清楚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于海东的女朋友一直和他在一起,回来后说了详细经过),所以过分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认为事实就是事实,难道还会被颠倒不成?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对公检法的信任,于海东的父母,既没有花钱行贿,也没有找关系,相信法律一定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谁知道真相被公检法完全掩盖,事实被颠倒,最后一个到达现场,又不认识被害人的于海东竟然被定为主犯和指挥者,被冤判死刑,而最先到达拦截被害人并且砍死人的真凶和主犯居然被法院编造出"追扬洋,未参与对三被告的砍杀"为由全被包庇轻判,这其中的内幕黑暗无比,既有贪赃枉法者,也有后台强大者,徇私枉法,黑手办案,在徐州市尽人皆知.

       多份证人证词充分证明了主犯和真凶在办案过程中行贿,宴请公检法办案人员的经过,他们事后又串供,合谋陷害栽赃于海东,这些证词我们全部交给了最高院(有最高院的收据为证),在这种情况下,最高院竟然置若罔闻,仍然与下面的法院保持高度一致,官官相护,该怎样维持还怎样维持,这不是草菅人命又是什么?用漏洞百出的谎言就随便判人死刑,那么中国的冤死的人将会越来越多!封建社会也不会如此乱杀人啊 !

      当事人的儿子遭公检法陷害,当别人的替罪羊, 当事人告了三年状,才知道中国没有讲理的地方了,各级法院都不讲理,不讲事实,不讲法律.有钱行贿,有后台的主犯全被轻判,我们太老实,太相信公检法,不找关系,结果把当事人的儿子当成了替罪羊,公检法为了给当事人儿定罪,不惜虚构当事人儿的犯罪事实,妄加罪名,你再向上反映也没有一点用.几年来光是特快专递当事人就寄了 100多封,南京北京跑了无数次,却没有任何作用,可怜当事人的儿子,一个80 后的独生子女,被他们冤判死刑,苍天啊,这是个什么社会啊!我的两个律师都说当事人的儿子是冤死的,“疑者不杀,杀者不疑”现在行不通了!现在是大开杀戒,胡杀乱杀了!

      这是一件令人震惊的知法犯法的丑闻,江苏省高院在一件二审死刑案的判决书上,为了把没有后台 没有行贿的于海东判处死刑,当主犯和真凶的替罪羊,同时也为了包庇真正的主犯和真正的凶手,多次虚构于海东的犯罪事实,把整个卷宗里根本不存在的假口供写进判决书,作为给于海东定罪的依据,例如,伪造巩伟的口供,判决书第42页第17行虚构巩伟的又一供述,判决书说:“巩伟证实车停后,他听到于海东在问,谁叫马义,鲍冬刚?车里人说没有,于海东说就是他们,让大家砍。”巩伟的供述同样在卷宗里根本不存在的 ,这是不堪一击的谎言,一查卷宗就知道.

       二审判决书还多次引用驴头不对马嘴的,一戳就穿的谎言给于海东定罪,二审判决书第42页第12行引用了巩伟的供述,比如巩伟说:“看见甘姚从右后门拖出一个人,戳了几刀,那个人又爬上车,于海东又把那个人拉下来砍有十几刀。”这句巩伟的供述在整个卷宗里是根本不存在的 ,两个律师把卷宗翻了几十遍也找不到巩伟的 这句话。两个律师一致说江苏高院在虚构事实,虚构的事实漏洞百出,不合情理,居然能作为给于海东定罪的依据。事实上被甘姚拉下车的人是王岩,判决书第44页第11行引用了王岩的证词说:“他被人从车上拉到地上,几个人对其又踹又砍,后来他不醒人事了。”把王岩拉下车的是甘姚,王岩自己说被砍的不省人事,一个不醒人事的人怎么可能又重新爬上汽车里面,又被于海东拉下来砍了十几刀呢?他就是跑也要往远处跑,怎么会再次的爬进车里呢?判决书自摆乌龙,编出了如此漏洞百出一戳就穿的谎言来陷害于海东,令人无法容忍!

        徐州公检法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和枉法裁判的罪行,不惜杀人灭口,把一个80 后的独生子送上断头台,其他主犯和真凶却被保护下来,尤其可耻的是。有一个主犯刘磊,竟然被法院编造出不在现场的弥天大谎,这是一件骇人听闻的司法造假案件,这一切都源于幕后黑手和惊人的司法腐败,如此的知法犯法,该当什么罪?强烈要求中央严查弄虚作假的人员。还冤死者和他的家人一个公道!

        2013年5月18日重编   天理于广东佛山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6-6 23:3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