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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命要求巡视组官员和纪委彻查救助款和巨额维稳费的去向

已有 1078 次阅读2013-7-21 13:03

舍命要求巡视组官员和纪委彻查救助款和巨额维稳费的去向


北京空降来的崔亚东院长刚刚上任,上海访民试图借此机会让新院长了解上海的司法腐败乱象及陈述访民的民情和冤情,希望新院长主持公道,清理陈年的积案冤案,让访民能够安居乐业。故我于2013年6月21日上午,首次欲找上海市高院新院长崔亚东院长反映自己多年问题未解决被打击报复搭上父母两条人命等等的冤情,不料接连两天被长宁法院非法关押时间超过12小时。上海尹慧敏:愿舍命再次要求巡视组官员和纪委彻查救助款和巨额维稳费的去向!

2013年6月24日,我亲临长宁区法院,要求长宁区法院依法执行孩子抚养费等2005年6月起至今法院没有执行的生效判决款;及追讨6月21日被长宁区法院关押时,私下扣押的私人物品(包括父母遗像和祭奠故人的锡箔纸钱等物至今未归还)而再遭被抓、被关、被冷冻、被搜身摸乳和被扣押私人物品等不公正待遇。

2013年1月15日(上午长宁法院羁押我3小时,下午在上海高院设在府村路500号内继续羁押我5个小时后释放)和2013年1月18日整天(我被非法拘禁在2102信访调解室内失去人身自由无法与外界联络时间超过9个小时,释放后我拨打110报警,上海虹桥路派出所干警作了简单的接警记录);2013年1月23日下午,在2101调解室内,我被新来的信访主任(张枫)和原立案庭庭长(季立辉)威胁称欲送我到上海长宁区精神病医院去。

2013年6月21日(我被非法搜身,随身携带物品被拿离我的视线查抄扣押,被非法拘禁在4111刑事审判庭内时间超过1 2小时,私人物品被私下扣押至今未归还,被限制正常如厕,看守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在包括在押犯人的铁笼前和看押的警员及保安协警面前,甚至在三个摄像头之下小便。被释放后我110报警,要求就被非法关押和私人物品被扣备案,虹桥路派出所警方不出警拒绝接警接报)、6月24日(我被非法拘禁在4111刑事审判庭内时间超过12小时,期间,被强行搜身摸乳以及被冷冻,我的所有私人物品被信访主任(张枫)指使的协警私下查抄和扣押至今未归还,其中包括父母遗像和祭奠故人的冥纸钱等许多其他私人物品。然后,当天晚上9点过后,我被张枫带领的一帮人从4111刑庭转移到2102调解室内训话,张枫威胁我称:欲送我到上海市长宁区精神病院里去。

上海长宁区法院如此的为非作歹,甚至在一张造假的拘留证面前枉法判决我行政诉讼案败诉,还当庭支持被告(长宁区公安分局)销毁证据,当庭威胁欲送我进牢房(劳教所),法院公安相互包庇共同违法造假,上海二级法院面假枉判枉裁,上海市公安局面假,行政复议几度维持和不予受理。而真正的始作俑者是长宁区法院。

眼下,被我举报的长宁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负责信访的(张振东),曾经暗中帮助我前夫脱逃重婚罪和遗弃罪,帮助过错方庭审中非法提现转移巨额共有财产40余万元,使我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被举报人在负责处理我的案子,他还很得意的对我说:你的举报材料都转在我的手上。难怪我七次被拘留被恶整,问题越积越多家破人亡无人解决。还被到处造假堵我的信访路,长宁区法院编造虚假材料向上级汇报称我的所有问题都已经解决了。我被指已经拿到了30万元司法救助款!法院司法警察6月21日对我说(原话)“你的本金利息都已经拿到了还搞什麽”。北京最高法院接谈法官对于我控告最高法院立案一庭于2010年5月出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再审通知书”终结我信访一事不予答复,却称“你拿了法院一笔钱,问题已经解决了”。教育部接谈领导称“你的问题不已经解决了吗”。

长宁区法院原立案庭(季立辉)跟众上访人称“尹慧敏问题已经解决了,法院给了她30万元” 2005年6月24日至今,上海长宁法院判决生效的我孩子的抚养费等没有执行给我权利人一分钱还强制被执行掉了27万元,法院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2012年十八大期间两次要我承诺不上访,辅助我孩子完成了两个学期中部分学费(其中3学期中有8千余元是我个人咬紧牙关承担的),而长宁区法院竟然要我以不上访为条件,以微小的维稳费(支付学费)充当孩子抚养费执行款,向上级谎报称我的所有问题都已经解决。

2007年9月17日,长宁法院明知道前裁判有瑕疵(其两次非法剥夺了未成年人我女儿的住房份额和抚养费),故书面承诺辅助我孩子完成学业和解决我们母女生活困难的10 万元经济补偿款至今没有兑现(控告人要求查明这10万元司法救助款的去向,据我所知10万元救助款已于2007年9月17日在我听写承诺书之后,挂到了长宁区法院的账面上)。

长宁区法院【(2007)长民三民初字第472号】民事判决确有严重瑕疵,枉判公有使用权住房同住人我女儿有居住权无份额,非法剥夺同住人我女儿的合法权益住房拆迁份额,我被强行冲抵掉27万元我不服的执行款后另负债5万元。孩子抚养费被剥夺,造成母女俩严重的生活困难,我被逼上访维权失业卖血等,孩子被逼卖血等。我的孩子学校8次催款。因为生活困难欠费导致学校不发放毕业文凭,长宁法院还从中作梗。自2012年年底学校以新学年没有交清学费为由不发教科书时起至2013年6月21日,我的孩子被逼没有出席毕业典礼,孩子的毕业证书被扣押,孩子被逼而产生心理障碍上述种种,导致我到上海高院门前找院长请愿喊冤,要求督促长宁区法院尽快执行2005年判决生效的孩子抚养费等前判决生效款,法院两次非法剥夺了我孩子的经济利益和生存权利。1)我不服长宁区法院前裁决造成的债务;2)孩子没有理由和义务用抚养费帮我来还我不服的法院枉判造成的我的债务。过错方(重婚罪和遗弃罪的犯罪嫌疑人)我的前夫在婚姻法中过错方财产理应少分或不分的原则未予体现,相反多得益。

长宁区法院勾结长宁区公安分局,使有罪的人逍遥法外,使无罪的人(权利人)多次坐牢。七次选择性执法送我进拘留所,且手铐脚镣吊起正身关禁闭和高温上铐戴铁帽体罚等造成我一身的骨关节病和被骨折,我的父母因为我上访维权被非法拘留关押失去音讯被吓成精神病住院22个月,以后被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医疗事故死亡两条人命,父亲高血糖被加输葡萄糖滴液并发症死亡;母亲一肺炎症未治愈被赶出医院转两肺炎症,最后重症肺炎死亡。我已经被害家破人亡,长宁法院勾结区公安局仍然肆无忌惮恶意迫害我一个控告维权人士。

我在此强烈抗议和谴责上海法院和公安乱作为和不作为之乱象,法院和公安局权大于法,滥用职权,以暴力和高压手段打击报复我控告维权。2012年12月24日【上海长宁区法院开审警方(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案 被告(长宁区公安分局)当庭欲送原告(我)进牢房(牢教所)】,眼下在中央三令五审劳教制度暂停的情况下,长宁区法院信访负责人(张枫)等多次威胁欲送我到长宁区精神病院里去!称该精神病院潘院长是他的朋友!

在此,控告人我强烈要求上海司法部门和高院崔亚东院长:请将上海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公安分局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请求中央巡视组和纪委等有关部门,本着对国家和对老百姓负责的精神,帮助我查明上述传说中帮助我解决问题的30万元司法救助款和10万元司法救助款的下落,同时查明巨额维稳费的去向。

仅从我的个案便可窥见一斑,上海长宁区法院对我的巨额司法救助款处理去向不清不明,那还有其他众访民的司法救助款是不是也存在同样问题呢,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我可以以我的人格作担保,长宁区法院的账目不清不明。还要多次酷刑和威胁我控告人不许上告,告就给颜色看(请参阅前文 《给巡视组官员的一封信:我究竟应该如何死法》)。在此,我尊重声明,我和他人从无宿怨,如果有一天我无声无息,意味着我遇害了,始作俑者,上海长宁区法院和它的帮凶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90号101室,邮编:200050;手机:15600040056)

控告人:上海长宁区尹慧敏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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