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投无路的我在大街上拉小提琴谋生,政府认为是丢了和谐社会的面子,让救助站的一伙畜生把我像垃圾一样扔进铁笼囚车百般凌辱。我现在不想街头拉琴了,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于2011年2月17日从大西北的兰州,经数千公里长途旅行到大西南的云南边陲一个私立学校,想好好当个老师,结果没有一个星期就让希望变成了失望:云南警方命令我的校长朋友立即以“你不适合这个工作”为由辞退我,而且必须在24小时内亲自送我离开云南,并随时向警方汇报。
为了生存,我想打工挣钱,可是打工的机会被一种看不见的恶势力一次次地剥夺祸害,这分明是把我往绝路上逼,这难道不是反人类的犯罪行为吗!我千辛万苦千里迢迢找了一份工作,却被公安给祸害了,真的令人难以置信,但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我在十天之内从兰州到了云南边陲,接着又返回了兰州,不但没有挣钱,反而赔进了一千多元的路途费。我不知道这是哪个恶官如此缺德,竟然躲在背后干着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一个政权居然能做出这等没屁眼的事情,还不想露面,还让人家老总以“你不适合这个工作”为由辞退我,让我的朋友背负开除我的恶名。我当了20多年的教师,而且在这所学校上班才两天,怎么会“不适合这个工作”,用这样的理由你能骗谁呢!
政府不准我在大街上拉琴谋生,又在背后祸害我就业的一切机会,这不就等于要我的命吗!失去了基本的生存条件,命都快没了,还怕什么!这伙畜生,简直拿失业者的死活当儿戏,用如此下流的手段对付一个走投无路的弱者,真的把我害苦了。我不知道是谁在背后实施这伤天害理的恶行,我无法找到说理的地方,但我也无法保持沉默,我要发出我的自由之声,发出我愤怒的呐喊。
我要生存,我要打工挣钱养活自己,可是苍天不睁眼,上头有公安,没有人能救我。我不是罪犯,我只不过是些了一些文章,发表了一些我个人的观点。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是一个自愿担当社会文明进步的失业者,公民言论自由是明明显显写在宪法里的,这也是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
没有工作,也不再可能有工作了,没有活路了,我被逼无奈,无路可走,只好走上这反流氓之路。我敬告那些无耻的恶官,人生几十年,名利都是昙花一现,为何不积德行善,何苦作恶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