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讯江苏被强拆户七访民在中国青年报社门口集体喝农药。他们的遭遇,道出了我们上海被强拆户的心声和类似相同的经历。2005年12月普陀区政府官商以地铁七号线“重大工程”欺诈动拆迁,强迫拆迁户去偏僻的郊区,以人均7万5不到的价格来安置。而周围的普通商品房价格一直看涨(当时均在2万以上)离市场价差距甚远之下,我住房被普陀区政府非法强拆后灾难不断。(而本地块至今荒芜)在每年的敏感时期被关“黑监狱”就是所谓的“学习班”。2013年5月又被警察以“约谈”的名义绑架、失踪41天,受尽了折磨虐待。换来一张“无期限的取保候审”。
进入2014年以来,上海当局对百姓访民的打压升级,颜兰英、郑培培等十几位维权访民被以“寻衅滋事罪”拘捕。依法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被贪官污吏伤害、被制造冤假错案的冤民每年在快速递增,众多官商的发迹史浸透着中国无数百姓冤民的血泪!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怎么会使上海产生如此之多的贪官和冤民?!也算是创造世界奇迹了。利用权力抢劫、打压灭口。混淆事实,人为制造恐怖。
在中国上海,被官商利益集团侵害的冤民是不能 “发声”的。否则就会被莫名其妙突然失踪、或被“意外”、 或随便给你套个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就给下在牢里了。没有违法犯罪证据可以先抓捕后罗织罪名。制造冤假错案,颠倒是非。只要官吏需要,几十年前的劳教制度一直拿来对付维权百姓,现在尽管劳教被取消了,但是,取而代之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寻衅滋事”则成了维权百姓的新罪名。而对于我们百姓有益的那怕是在动拆迁前出来不久的中央文件法律法规、利民政策我们都不能享用,人民生活长期没有保障。这就是当今中国上海真实的现状。“法治和谐、安居乐业”已经成了我们百姓一个不能实现的梦!
去年5月我一个人去的北京。在久敬庄被警察强行带走说有人要找你谈谈,结果给我套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下在牢里。和谁聚众?什么时候?扰在哪里?乱了什么?谁都不知道!抓我的警察们不知道,审讯我的警察们也不知道。我自己更不知道,我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和动机,更没有后果,却被警察随便绑架、下在牢里失踪了41天(2013年5月18日至6月27日)受尽了折磨虐待。而警察不让通知家属,口头告知我“刑事拘留”,也不让我请律师,剥夺了我该有的一切权利,连《刑事拘留决定书》也不敢拿出来,最后拿不出证据释放,却还要给我一个“没有保证人、没有期限、没有人签名”的“取保候审”。
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等多条法规。严重违反了第八十九条【提请批捕和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上海腐败官吏为了掩盖非法抢劫、绑架、拘禁没有手续、诬陷迫害公民人身的真相,平时跟踪监控,布置了重重阻拦、层层截访人员,上海北京联手动用了大批“国家机器”,前呼后拥阻扰访民依法上访。没有理由也硬要找出各种“项目”,来大捞“维稳费”,他们会让我有一次作案的机会吗?更不要说“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机会了。把平时依法上访都当成犯罪作案,是何居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请问国家总书记习近平:“中国特色的社会里腐败官吏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吗?!”。中国的梦让百姓怎么做?我家哥哥知青上山下乡和弟弟当兵回来最基本的居住权都没有,(就因为响应了政府号召离沪,所以结局悲残,他们原有的住房被征收)回来几十年没有房子住。中国法律和政策已成摆设废纸,所谓“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人民的利益无小事”的政府,还需要访民用结束生命如此极端行为来表达诉求?我邻居苏根才在06年9月被迫自杀身亡和其他访民自杀未遂。至今没有媒体报道过。
我被政府非法强拆,掠夺私有财产,长期无房流落在外。在以往奥运会、世博会、二会等每年的敏感时期都被关“黑监狱”。遭到迫害、监视打压灭口、乱抓无辜、还要株连九族、转嫁矛盾。只要你有冤就不让你“发声”,让老百姓禁声,让被贪官污吏伤害的冤民禁声,让强盗更加猖獗,这跟黑社会有何区别?法治在哪里?谁才是真正扰乱社会秩序的恐怖操纵者?!
希望习近平、李克强关注上海明查真相!
上海毕和英:13120756751 201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