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弘基集团人大代表李永杰官商勾结,非法用地,拿违章建筑非法经营,侵吞国有资产,已成不争的事实。但黄浦法院为什么贪赃枉判,其内幕可想而知,公权力的加入(票子、条子)成为案中有案,作为法院审理房屋租赁合同时,首先要审理主体资格和租赁的合法性,一审法院回避了这一焦点问题,上海弘基集团不是房产的产权人,也不是拆迁人,本案的拆迁人是申江二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市政府),该地快属世博重大基地,国务院及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拆迁的土地怎么会到人大代表李永杰手中,公开非法经营,公开勾结黄浦法官吴煜抢夺公民财产,其背后到底是那只老虎还是苍蝇……。
2014年元月7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上法官对弘基集团出租的房屋产权的合法性进行质证,弘基集团一问三不知,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令人作恶,自认背后有靠山,难道其背后靠山比陈良宇还大吗?难道人大代表能大于法一手遮天吗?公道自在人心。今天,六十名人权卫士见证上海司法,到底公正还是腐败,二中院是否能将权力关进法制的笼子,权力是否能在阳光下运行,我们拭目以待。坚决拥护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严惩贪官,救民与水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