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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林同意上诉 讲述狱中遭酷刑虐待

已有 651 次阅读2008-3-29 00:46

     民生观察获悉,因提出“要人权不要奥运”诉求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失地农民维权代表杨春林,于2008年3月24日被宣判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杨春林因否认法庭对他审判的合法性,当庭表示不上诉。
    昨天晚上九点钟,杨春林的两位代理律师李方平和张建国从北京赶到了佳木斯市,并于今天上午九点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见到了杨春林。由于两位律师来得突然,他们会见杨春林时,没有警察在旁边监听。
    在今天的会见过程中,杨春林接受了律师及家人的建议,决定上诉,并在上诉书上签了字。杨春林仍然表示,他上诉,不代表他承认法庭对他审判的合法性。他还表示,继续将为中国的民主而努力,因为“因言获罪的现象只有建立了民主才有希望根除”。两位律师则表示,他们周一回北京后将把上诉状寄给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同时,杨春林还利用会见的机会说,24号开庭时,他的手和脸各被法警电了两下。
    更为严重的是,2007年8月6日至2007年8月14日,因他在狱中不认罪,继续宣传“民主”,手、脚被戴上连在一块的铁链子九天,人不能动弹,期间大便只有一次,小便也很少。
    2008年3月5日,杨春林在看守所内因上厕所遭狱警殴打,眼角被打出了血。
   李方平、张建国律师表示,他们会把杨春林所说的,在狱中遭受的种种酷刑与虐待整理成书面材料,向社会公布。
    我们对杨春林先生在狱中和庭审期间一再遭受酷刑表示震惊,我们谴责这种严重践踏公民人权的行径,我们将继续关注杨春林案的进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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