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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共产党”我的心灵之旅/上海冤民杜阳明

已有 1978 次阅读2009-2-17 23:04 |个人分类:日志

上海维权http://shbzw.space.aboluowang.com


“打倒共产党”我的心灵之旅/上海冤民杜阳明

“打倒共产党”上海冤民杜阳明出狱后控诉中共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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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冤民杜阳明控诉中共黒监狱的纪实报告

上海冤民杜阳明来稿。仅表感谢!

    我叫杜阳明,现年65岁,性别:男,文化中等,汉族,身份证:310108194512273211,暂住地:同心路765弄7号101室,邮编:200083,电话:(021)56631289,欢迎海内、外媒体对我进行公开采访,就以下方面所阐述事实的真实性提出问题。

一、我的上访起因

    这是只有生活在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中,所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中共不是自诩为“法制”社会吗?既然是拥有“法制”,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上访”的存在?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上访” 的问题?从而还在继续不断地产生着,这岂不成为了所谓“特色”的怪圈吗?我的答案将以事实胜于雄辩!

    在中国大陆的上海,每逢周三的上午,就有数百成千的人群,聚集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即上海市人民政府人民信访处。同时,临场戒备的信访值班车、警备专用车及各种警车,布置大量警察势同如临大敌,这些泯灭良知的专政“机器”们,经常群体性公开出手打骂访民,视访民们当做“牲口”一样来回“赶”着,该“景观”成为上海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线。我就是其中一名及其普通的访民,也是在数件侵权事实的逼迫下,导致无路可走才会做上访维权的公民。如:1、1993年我73岁的母亲朱宝莲,(原在共和新路245号,租用私房开设培大食府),遇到市政动迁,没有得到任何安置与补偿;2、1999年“东四块”旧区改造建立了城上城小区,是以市政动迁的名义剥夺了我的回搬权;3、1973年7月1日,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施工工地发生死亡事件,我继父被吊车惯性撞死,该公司99年底单方面撕毁工伤死亡协议,从而侵害了我母亲的合法权益;4、2000年初,“中房”动迁组无视被拆迁人与租赁方债务纠纷,单方面解决租赁人的补偿,从而再次侵害了我母亲的合法权益。

    问题是:这些“法制”究竟是怎样体现的呢?我们是生存在这种社会的最底层,仅拥有小小老百姓最可怜的一点点财产,但是在中共上海地方权贵利益集团之下,是根本得不到所谓是“法制社会”的保障,若要由我老母亲去追讨公道,那么无疑就是加速老年人走向自己年限的“归路”。为此,我毅然接受老母亲签署的委托代理书,在她老人家的授权下依法上访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从此经历了无数的苦难,乃至身受无数次的变相传讯、十天非法监控、无数次的非法软禁、十七天的遣送、刑拘三次共68天 、劳教一年半、刑事判决深陷囹圄二年半,其中受尽中共上海黑监狱对我施展种种的迫害,如果我在有生之年不予揭露的话,那么,无数的为社会争取民主自由者、为维权抗暴而牺牲的英烈们,为了不再继续倒下平白无辜地白白的去送死了,为了抑制中共上海不人道的黑社会与黒监狱对无辜者滥施酷刑,今天我能活着回归就是肩负着一定的责任感,要以亲身经历来揭露中共上海黑社会与黒监狱的事实真相。

二、中共上海政法委及其行政方恶意对我的构陷

    二年半前,中共上海地方政法委正是被上海帮权贵集团的爪牙陈良宇控制下,以市政法委书记刘云耕、副书记兼政法主任吴志明为首者的,掌控了上海市公、检、法公器中的生杀大权,把我因屡次上访北京维权视为动摇它们统治上海的基石,从此我被这帮权贵们圈为“钦定”的重点,作为坚决予以打压的主要对象。

    2006年6月2日中午,我从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人民信访接待处)回到家中约半小时,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忠打来了电话,证实了我在家就将电话挂断了。当时我就知道居住地已被监视了。当我走出家门时,被芷江西警所民警周叙(音同)带着两个便衣守将我拦住,他说:“等一会新来的所长要与你谈谈。”

    这时,来了一位中等身材的男子,周叙立即介绍了“他是新来的所长”,要求进屋谈谈。我回答:“为什么要到我家里谈,这里可以谈”,该“所长”答道“需要搜查”,我要求请出示证件,他拿出警官证扬了一下,我看到证上的名字叫“赵静”。我再次要求出示“搜查证”,他便拿出一本空白拘票说:“你不配合,就给你开拘票”。这时小区保安过来干涉这些便衣,“赵静”无奈地又一次出示警官证。这时物业经理将该保安员叫走了。“赵静”对我讲“不要那么对抗,事情总要解决的,跟我到所里去谈谈”。我提出等妻子回来,遭到拒绝后,只得将钥匙留给小区的保安,并要保安记下警号,随即我被强行拉进车,被直接送进了闸北区的看守所。非法拘禁二小时后,芷江警所派来了四个便衣,便将我抬进该大墙内,即三号楼的四楼过道内,从此进入了长达二年半的冤狱生涯。

(一)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区分局看守所

   1、制造故入人罪的舆论

    当我进入每一监房,事先早已有了既定的舆论,把我说成是“无赖”,已有人使罪犯们都知道:共产党要我死!

    20006年6月2——6日,我在10号“刑拘”监室,同月6日又被转移到8号“逮捕”监室,(同年7月10日,才收到7月8日发放的逮捕通知书)。因为我上访维权就被捏造成是跟共产党对着干的死党之一。

   2组织上有准备

    (1)所有进入8号逮捕间的“疑犯”,都经过挑选。我被推进8号逮捕室,警长戴海忠问“疑犯”张海波,你知道进这间房规矩吗?答“知道”。

    (2)狱室的室长是个犯人的“头”,他配有“理论家”一人,打手二——三(人),组成一个最基础的“管理层”。其余人都必须心领神会这种代理“狱方” 的意图。用疑犯管理上访“疑犯”,说白了就是将我置于疑犯们的严管之中。

    (3)平时允许采用不择手段的措施,如:狱方有意关闭三号楼第5层的楼面,故意压缩必需的生活空间,以制造矛盾后让警察来装“榫头”。这是世界上居住最拥挤的地方,最多时有27人,同住在长7米宽2.8米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再扣除水池与厕所的面积,大家都没有床铺,只能睡在地板上,还是不到17平米的木板上。在不合情理的安排下,即使侧身睡也睡不下这么多人。这样硬要27人挤在一起,随时都会发生自然冲撞的现象,这是狱方为今后故意地制造事端存心设置的条件。

   3具体实施的虐待

    (1)在每天上下午,只有两次的送水中,故意限制饮用水的用水量。“狱室长、理论家、打手”疑犯们,用大号可乐瓶将限量的水一抢而光,自己喝不完的就倒掉,而给我的盛器非常小,每天只能轮到两小杯的水,远远不能满足我糖尿病人的需要。

    (2)每天的伙食由疑犯张猛发分发,给我的菜的量是最少。我身患重度糖尿病,是不能用饭来作为补充每天必需的食品。由于菜的量太少了,长期如此就造成了严重的营养不足。

    (3)可恶是嫌犯们故意将我的被子弄湿,使我无法安寝,在狱方的包庇纵容下,使之 60开外的我,难以追查这是谁在有意干的坏事。

    (4)人老了易于惊醒,每晚疑犯们上厕,用跨障碍与故意绕远路的方法,用不合常规的方式从我身边走,将我吵醒后使之难以入眠,而且天天如此。

    (5)我晚上睡不好,白天就要打瞌睡。疑犯们趁机大敲地板,大声吼叫,或者故意摔倒在你面前,甚至用肢体碰撞与有意进行骚扰。

    (6)他们互相用纸织成小形的三角物,用橡皮筋弹“纸弹”,或故意做出各种样子的惊险动作,目的是达到让我心惊肉跳。

    (7)他们把吃剩的饭菜,从背后撒在我的衣服上,谁都不予承认。

   (二)中共上海黒监狱对我的故意伤害

    从中共上海黒监狱的看守所的管理模式,利用犯人管制我(即犯人管理“犯人”),每天必定要使出坏事,务使我痛苦与不舒服,这是两年半冤狱的主旋律。而一至二个月轮换如此的“程序”,直到白茅岭劳改农场后才知道这是精神折磨法,其伤害的目的应与刑事犯罪的故意伤害罪同等意义。

    1、2006年6月17日,疑犯李斌将我摔倒在地,开创了用肢体语言进行伤害的先例。

    2、同月7月6日下午3时许,警长:戴海忠、将李斌、谭宇亮,大个李叫到办公室谈话,他们回来后就将我叫到办公室。李斌将写好的字条在监室内传阅,当晚“戴”将我安排在大个李的身边,半夜里我被疼痛而惊醒,发觉李用膝盖顶了我软肋四下,继续在装睡。我疼痛难忍,经市监医院检查为软组织搓伤。

    3、同月7日中午睡午觉,“谭宇亮”摇着“李”的大腿碰撞我一个半小时,我只能忍耐的计数为86次。

    4、我平时习惯性的生物钟较准,每天需要准点8点左右需要大便,过时我就难以排泄,但每天到了这时疑犯们故意都排队如厕,这样就不得不断改变我的生理习惯,否则引起的争吵,就容易给警察们“装榫头”。

    5、次月9月16日,张猛和“哑巴”有意的打架,当时我正蹲在地上写字,突然间被三米远处冲过来撞上我的耳门,市监医院留有记录,造成我的听觉受损至今。

    6、“哑巴”多次将我的被子浇湿,10月份在疑犯午饭后,例行的兜圈时,故意撞我后动手就开打,我为维权而正当防卫,他被调到9号监房。

    7、类似故意的“打架”发生多次,都是在我面前突然地“橹胳臂”伸“腿”,故意对我碰撞引发事端。

    监室里虽设有监视用的监控设施,加上警察与队长都在故意装聋作哑,管理是极度混乱的。即便是揿铃报警,对这样规定的求助是不予理睬的。我好比就象生活在非洲草原动物群中,遭遇到巨大的精神压力,身心健康上遭受严重的伤害。我在吃不饱睡不好的情况下,体重迅速从158斤降至110斤。

三、在黑监狱仍应为维权而求生存

    (一)为生存首先要解决饮水问题。经过交涉队长总算给了一只大可乐瓶盛水,但不到晚上连水带瓶都被弄没了。接下来狱监是无尽的扯皮,依据病情我强烈要求:必需得到应有的饮水用量,最后,由队长的暖瓶供给开水,解决了生存必须的吃水问题。

   (二)进监前,我与戴海忠的谈话约定:1、不穿囚衣,不吃囚饭,2、鉴于我的糖尿病,伙食需要增加蔬菜数量……,结果除不穿囚衣外都未践约。为了身体状况不再恶化,我只能“不讲理”地抢菜吃,最后由队长的“金口之劳”,才许诺我长期能够吃菜了。

    (三)人要象沙丁鱼罐头的“鱼”一样地侧身睡。第一是睡不好,第二是容易受到侵犯与伤害。在反反复复维权后,争取到一席之地(二尺宽),以内务包组成隔离墙进行自我保护。

   解决了以上三件事后,我的体重开始有所回升。但好景不长,狱监方指使狱室的室长,叫其同流者天天纠缠我,我再次地遭到疑犯们的骚乱,使我的精力全用在应付疑犯们的寻衅上。奇怪的是每次都是声势大行动小,好象有人在背后有意掌握着尺度,只是让我处于撞不坏打不伤的惊恐之中。每个凶神恶刹的疑犯在无法压服我后,即被调离再继续调入新的恶人。有一个名叫叶必达(音)的疑犯,进监室不到两小时就知难而退,不愿当牢头立即提出调离八号监。

四、在黑监狱“国安”们对我的的审讯

    (一)同年6月14日闸北公安王家林(音)不出面,芷江西三个警察穿着便衣,不报姓名,不出示证件将我强行按在被审讯椅上,提出以下问题,其大意如下;

    1、到慈善基金会干什么?2、到上海商城干什么?3、在新华分社门前干了什么?4、在46路公交车上干什么?5、有多少人?都有那些人?对这种非法审讯除了愤怒地抗议外,我只能保持沉默。

    (二)6月20日,原班人马对1、2、两问题不再问,要我交代如下罪行:3、在新华分社门前打人;4、马路上随地大小便;5、造成46路公交车全线停车。“三大罪行”,并说“你没有手机,都是田宝成叫你去的,只要你揭发田宝成,我们可以不处理你。”我答“所有的罪行都是你们编造和添加的,我的行为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就是你们行政侵权,在违法犯罪,要我编造谎言,休想……”,我的回答使他们什么稻草都没捞到,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三)在监狱中甚是“洞”中无日月,检察院徐鸣鹤带着一位小姐提审,我拒绝进提审室里间。他们什么都没问就走了。

    (四)不知过了几天,检察院又来了一位官员,在提讯室外间讯问,我详细地为自己进行了如下的申辩;

    1、缘于我身患糖尿病,平时就有憋不住尿的毛病,当到达新华上海分社与门卫及厕所管理员协商如厠无果后,便进入边上树丛内小便了。2、我为此被人打了,当这个人要逃跑时被我抓住了,他只得向我道“对不起”,我就原谅他了。等上访人围过来时我已经把他放了,发觉他不是过路群众而是个城管员。3、我经得到售票员同意后进入车厢,是驾驶员自己停驶,他拨打报警电话110后,是由110出警后让驾驶员继续行驶,并未让我下车,更未作出现场处理我的措施,由此说明:我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现在却被不讲理的政府故意设置了陷阱。

五、所谓“人民”法院对待访民的庭审,如同法西斯摧残“犹太人”一样

    (一)关于援助律师的问题

    如此简单明白的事实,经过公安局与检察院的侦察、调查,污告我的罪名,可笑的是历经六个半月,连基本事实都未搞清。庭审前,指派一位名叫“鲍奇川”的援助律师(汇达丰律师事务所),我明确表示不要政府指派的律师,鲍说:“这是法定程序,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现在还有谁敢为你辩护,我本着律师的良心尽力给你打好官司”接着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辩护词,立即要我签名被拒绝后,只得改为证求我的意见,并需强调以下几点:1、无罪辩护;2、人证物证必须当庭质证;3、有限代理。鲍律师记下我的要求后离去,又返回说“忘了让你委托书签名”,我按照鲍律师的指点签了名。

    (二)关于一审前后的过程

    1、我请狱友会见吴国策律师时,征求吴是否愿意做我的代理人。得到肯定回答后,我向队长要求会见家属,商议聘清律师事宜,回答是判决前不能会见家属,使个人聘请律师的权利就此落空。

    2、2006年12月18日,闸北法院派一男一女二名法警,来所带我去法院开庭,问完姓名带好手铐,有电梯不乘要走楼梯,引起我的警觉,走到楼梯口男法警猛推我,我被闪让后摔倒在地上,男警察要拖我下楼,我大叫救命,女法警将我搀起,上车后在同一辆上,我把经过见田保成和王水珍将发生的事告诉他俩听。

    3、到法院后,我们分别被关在囚笼里有很长的时间,法官“华赛英”到我囚笼前表示:要我配合开完庭一定给我满意的结果。

    4、开庭后,面对无中生有的状告内容,鲍律师不但没有按照我的要求辩护,连提出庭审质证的勇气都没有了。

    5、当审判长要我陈述时,我拿出辩护词刚开始宣读即被抢掉,从而剥夺了我的辩护权利。匆匆宣布判决结果,在一锤定音下被判刑二年半。我刚想喊出打倒“司法腐败”,就被拉到了后堂。

    (三)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1、面对如此荒谬的判决结果,我的家属子女为我俜请律师,由于音讯阻隔,又误聘请了鲍奇川律师。“鲍”第三次到“所”内来,告诉我,我的女儿付给了他三千元代理费,请他出庭二审。并且他讲:是在我家属苦苦哀求下才接受的,我问鲍“你是否告诉过我家里人,不花钱我都不会请你。”鲍表示;手续已办,钱不能退。要不,你再另请律师。我想造成该冤案是政府故意的行为,请谁都是一样。接着鲍表示二审前会再来一,二次,再次要我签名,鲍离去后再未露面。

    2、2007年2月9日的二审更简单。由两名法警将我架上法庭,听完裁决后我遭到酷刑,将我双手反背成“喷气式飞机”,被硬揪死拖地塞入囚笼车里。

    3、一审判决后,疑犯对我的骚扰有所缓和,刘警长给我买了二包饼干与一包奶粉,伙食也有所改善,我的体重停止下跌。二审结束后我被转到二号间牢房,其中只有八个人。我提出会见家属的要求未果,至2月11日,我妻子来所要求会见,接待人员却骗她说:“杜阳明已被送走”。

    4、同年2月12日一早,我被叫醒整理物品后押上大巴士,临开车前队长才给我一张执行通知书。所长与狱医带着我的三瓶六味地黄丸,同车到达新收“犯”监狱。

(四)新收犯的黑监狱

    1、一到了新收“犯”监狱 ,先由罪犯前来搜身与抄包,将我的东西全倒在地上。我告诉他们,包里有控告材料,他们让我把材料拿走,继续抄查。

    2、由罪犯将我强行穿上囚衣后,我当场脱掉囚衣仍到地上,罪犯又强行给我穿上,说“要脱到监室去脱,别为难我们。”中队指导员常询(音)表示:这里是中继站,你最多呆十几天就走,有什么事到终点站去闹。我的解释与表达你们要明白:我是被行政侵权的,是在受司法枉判的冤狱,只要你们不过分,我不为难你们……。

    3、中队主管问我“想不想减刑”答“我只能接受无罪释放。”主管说“那就帮不上忙了。”

    4、我与罪犯稍有不同的是:(1)不背监纪监规;(2)不写周记;(3)劳动无指标;(4)早睡半小时,晚起半小时,出操可以不练。至于进出门(所有的门)要报数,早点名,晚汇报要报番号,更要高呼队长好,我坚决不干,反复强制无果,狱方只得默认,出门时让我排在最后一个。

    5、在工场间劳动时,给我边上安排一个“精神病人”,每天唠叨不停。那一天我照例带五块饼干和冲好的奶粉,进工场间干活,当我吃饼干时,“精神病人”说“你天天一个人吃,不给我们吃,你不是朋友。”一边说一边抢,我大声质问“你干什么”?他装出委曲又害怕的样子,他监室的室长带着几位罪犯,拿著工具气势汹汹地围上来,我毫不畏惧的面对这情景,但仅只是眼看一触即发而已。值班警官不分青红皂白,却将我变相酷刑罚站示众五个小时。

    6、在一天早上,监室内与厕所坑边有粪便,室长张林祥充当“福尔摩斯”破案,对我说:“你最会搞,这种事情只有你敢做,你做了不敢承认我就对你不客气”。我说“我不会做这种缺德的事,我也不会怕你不客气。”他自己下台级地说“会不会是公务员×××干的”?要我指证他,我 回答“没有证据,不能胡说”。

    7、每天晚上大学生付室长去打一铅壶热水,我也能分点热水洗脚。那天他们故意把水用完,叫我用热水瓶里的水,结果张林祥大发淫威,说每晚两并水是人民政府给他的,“谁”用就对“谁”不客气。我知道他是故意骂给我听的,我就对他说“水是我用的,我不知道是你的,以后请我用,我也不会用”。

    8、狱方多次要我填表进行心理测试和咨询,被我拒绝。同年3月5日开完分流动员会,白茅岭监狱“三大陆”教导员找我谈话:(1)对你不搜身不抄包;(2)三瓶地黄丸在他手上,说到白茅岭后就给我,事后再不见此人,(事实证明这些贪得无厌政府工作人员,什么都要贪)。至3月6日一大早,我被带上警车分流到的白茅岭监狱。

六、在安徽“白茅岭”黑监狱里,警察与罪犯对我联手实施暴力,以拳打脚踢作为下马威

    (一)2007年3月6日,我被从青浦新收监狱,分流到白茅岭监狱二大一中七监室,室长罪犯邵柏,值班警官张元喜。我一进监室,六号监室室长孙延军,带着几名罪犯冲进来要剃我头,我说“春节刚剃过不到十几天,”我话没说完孙延军对我两耳光,紧跟着和进来的几个罪犯对我拳打脚踢。穿着皮鞋的脚往我的后背,后脑,颈腰胯头部猛踢,我踉跄着逃到铁门处,向警官队长呼求,而不于理睬,孙延军等嚣张地将我从门口铁栅栏上拉下打翻在地,对我腹部,胸部狠踩猛踢,当场将我打昏。等我醒来时发觉躺在地上,医务犯在给我量血压,他对队长张元喜说:“心跳正常,血压正常,没事。接着他们将我半扶半拖地架到办公室 我强烈要求惩办打人凶手,要求给我验伤治病,都未得到起码的应有的满足。至3月7日,才发觉被打掉一颗假牙,我又提出索赔要求。多名队长在场,主管沈雪祥也在场都不表态。一位姓樊的警官将我劝回监室,并保证进行调查。

    (二)我对3月7日被打掉的一颗假牙事,提出查处的要求。从6号到12号,从大队到中队,以及姓樊的警官,都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中队指导员李维新与姓樊的警察全都蛮不讲理地说:我们调查过了,是你不配合造成的。当我严正地指出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伤害“维权”人士的阴谋时,他们不着声了。过一会,李维新说:算了,我们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提出:第一、立即给我验伤治病,第二、惩办打人凶手,依法查办幕后指挥者。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对以上几点,他们拒不回答,只是告诉我,已经处理过了。我质问李维新“怎么处理的?我怎么不知道”,李蛮横地讲:“处理结果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说:“我是被害当事人,打人凶手被处理,我怎么不知道”。李、樊二狱警威胁地说;“你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你到这里干什么不进入程序”。

   (三)违背“双法”(即警察法与监狱法)滥用戒具——整整酷刑17天3夜

    鉴於我一系列的正当要求被置之不理,因此决定拒绝出工。队政工叶干事,将我绑在铁栏上,最高学历的康警官,将我从栅栏上解铐后又铐上,带到工场间示众,下午开始,李维新,张元喜,陈雪松三位队长轮流值班,将我铐在铁栅栏40小时以上,其他队长每人一天从早6:45分到晚10:30分。我浑身是伤,被铐到28号共17天(铐罪犯也只有一、二天)。28号下午,警官过家云给我打开手铐说:“你赢了,不铐你了给你换个地方休息休息”。他与罪犯邵柏将我送到第三教导大队严管队禁闭二个月,受尽了警察与罪犯的欺侮和伤害。2007年5月27日,我解除严管被送回二大一中16监室,室长是陈增荣。

罪犯们代表共产党,维权人士却被罪犯管制

    1、一进严管队,被扒掉所有的衣服,只留下内衣内裤和囚衣,连续几天大风雨,山区的气温骤降,我被冻得脸发青流涕不止.三天后,主管队长隔着栅栏门与我谈话,告诉我“所有的上访人都解决了,只有十个人没有解决”,间接告诉我2006年6月2日前后,被两劳处理的维权人有十位。

    2、可能前主管队长不够狠被撤换,换了秦键(音)队长,见面礼就是训话,和带手铐,指导员李善根手拿辟啪声响,闪着火花的电警棍,站在我旁边,看着秦键将我铐好才离去。

    3、铐到晚上,谈话能手心理咨询专家,谢学礼警官将我解铐谈话,依然无法让我认错。

    4、罪犯李国宾、许学凇等三人成了共产党管理我的代表。(1)毛巾肥皂脸盆,早晚发一次用完收回,牙刷牙膏早上发用完收,肥皂粉与草纸开口要;(2)平时早饭半杯粥二个与旺仔差不多大的小馒头,吃不饱,他们认为我表现好就有一杯粥四个小馒头,刚够饱,反之只有一个馒头,半杯无米粒的粥汤,(3)晚饭开始几天菜多饭多,经常有荤菜,能吃饱,几天后罪犯说我不服从管教,不仅饭少菜少,连菜里的肉糜都要拣干净。4位罪犯每天书面汇报我的动态,约15分钟记录一次。

    5、几天后,罪犯拿出38条要我背遭拒绝,要我搞卫生扫除遭拒绝,后出现如下情形:(1)肥皂、草纸、肥皂粉不给了,(2)早饭吃不饱了,(3)中晚饭量少菜少无荤,即使一粒肉糜都检干净,(4)睡觉减少,8:30—9:00后移至10:30—11:00方可睡,早上6:30—7:00提早到5:00—5:30,若是强行入睡,第一、拿走被子;第二、用塑管喷深井自来水,有意把你睡觉的被子浇湿。

    6、开始我不要放风,却强迫我放风,等我习惯每天两次的放风活动后,一定要我说“报告队长,要求放风”,我把它说成,队长要求放风,然后才被放出禁闭室,自由活动半小时。即使放风也不许我与罪犯说话不许将手放在背后。

    7、一次性小塑杯,每天5杯水都不能保证(不要不给)对一个糖尿病人远远不够,我只能喝带有虫子和蚯蚓的深井自来水补充。

    8、我有50多天用不到草纸,每天只得用厕坑内的水,清洗排便后肛门处的余粪。

    9、严管队指导员李善根对三个罪犯训话,要他们开展虐待我的竞赛。内有一人告诉了我。

   5月24日,二大一中劳改中队长陈松林带着日用品来严管队,指导员李维新随后跟耒,宣布我可以写接见信(即解除严管)我不肯出去,一定要主管队长耒摆话,25日沈雪祥来到严管队,对我的要求,(1)不穿泅衣不吃牢饭,(2)惩办打人凶手和幕后指使者,(3)远离警察,远离罪犯.)认真地记下,就回去了26日博士生康警官将我带回监区16室,室长陈增荣。

    几天过后,陈增荣对我说“集体生活,卫生大家搞,你就扫前半间地,没要求。陈松林队长对你很关心,答应每顿多给一个馒头”。过了几天,管理犯赵承殊问我,“哪个队长答应过让你多吃一个馒头”?我说“陈增荣说陈松林答应的”,赵说“哪个队长都没答应,是我省下给你的,”我答“你给的我不要,政府给的我要”。接下来时有时无,其他房间的馒头吃不完好多都扔在垃圾箱里。随之每天中、晚饭,只得将其他人的饭盒内干净的剩菜倒进自己的碗内吃,这样才能保障人体需要的起码的营养。

    过一段时间,陈增荣要我扫全房间的地,反正不累人,扫就扫吧。又过一段时间,要我扫干净毛发,扫不干净要跪在地上,用抹布一点一点地揩。对这种侮辱性的要求我当然拒绝。

   16、17室都不干活,罪犯都是朋友,半瞎子张华诚等两人故意晚吃早饭,当我小便时,(离他们有三公尺远,)他们破口大骂。从此开始,监室罪犯不断对我寻衅滋事。

    刚开始早晚二次,每次二瓶开水我自己去打。二天后只能各一瓶,几天后一只水瓶都不给我用,要我向他们讨水喝,我宁可喝自来水,也不向他们讨水喝。

    队长给我要来一只水瓶,劳役犯不许我出去打水,将我的热水瓶换成碎了内胆的冷水瓶。

   6月底的一天吃早饭时,一圈分发下来后,盆内剩一个馒头,(按陈增荣规定,分发后盆内的馒头是给我的。)我刚拿起来,田忠万叫起来说没拿到馒头,我还给他,他把馒头扔进垃圾箱,恶很狠地说“扔给狗吃也不给你吃。)赵承殊等人冲进来要打我,我一横心(心想我没打人被定罪,我被人打被白打,这世道没天理)拼了,勇敢地迎上去。他们大概没得到命令,反而不打了。

    7月5日又一轮迫害程序开始,早饭时,我拿起盆内的馒头(已分发)还没吃,陈增荣说我故意拿别人的馒头吃,新来的罪犯挑头打我胸口二拳。田忠万等罪犯一起动手,我勇敢地还了手。这时沈雪祥出现在门口,将我叫到办公室,说我到处惹事,对我两耳光,我毫不犹豫地还了手。沈雪祥将我推出办公室,命令其他队长将我铐在铁栅栏上,这时大队长也出现在现场说“你真是一个不可救药的顽固派。”在大,中队长的监督下,邵柏,赵承殊等罪犯用拳头望我的脑门顶狠砸,我连躲闪的余地都没有。

    我被打昏后醒来已在严管队,身上的衣服已剥除,换上了囚衣。头上十几个包,头疼欲裂,恶心欲吐。(我向队长提出要验伤看病。置之不理,在我一再要求下,叫医务犯来摸了一下头说“没事”,给了几片药片就走了。以后又来过一次)严管队长秦键(音)将我绑上约束带,晚饭后,罪犯许学凇给我松开约束带,双臂紫涨粗肿,麻木无知觉。我松绑后第一件事就是脱掉囚衣,光着身子,罪犯威胁无效后请示队长,将我的内衣裤拿来穿上。

    当天晚上第三教导大队林科长与我大谈监狱法、警察法。理屈词穷后将我从一号禁闭室转到二号,要罪犯将我的双手固定在铁栅栏上,像耶稣蒙难式地铐在铁栅栏上,左手用两副手铐固定,一动不能动,右手一副手铐稍能活动。除了大便解铐外,连吃饭都由罪犯喂食。

    两天后,罪犯许学凇拿了一条新短裤对我说“这不是囚衣,你穿上可以防冷,我跟队长求个情,你也认个错,大家有台阶下。”说完给我强行穿上短裤。接着队长给我开铐,我站立不住,坐倒在地板上。小腿比大腿粗精光锃亮硬帮帮。吃完晚饭后,罪犯打来开水让我洗了个澡,睡到第二天早上,队长拿来囚衣要我穿,我不穿,又将我铐上。我开始绝食,罪犯刘开山说“你只要挺过三天,他们就不敢再铐你了。”

    陈维新队长拿一件囚衣对我说“劳役犯给你穿囚裤,你不拒绝,我们叫你穿囚衣,你不肯穿,劳役犯给你穿囚裤你就穿了。只要你穿上囚衣,我们就不铐你。”我不求饶,不示弱。两天后又将我解铐放下。罪犯照例给我打开水洗澡,当晚许学凇给我吃了一根香蕉,一个梨,据罪犯讲:许被探头发现因同情我而被调离。

    新来的罪犯是个恶棍,挖空心思地捉弄我,别出心裁的手法如下;

    A、我被铐住,他在背后打你两下就走开。

    B、喂饭时故意乱捣乱杵,我张嘴他不喂,我合拢嘴他用勺乱杵,要么快速填塞,牙龈常被捣出血来

    C、不许我讲话,不许唱歌,不许躺下,不许活动锻炼,

    D、白茅岭的早晨很凉,静坐时他给我吹电扇,(头被打后我怕冷怕光,)再冷也不准躲,7点半后就不给我吹了。中午,下午,闷热时不央求他们不给你吹风扇,甚至把唯一的纱窗门都关上。晚上把门大开,让蚊子不断地飞进来叮咬。有时也假惺惺地点一盘蚊香,并告诉我只要听话天天可以点蚊香。

    E、时处高温季节,糖尿病人需大量水分,他们每天给我五次水,最小号的一次性塑料杯半杯,总量不到一斤,远远不够需求,为了补充水分,我只能喝深井自来水。(水中有虫子和蚯蚓,)他发现后将阀门关掉。

    E、九点睡觉,六点起床,禁闭室无日月,无时间,全凭他一张嘴。他认为你不配合,就让你十点半,十一点睡,五点,五点半,起床,反之八点,八点半睡觉,六点半起床。如果我不服从,轻则辱骂,重则用塑管接自来水冲,白茅岭的深井自来水冰冷刺骨,对伤后体弱的老人是难以抗御的。

    F、第二次解铐后,我恢复了进食。自7月15日以后,他们故意制造理由,往往以伙房断水、失火等为借口不给我喝水与吃饭。

    G、有一天半夜,我被陈维新队长的大嗓门吵醒了,他在对罪犯训话,说我的案子是国家安全局在插手,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怎么搞都不过分。从此后罪犯每次搞我时,都嚣张地说“我代表党和政府专门搞你的”。

    H、从7月5日到14日晚共十天,只睡了四个晚上,被铐着的感觉,除了人格与尊严受到严重伤害外,肉体上的折磨尤如一天等于二十年。

    I、酷刑无效,7月15日以后,又反复用精神折磨,利用和操纵罪犯强逼我背诵和抄写三十八条。------等,进行简单的重复,不断加大力度,受到的羞辱远比酷刑厉害。使我产生士可杀不可辱和生不如死的感觉。

    J、我感到有可能活不出去,如果我死了,一点证据都没有,监狱当局可以做伪证。我抠下厕坑挡板上的镙狮,忍着剧痛,背着探头,躲过罪犯,在大褪两侧刻下“国安队在行动,十天反铐四次”字样,字字见血。

    8月4日禁闭满月,如不解除会再延长一月。五日罪犯李国宾给我出主意说(今天监狱长来视察,你跟他谈谈,只要他同意,你就可以回去了,我们也可以解放了。)当天来的不是监狱长,是巡务处长赵某。兜一圈后就要走,我想到又要受到一个月以上的精神折磨和酷刑伤害时。顿时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我爬上五米多高的铁栅栏上要望下跳,赵某在我爬栅栏之初,意识到我的意图,忙命令罪犯将我抱住,拖到审讯室训完话后,又被关进禁闭室。

    平时我的禁闭室门前从不断人,这天门口经常无人。我爬上四米高的铁栅栏上。头下脚上望瓷砖水泥地栽下去,脚和屁股先着地,把一寸多厚的杂木塌塌米地板砸裂,掉下一条二尺多长的木条。脚后根和左面屁股上出现乌青(一个多月后消退),我爬起来一头向墙上撞去。当我第二次要利用斜角距离撞墙自杀时,被闻声赶来的罪犯拉住,接着队长进来将我铐在栅栏上。陈维新队长要我保证不再自杀,可以放我回去。

   8月7日,我回到二大一中换到17室,这里是室长裘宝兴与承包队长小警察蒋××。我当时经常头痛,涨,晕,怕光,怕臊音,我要求验伤治病,蒋××叫医务犯给我几次药片,吃了不管用。我坚持要验伤治病。蒋要我先穿上囚衣再带去看病,那一天看病通知我,蒋“按排”好后,叫我穿上囚衣带到医务室,让我等在外边,他进去与医生嘀咕了一会,当给我看病时,配给我的药片与医务犯给我的药片一样,而且是褪了色的长了毛的药片。我要医生针对病情给我开一张方子,寄给家里,医生给我开一张“喃叶”的方子,我知道他们在耍我,我要蒋给我将此方子寄给我妻子。并电话告知。他拨通电话让我接,一只手放在电话机上,随时准备揿断。其实这张方子和信并未寄出,蒋在我走后却在电话里向妻子直接对我诽谤。

    蒋排名单要我扫地,几天后裘宝兴对我说“老×今天不舒服,你帮他把垃圾倒了”。我因老×73岁,就倒了几天。×再不肯倒垃圾,裘宝兴要我继续倒下去。我不答应,一室的囚犯都轰起来,一定要我答应。我知道简单地重复整人的程序又开始了,我更不能答应。

    他们通过狱方承包的队长蒋姓警察吃牢我,一定要我接受。每天与我大吵大闹,几次都差点打起来,我预感到第三次人身伤害程序又开始了。我从8月14日开始绝食,当天晚饭吃大块的红烧肉(晚饭除过节从未有大荤)而且连续几天改善伙食,集体添菜。罪犯严树隆(原解放军营长)一次次劝我吃饭。其他罪犯故意在我面前吃得津津有味。面对白茅岭监狱当局的精神折磨和酷刑伤害,无助无奈的绝望使我万念俱灰,7天7夜滴水未进,迅速消瘦,原本蹦紧的腹部上的皮可以拉起两寸多。

    在我绝食期间,风传要分流一部分人到南汇监狱,樊姓警察与罪犯一次次要我进食外,还问我是否要到南汇监狱去?我已不愿回答任何问题。

   8 月20日我被强行搬出17室,进入大室在地上睡了一夜。21日一大早,我被反复多次地强行穿上囚衣,反拗着手臂架上大巴,才到达南汇监狱,又得进入新的一轮整人的程序。

七、在上海市周浦黑监狱的经历

    我被分到周浦监狱二监区(两级管理,不设中队。)五监室。室长严敏。承包队长陈福临,在严树隆的劝说下,我在22日晚恢复进食,人很虚弱常躺床上。

    狱政科吴劲松科长坐在床前与我谈话如下;A监狱不神秘,很简单,调整好心态既可。B与共产党不需要斗智斗勇。C先把身体养好,能坐就不要躺,能站就不要坐,能走就不要站,多活动活动。

    每天由64岁的罪犯林金宽陪同关在监室内。晚上由两名罪犯值夜。几天后,林被换成假精神病叫周茂林的罪犯,故意装疯买傻,不真不假地找我茬,要和我打架。

    有一天中午收工后5室的罪犯没回房。监室边的工作台上,放着一把5寸长刃口的剪刀无人看管(监狱对工具管理相当严格。)周茂林对我说“外面一把剪刀,你想死,我成全你。”这句话让我猛醒,原来要我死是让我自杀。我必须从死亡的阴影中走出来。活着走出监狱,把阴暗角落里发生的罪恶告诉全世界人民。

    8月22日从新收监狱来了一批以南汇人为主的上海人。不久与白茅岭来的以东北人为主的外地人发生夺权冲突,将东北人赶到二楼。邵柏和赵承殊很长一段时间在我眼前消失。

   我被打伤后,没有得到治疗,怕光怕冷怕风怕嘈音。我怕电扇吹,告诉严敏转告值班队长后,慢档变快档,风力更大,我只得头上包块毛巾,或者钻进被子。

    周茂林与年纪红两人下象棋,天天吵架旁边一群人起哄,监室噪音分贝猛增,我感到心烦气噪,头痛脑裂。越抗议吵得越凶。我只得把头藏在被里。

    每天将肺结核病人、肝炎病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和我单独关押,或者集体关押。我是一个免疫系统低下的糖尿病人,年老体衰,再加上刚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成为感染疾病的高发个体。而无自控能力的智障和精神病人,一旦发作无疑于就象接近野兽。即使无具体的动作伤害,让人处于思想高度集中的防范,也是一种精神上的伤害。

    每天晚上值班的严敏与陈连国,唧唧喳喳不停地说话到凌晨三点,还开着半导体,我无法安睡,好在全天睡在床上,断断续续地睡觉,也习以为常。

    9月20日,到周浦监狱后的第一个程序的最后一天,监狱当局毫无进展,我依然不穿囚衣“抗拒改造。”八点半封监,九点睡觉,躺下不到半小时,突然一口口水卡在咽喉吐不出,咽不下。如骨梗在喉,罪犯陈连国好象知道,予先放了三卷卷桶纸在桌上,我努力想把口水咽下或吐出。结果徒劳,气喘不过来,用卷桶纸抹呕出的口水,张张带血,九点半报病,主管李大队长不理不睬,将我晾在厅堂。我粗重的喘息声,咳嗽声惊醒了监区底楼的所有监室,所有的罪犯如同一人指挥,一起对我谩骂,极尽人间脏话。

    到11点半,李大队长将我叫到监控室,要我答应穿上囚衣,再上医院。为看这怪病,我违心地穿上囚衣,监室到医院只有五分钟的路,从报病到挂号历时三小时(9.30----12.30)给我拍了X光片,配了金果饮,消炎含片,回到监室时是凌晨1.25分 ,病已好了。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来得险乎,去的蹊跷,好象仅仅是为了让我穿上囚衣。这毛病来的时间和地点太巧合,太希奇了。

    2007年9月22日我来到周浦监狱满一月,按监狱的“规定”我可以开大帐160元,这是我15个月第二次购买食品(第一次在白茅岭,8月7日后购买。)严敏给我填好选购食品的数量和价格表,并代签了名,这在罪犯中是平常事,第二天大组长阿龙要我重写一张,并签上名,我对阿龙说“我从上访起,(怕政府移花接木,)基本上不再签名。”从监区到监室的头面罪犯,轮番逼迫我签名。我说“即然可以代签名,我为什么要重新签名。”我坚决不肯签名,结果开大帐的权利被剥夺。

    十月一日前,在吴劲松与陈福临的安排下,一个月两次接见,一次是妻子和姐姐,电话接见。一次是户籍地派出所所长刘建青等人,来了不久就走了。

    到周浦监狱的前两月,顿顿吃素,数量又少,荤腥的来源,除了食品大帐外,还有营养菜,我都无份,处于严重营养不足之中。所以在以后的开大帐时,我被迫用左手签名。

    狱政科长吴劲松又一次来到监室,答应过完十,一给我做CT ,并与我深谈一次。十月中旬劳教大队长顾锦华将我铐上去做CT.,到了监狱医院,回答我机器环了,明天再来,第二天小警察与医务犯穆宏志将我送到监狱医院,做完CT.穆宏志告诉我没有异常。四月22日我被调到14室,属于监室室长郑文浩,狱方承包队长杨维新管理的。

    十月24 日,吴劲松第三次来14号监室与我谈了二个多小时,内容如下1、在规定的范围内(监区)可以不穿囚衣。2、想睡就睡想玩就玩不受约束。3、坚持锻炼,争取从监内跑到监外,(比喻距离跑到昆山,跑到南京,最后跑到北京)。4、一切尊重我的意愿不搞强迫。作为回应我承诺:如无无罪释放证明,在法定日之前放我也不走。

    从11月开始可以在浴室洗澡,浴室距离监室两百米,每一层楼面的人一起洗,一个人一个龙头,我必须穿上囚衣才能去洗澡。没过多久变成一个监区一起洗,几个人一个龙头,天冷地滑,监区内年老体弱,腿脚不便的罪犯都提前到浴室,或者由朋友抢占龙头。我既没罪犯朋友,又抗拒改造,更无能力抢占龙头。一不小心摔伤,抢龙头争斗中“受伤”给政府可趁之机。(让你伤病要你死)罪犯的权利我是享受不到的,他们没有“逼迫”我,我“自动放弃”洗澡的权利。到2008年12月一日止,近一年没有洗澡。

    每周由罪犯理发师义务理发,罪犯都是朋友,义不容辞。我在四、五月份被白茅岭监狱当局,指示罪犯给我强制性地剃了平顶头。已有五六个月没理发,我排队等候,每次挨到我不是有人插队,就是不剃了。连续几周都是如此,我知道是故意不给我剃。在2007年2月17日春节后剃的头,3月6日不剃要挨暴打,同样是我,头发长得可梳辫子不给剃,制度的随意性抽了共产党一耳光。

    自吴劲松谈话后,监区当局派郑文浩,邓新刚一前一后担任室长。每天陪我打牌斗地主,都故意输给我,我只图开心,赢了也不要他们付帐。无压力的日子过得很快,当春节过后,14、15、16.三监室并成两间。我到15室,同时最凶狠的罪犯祝力争与最聪明的沈云也与我关在一起。祝无缘无故地给我两付牌。我声明不接受赠送算借,以后会还的。可恶的是接见时监狱当局毫无理由地不许我妻子送牌。

    我与祝,沈一起调到15室的有智障人路文华,高大的身材,欺软怕硬的性格,成了众人的沙袋。尤其成了祝,沈练拳击的靶子。天天被打得怪声嚎叫,一天数次,惨不忍睹,刺人心扉,杀鸡教猴。

    这每天“自由自在”的日子,肯定不是政府的初衷,接受任务的恶人庹箭首先发难,我做地主时他看三家牌,教农民出牌,结果当然是我输。如此反复数次后,我提出抗议发生争执,庹箭要打我,我准备自卫,被罪犯祝力争“劝阻”息争。庹箭知难而退,第一次由狠恶罪犯出面假戏真做的把戏,从此他们逼迫流产。

    由邓新刚物色高手与我打牌,只要我做地主,他们牌都打得很精明,我做农民他们不断犯低级错误。最后不欢而散,接连几批都是同样的抬桥高手,结局是不欢而散。

    本来是郑文浩,邓新刚,林金宽和我四人打牌,后来祝力争与沈云参与,刚开始很正常,接下来由小江北参与(据他自己介绍,家里的地和房都是靠赌博赢的)。在他的运筹帷幄下,接连几天不断出现不合牌理的现象,当我提出疑问时他们乘机拆台。从此再也无人与我打牌,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我自觉地放弃了与人打牌的权利。

    从2008年1月起,我订了三份报纸,结果只给我订一份证券报。除了星期三没延误以外从星期四到星期二少则一、二天,多则五、六天,想那天发就那天发,甚至遗失不发和少发。根本无权利可言。

    监狱当局搞了一个生活检讨会(下简称生检会)每周五下午由警察队长向罪犯检讨认错,让罪犯畅所欲言,一时甚嚣尘上,罪犯弹冠相庆。管理犯当着队长的面打人而不受到苛责,更谈不上处理。睡觉有人摊被,起床有人叠被,洗澡有人提水擦背做按摩。警察怕小偷不是戏谈,队长崇拜罪犯当偶象,在周浦监狱比比皆是。

    原大组长郑文浩与大组长老虎(绰号)谙然失色,祝,沈两人成了黑白两道(警察和罪犯)众星捧月的中心,各监室的头面人物,每天要来报到问好。警察队长殷勤问候。与祝,沈相好的罪犯都鸡犬升天。不久公安部副部长向全世界宣布:“中国监狱罪犯的人权得到极大改善”。

   在祝的倡导下,队长扬维新同意15、16 监室,每周1、2、3晴天就放风晒太阳。实际上连一周一天都保证不了的放风,实行了不久也就夭折了。

    监狱制度规定不准窜监,15监室门庭诺市,监区的头面罪犯人物都喜欢来。既象茶馆,更象自由市场(制度的随意性打了共产党两耳光)。他们在15监室打牌下棋侃大山。房间就那么大,原本已有十人,再多打牌的,下棋的,围观的,罪犯的权利被放大,我的空间被挤压。我被打后怕光怕风怕臊音,监狱当局明明知道,祛放任罪犯对我精神折磨。

    即使冷处理期间,也是外松内紧。我住的15监室是监狱,大队两级监控探头的重点关注对象。所有进入15室的罪犯都负有监视和汇报任务的。3月18日郑文浩释放,20日林金宽释放。不久邓新刚分流到安徽,路文华到二楼15室。新来的室长戴长春对我说(队长对你没要求,只要你不逃跑,叫我不要管你)。陆军对我说(队里要我汇报你的一举一动,我不想做这种事,过几天我就走)。

    三月底新来一位叫王汝刚(音)的队长,替代顾锦华。同时换了好多年轻的法警,每个队长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方法,要事的队长不多,不愿招惹15室。

    不断传来路文华,黄华被打,被扎床的消息,经常半夜听到鬼哭狼嚎的惨叫声。隔壁16号精神病人黄劲宏(音)被打的掺状,这种黑监狱酷刑式的“大合唱”,被持续了数月之久。这期间黄劲宏被16室的室长用铁凳砸破头,满监室都是血,实在无法掩盖真相。才将该室长调到二楼,取消他的劳动积极分子就算完事了。

    元旦前开始我每天早开封后,晚收风前坚持慢跑1500米。到6月份,我突感腿脚无力,坚持数天无法继续,被迫中断。并且内火不断,口腔溃疡数月不愈。我多次要求诊治,医务犯穆宏志拖延搪塞,要管事的队长开始对我搭脉,寻衅找茬,我预感到新一轮整人的程序又要开始了。

   监狱有组织买书的机会,但需到监区外。在购完书回来的路上,原白茅岭第三教导大队严管队长秦键,预先等候在必经路上,这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看着他狼一样的眼睛,想起他恶狠狠的个人行为,我骂了一声:“畜生”!

    罪犯看病的权利我是享受不到的,白茅岭和周浦一样,以各种理由不给我看病与治伤,我只能让家里接见时带药进来。监狱当局用各种理由不让带,经过斗争,被允许带小量的常用药。

   按监狱规定,近期犯(半年余刑)每月可打四个电话。杨维新队长告知我,主管李大队长也信誓旦旦地保证,什么时候都可以打,出狱前让我把卡里的电话费用完。结果每次打电话都遇到障碍,每月只有一次,最多两次但得遇阻,在排除障碍后能打通。其余时都是“障碍排除不了”。大家被剥削的是打不通也算一次。从2007年8月到08年12月1日罪犯都买了三次卡,我一次卡用不完,五十元的卡还剩三十余元。从而说明黑监狱制度的随意性,好比打了共产党的三记响亮的耳光。

    优惠接见要本人打报告,大队部批,象我这样的对象要监狱或狱政科批。我没有打报告,第一次电话接见,以后每次都让我优惠接见。因为我家人要我听队长话,穿上囚衣配合管教。能起到政府无法起到的作用(制度的随意性打了共产党四耳光)罪犯接见无人监视,我每次接见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法警监视。回监室要搜身。

    6月底杨维新与穆宏志同意我去监狱医院看病打金针,一名叫蔡比(音)的女医生问我看什么?我答;看针灸,她拿起装着金针的饭盒杵到我的鼻子上,连说三声你看,你看,你看。接着她让我出去,我不出去,她侮辱我是什么东西,并罢医不看。我说你拿了纳税人的钱,必须看病。她将样子象猩猩的队长叫来,将我叫出去。我从头至尾克制忍让,结果仍然成了王汝刚整我的理由。

    共产党掌控下的政府历时两年,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换了四个监狱,十个监室,无数法警队长,利用了成百上千的罪犯,用尽了各种欺骗与暴力的手段,没有让我屈服,连件囚衣都无法让我穿上。恼羞成怒,王汝刚法警劳改大队长,成了严管队长秦键的第二。

    7月1日,杨维新与穆宏志同意我去监狱医院看病。上午9时我穿上囚衣出监区,照例排在最后,王汝刚一定要我报数,我坚不报数,(王几次查监我都不报数)两人僵持了很长时间。最后王不准我看病,命令罪犯将我架回监区。11.30分我利用空隙到大厅工场间晒太阳,管劳役犯的孙队长和我闲聊了几句就走了,罪犯严朝伟与刘公举过来,要我进监室,我问为什么独独要我进监室,?严答“你被严管了”我问理由是什么?严答“领导决定的,我们代表党和政府来管你的,”说完两人将我推进监室。我斥责他俩无耻,严回答“我是队长一条狗,让我咬谁就咬谁。”当天严朝伟等四人住进15室,7月2日王汝刚叫我到办公室“谈话”,列举了我的“罪行”,骂队长、骂医生、还骂政府。强行给我剃头,并叫罪犯抓住我的双手,往两张不知内容的纸上,同时按上两只鲜红的姆指印。我成了《白毛女》中的“扬白劳”。与此同时抄没了我的“罪证”(除法律文书外,凡有字的都没收)内有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多的日记。(记录了狱政罪恶,坏人坏事,警察和罪犯的自白与自叙的内容。)

    7月2日监狱开罪犯纪律整顿大会,按惯例不会叫我参加,严领着小江西等劳役犯,进监室要我拿着凳子去开会,我拒绝参加罪犯的会议。严和小江西等罪犯将我双臂拗向背后,象文革中揪斗牛鬼蛇神一样,在全体罪犯面前拖了近80米(15个监室,两个办公室,一条走廊。)到了办公室,仍反拗住双臂听王汝刚训话完了,又命令罪犯原样兜一圈,进入会场。我浑身象被拖散了架,在混乱中我眼睛被打得充血,双臂无法举起,第二天肩部出现淤青。

    在以前的接见中,妻子已经告诉我陈小明与段惠民被政府打死。我面临两种选择。1,面对恶意伤害,继续硬顶可能遭遇陈,段的下场,即使不死也落成伤残。2,这样就促使我要争取健康地活着出狱,把阴暗角落里发生的罪恶告诉全世界人民,但现在必须作出斗争方式的调整,要以退为进由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做法来调整心态。

    罪犯祝力争,戴长春等劝我:“你精、气、神都不如以前,斗不过他们,好汉不吃眼前亏,写份检查算了”。于是我写了一份不尊重队长的检查,让戴长春交给王大队长。

    过了几天,王汝刚又叫我到办公室,对我说“我不想搞你,点名时穿上囚衣报个数,其他没要求,不改变你原来享受的权利。上访的事只要要求不高,我可以帮忙”。既不宣布解除严管,也不再施加压力,历经25个月的反复施压,终于让我穿上了囚衣,在形式上似乎我打败了自己,其实并非如此,我的重点已放在争取活着出狱继续斗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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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sh 2009-2-18 09:18
请公布受害者联系电话,方便联系
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pz 2009-2-18 09:45
我叫杜阳明,现年65岁,性别:男,文化中等,汉族,身份证:310108194512273211,暂住地:同心路765弄7号101室,邮编:200083,电话:(021)56631289,
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asd 2009-2-18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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