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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秀”撕下信訪這塊最後的遮羞布(音图)

已有 605 次阅读2009-9-6 22:57 |个人分类:日志

上海维权http://shbzw.space.aboluowang.com

       撕下信訪這塊最後的遮羞布/橫河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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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 節目長度:28分20秒 下載mp3

   橫河:各位聽眾大家好,我是橫河。中共中央政法委最近對信訪工作提出了一個新的意見,那麼今天就和大家來討論一下這件事情。在開始的時候先看一下最近在香港發生了一件事情,就是《人民日報》旗下有一個刊物叫《人民論壇》,它有一個時政專題部有一個副主任叫邱明偉,目前正在中國大陸的境外尋求政治庇護。

   他是因為今年6月分前往香港出席國際記者聯合舉辦的一個會議。香港每年7月1日的時候都有一個大遊行,是一個民主大遊行。他因為是從中國大陸來的,出於好奇就參加了這個遊行,結果沒想到回到北京以後,領導找他談話,給他出示了很多很多他在香港參加遊行的照片,也就是說他當時已經被情報機構拍了照。當時就指控他說是越權接近境外的異議人士和團體。隨後在被抄家的過程當中,被出示了他從來也沒有見過的,據說在他家抄出來的跟國家機密有關的文件,顯然他已經可能被人栽贓了。在無奈的時候他就想方設法的逃到了香港,在大陸之外爭取政治庇護。

   按說起來這個人年紀還很輕,34歲,已經在《人民論壇》時政專題部當副主任了,似乎看上去在共產黨的體係之內他是很有前途的一個人。一旦逃亡出去尋求政治庇護,是到了一個全新的環境,什麼事情一切都要從頭來起,似乎是一個很不劃算的事情。

   作為一個體製內的人,為什麼他不通過正式的渠道去申訴,或者是通過法律途徑可以雇律師,哪怕是被指控以後在法庭上可以為他辯護。一旦能夠澄清他自己的話,他還可以仍然在體製內繼續生存下去,而他卻放棄這些正式的渠道去選擇逃亡,這是為什麼呢?這個我們先要放一放,待會兒再討論。

   和正式申訴的渠道相關的這件事情,就是中國一個所謂的“信訪工作”。“信訪”是中國大陸在共產黨體製下面非常有特色的一個係統。這次引起大家討論的是中辦和國辦轉發了一個叫做“中央政法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

   中辦和國辦是什麼?中辦實際上就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辦是國務院辦公廳。一個是黨中央的辦事機構,另外一個是國務院的辦事機構,也就是政府的辦事機構。中央政法委是什麼?中央政法委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是黨裏面管司法工作的部門。既然是中共中央政法委發的文件,那也就是說這應該是一個黨內的文件。既然是一個黨內的文件為什麼要由國務院辦公廳幫助轉發?因為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以後,它就是屬於政府文件,但是一個黨的文件怎麼能公開的直截了當的來幹涉國務院的事務,讓國務院來替它轉發。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黨的文件,卻讓黨和政府同時來聽命黨,而且這是公開的。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要出這個文件?大家知道2005年國務院剛剛出了一個《信訪條例》,這個條例才實行了四年多,那顯然關於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是針對國務院的這個信訪條例來的。這個意見它的主要內容並沒有公布,顯然它是一個內部文件,就像中共中央政法委其它的所有的文件一樣,都是屬於黨內的內部文件。這體現了中共在建政60年之後,還是利用黨內的秘密文件在治理這個國家,完全沒有法製的觀念,而它所發布的這個文件恰恰是管理全國司法的。

   雖然這個意見沒有公布,但它的主要內容,已經在主要媒體上公布出來了,這個就叫《中央政法委加強改進涉法涉訴信訪意見答記者問》,它是用這種方式把這個內容披露出來。這個答記者問所說到的這個意見的基本精神,當然它有很多套話,我們如果把套話去掉以後,看它真正反映出來的內容,我覺得有這麼幾條。

   第一條就是關於工作目標。它的工作目標是要達到什麼?要達到“案結事了,息訴罷訪”,也就說任何事情當它一旦做出決定以後,這案子就結了,以後就不能夠再讓任何人去上訪了,這就是它真正的目的。

   它采用具體方法是什麼呢?說是把問題解決在“源頭”,所謂的源頭就是最先發生這件事情,引起民眾不滿而上訪的這些事情發生的地方。它又說要堅持依靠基層解決問題。事情發生源頭就是基層發生的事情,怎麼可能依靠基層解決問題。如果說依靠基層能解決問題的話,那麼人們還要上訪幹什麼。這實際上規定的就是“不準上訪”。

   緊接著,它又說堅持靠法治解決問題。法治是通過正規的司法途徑,法院、監察院打官司。如果說有法治的話,為什麼還要信訪?人民去信訪往往是因為他沒有辦法在當地找到司法公正,所以才去信訪。它把怎麼解決問題,把事情推到了發生問題的這些地方。

它在列舉了一係列措施之後,它講出了它的真正目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力爭樹立相信和依靠基層,不到北京也能解決問題的導向。也就是說不能到北京上訪。緊接著說“無理不能違法上訪,有理也不能違法上訪”的導向。以前還是說有理還能上訪,現在有理也不能夠上訪了,所以很多人認為這個意見,就是徹底終結中國現存的上訪製度。我認為從它講話裏面所談到的內容來看,顯然是這樣的。

我們現在再看一下,它用哪些措施呢?它其中提到中央的政法機關到省市自治區去接訪,去巡回接訪,也就說它到上訪比較多的省市自治區,由中央政法機關派駐到那個地方去,就把原來那些想到北京去上訪的人,因為中央已經有接訪小組到了當地了,所以指望別人到當地省市自治區來自中央的接訪小組去進行上訪,來取代到北京上訪。也就是說它們最希望解決的問題,是不要讓任何訪民到北京上訪。

   它還提出來要建立一個叫作“涉法涉訴信訪終結製度”就是說一旦經過有關的省以上的政法機關進行仲裁以後,這個人就不能再上訪了,再上訪的話,任何部門都不能接他的上訪的東西。那麼誰來做決定呢?它說的是省以上的政法機關。誰來保證地方上就是省一級不去濫用所謂的終結機製呢?因為地方上為了阻止人們去上訪的話,它可以很輕易的把所有的案子,就是地方上解決不了的案子,都去裁定終結,那麼人們就不能再去上訪。它用什麼方式呢?它就說中央政法機關來定期評查。

   問題是如果中央政法機關有能力去把所有被地方上終結的案子清查的話,也就是中央機關本來是有這個能力來接受被省裏面否決了的案子的,也就是它現在也是有這個能力來接受到北京去上訪的人的。如果到北京去上訪的人,這麼多人中央都能夠解決的話,那麼它就不需要把這個推到地方上了。如果是因為太多了中央解決不了,要把它推到地方上的話,那麼顯然中央政法機關的評查就是超出它的能力了,它是沒有能力來檢查保證地方上不濫用這個終結機製的,

   這裏用的還有一種方式叫作“引導群眾正確理解,自覺接受判決和裁定。”這也是很荒唐的。如果省以下的部門,它們所進行的判決和裁定能夠被上訪的群眾接受,能夠理解的話,那麼上訪的群眾他本來是不要到北京去上訪的,因為大家知道到北京去上訪是一個成本非常高的,而且風險也非常大的,並不能肯定他就能夠得到成功的。

   為什麼要這麼多人去到北京去上訪呢?而不選擇在當地上訪,或者是當地信訪,或者通過當地的司法途徑,這些成本相對要低,風險也看上去相對要低的這些方式呢?不是說人們舍近求遠,或者是放棄低成本,而有意要選擇高成本,而是因為在地方上本來這些問題都解決不了,或者問題就是地方的這些司法當局所造成的。他就是因為不服判決和裁定才去上訪去的,怎麼能夠讓人家自覺的接受?

   所以轉來轉去,其實這個《意見》沒有解決任何問題。整個《意見》一句話就是“徹底終結到北京向中央進行上訪”,這是這《意見》最主要的實質。

   那麼大家知道《信訪條例》,它是國務院發布的,它屬於政府發布的規章製度這一類的東西。這一類在中國的法律係統裏面,國務院是有權限發布一些條例的。在2005年新製訂的《信訪條例》,它已經限製越級上訪了,就是要求隻能在同級上訪,或者是上一級,不能夠再越級了。在這個2005年的新的《信訪條例》裏面規定了很多很多的細節。

   現在為什麼在4年以後,中央政法委要對同樣的事情再發出一個新的意見來?這裏的問題是中央政法委發布的意見和國務院的《信訪條例》,是一致還是不一致。如果他們兩個的意見是一致的,就不需要中央政法委再出一個《意見》了,因為畢竟國務院的法規至少在表面上還是符合中國的法律的,而中央政法委出面“名不正、言不順”。如果政法委的《意見》和國務院的《信訪條例》不一致的話,那麼執法機構應該聽誰的?從理論上說,從中國的憲法和法律上來說,顯然應該是聽國務院《信訪條例》的。但是中央政法委既然已經發布了這個,是對所有的執法機構發的,顯然是要讓所有的執法機構去聽中央政法委的,那麼這是不符合中國現行的法律程序的。如果說要有新的規定,或者是和原來的《信訪條例》不一樣的規定,為什麼不能由國務院出面,來對原有的《信訪條例》進行修正或者是補充說明,而要用一個法律之外的非常不正常的手段,讓一個中央政法委來發布一個《意見》呢?這裏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信訪製度其實是從中共建政以來就有了,這是和所有的民主國家都不一樣的。當初建這個信訪製度的目的是為了表現中共和群眾的密切聯係,是為了表現這個東西的,因為在那個時候並沒有很完善的法律係統,所以民眾隻能通過信訪的方式去反映意見,中共也是利用這種方式來表達它和民眾是有緊密聯係的,文革以後又重新建立起來。

   到了最近這十多年的時間,信訪和過去就有了很大的區別,在司法係統和在基層賦予了這個權力和金錢強化了的力量,使得民眾的基本權力被剝奪了以後,基本上沒有司法公正可言,沒有司法正義可循,所以就利用這個信訪、上訪製度把這個意見反映到中央,其基本實質其實是在整個司法沒有公正的情況下,指望到中央能夠碰到有青天。

     在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上,關於信訪製度它有一個官方的正式解釋。它說的是保障公民在自身合法權利遭到公權力侵犯時,向相應機構反映情況而建立起來的製度。所以它是針對公權力的侵犯,它在這裏說得非常清楚,比起國務院《信訪條例》和這個《意見》寫得更簡明扼要,而且是直接的。它(信訪製度)主要特征是信訪的對象僅限於國家機關的侵犯行為,當然在它後面還提到了很多具體的東西,其中還提到了它有安全閥的功能,這是在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來的,就是安全閥的功能,也就是說中央已經明確的知道在中國各地司法公正已經沒有了,人民已經不可能找到社會公正了,所以希望通過這種途徑能夠把民間的不滿和壓力釋放一點,而不至於引起更大的社會動亂。

   既然它是限於國家機關的侵犯行為,也就是說民眾去上訪是因為他們和當地的政府,或者是黨的官員,或者政府官員,或者是政府機構發生了衝突了,而認為不公平了,所以才去上訪。現在這個《意見》又公開的把所有解決問題的,壓回了基層,壓回了原來造成問題的部門,也就是說它們並不指望這些部門要解決這些問題,因為這些部門是製造這些問題的。如果說是鄰居打架,那麼說明了的,這和信訪沒有關係,信訪主要針對的是公權力。

   我們知道就在今年4月分的時候,北大的精神病專家孫東東,他提出了一個訪民都有精神病的論點。這個論點就遭到了大家的討伐。這才5個月剛剛過去,剛剛過去4個多月,中央政法委就來取消到中央的上訪。孫東東的精神病論,作為一個專家他不會輕易說這樣的話,當時就有人說到,有人也許是中央的權力機構,利用孫東東的這個精神病論來試探一下社會的反應,來試探一下水的深淺,看一看大家對這個反應怎麼樣來決定如何來處理,實際上孫東東的精神病論是整個要解決信訪問題的一個試探。我覺得這兩者之間是有非常緊密的聯係的。

我們看這個《意見》它能解決什麼問題,不能解決什麼問題。現在到中央信訪的太多了,因為各地解決不了問題,所以中央顯然是用這個方法做到眼不見為淨。隻要大家不到北京去,它就心不煩了,這是它能解決的唯一的問題。它不能解決的是什麼?它不能解決的是全國範圍的司法不公,和官民之間的矛盾。

   我們現在回到《人民日報》記者這個事件。《人民日報》的記者他是一個體製內的人物,而侵犯他權力的,從表面上看是《人民日報》的上層,或者是《人民日報》的某個機構。但實際上由於司法機構已經介入了,抄了他的家,而且有人拍了他的照,顯然這已經到了《人民日報》更高層了。《人民日報》是黨的喉舌,在往上走,介入迫害他的可能有司法機構的介入了,也就是說侵害他的利益的是公權力,是國家機關。本來這是最符合上訪的條件的、最符合信訪的條件的,為什麼他不去信訪?

   因為他(邱明偉)曾經想過要找律師幫他辯護,想把自己辯清楚,但是很快就有司法界朋友,因為他是《人民日報》的,他跟司法界跟各個部門都有很多關係。司法界朋友就跟他說:你還是趕緊跑吧!你辯不清的,因為你受不了那些酷刑。

   也就是說在了解這個係統運作的機製人群當中,從來就沒有人相信過這個信訪機製。我們很少看到在體製內的人物,有利用過這個信訪機製的。而往往是最基層的民眾,對整個係統運作不清楚的,才會去盲目的相信這個機製,這個所謂的“最後安全閥”。說明在中國大陸無論什麼階層,都已經沒有公正可循了,這個在《人民日報》工作的記者,在整個社會當中不管怎麼說,他不是屬於弱勢群體的普通民眾的,在這個階層都已經沒有公正可循了。

   最近還有其他的事情:一個事情就是訪民李蕊蕊在北京聚源賓館被強奸案。聚源賓館顯然是被安徽駐京辦當成“黑監獄”來用的。那麼“黑監獄”是安徽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辦的,訪民可以在這裏被任意的強奸。這個《意見》是給了各地駐京辦和截訪辦更大的權力,它們現在是名正言順的進行截訪。因為政法委的《意見》已經把解決問題的最後的權力交給省以下的機關,所以聚源賓館這種事件,以後隻會增加不會減少,各地這些最終被《意見》賦予了權力來解決訪民問題的機構將會在北京可能設立更多的黑監獄,也會發生更多的毒打和強奸訪民的事件。

   最近還有一個事件就是陝西有一百多名警察在網絡上舉報局長,就是陝西省西安市戶縣公安局,他們在網上發布了聯名舉報公安局長溫志剛侵吞血汗錢的帖子,引起國內外媒體的跟蹤追擊。19日西安市公安局罕見的對外發布了消息,說是以前經過調查未發現溫志剛存在幹警所反應問題。這個公安局的幹警已經於2,3年前就開始持續不斷的向上級各個部門舉報這件事情了,就說原來的局長溫志剛集資建房中,大肆斂財、以權謀私、貪腐行為,向公安部寫了許多聯名舉報信,但是都是石沉大海沒有得到任何答覆。網上居然公布說前1、2年查處的結果,問題都不存在。問題是參與舉報所有的警察都聲稱他們沒有被調查過,誰去調查了?調查了什麼人?也就說在這2、3年之內,司法係統內部的工作人員進行了上訪,進行了信訪,沒有任何結果,這還是執法機構內部的事情,連警察執法機關的工作人員舉報還如此困難,那一般的民眾就可想而知了。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事情,非常清楚的案子,如果這麼簡單的案子,在司法機關內部信訪都幾年得不到解決的話,那可想而知這個信訪,早就名存實亡了。

   還有一個例子就譚作人這個案子開庭的時候,香港記者被當地警方以查毒的名義扣在酒店,而北京的藝術家艾未未,到了當地後被警察毆打,不得前去旁聽和聲援。這兩個案子參與的都是當地的警方。也就是說地方當局為了維護自己既得利益,是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裏,也不把中央放在眼裏。因為在這裏,譚作人所調查的四川豆腐渣工程,能夠揭露出來的不僅僅是地震災區的腐敗,也不僅僅是四川的腐敗,而是全國範圍之內要牽涉進去的,不是1個、2個官員,是整個係統、整個製度,所以中央也不願意去查這個豆腐渣的案子。也就說當這種事情發生以後,地方當局會利用一切法律的、非法律的手段來掩蓋真相,而這又是《意見》裏面最終要指望它們解決問題的省一級或者是地區一級的黨政官員和黨政部門。

   最新的消息是8月20日上午十點多鍾,聯合國人居署開發計劃署城市管理方案區域協調員,聯合國強行驅逐問題諮詢小組的招集人伊芙-卡巴那,到杭州市東站的樞紐建設項目,觀看被拆遷人房屋的時候,被杭州市江幹區公安局的警察帶走。也就是說聯合國的特派專員到中國參加官方組織的會議,而且參加官方組織的現場觀察的時候,可以被當地的警方帶走。當地的警方對於有可能而且是被國際上關注的侵犯人權的,因為這是杭州市政府的項目,和公權力和普通公民發生衝突的時候,連被官方邀請來的聯合國觀察員,都可以被任意的警方關押,不要說中國的公民在這種時候要進行上訪和信訪所遭到的待遇了。

   我們剛才所舉的幾個例子,作案的,就是違反法律、違反條例的都是在政法委的《意見》裏面,指望它們來解決問題主要部門——中國的政法係統。我認為這一個《意見》實際上是把原來早已存在的中央默許或者是強製各地要完成的,阻止民眾到北京去上訪,這麼一項事情公開化了,文件化了。實際上就是讓中國民眾對中共統治所抱有的最後一線希望,就是青天在中央,這樣子的最後一線希望徹底的破滅。好,謝謝大家。

   

   聽眾來信

   一位希望聽眾 2009年8月26日

   分析得很到位。本人也不相信靠信訪能解決問題。上海徐匯區檢察院的人對我的申訴案說,不是所有的冤假錯案都有錯必糾的。為了留下中共法律不講法、不講理的證據,我的勞動仲裁案在今年7月下旬已用EMS申訴到最高法院,可能永遠不會給我回音。

   一位希望聽眾 2009年8月26日

   关键字﹕ 上海 律师秀 信訪 遮羞布 暴政 人權 訪民 強拆 軟禁 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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