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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中)和葛丽芳(右)在法院前。 (摄影﹕杜国辉/ 大纪元)
拆迁户状告中共上海市委 联邦法院受理
【大纪元2011年0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杜国辉纽约报导)1月19日下午,中共主席胡锦涛访美的第二天,由中国冤民大同盟美国葛丽芳代表的数百名因建筑项目而被迫拆迁的上海居民入禀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进行了第一次法庭听证。
葛丽芳介绍,通常这类案子在联邦法庭的准备时间是四个月,而这个案子的法官要求他们尽早准备有关材料,尽早将材料送达被告,这个案子的第一次法庭听证是在立案后俩个多月,这表明法庭对这个案子很抓紧。
美国华府著名人权律师、该案的代理律师叶宁表示,今天是个很好的开始,很多人权的案子还到不了这一步。这个案子是他所经手的案子中比较乐观的一个。“从今天法官的第一个问题看,她实际上是建议我将我对起诉书的‘动议’部分改成‘修改稿’,这实际上是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因根据第二巡回上诉庭的案例,这种案子 (外国人侵权规约ATS,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TVPA)公司或团体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们要考虑告上海市委书记。”
“今天的法官实际上已经表明了态度,她问我:‘你有什么资格告上海市委﹖你的法律根据是什么?’我就向她解释,法律依据就是国会的立法、该法院的一些判例及纽约州的补充立法。”
叶律师感觉法官的倾向比较明显,因为法官说“中共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这实际上是帮助我排除了一个‘主权国家’可以不接受法律制裁的一个障碍”叶律师说。
叶律师介绍,因为所有的文件都是通过法院书记员送达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原告方就可以要求缺席审判。所以这个案件的前景很好,但是打赢后的执行是另外一个问题。 而法官提早开庭(通常为四个月),并且在法庭命令第五条中,有建议各方庭外和解的内容。“所以对于这类如此难打的案子,有这些讯息出现,对于法庭、法官来说是非常难得的。因此,我对美国的司法公正非常感佩。” 叶律师说。
葛丽芳补充说,不论结果如何,在国际社会揭露中共,才是这个官司的关键所在。
中港台时间: 2011-01-20 13:14:51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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