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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的恶性循环

已有 6169 次阅读2016-2-25 15:55

                         
维护个人权利,反抗权力部门的盘剥、压榨和不作为,监督权力和批判体制弊端,追求自由民主,这些都属于民间抗争活动。民间抗争又分成两种:一种是有序的抗争,是遵守法律(包括现行法律中绝大部分合理条文、以及不得侵犯他人生命财产的自然法,以下类同)规范、正当规则、道德准则和文明底线的不扰民的抗争形式;另一种基本上是混乱无序的抗争,是忽视或不守文明规则、法律或道德规范、甚至某种程度上无视公众或他人权益的抗争形式。近些年以来,这种无序抗争有所抬头,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却不被人们察觉和重视,这个问题亟需解决。



社会上的无序现象,如无处不在的潜规则、近来出现的网络融资乱象等,威胁和动摇当局确立的统治秩序。民间抗争直接挑战当局的统治,对这种挑战,当局往往使出胡萝卜加大棒的招数。如果抗争是孤立小规模不那么激烈的,就往往扔出胡萝卜,花钱摆平;如果抗争规模较大而且比较激烈,就常常祭出大棒,暴力打压。如果民间抗争是无序的,就会对当局的统治构成双重威胁,既威胁当局的统治又动摇和瓦解其秩序,当局对此只会抡起大棒,采取暴力维稳的手段无情打压。



无序抗争与官方暴力维稳之间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这种怪圈一旦形成,官民之间的冲突往往深陷其中而不可自拔。导致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两者都不断升级,造成社会发展停滞倒退。由于官方没有为民间抗争提供合理合法的渠道,从而把这种抗争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所以民间抗争很容易向混乱无序的方向发展。官方对无序抗争进行暴力维稳,必然激起抗争者和他们支持者的愤怒和报复。新一轮的抗争往往更激烈也更无序,官方暴力维稳的力度自然也随之强化。而这又导致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在新的基础上继续交替升级。这样就形成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恶性循环的怪圈并不断加固,在这个过程中,官民冲突愈演愈烈,抗争与维稳都不断恶性升级。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的怪圈形成过程清晰可见。比如,有的网民出于维权或推墙、以及所谓“以谣言倒逼真相”的需要,违背诚信道德,在网上捕风捉影、夸大其词、信手编造、信口开河,造成网络谣言频发。官方为改变网上谣言高发的状况暴力清网,抓捕涉嫌造谣传谣的网络推手和名人。但网络谣言多发的状况并没有彻底改观,每逢突发事件,网络谣言满天飞的情景又会重现,有时甚至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个别网民被抓后不仅公开承认造谣,而且还理直气壮为自己造谣传谣辩护。官方暴力治网的力度随之不断升级,钳制言论、管制网络的措施达到空前严厉的地步。在造谣抗争与官方暴力治网的怪圈形成过程中,言论自由的空间被大幅压缩,官方意识形态出现向文革回归的迹象。



一旦陷入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恶性循环的怪圈而不可自拔,就会产生十分严重的不良后果,会导致道德崩溃、文明准则失守,甚至会出现打破一切正当规则和社会生活秩序的趋势。如今,有些人一提起抗争推墙之类就打鸡血一样兴奋,忘乎所以,把传统、法纪、文明规则和底线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完全无视无序抗争所存在的隐患和风险。他们对抗争行为与其他民间活动似乎采取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评价标准。对无序抗争过程表现出来的伤风败俗、弄虚作假、撒谎骗人、骗钱敛财、敲诈勒索,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扰民侵犯公众权益全然不顾、完全包容,甚至还极力支持和拥护这种颠覆传统、违背公德、背弃文明规则、违反法律规范的抗争方式。如果无法摆脱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的恶性怪圈,让这种抗争与维稳不断恶性升级,最终的归宿只能是规则秩序荡然无存无法无天的丛林社会。



形成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怪圈并产生严重恶果,主要责任当然在官方。正因为官方没有给民间抗争提供足够的空间,并把这种抗争纳入法治轨道,而只是一味采取不断升级的暴力打压方式遏制民间抗争,才导致无序抗争不断升级和四处蔓延。不过不能不承认,民间的无序抗争多少也要负那么一点责任。虽然相对于官方暴力维稳的巨大危害(这一点很多人都认识到并加以批判,这里不复赘言)来讲,民间无序抗争的流弊乃是小巫见大巫,但由于这种抗争的弊端还没有被人们察觉和正视,所以这里有必要更多论述这种抗争的特征和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无序抗争的主要特点是不守规则,所使用的手段或行为方式带有比较浓厚的文革色彩。



现在很多民主派人士都在批判文革,不少人以为文革的要害在于那种极左意识形态,其实文革的手段或行为方式危害更大。如果只有极左意识形态,而没有文革手段、方式相配套,未必会酿成那一场十年浩劫;反过来,无论哪一种意识形态,只要使用文革手段或相应的行为模式,也都会导致文革惨剧的发生。比如法国大革命,其主旋律是自由、民主、人权、主权在民、反对封建专制。这样的意识形态看上去无比正确,但所使用的却是类似文革的手段,结果酿成断头台大屠杀,产生类似文革那样的悲剧。文革的手段或方式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为了崇高的目的不择手段,只要政治正确就可以无法无天;二是对人的残酷迫害,包括肉体上的摧残和精神上的折磨。后者如一波又一波的批斗揪斗、狂轰滥炸式的大批判、造谣抹黑构陷乱扣帽子、戴高帽游街示众、大庭广众之下逼迫自我认罪等,人身攻击、人格的羞辱与摧残是其主要特征。以上两方面关系密切,不择手段的行事风格时常表现在对待人的恶劣态度和野蛮行径上。



无序抗争不守规则、无视道德和法律规范,有时甚至不尊重别人权利,明显存在为了某个目标不择手段的倾向。比如以上提到的捕风捉影、信手编造,制造和传播谣言,既是文革中常用的抹黑构陷手法,又是为目的不守诚信规则、任意妄为的表现。又比如个别死磕律师蔑视法庭,采取“医闹模式”对抗法庭。在庭上拍桌瞪眼,甚至辱骂法官或法警;在庭外花钱雇佣访民摇旗呐喊、拉横幅起哄,甚至在庭审涉嫌贪污的官员时也如法炮制,雇人大呼小叫瞎起哄施压法庭,而这些受雇闹场的访民却对他们声援的案件案情一无所知。在美国,都是事关白人歧视黑人的案件审判之后,黑人们普遍感到判决严重不公,才义愤填膺自发上街示威。而这种抗议示威似乎也都是就事论事,没听说他们以多么恶毒的语言猛烈攻击法官和陪审团。但在中国,法庭还没有作出宣判,是否严格依法公正严格来说还是未知数,死磕律师及其雇佣者就开始喊口号猛烈攻击法庭、辱骂和人肉搜索主审法官,摆出一副气势汹汹要审判法院和法官的架势。甚至还有人给法院院长或法官摆灵堂,这种对人的严重羞辱不能不说就是文革整人手段的运用,甚至可能还是文革整人手段的创新和升级版。如果让死磕律师一味这样折腾下去,文革中围攻、冲击、砸烂公检法的情景也许过不久就会重现,群众专政、村民(或居民)公审也指日可待。官方如果只是按照律协有关规定吊销这些死磕律师执照,那还情有可原,但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随意抓捕他们就显得太过分了,运用这种暴力维稳措施同样是不择手段、无法无天的表现。



无序抗争很大程度上运用类似文革的手段,这样的抗争为实现目标不守法律规则和秩序,有时甚至无视和不尊重他人权利。因此通常不会获得大多数人的同情和支持,尤其不能得到“沉默的大多数”的响应和拥护,对推动社会的和平转型和进步没有什么益处,反而为回归文革提供方便之门。比如香港占中总体上是和平理性的抗议活动,但其中无序的一面也比较突出。占据交通要道明显违反包括交通法在内的香港法规,妨碍公交车和出租车正常营运以及乘客出行。持续占中还导致被占街道周边地区商家店铺生意大受影响,因此多数港人才会不支持甚至叫停占中。前不久香港旺角骚乱,极少数本土派年轻人暴力袭警,违法的性质更明显,甚至连一些香港民主派都谴责这场骚乱。这种无序非自卫性的暴力抗争不但不能解决问题推动进步,反而会造成社会发展的倒退。退一万步来讲,即便无序抗争在反抗专制过程中侥幸获得成功,那迎来也只会是打破一切法律秩序天下大乱的文革局面、或法国大革命大恐怖的可怕情形。



要摆脱无序抗争与暴力维稳的怪圈及其所产生的巨大危害,首先当局必须抛弃暴力维稳举措,同时为民间抗争提供合理的空间与渠道。构建独立的司法体系,把民间抗争纳入完善的法律框架,使法庭成为裁决官方与民间争端的唯一权威性机构,这样才能促使无序的抗争向有序的方向转化。其次,民间抗争者亦须放弃不守规则(包括法律、道德、传统规范)、不尊重他人权利( 包括不受蓄意欺骗的权利)甚至羞辱和摧残人格的文革抗争手段,尽量把无序抗争转化成遵守规则和底线的有序抗争。只有这种有序的抗争,才能最有效维护公民个人权利,才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提供有利于社会转型和政治变革的社会环境,才能在不打破合理的社会规范和正常社会秩序的情况下,以相对较小的代价实现社会和平转型。如2003年香港50万人大游行,反对23条立法,这场抗争活动不仅不损害(那怕是暂时的轻微损害)而且维护每一个港人的权利,抗争的整个过程也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之处,所以得到全体港人的支持和拥护,结果很快取得成功。甘地领导的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马丁路德金领导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基本上都属于非暴力的有序抗争,结果都取得很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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