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让警察无法迫害无辜的百姓
已有 213 次阅读2014-12-19 08:55
怎样才能让警察无法迫害无辜的百姓
去年年底,看到警察参与强拆,将一个百姓逼到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亲人的拼命挽留下自焚而亡的视频。年初,看到警察开枪镇压讨薪民工的图片。最近,又看到警察参与拆迁,全副武装的警察将想用砖头保卫家园的一大群妇女打伤打残的视频。
上面这些似乎离自己都有点遥远,于是,想想自己周围朋友身上发生的事。一个女性朋友被抢劫,腿受伤,然后去报案,案没立成,结果被警察扣押到深更半夜。身无分文的她只能坐在路边哭泣,等到天亮再打车回家。另一朋友受迫害去警察局报案,结果在公安局中,看见一个血淋淋的人来报案,说去讨债,被人打了,想立案,结果警察对他说“你自己去找打你的人,找到后我们才出发”,朋友立刻放弃报案。还有个朋友因为宣传民主被警察关进精神病院。更多的朋友被抢劫,被偷窃,从来都不报案,因为他们知道,报案根本没有用处,说不定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我问过警察,拆迁时,百姓要自焚了,他还会强拆吗?警察的回答是,他也不想做这样的事,但是有“上级命令”,他只能干。原来,在警察的眼中,“上级命令”比老百姓的生命更重要。
我一直很困惑,为什么会这样?直到有一天看完中国警察的誓词,看到中国警察首条要求是忠于中国共产党而不是忠于人民。我恍然大悟。
要想让警察无法迫害无辜的百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法律限制和约束
1,拘捕嫌疑人时必须使用规定提示(如你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
2,对被拘押嫌疑人讯问前必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律师到场、
3,无搜查证不得随意进入任何单位及私人空间(签发搜查证的权力不在警察局而在检察官或法官手中;警察无证乱闯私宅还有被击伤甚至击毙之虞)、
4,实施特殊侦察手段(如监听和秘密检查搜查),必须由检察官或法官签发许可令、
5,无权自由出入嫌疑人羁押场所(监所均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警察局只设临时短期拘押场所)、
6,不得威胁或诱导任何无作证义务的公民做证人(警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己的身份只是权力相当有限的“证人”)、
7,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轻则处分炒鱿鱼,重则获刑入监(对违规违法警察的调查处理绝非警察局本身或其上级,而是专门的警务督察机构),
8,而地方警察因不具有办理跨省案件的权力,因此擅自“跨省追捕”之类的胡作非为只能是动漫故事中的情节了。
二、受迫害百姓的反抗
为什么警察敢如此肆无忌惮,就是因为有的警察知道中国百姓都是羔羊,不敢反抗。警察经常嘲笑百姓,说就算给百姓枪,百姓也只敢用来自杀,不敢对抗。中国只有多出现像杨佳一样的人物,当自己被迫害后,无法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时,通过各种手段来追求正义和公平,只有这样,警察才会收敛一些。
三、找警察的领导报仇
一位朋友,因为发表民主文章,结果全家都被国保迫害,他也被逼时常要去公安局汇报思想,终于,他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了,于是,他找当警察的同学聊了聊天,他立刻知道公安局长很贪腐了,他把公安局长贪腐的情况匿名给国外中文媒体投稿,媒体发表文章后,公安局长没多久就下台了。公安局长下台后,其他贪腐情况被揭露,公安局长无暇迫害我朋友全家了,国保也收敛了很多,我朋友全家终于过上了正常一点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