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怎样才能让警察无法迫害百姓
中国警察现状
1,对中国警察而言,上级命令比百姓的生命重要的多。
去年年底,看到警察参与强拆,将一个百姓逼到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亲人的拼命挽留下自焚而亡的视频。年初,看到警察开枪镇压讨薪民工的图片。最近,又看到警察参与拆迁,全副武装的警察将想用砖头保卫家园的一大群妇女打伤打残的视频。
上面这些似乎离自己都有点遥远,于是,想想自己周围朋友身上发生的事。一个女性朋友被抢劫,腿受伤,然后去报案,案没立成,结果被警察扣押到深更半夜。身无分文的她只能坐在路边哭泣,等到天亮再打车回家。另一朋友受迫害去警察局报案,结果在公安局中,看见一个血淋淋的人来报案,说去讨债,被人打了,想立案,结果警察对他说“你自己去找打你的人,找到后我们才出发”,朋友立刻放弃报案。还有个朋友因为宣传民主被警察关进精神病院。更多的朋友被抢劫,被偷窃,从来都不报案,因为他们知道,报案根本没有用处,说不定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我问过警察,拆迁时,百姓要自焚了,他还会强拆吗?警察的回答是,他也不想做这样的事,但是有“上级命令”,他只能干。原来,在警察的眼中,“上级命令”比百姓的生命更重要。
我一直很困惑,为什么会这样?直到有一天看完中国警察的誓词,看到中国警察首条要求是忠于中国共产党而不是忠于人民。我恍然大悟。
2,对中国警察而言,百姓命如草芥。
针对百姓死亡,中国警方对外界有各种说法:
喝水死。2010年,: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已在看守所内死亡,而当地警方解释为「喝开水死亡」!
冲凉死。这名死者是被劳教所强行冲冷水,导致脑血管破裂死亡。洗澡的时候-死掉。
发狂死。公安机关表示这名死者是「发狂而死」,不过却被发现他的遗体上有-多处伤痕、大量内出血以及7根肋骨骨折。
怀孕死。这名19岁少女的死因是「子宫外孕」,不过家属发现少女的身上,-包括下半身,有很多污点及伤痕。
如厕死。和洗脸死。这两起事件同样都发生在厕所,「如厕死」是上厕所时-摔倒猝死,「洗脸死」,对于死于洗脸台脸盆中的男子,警方给的说法是「自杀式的溺水」。
睡姿不对死。福州学生陈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另外还有「盖被死」。
挤粉刺死。是的,死者家属在尸体胸部上发现了一个黄豆大小的小洞,不过警-方表示这是「挤粉刺」时留下的痕迹。
躲猫猫死。警方表示,这名头部重伤死亡的男子是因为和狱友玩「躲猫猫-」时不小心撞牆的缘故。
恶梦死。是的,大家没有听错。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彦在刑拘期间,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死者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据瞭解,李文彦被刑拘是因偷电缆。对于李文彦的死,看守所称其是在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3,对中国警察而言,钱才是他们的最爱。
曾经与一个警察中的中层领导聊天,他很直言不讳,他说,他不像其他领导,贪污的钱自己独吞,他很大方,得来的钱一部分给上级,一部分给手下,自己拿一部分。所以他混的很开,当更大的领导指日可待,挣更多的钱也指日可待。
一个经济落后城市的公安分局局长,存款都可轻松过亿的。
在小城市,各级警察职位都是明码标价的,最小的科长都要花几十万才能卖到。
有一个警方的监控团队,把全中国总监和总监级别以上的人都监控了。他们想掌握有钱人的隐私和把柄,要钱的时候,随便敲诈一下就有了,像这样的团队估计有很多。
4,对中国警察而言,法律就是个屁。
在中国,80%黄赌毒的后台老板都是警察(摘自吴官正辞职报告)。警察是中国犯罪率最高的一个群体。
在我们家乡,同学会去赌博,我问他安不安全,他说赌场就是警察开的,很安全。
我在云南旅行时,遇到一个外地的警察头目,他带着情妇,开着警车来云南购买毒品,然后用警车运回当地贩卖,他早已做的轻车熟路,一点风险都没有。
我在云南旅行时,还遇到一个云南当地的警察头目,他说他控制了上百个良家妇女在卖淫,他抱怨在云南买淫挣得钱不多,他想带这些女孩去大城市发展,问我在北京有没有门路。我只是个软件工程师,那有可能有门路。我当年觉得完全不可思议,根本不敢相信那是事实,现在才知道,在中国,这是普遍现象。
5,对中国警察而言,贪官是不能抓的,但追求言论自由,反腐败,追求民主的人员一定要抓。
一个朋友,由于发表了一些民主文章,结果多次被国保抓去喝茶,被逼写悔过书,被威胁要让坐老虎凳,全家人被逼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写文章,小侄子也被国保拿来威胁。我真的不明白,这样做是在保卫国家安全吗?这样做明明就是在破坏国家安全。
言论自由,反腐败,追求民主并不会颠覆国家,反而能让国家更强大,贪腐的官员才会颠覆国家政权。国保不抓贪腐的官员,到处迫害追求言论自由,反腐败,追求民主的人员就是在颠覆国家政权。
6,对中国警察而言,年轻漂亮的女孩是他们最爱。
一次跟一家不错的宾馆老板娘聊天,她说,她们宾馆长年有不少警方包养的年轻漂亮女孩住在那里,老板娘说起时很是气愤,我就没有问警方会不会交房钱。
为什警察会这样
上梁不正下梁歪。
国家政法委和公安部的领导全是腐败分子,全是把法律当屁的人,全是不把百姓生命放在眼里的人。
如何才能改变
1,找国家领导人报仇
如果百姓被警察迫害,却无法通过法律解决问题,那百姓就应该找国家领导人报仇。
2,找迫害百姓的国家政法委和公安部的领导人报仇
被迫害的百姓要调查清楚国家政法委和公安部的领导人的家庭情况,贪腐情况,量力而行,有机会时暗中下手报仇。只有迫害百姓的领导人得到应有的报应,警察才会收敛一些。
3,找迫害自己警察的领导报仇
一位朋友,因为发表民主文章,结果全家都被国保迫害,他也被逼时常要去公安局汇报思想,终于,他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了,于是,他找当警察的同学聊了聊天,他立刻知道公安局长很贪腐了,他把公安局长贪腐的情况匿名发给国外中文媒体,媒体发表文章后,公安局长没多久就下台了。公安局长下台后,其它贪腐情况被揭露,公安局长无暇迫害我朋友全家了,国保也收敛了很多,我朋友全家终于过上了正常一点的生活。
4,找迫害自己的警察报仇
为什么警察敢如此肆无忌惮,就是因为有的警察知道中国百姓都是羔羊,不敢反抗。警察经常嘲笑百姓,说就算给百姓枪,百姓也只敢用来自杀,不敢对抗。中国只有多出现像杨佳一样的人物,当自己被迫害后,无法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时(被警察迫害基本是无法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通过各种手段来追求正义和公平,只有这样,警察才会收敛一些。
5,法律限制和约束
a,拘捕嫌疑人时必须使用规定提示(如你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
b,对被拘押嫌疑人讯问前必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律师到场、
c,无搜查证不得随意进入任何单位及私人空间(签发搜查证的权力不在警察局而在检察官或法官手中;警察无证乱闯私宅还有被击伤甚至击毙之虞)、
d,实施特殊侦察手段(如监听和秘密检查搜查),必须由检察官或法官签发许可令、
e,无权自由出入嫌疑人羁押场所(监所均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警察局只设临时短期拘押场所)、
f,不得威胁或诱导任何无作证义务的公民做证人(警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己的身份只是权力相当有限的“证人”)、
g,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轻则处分炒鱿鱼,重则获刑入监(对违规违法警察的调查处理绝非警察局本身或其上级,而是专门的警务督察机构),
h,而地方警察因不具有办理跨省案件的权力,因此擅自“跨省追捕”之类的胡作非为只能是动漫故事中的情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