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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大地震后在成都被人遗忘的角落里还有数千住户居住着这样的房屋

已有 3686 次阅读2008-6-9 06:37

这片居民小区里的住户曾经一路从房屋产权单位开始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但是至今很多住户已经去过两次市政府两次省政府,问题依然存在数千住户近万人口任然在岌岌可危的房屋里生活。但愿余震越来越小不会波及到这片小区的居民,但愿他们能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为他们祈福!

该片区系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修建的单位职工宿舍。至今此类房屋基本上已接近使用寿命,房屋存在多处墙体开裂、屋面漏雨、抹灰大面积脱落、电线老化、砖体风化等问题,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通过实地勘察于2004124日鉴定为D级危房(成房委办安[2004]37号),并建议对该片区进行总体规划改造。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
: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
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
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
: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恶臭熏天 这旱厕好烦人

时间:2007-5-23 10:17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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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么干净整洁的城市里,竟然还有这种卫生死角,实在是太煞风景了!连日来,不少家住曹家巷菜市的读者向本报打来电话,称他们住宅附近的菜市场内,还保存有两间老式、无下水管网的旱厕,臭气熏天不说,还早已被确定为危房,随时有可能出现意外,尽管如此,这两个厕所还在使用,周围甚至还有人卖菜,让人看上去都恶心。来电的读者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早日对这两间厕所进行改造或取缔,不要让这些看似很小的污点,玷污了这座城市的美丽!”

  记者暗访:菜市里的臭气炸弹

  日前,按照王先生的指点,记者很容易地便找到了曹家巷菜市,那两个旱厕就位于菜市中心地带,相隔数十米左右,远远望去,破旧的红瓦灰墙与周边的高楼大厦很不相配。

  记者注意到,这两间旱厕除了卫生条件差之外,由于年代久远,本身也属于危房,相关部门还专门设置了危房周围,严禁摆摊设点、逗留的警示标语,尽管如此,这样的警告似乎形同虚设,周围卖菜的商贩仍然我行我素,若无其事地经营着自己的小生意。

  而就在距离两旱厕仅20米左右的地方,还有一个刚刚改造好的收费厕所,这里的条件与前两者相比改善了许多,各项设施都达到了标准水平。

  市场办回应:无权干涉他人产权

  记者找到了曹家巷菜市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个旱厕大约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当时主要是为了服务省建三公司的宿舍群,因此其产权也属于省建三公司,后来,宿舍群逐渐成了菜市场,来往的人多了,卫生压力也开始逐渐增大,从去年开始,就有不少住户来反映问题,希望把厕所整治一下。我们也针对这个问题与城管和省建三公司进行过协商,但一直都没有结果。

  据介绍,现在这两个旱厕主要由金牛区城管局在进行维护,每周定时来排污两次,但是否有专人在进行保洁维护,他们表示不太清楚。至于危房周围为何还能摆摊设点,市场办表示,这是因为市场人流量太大,商贩的流动性也很强,不便管理,他们能做的,就是在城管局前来排污时,维持一下现场秩序,疏导周边的群众。

产权人说法:需要等待统一规划

  作为事件的焦点,省建三公司对此事也早有耳闻,他们表示,已计划对此处的旧房和公厕进行整改,但这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据其办公室人员介绍,这里的职工宿舍和厕所确属省建三公司所有,但考虑到周围有很多居住户和商贩,而老的宿舍里边一般都没有厕所,如果强行拆除的话,很可能会对周围群众造成不便。此外,由于该旱厕已经纳入了公司对该地区的统一规划和整改计划,如果改造的话,肯定会随周边宿舍一起进行改造,不会提前进行。

  而当记者问到还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时,这位工作人员却称要等总公司来决定,具体时间还没有定,但应该不会很快。至于目前该处的维护工作,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专门的物管公司,应该会有人进行管理的,但为何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她表示不太清楚。

  城管表态:尽快还居民整洁舒适

  作为管理部门,金牛区城管局对此事也是十分重视,环卫科张科长告诉记者,就这个问题他们在去年7月份就多次到现场进行过考察,也跟省建三公司协商过,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张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在一环路以内,这样的旱厕几乎已销声匿迹,但这里的情况比较特殊,所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这两个厕所修建的时间很早,周边又没有市政管网,所以在管理时很有难度。

  张科长告诉记者,该菜市所处的位置已被列入城市改造范围,肯定会改造的,只是时间尚未确定,加之厕所的产权属省建三公司,他们没有权力擅自作主将其拆除,只有与厕所的产权单位联系,共同商议厕所改造的具体事宜,不管怎样,我们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还老百姓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本报记者 杨甦 朱光泽

  新闻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以及《成都市公厕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新建的厕所应该是冲水式的公厕,而对原有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旱厕,应当逐步进行改造。此外,根据《成都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居民院内年久失修或堵塞的厕所,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在限期内未改造、疏淘的,应责令改正,并处以适当罚款。 

200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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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 个评论)

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执着求索 2008-6-12 01:39
这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典型百姓生活
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正义斗士 2008-6-12 02:26
:funk: :funk: 不知道这个时候CCTV到哪里去了
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看不懂 2008-6-13 02:17
四川不是灾区么?这里ZF怎么不管?
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为这里的民众祈... 2008-6-14 04:57
不知道胡主席温总理看到这样的情形会怎么样收拾当地政府官员?这难道是为官不仁吗?!
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Guest 2009-5-26 14:37
遇上大公司,就尊重产权 遇上小老百姓,就撤你没商量 共产党的法律,就是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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