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上海讯2013-08-12】今天下午,驻京上访的上海市徐汇区访民王再明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上海徐汇区法院院长等伪造最高法院法律文书。
来电称,我因与徐汇法院妻子离婚,他们把被告员工我追加为第三人并承担全责。2000年拍卖了我唯一住房82平方。使我从2000年至今无家可归,送上了驻京上访之路至今。2011年11年24日我在北京上访途中,接到责任单位上海徐汇法院信访办李红电话,说我案已由最高法院启动再审。在北京苦苦等待了200天后,2012年6月14日郭伟清院长与李红在郭院长办公室亲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通知书》(2011)民监字第962-1号交给我,称:最高法院都驳回了,让我接受他们的方案,不承认错案,只解决实际困难。我当场表态:假如你们不认为本案为错案,那我没有困难。我驻京上访要的是法律公平、公正;不是乞丐式要一点,而是要全部。
2013年3月14日,我直接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索要该《通知书》所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沪高民监字第3号接待我:上海高院申诉庭夏连军明确告知我:上海高院肯定没有出具过此文;并告诉我:他们对口的是最高法院立案二庭。
至此,我才发现上海徐汇法院院长郭伟清院长和李红庭长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