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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下輩子,我希望我的腳不要長毛。
不只有腳毛,我的手掌背延伸到手臂上也像是被外星人植入毛一般,其茂密、細緻的技術,絕非地球上的生物可以辦得到,手毛長得很細緻,不致於會嚇到人,小時候就比同年紀的小朋友手毛長,姑姑來家裡拜訪,看電視時,還會要求我要坐她旁邊,他就邊看電視邊自得其樂的玩弄著我的手毛,聽說挺舒服的,我自己是摸不出來。
國中生夏季時是著短上衣和短褲,我也不例外。國一下學期轉學到戶籍地,三月初開學,還是春寒料峭,學生尚未換季,在班上就聽聞一位同學因為他耳朵上的寒毛特長,就被取綽號「毛王」。當時,因為還沒換季,手腳都被制服安穩的包裹著,還沒有人發現我的茂密腳毛和手毛,心想這下完蛋了,我也不想這樣,換季的第一天我一定可以搶下他的寶座,拿下「毛王」的稱號。
換季的第一天,只有超級彆扭可以形容我的心情,早自習時間,雖然我專心地翻著書,不過眼睛的餘光可以感受到坐在四週的同學,不時朝我腳的方向「觀摩」,我穿著可以整個包住小腿的長襪,但露在外面的大腿上的毛還是被一覽無遺,不久,同學們窸窸窣窣的不知道在討論什麼,一位同學講得太興奮,混雜的聲音中我聽到有「毛」的音發出,沒錯,一定是開始對我的腳毛產生「興趣」了。
慶幸的是我沒有摘下「毛王」寶座,可能是取綽號也有先來後到的倫理吧,只是,我的腳毛成了班上同學玩樂的對象。穿著長襪,襪子的編織雖密但也充滿小孔,濃密的腳毛有些許會穿過襪子孔,到外頭呼吸,襪子儼然成了毛襪,我看不慣就會用手將它拔掉,可是很痛的。
因為一直穿著長襪,全貌沒人見過,好玩的同學偶爾會走在我身後,抱著「朝聖」的心態,瞬間拉下我的長襪,腿毛就大剌剌地曝光了,心裡很不好受。就連第一次在班上過生日,生日禮物居然有除毛軟膏,媽媽禁止我除毛,她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將毛除去是很不孝的,因此,我沒有收下除毛軟膏。
腳毛實在很困擾我,「不孝」的說法太老掉牙,不能說服我,我曾偷偷用刮鬍刀將腳毛剃光,腳上無毛的日子,我可以穿著短褲四處晃晃,也不用在意他人的眼光。被媽媽發現後,她威脅我說,腳毛會愈刮愈粗喔,我相信她的說法,也就沒有再刮過腳毛。國中後,我的衣櫥裡就沒有短褲,直到今日,夏天都以長褲示人,沒有短褲的夏天,我已經習慣了。
觀察一些運動員,像是體操選手和游泳選手,幾乎沒看過有腳毛長的參賽選手,以同理心來推論,我的腳毛濃密,為了不讓別人以有色眼光看待,我就會減少,甚至不參加這方面需要露腿的活動。近來,我較能敞開心胸,勇敢游泳,一次到泳池游泳,人滿為患,我在池邊休息,一對年約八、九歲的小兄妹,游近我的腳邊,哥哥隨即向妹妹喊說:「妳看,那個人腳毛好長,真可怕,我們快點游走。」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居然嚇到小朋友。
有人會覺得男人有腳毛很性感,但是萬一長太多、又長、且捲,可就不性感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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