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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配姓赵:企图吞并万科的姚振华被保监会重罚 历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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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5 06: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蕾 见习记者 陈婷婷)日前,保监会根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对前海人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经查,前海人寿主要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问题。在深入开展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保监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前海人寿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了警告、罚款、撤销任职资格及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

  下一步,保监会将依法合规、积极稳妥推进前海人寿股权、公司治理等问题的后续处置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营管理,优化治理结构,尽快重回稳健运行轨道。同时,保监会将密切跟踪监测公司运营情况,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维持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公司稳定运营,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保险业平稳健康运行。

  同日,保监会对前海人寿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前海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具体如下。

  一、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前海人寿在就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时任董事长姚振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

  一是权益类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非蓝筹股票。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支非蓝筹股。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黄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是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在某银行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李济伟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以间接投资股权方式,认购深圳某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只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管理人在注册资本、管理资产等方面,未达到保监会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四是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资质情况。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向保监会提交的相关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材料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的资质情况。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五是部分项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担保。前海人寿投资的某文化金融中心项目、某度假酒店项目等项目,项目公司均向前海人寿股东进行了借款,但未按照规定提供担保。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行为有相关事实确认书、公司报告、银行流水记录、相关人员调查笔录及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保监会表示,前海人寿、姚振华、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提出了陈述申辩。前海人寿及姚振华提出向保监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属于“重大遗漏”,姚振华对该行为负有领导责任,非直接责任,该行为并非情节严重,请求减轻处罚,且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并用属于重复处罚等申辩意见。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均提出,其主观上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故意,请求免予处罚。

  保监会经复核认为:前海人寿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处罚,符合《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且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

  综上,保监会对前海人寿、姚振华、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前海人寿向保监会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前海人寿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给予姚振华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二、前海人寿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前海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明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游海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程靖刚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李济伟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黄皓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孙磊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姚振华的吃相与吃向:能拿下万科 为何兵败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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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能老板姚振华,战万科、斗王石,可谓一战成名,随即安邦助燃、恒大加火,一时热闹非凡。正当一帮少壮企业家群殴正酣,老王已心力交瘁时,姚振华增持格力电器(27.85 -0.21%,买入)的另一场大战意外拉开大幕。然而,这次幸运之神没有光顾,姚振华不仅被公权力叱退,而且兵败山倒,甚至万科江山也急转直下一并得而复失。谁也没想到一场天翻地覆的热闹大戏就这样草草收场了。吃瓜群众无论如何放飞猜想, 都不会想到会是华润退出、宝能遭贬的结局。

  大戏收场,人们不禁会问:凶猛彪悍的“野蛮人”姚振华,为何此番兵败格力?应《中外管理》总编杨光先生邀请,笔者总结如下:外在硬伤有三,内在软肋有四,不能审时度势尤其致命。

  硬伤:吃了不该吃的

  1、国企奶酪是随便吃的吗?


  国企为什么存在?如果这没搞明白,动国企必有麻烦。收购国企,就等于动政府的奶酪,而政府的奶酪是能随便动的吗?当然,1990年代曾有很多国企卖掉了,甚至是贱卖了,但那是政府想卖,并出台了相关政策,并优先处置“烂苹果”。就这样,还有人后来翻旧账,以此整人呢。纵然有主动收购国企的,也大多都是官商暗中勾兑,私下悄悄进行,而且程序符合权力运行规则。哪有像姚振华老板这样轰轰烈烈在二级市场上公开抢买的?

  也许有人会问: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不也是国企甚至央企吗?但万科之于国务院国资委和格力之于珠海市国资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万科纵然是龙头企业,也只是国家国资委下属众多央企之一下面二级公司参股的一家公司,况且万科有今天,主要是靠王石团队辛勤智慧的付出,华润只是财务投资。而格力之于珠海国资委,可是排第一的心头肉,占有珠海市大半江山,是珠海唯一能享誉全国走向世界的千亿级优质企业。珠海市政府能随便让民资收购吗?

  2、龙头制造企业能随便吃吗?

  格力不同于万科,是一间制造企业,且是制造业龙头品牌企业。宝能举牌的深南玻虽也是制造业,但规模小,经营一般,不在一个量级。在传统产业哀鸿遍野时,能有如此优质企业驰骋市场征战国际,也是民族骄傲,更安排着数万人就业,年利税在百亿以上,再加上上下游产业链条的影响力更不可小视。更何况,姚振华举牌深南玻时把管理层血洗了,这更令政府担心:假若你真把格力电器收购了,也血洗管理层,带来企业震荡,业绩下滑,产品不稳定,消费者不满意,好端端的企业就完了。那数万人就业怎么办?百亿税收哪里来?政府当然不干了。

  3、仰脸女汉子能随便吃吗?

  格力电器掌门人董明珠是位女汉子。俗话讲:凡“仰脸女子低头汉”,都难斗。笔者曾与董大姐一起做过节目,近距离接触发现,董确是典型的“仰脸女子”,言谈举止中带着女汉子的豪气和战天斗地的精神。为什么“仰脸女子”难斗呢?因为仰脸女子个性强、内心不惧,敢于挑战权威和规则。人类发展到今天,其实还是男人世界,规则包括潜规则都是男人定下的。姚振华和王石斗时,在遵循同样的规则下占有年龄优势,所以胜出。当与董明珠斗时,董明珠就不按既有规则出牌,但她熟悉这些社会规则,做到了知己知彼,而姚振华却不知董出什么牌,只能是知己不知彼,所以战则必殆。

  软肋:道术修行不精

  1、趁人之危,人心向背


  趁人之危出手收购,作为商战可以理解,但社会不只有商业利益。姚振华收购格力时,是董明珠格刚被珠海市国资委免去格力集团董事长职务,同时收购珠海银龙受挫并因此被深交所问询之际。姚振华此时举牌,合乎商业惯例,合乎法律,但明显欺负人,不合乎情义。

  2、见好不收,鸡飞蛋打

  姚振华收购万科,血洗南玻,一年之内,连连得手,为何不见好就收?贪心不敛,见好不收,必遭割肉。这是商人的通病。贪婪的结果一定是,不仅想得的没得到,而是原有的都要失去。比如将要收割的万科也丢了,甚至还丢失了自己战斗的主要资金源——前海人寿万能险暂停销售,这不要了命根子了吗?历史上贪婪过度而自掘坟墓的案例大量存在。贪婪是人的本性,也是商人经商之大忌。

  3、战法重复,必致失败

  姚振华在一系列举牌当中,赢得了“举牌侠”的称号。从2010年收购宝诚股份开始,到华侨城、万科、南玻、格力,已经五次举牌。这一套路大家都熟悉了,就像李逵的三板斧,虽然用得炉火纯青,但只要一出手,大家都知道你下一步要干什么,你的目的、套路、打法是什么,对手对应的防范应对措施也就相应而来。换一种战法好不好?自己踏踏实实做一间上市公司好不好?私下协商收购一家好不好?仗着杠杆资金的优势,在二级市场上高举高打,把自己暴露于公众之下,给监管层留下了呼风唤雨、兴风作浪的印象,甚至被直接斥为“妖精”,情何以堪?

  4、万能险,并不保险

  万能险有很多优点,除有固定投资收益外,还有不定额的分红,而且流动性强,所以投保人非常喜欢。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就是压力和风险,逼迫保险公司必须持续寻求稳定且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标的物。另外,保险业也是个政策性极强的行业。保险金出问题,会导致社会动荡。因此国家监管非常严厉。这次姚振华所拥有的前海人寿万能险,就遭遇了暂停销售的整顿。权力监管虽然要有法可依,但监管尺度是有灵活性的,说变就变。一旦变了,麻烦就来了。这不,一下子就歇菜了?连自己的日常经营都保不了。

  大忌:不会审时度势

  掌声响起。2016年姚振华风头劲猛,袭战万科,勇斗王石,一时赢得了大多数股民和草根的掌声,同时也赢得了资本枭雄的称号。因为,宝能相对于万科,姚振华相对于王石,在收购前是处于弱势地位。弱势者战胜强者,总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欢呼。

  失去人心。当姚用同样的手法血洗深南玻管理层时,赢得的就不是掌声了。此时的姚振华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强势人物了,这时血洗南玻集团管理层,就成为恃强凌弱、以大欺小,赢得的只是沉默、叹息、嘲讽、厌恶、反对。尽管你没有违法,但道义上失了人心。

  成妖被除。谁曾想,收不了手的姚振华转眼又举牌格力电器。这下子闹得更大了,再这样下去,不仅资本市场混乱,连传统实业也会遭殃。所以,人们不再沉默,不再叹息,而是从厌恶、反对,变成了实际斗争。于是政府管理层出手了,坚决喝退,并连带查处资金源头。

  试想,姚振华收万科、战王石时,监管层为啥不出手?监管层当时若出手,就会与大多数人为敌。血洗南玻集团时,监管层为啥不出手?监管层当时若出手,就没有民怨。姚振华血洗南玻管理层,聚集了民怨,等到收购格力时,民怨就变成了监管层出手理所当然的正义,替众降妖了。这就是政治。

  适者生存。作为商人,尤其大商人,当然要守法。但仅仅守法还不行,因为中国的法制生态还不健全,人治大量存在。所以还必须学会审时度势。昨天能干的事情,到了今天也许就不能干了;昨天不能干的事情,今天也许就能干了。必须因时而化。

  也因此,中国企业家很累,主要是心累。不遵纪守法肯定不行,仅遵纪守法也不行。中国社会的运营,除法以外,还有亲情理义权等力量在起作用,几千年都如此。这就是中国的现实生态,适者生存,累是必然的。中国企业家也只能继续累下去,除非你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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