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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杀人案”中,22岁的于欢被判无期徒刑,引爆全国舆论愤怒。陆媒报道此案后,常有本地和外地民众找到于欢的姑姑为他捐款。于欢父亲被通缉失踪至今,母亲系狱。于欢上诉的代理律师披露,于欢知道举国在关注他喜极而泣,并表示感谢。此前有报道显示,多个信源消息证实,死者杜志浩哥哥和高利贷公司老板在当地一手遮天,而且于欢母亲还不清的高息贷款竟是当地政府官员的钱。
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发生于去年4月,于今年3月份被大陆媒体曝光,22岁的于欢,因刺杀猥亵凌辱自己母亲的催债者,遭法官判无期徒刑。事件曝光后,引爆全国舆论愤怒。网友的愤怒很快得到了回应:山东省高级法院已受理上诉,最高检察院也已派员赴山东调查。
于欢父亲至今失踪被通缉
据陆媒报道,在于欢案庭审的当日,于欢母亲苏银霞因涉嫌非法集资被聊城警方拘捕看押至今,她丈夫于西明也随即消失。于欢姑姑于秀荣称,警方告诉她,于西明正被通缉。于秀荣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让她去公安局谈谈情况,她说自己不敢去,挂了电话就哭了。
于欢得知民众支持喜极而泣
近几日,常有本地和外地居民前来,向于秀荣表示关心,有些专程从外地赶来为于欢捐款。许多捐款者拒绝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28日上午,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软件行业企业家开车从北京连夜赶到聊城。这位北京的捐赠者不愿透露具体的捐赠数额,只说在1-10万之间。他说一开始想把钱支付给律师殷清利,但殷打算无偿代理此案。“所以我们想不管二审怎么判,肯定会有民事赔偿。如果前期赔偿到位,对二审也有利。”一审判决书显示,于欢需要对死伤者支付八万左右的民事赔偿。“如果赔偿用不完,以后也可以用于于欢的个人发展。”
3月30日,美国之音采访了代理于欢上诉的律师殷清利。殷律师表示,向于欢通报了现在的情况,于欢在狱中知道他获得无数人的关注和支持后喜极而泣,对大家表示感谢。
对于法院的判决 民愤排山倒海
2016年4月14日,大约10名催债人员这对苏银霞、于欢这对母子追债。母子先被催债者监视,后母亲被催债者用下体侮辱、脱鞋捂嘴;在警察介入4分钟即离开他们所在的办公楼之后,纠纷再一次延续。"面对无法摆脱催债者的困局,以及"杵"来的椅子,于欢选择了持刀反抗。" 后一死、一重伤、一轻伤。
2016年11月21日,于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3月23日,《南方周末》刊登报导"刺死辱母者",使这一案件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刷屏",成为近期令人最为关注的法律案件。
网民几乎一边倒认为,于欢拔刀伤人只因保护母亲;更有舆论逼问:为什么在警察介入的情况下,仍然没有阻止悲剧的发生。
looking:“死者家属应该追究警察渎职不作为,而导致的死亡,提起渎职赔偿与巨额惩罚性赔偿”
北京小左b:“于欢的正当防卫,不仅仅是维护母亲的尊严,更是在捍卫和保护,自己与母亲的生命,自由,财产,人格和尊严。任何人的生命与财产受到伤害威胁,都有权剥夺侵害人的生命!于欢必须获得赔偿:一是获得十一个罪犯后面高利贷者的民事赔偿,二是获得错案的国家赔偿。”
guitarmanzw:“此案在中国的焦点在于:讨债人在于某面前逼他妈吃屎,再靠近自己阴茎-----这要是不算犯罪算什么呢?这种行为留的全尸算是万幸了。换了老外肯定是先把这货枪杀了再说,对错法庭上讨论。”
中国著名学者,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在其微博上发言表示:支持刺死辱母者的当事人于欢——无罪。"血性男儿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在大陆网站的民意调查中,参与调查的人数高达数百万之众,90%的人认为,于欢正当防卫成立,应该无罪释放。另有少数人认为,即便于欢有罪,也罪不至“无期徒刑”。而多方专家及律师也认为,如此量刑匪夷所思。
警匪勾结放高利贷
据多名大陆媒体人转发的微信消息披露,“杀辱母者案”中,死者杜(杜志浩)的亲二哥在冠县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吴的后台是县人大主任,于家事情轰动全县,正义人士直接捅到山东省检察院,才异地用警。有人问杜志浩的保护伞是谁?张杰律师给出了答案:山东辱母案放高利贷的钱原来是公安局、检察院、镇政府人员的钱。
随即大陆网友发现,放贷人的公司地址居然是镇政府驻地。
3月28日,香港东方日报发评论文章认为,首先,这是一起因追讨高利贷引发的血案,而本案借贷率高达120%以上,无疑属于违法行为;其次,本案中警方的表现明显属于不作为,案发当日警方面对追债人的种种恶行视而不见,有为放贷者充当保护伞的涉黑嫌疑。
此外,眼见自己的母亲被人虐打侮辱近6小时,而警察接报到场后见死不救。此情此景之下,奋力反抗相信是所有有血性有良知的人,同样会做的事。
但法庭在宣判时,却避重就轻,对该案中于欢护母、警员不理等情节只字不提。面对排山倒海的民愤,最高检迫于舆论压力,才重新审理此案。更为悲哀的是,中共的制度,不提倡不支持正当防卫,连见义勇为也遭排斥。
阿波罗网白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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