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报导,自2017年初开始,大陆多地出现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撤诉、法院退案、看守所拒收等案例。从2017年1月1~5月,累计至少53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报导说,这是大陆公检法部门出现的一种新现象。
大陆1月-5月53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据明慧网2017年5月统计,因检察院撤诉等原因,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苏、内蒙古、河北、山东、黑龙江、四川等省市,至少新增12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新增12人分别是:重庆的向林;湖北的赵凤兰;安徽的时军;湖南的姚瑞林、杨冬莲;江苏的马学荣;内蒙古的白彦宾;河北的朱小梅、魏静敏;黑龙江的孙玉梅和她不修炼丈夫;山东的许吉梅、陈秀梅。 此外,四川省凉山州中院,也撤销对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5人的非法判决 。 重庆合川检察院不予批捕 法轮功学员向林回家2017年5月3日,重庆合川检察院对四川广安法轮功学员向林不予批捕。向林平安回到家中。 向林,原华蓥市渠江水泥厂工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在“真、善、忍”的指导下,他越来越能够为别人着想,使自己的家庭、工作等环境越来越好。 2017年2月27日,向林被合川区国安大队警察绑架。3月28日,被转到合川区看守所关押。 重庆合川区国安大队并将构陷案卷递送到检察院。不过,检察官没有延续国安大队的违法操作,依法审查案件,认为证据不足,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讲真相以理服人 河北省魏静敏被释放5月24日,河北省泊头市女法轮功学员魏静敏在泊信商厦门口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真相,被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长的王文生对魏静敏说:“找你好几年了。” 魏静敏说:“我也在找你,去了你家,没有找到你,叫你了解了解真相,不要一错再错迫害法轮功弟子,我们的车(前一段时间讲真相被非法扣押的车)还在你们手里。” 国保大队长王文生无话应答。 魏静敏接着说:“你们这是违法办案,没有法律依据的。” 最后,610指导员高贵起拿出几页纸,说:“你要为你说的签字。”魏静敏说:“我不会签字,”并劝610指导员高贵起说:“你也不要签,你签了,以后法轮功平反了,这是你违法的罪证。” 最后他们说,放了吧。魏静敏堂堂正正离开公安局。 修炼法轮功合法 迫害法轮功有罪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大陆201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档的决定》”,专门废除了1999年不许出版法轮功书籍的两个通知。 中国法律权威专家、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律师在辩护词中说:“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宗教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惩治。”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显然是违宪与违法的,是一种严重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的行为;具体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实施。” “镇压法轮功纯属‘蠢人干蠢事’,既违背了国家利益,也违背了共产党自己的利益……非常愚蠢。”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