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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由亚洲
北京市石景山司法局在一拆迁村庄附近树立宣传牌,警告村民遵守征迁规范,提防“黑心律师”;引发律师界不满。有大陆律师指,征地拆迁中政府方面违法滥权层出不穷,当局不思改变,却污名化为被拆迁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该宣传标语于本周一被拆下。
日前,一幅有关北京石景山区司法局推出的宣传标语的图片,在中国律师界广泛流传。其内容为:拒绝黑心律师利诱,严格遵守征迁规范”,引发律师界众怒。
不少律师发声,批评石景山司法局的宣传不当。律师连大有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在各地征地拆迁中,律师为拆迁户主张利益是否合法,由法律进行评价,不能认为替委托人主张尽可能高的赔偿,惹政府不高兴,律师就是黑心: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组织,律师协会也是属于司法局主管的,应该向司法局提出建议。直接给一个(污名)标签是不合适的,明显是对一个群体进行抹黑。”
连大有还告诉本台,作为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石景山司法局参与这种公开污蔑律师的宣传,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声誉,律师界可以对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
“在网上我有建议,可以提出信息公开,既然说黑心律师,那么黑心律师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北京律师梁宏刚质疑:石景山司法局自己打自己脸,既然“黑心律师”都去利诱了,他怎么不管呢?符合不符合律师法?司法局干什么吃的?这不是渎职吗?
律师周立新发文称,律师的经济利益来自于委托人,而不可能相反,律师如何利诱?他们说的利诱,不过是指律师鼓励当事人打官司,可以得到更多的赔偿款。这就叫利诱的话,这样的律师,就叫黑心律师的话,岂不是说法律是黑的,法官是黑心法官吗?
遭强拆后自学法律的维权人士张女士告诉本台,在现今的中国,强拆合法,维权反而违法:
“在诉讼中是不允许强拆的。可是我们好多人都在诉讼当中,一审都没有审、立案了,有的一审刚结束,他(政府)怎么就强拆了呢?都说强拆合法。”
在中国,各地政府违法滥权甚至雇佣黑社会强征强拆比比皆是,但很少得到纠正和司法介入,体现了中国依法治国口号的虚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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