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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习近平上台伊始,提出的施政纲要是“依宪治国”。但是,习近平的这一施政纲要却被江泽民集团给挡住了,因为江泽民不想要“依宪治国”。
江泽民带领儿子率先一抢,造成中共全党动手抢天下的大乱。(新纪元合成图)
习近平提出“依宪治国”,是在他当上中共总书记的十八大之后。当时江泽民己是下台的前党魁,中间还隔了胡锦涛在位的十年,他凭什么还能用“依法治国”左右朝政、作习近平的绊脚石?
江泽民的“依法治国”与习近平的“依宪治国”究竟有何天壤之别?让我们看个究竟。
一、“依宪治国”的设想与受阻2012年12月5日,习近平在中共18大之后首次就宪法问题发表讲话。当时,新华社报导的题目是:习近平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习近平在那次讲话中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域性、稳定性、长期性。”
习近平说,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必须重视,加以解决。
对此,中共的粉丝们和法律问题专家们表现得颇为兴奋:如果这些问题能够成功的得到解决,我们就能够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和长治久安。
依宪治国,就是要依据宪法治国理政。笔者推测:如果习近平当真实现所愿,依宪治国的结果很可能会把江泽民集团从宪法里拿走的东西,再还原回来。
笔者不排除,习近平当初提出依宪治国,确实是出于搞好国家的意愿。但是,当局者迷。站在中共这条正在下沉的破船上,设想“依宪治国”,那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2014年09月03日,《联合早报》发表了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主任钱钢的文章“习近平依宪治国为什么不见了”。文章指出:中共18大以来,习近平数次讲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但是却被中宣部抹了。
钱钢说,目前,中国“全党全军”正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该读本引述了习上任后几乎所有公开发表的讲话,却没有收录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的一篇重要讲话。那次是习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发言,习近平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对此,美国之音记者详读新华社及《人民日报》的报导,发现两家媒体都将习的依宪治国改写成“依法治国”,同时还对习的讲话附加了一句,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纪律。然而,对于习近平讲话中提到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这些提法和内容,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均未予报导。(《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两篇报导,虽然是分属两个新闻单位、以不同署名发表,但其内容甚至措辞几乎完全一致,显然都是来自中宣部的通稿。)
是谁敢于对习近平的讲话动如此大的手脚?仅仅是中宣部?量刘云山不敢。
3.外界的猜测
中国作家吴祚来就钱钢的报告发表了一篇文章。吴祚来说,习近平这些提法,与民主宪政派的政治理念相契合,必然为宣传系所不容,因此遭遇删除是必然的。吴祚来评论说:“但问题的严重性正在这里,习近平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他关于纪念宪法颁布的重要讲话,说删除就删除了,习近平自己知道吗?习近平自己同意吗?”
又有声音说:在中宣部那里,依宪治国就是宪政的同义词,宪政和党政完全不是一条道上的车。如果宪政为大,党政就只能为下;党若依宪,党的至上权威在哪里?特别是,政治改革派或“西方敌对势力”都在大张旗鼓地宣传宪政民主制度,如果允许习依宪治国,这与宪政民主派不就里应外合了吗?
于是,抹了习近平的依宪治国就顺理成章。笔者认为:上述认知只是表像。其实,中宣部删除习近平依宪治国思想的弦外之音,远非如此单纯。
二、江泽民为什么反对依宪治国江泽民之所以反对依宪治国,是因为宪法规定的归13亿中国人民共同享有权利义务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被其带领党员干部都抢到自已家去了。
江泽民掏空了宪法。依宪治国,就意味着江泽民的恶梦来临:江泽民集团就得把抢归家族私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吐出来,还给13亿中国人民。
1.江泽民掏空公有制 瓜分集体所有制经济
宪法第七条规定:“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本条规定的用意是,运用政权的力量来维护国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并通过制定配套法律法规和决定来维护和促进国营经济的发展。按此规定,
13亿中国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对国营经济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享有权利,仼何个人或组织(包括中共、大小党魁、党棍、党员干部)都无权非法占有、支配。
但是,江泽民却胆大妄为,竟敢掏空宪法,打着改制的幌子,破坏公有制经济,继而哄抢、瓜分了集体所有制经济。
《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人民公社,农村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第二类:“城市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它是大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大陆中共的所谓社会主义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全民所有制工商业的有力助手,对于发展国家生产力具有适应性强、投资少、经营方式灵活、产品花样多等特点。它对于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工农业生产,活跃城乡市场,方便城镇居民生活,增加国家资金积累,扩大劳动就业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此,《宪法》第八条作了保护性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帮助集体经济发展”。
在中共动手哄抢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之前,大陆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发展得相当可观。它们不仅直接促进了国家生产力的发展,也解决了关系到国家人口总数80%以上人民群众的劳动就业问题。这种经济形式的存在,在中共独裁体制下,也是让中国人民有饭吃、有衣穿的关键所在。
今天的中国大陆,原本有能力解决关系到国家人口总数80%以上(即10亿以上)人民群众的劳动就业、生活福利等切身利益的集体企业,已经被江泽民打着改制的幌子,公然哄抢、瓜分、归为由中共安插的、在农村集体企业作厂长经理的那些党员干部们私有。
《宪法》特别强调指出:“维护和发展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这样一部《宪法》,却被江泽民这些个表面上冠冕堂皇,背地里做地狱勾当的魔鬼们给毁得干干净净。
2.江泽民涂鸦宪法(1)利用司法解释扭曲《宪法》
为了鲸吞国家财富归党,司法痞子们,偏偏要在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性质以外找属性。肖扬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百法释解案例全书》里面解释说:“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归全体人民所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并藉以实现国家经济利益的经济形式”。此种解释公然将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概念,指向了掌握政权者,即中共。司法解释告诉人民:大陆无论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其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占有权利归中共。
经此司法解释,中共在《宪法》的潜台词里,冠冕堂皇地注册了三个身份:即a.掌握人民民主专政政权者,b.能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者,c.国家的象征。这样一来,中共居然成了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所有者,成了可以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国家。而真正的国家,即56个民族、13亿中国人民,和他们自1949年以来创造的全部财富,则变成了中共的私有物(这也是江泽民三个代表的产地)。
(2)制定与《宪法》相悖的子法
在实施强抢瓜分国有集体企业的经济犯罪计划过程中,首先,为改变所有制性质的需要,中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其次,为改制需要,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这部子法,是中共瓜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借口。
过程中,中共把自己打扮成三个代表,装成国家主人,以财富所有者的身份,对企业进行两权分离的改革:即将国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财产享用、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授予企业经营管理者,即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党员干部。这个放权行为就是通过制定与《宪法》相悖的子法来实现的。
恶法的颁布,使中共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让全民所有制企业实际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全体职工被边缘化。他们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办法,先以国家名义授权厂长负责制,然后实行企业厂长承包责任制,再来以改制的名义,将企业变性、瓜分(国有大企业归了中共中央、各省市国企归省市、中小企业归了党员干部担任的厂长经理私有)。
再次,当中共将国家财富抢归自己后,为避免下岗、失业工人闹事,便启动立法程式,颁布了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部专门为强盗服务的恶法,固定了中共哄抢瓜分国家财富的状态,使中共强盗行径被合法化。
3.江泽民动手抢了国家
为江氏家族参与抢夺国企打埋伏,江泽民强推集体企业改制。打着邓小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企业改制的幌子,江氏强推政策,大刀阔斧的让党员干部厂长经理用豆腐渣、乳酪、雪糕的价格将一座座金山银山一样的公有制(城镇、农村)集体企业买断私有。
这种改制,使得中国的8亿农民、3亿城市居民失地、失业,被剥离在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外。
所谓的“改革”,是党文化概念,其实就是抢夺,即将国有大企业更名“央企”而抢归党有、将国有中小企业抢归党员干部私有。这期间,带头抢夺国企捞金的正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
(1)惊人一例:江泽民抢夺“上联投”
据1999年11月3日《华尔街日报》报导: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联投)(SAIL)的法人代表、总裁、董事长是江泽民之子江绵恒。
众所周知,江泽民家族的电信王国,正是起步于上联投,但是,估计很少有人知道,江泽民家族的这间公司是抢来的。
上联投资,系1994年由上海经委创办,该公司总投资1,600万美金。但是在公司建成并开张三个月后,却发生了一件怪事:负责创建这家公司的黄副主任被告知,他将被调回经委继续作副主任,而公司将被出让。黄不同意退出,表示要参与竞标。
事实上,操纵经委出让这间公司的幕后是上海市委。原来,这间公司开张后就被江绵恒盯上了。于是,江泽民便替儿子找了上海市委,上海市委遂授命经委出让。经委当然要给总书记面子,就想出了一个办法,逼黄知难而退——给他一个接受不了的价格。经委表示,同意让黄买断公司,可是评估报价却高于投资金额,高达一亿三千万人民币。然而,没有想到,就是这个价格,黄副主仼也同意买断。
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市委断然采取强制措施,将黄副主任赶出公司。尔后,江绵恒空降,(事实上,是上海市委为江总书记办好了企业改制的买断手续)。
接下来,上海市委将卖给黄副主任时做出的一亿三千万元的评估报告撤销,按江泽民要的重新评估报价。在履行了中共的法律程式后,拍卖行竟然对“上联投”做出了新的评估报告:确认资产价值为三百万元人民币。于是,一亿三千万元的企业,被江泽民以三百万的低价“买”回家了。
江泽民心知肚明:上联投资市值超过一个亿。若改制给黄,市值就是被确认的一亿三千万,黄就得掏一亿三千万给市经委。而江泽民却以三百万元拿到了公司。这是改制吗?不,这是打着改制的幌子明抢。其实,上海市委等于白白抢了一个偌大的国有企业、再贿给中共总书记江泽民。(这个案例资讯来自上海市委、有上海市经委企业改制档案为凭,铁证如山)。
作为执政党的总书记,江泽民可谓胆大包天。从此,江泽民家族以“上联投”作旗舰、开始了哄抢瓜分中国经济的电信王国之旅。迄今,江泽民一家从宪法里盗走的公有制经济,价值数以万亿。
江泽民凭空向“上联投”伸进来的这只脚,是公开以总书记身价直接抢了超过一个亿的国有资产,是地地道道的刑事抢劫犯罪。正是这一抢,让中共所有的官员全都红了敛财的眼。
江泽民打着邓小平改制的幌子、强抢了“上联投”,这个例子充分说明:在今天的中国大陆,所有被中共改制的企业,其履行的所谓合法程式都是假的。其经历的改制过程,都与江泽民父子强抢“上联投”一样,是事实上的抢劫犯罪。
中共全党动手哄抢瓜分国有集体企业的刑事犯罪,正是由江泽民强抢“上联投”开的头。而且,那些在邓小平先富政策下、因企业改制而受益的厂长、经理们所应承担的先富带后富的责任,也是被江泽民这一抢给卸载掉了。(请参阅《江泽民集团瓜分中国经济内幕》)
(2)总书记率先一抢,国家乱了
江泽民率先一抢,造成中共全党动手抢天下的大乱。曾庆红为家族捞钱,竟敢向国有大企业下手——出资37.3亿,买下了净值738.05亿、实际价值超过1,100亿甚至更多的鲁能集团91.6%的股权。
江泽民开抢夺之先,曾庆红蛇吞象,131万官员跟随江家帮疯狂敛财。由此,中共地方官员像扎了鸡血一样,私欲迸发、无法遏制。
从江泽民操纵企业改制到今天,全国陷入如此田地:改制了的企业,腾笼换鸟,让原本享有稳定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在编职工下岗,令其变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那些不能改制的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被央企化后,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被官员利用来养肥自己的亲朋好友、培植亲信、捞取个人好处。
今天的中国大陆,有10亿穷人。但是中共架构中的江泽民集团几大家族、131万名高官,却个个暴富、资产没有不过亿的。甚至,似曾庆红、罗干、刘京、李长春、周永康、徐才厚、刘云山、张高丽、郭伯雄等政治局常委家族,资产超过百亿美元的,还都不算富。
试问:当江泽民践踏了宪法,把宪法规定归13亿中国人民人人有份的公有制经济抢到自己家去之后,还有可能让习近平搞依宪治国吗?
三、江泽民“依法治国”的嘴脸以上,我们对江泽民为什么反对“依宪治国”、为什么要鼓吹“依法治国”,并以其取代“依宪治国”做了一些分析。不过,若要真正认识江泽民集团忽悠“依法治国”的丑恶嘴脸,还需要换个角度,去了解江泽民宣讲的“依法治国”的“法”是什么。
如前所述,江泽民集团在践踏了宪法、抢了宪法保护的、自1949年以来中国人民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创造的全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后,为了维护八大家族、131万高官强抢到手的这些财富不丢,出台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物权法,把从宪法里抢走的归13亿中国人民享受权利的公有制经济搬到自己家,然后用物权法加以固定。因为害怕中国人民(造反)主张权利,再以物权法作母法,出台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大法系、500部法律,专门用来对付人民,形成了今天中国大陆所谓的法律体系,即所谓“依法治国”的“法”。
试问:世界上有哪个国家能搞出这种荒唐邪恶的法治?
江泽民集团在大陆操纵的依法治国,从本质上讲:是无法无天。自江泽民涂鸦法治以来,中国没有法律、没有法治。江泽民集团忽悠中国人民的“法”,是江泽民集团这个黑帮的帮规。江泽民搞的“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用维护他们一伙人利益的所谓“法”,保护他们自己。
习近平上台后,江泽民同样忽悠习近平,希望他继续依照江派的这些帮规去“治理”国家。可想而知,那会给人民带来什么呢?而延用这样的“法”,习近平又可能有什么作为?
十八大以来,尽管江泽民集团遭到习近平的打虎风暴,但是由于“法治”的错位,习政权缺失了依宪治国的主动权,因此江泽民集团还在继续作恶——借“江氏法治”瓜分国家经济、迫害法轮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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