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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捡手机索酬2千 见失主报警竟摔碎:摔坏也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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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4 12: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6/23



    近日,浙江宁波一女子路途中丢失手机,拾到手机者要求2000元报酬方可归还,因报酬数额分歧两人协商未果,见失主报警,拾到者直接将手机摔碎。

    另据广州日报:

    6月19日,刚工作不久的宁波姑娘小徐,丢失了一部iPhone 7手机,接着马上在朋友小芳的帮助下联系上了捡手机的中年妇女,但之后发生的事,让很多人都很气愤!

    丢失的手机终于打通了

    一中年妇女开口要2000元酬金

    6月19日早晨8点30分左右,小徐骑着电瓶车从欧尚附近的暂住房出发,往大卿桥方向,准备转坐地铁上班。她的一部iPhone 7手机和充电器以及几个粽子放在一个纸袋里,挂在车把上。快到地铁站时,她发现纸袋底漏掉了,里面空空的,只剩了空袋,手机等都丢了。

    小徐马上掉头原路返回,寻找无果,期间恰好碰到了一起租房的室友小芳。

    小芳立即拨打小徐的手机号码,不料多次拨打都打不通。“当时,不停地重播,没有人接,也不是按掉电话,就是任手机铃声一直响,直到它自动挂掉。在无间断循环重播了十多次后,电话突然接通了。”小芳说,当时听声音是一个中老年妇女,于是立马很客气问:“阿姨,手机在您那里对吗?我想拿回来可以吗?”对方回答很强硬,开口就说:“我不能随随便还给你的,得给酬谢费。”

    小芳觉得拿回手机比较重要,给点酬劳也是应该的,就非常友善地回应说:“阿姨,酬谢费肯定给您的,我们也是第一次丢手机,您看多少合适?”

    “2000元!”没想到对方狮子大开口,小芳暗吃一惊,她一方面需要和小徐商量,另一方觉得当务之急是先稳住对方,害怕对方直接挂断电话或者拒绝见面,于是没有接酬金的话题,直接问对方哪里见面。最后,见面地点约在清林闲庭小区旁的一个路口。

    挂了电话后,小芳马上和小徐往约定地点赶。路上,两个女孩打电话报警,希望警方能派人一通前往,这样拿回手机的把握大些。警方听明问题后分析说,这个可以起诉到法院,并支招见面交涉时录音留证据;另一方面,两个女孩商量着给对方500元酬金,“我们刚工作不久,没多少积蓄,500元已经是能承受的极限。”小芳说,为了表达诚意,路上她们还特地买了一筐杨梅。

    失主好话说尽、苦苦哀求

    中年妇女不为所动

    十点钟左右,小徐和小芳到了约定地点。“远远地就看到一个50岁左右、胖胖的绿衣中年妇女在东张西望,她斜挎着包,双手背在身后。见面后,她从包里拿出小徐的手机,然后在我们面前晃了一下,又迅速装回包里。”

   

    捡到手机的妇女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小芳和小徐至今都心有余悸。幸亏小芳提前做好了准备,把整个交涉过程录了下来。

    录音里,小徐好声说:“因为是个人的东西,用的比较久了,所以想要拿回来,您能不能……”

    而小徐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对方不耐烦地打断:“反正我就一句话,你爱要要,不要拉倒了!”

    小姑娘仍非常克制地说好话,“2000元都可以买部手机了,您看我们买了一筐杨梅,也好好和您讲了。您捡到苹果手机,额度也比较大了,(不归还的话)也有点算非法侵占了。”

    而中年妇女则语气恶劣地回击:“哪里非法侵占了?我地上捡的,又不是偷的,是吧?”

    酬金协商不成失主报警

    中年妇女怒摔手机

    眼见对方不可理喻,小徐一气之下拨打电话报警,说有人偷手机。

    “中年妇女非常生气,就问你这手机还要吗?接着,她后退了几步,摆开了架势,然后高高地举起手机,啪地一声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小芳说,当时她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急忙提醒旁边的小徐赶紧捡手机,然后两个人拿着手机慌乱之下逃开了。而中年妇女还在身后骂骂咧咧地追了一段,所幸没有追上。

    事后,小徐拿着被摔坏的手机去修理,花了300元换了个屏。维修师傅说,很少见到屏幕摔得这么厉害的,估计里面的一些性能也会受影响,只是目前还检查不出来。

   

    小芳说,机主小徐本来就是个比较内敛的姑娘,这件事已经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事情曝光后很多人说我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太懦弱,可我们当时急着上班,只希望通过协商拿回手机。另外,也怕节外生枝被那个女人讹诈。”如今,事情曝光后,两位姑娘说,事已至今,她们也不想追究那个中年妇女的责任,只是希望大家在碰到类似情况的时候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另外,据了解,此事发酵后引起了海曙警方的重视,目前警方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叶斌,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

    该案中捡到手机的中年妇女对捡到的手机并没有所有权,因此,即使失主不愿支付其索要的“酬劳”,民事上她仍负有向手机失主返还手机的义务。之后,她因失主不愿支付2000元的酬劳费而怒砸手机的行为,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已涉嫌行政违法;按照浙江省地区标准,若该手机价值5000元以上的,还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当然,民事上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拾得遗失物且拒不归还的,也可能存在刑事风险。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当遗失物的价值达到2万元以上的,则涉嫌侵占罪。因该罪系自诉罪名,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失主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那么,在拾得遗失物之后,该如何处理呢?律师建议,在明确知晓所有者的情况下,可直接归还失主;若不知该财物所有人的,可就近送交公安机关、社区等有关部门,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楼主| 发表于 2018-6-24 12: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年女人对女孩子有天然的嫉妒心,如果失者是个可爱的小男孩,大妈可能不会这么蛮横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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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5 16: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其实从来不要脸不要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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