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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是人有制。
私有制,就是自有制,就是自主所有制,是充分保障个人对自身财产自主自决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所有制度。自主所有制的标志原则是“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自主所有的必要前提是土地可自主拥有。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人之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如果人没有可自主拥有(私有)的土地,那么人的其它财产便谈不上可自主拥有。
法治是自主所有制的必然要求。个人财产的正当性,合法性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必须由法律来保护。自主所有制的保障规则也可能是与法律有类似效力的宪章、社会准则、约法、理念等等。
在自主所有制下,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不经法律途径,不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侵犯个人财产,侵害他人支配自身财产的自主权力。
现代自主拥有制要求法律至上,不得有个人权力或组织权力凌驾于法律效力之上;它还要求法下平等,所有人(或所有组织),在法律体系面前,都处于同等的地位,所有人(或所有组织),都受相同法律的规定、保护和制约,触犯者受相同法律的惩处、制裁。
健全的自主所有制下的法律体系是有机的整体,其条文是明确、清晰、一义的,其法律组件之间是相互承接协调一致的。
公有制是反私有制,即反自主所有的制度,它主张由公有系统决定、支配个人所有,集中控制、统一管理、支配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
控制、管理社会财富,决定社会成员的所有所需,决定财富的得失归属是无比巨大的超然权力,主持、运行、维护公有制的公有系统客观上是一个手握全社会控制权的公有权力系统,一个绝对权力的拥有者。现实中的公有权力系统通常是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政党控制下的国家权力系统。
公有权力系统与法律体系只能有一个至高无上。公有权力系统为维持自身的超然存在必须将法律踩在脚下,公有制下的法律只能是公有权力系统维持绝对权力的驯服工具。公有制与法治是根本冲突的,公有制与法律至上,法下平等的法治原则水火不能相容。权大于法,极端人治是公有制的必然结果。
公有制下的法律一定是暧昧、模糊、混乱、多义甚至相互冲突的,以便于人为解释,人为掌握、人为操纵。
公有制社会至高无上的存在是公有权力核心;公有制社会局部的最高权力者是该局部的最高级公有权贵(如各级党委书记)。公有权贵只对上负责,而几乎不受其它制约。在公有权贵的管辖范围内,他们可以打着公有、公共、公益、为国为民的旗号“合法”、“正义”地操纵、管制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以种种公开或隐蔽的手段干预、侵蚀、洗劫、掠夺个人、家庭与私营企业的财产、财富。
公有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公有最终也要服务于(某一范围内)具体的人,服务于某一范围内具体的私。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是公有制的正常现象,必然现象;有人称其为公有制的变质,我必须指出,公有制本来就要变质,它不可能不变质,它做不到不变质,这是人性的自私、贪婪所决定的。公有制的实际服务范围,与它所宣称的服务范围(如全民所有,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必然大相径庭。
人性的自私、贪婪遭遇不受约束、不受限制、不受制衡的一元绝对权力,社会财富、社会资源分布的极端失衡便不可避免。公有制社会极度悬殊的贫富差距,是自主(自由)产权社会无法企及的。
公有制的本质特征不是排斥个人所有,而是由一元权力来控制(控制、干预、决定)个人所有。社会成员可以拥有什么,可以生产经营什么,有多少财产自由度,是由公有权力系统掌握的。通过调整控制策略,公有制可表现为不同的公有制形态。
公有制的一种形态是极端扼制个人拥有与私营经济,最严格地实施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权力决定的原教旨公有制。原教旨公有制是机械模仿马恩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产物,是最反人性,最富灾难性的公有制;
公有制的另一种形态是给个人拥有和私营经济以适当自由度的改良公有制。改良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改良原教旨公有制弊端的产物,是稍人性化的公有制。改良公有制相当程度上释放了社会的活力,大幅改善、提高了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是社会的进步。但在改良公有制下,共产政党仍控制着最重要的资源和绝大部分社会财富、产业,仍然对经济与社会生活保持严格繁苛的审批与管控,仍然垄断绝对权力并以绝对权力干预甚至掠夺个人财产。改良公有制改良了权力控制的策略,但没有改变一元权力控制的公有制本质。
所有制的核心问题是自主权问题或权利问题。
财产自主权是最基础的人权之一,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财产自主权被剥夺或阉割,人的其它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没有真实的产权自由,就没有真实的其它自由。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侵犯人的财产自主权,必须通过高度一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的方式来实现,必须以暴力强制手段推行、实施。
无自主权的“幸福”并不存在,极端权力控制只能导致奴役。
私有制-自主所有制即自主产权制或自由产权制,是自然、安全、稳定、可靠,藏富于民,散富于民的人有制,是民有制;
公有制是权控制,权力决定制,是被动,束缚,不安,动荡,变异的,敛富于民,聚富于权,流富于官的人有制,是权有制,官有制。
商品生产、市场、资本都不是区分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天然标志,也不是区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天然标志。当然,私有制下的商品生产、市场、资本是自由的,而公有制的商品生产、市场、资本是高度权力控制,高度权力干预的。
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分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分别,就是自主所有与一元权力控制之别。
所谓资本主义社会应正名为商品化的自主(自由)产权社会。
好的社会应力求使人人成为自主的受保障的有产者,而不是使人人成为受制于权,依赖权力分配的无产者。
人类社会的所有制都是人有制,各有其自主所有就是社会财富最好的共有,私有制-自主所有制才是真正的“公有制”。
公有制是掠夺、侵犯、奴役的工具和幌子,是以公平正义的亮丽之名行极致掠夺之实的,最肮脏丑陋、最贪婪卑劣、最敲骨吸髓,最血腥邪恶的异化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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