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法院裁定:美国必须停止部分对伊制裁
据环球网报道,联合国国际法院(ICJ)作出裁决,要求美国停止部分对伊朗的制裁。德国《明镜》周刊报道称,根据国际法院的裁决,美国必须暂停对伊朗实施的一些新制裁,必须立即解除威胁人道主义援助和空中交通安全的制裁。
网民议论:
哈哈咋执行?
美国根本没有加入这个所谓的联合国法院,怎么执行?
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也设在海牙市中心的和平宫,这是一座由灰色花岗岩做底座,由红砖砌成墙壁的坡顶建筑,高四五层,长六七十米。门前是一片比足球场还大的草坪,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和平宫建于1913年,一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及其继承者——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均在此办公。进得门来,厅廊宽敞,墙上悬挂着著名法学家的画像,楼梯旁陈列着各国赠送的礼品。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
美国不可能把伊核协议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进行仲裁,理论上不可能有主贴所说的裁决!
可能只是咨询意见吧!
伊朗政府也应该举行由国际监督的公平选举,就象朝鲜一样,国内外的危机,都是政府独裁造成的,独裁政府搜刮人民财富供养独裁政府,本来在内部人民反抗与外部国际干预的情况下,独裁政府的寿命缩短了,可现在国际社会一救援,国内人民不反抗了,而独裁政府又可能截留部分救援物质用于维持独裁政府寿命,加重并延长独裁国家人民的苦难,有了物质支撑,独裁政府又与力量与国际文明力量抗衡了,无论对国际和平还是国内人权,都是不利的,对国际国内大多数人是不利的,会带来更多危害。有些时候,长痛不如短痛,就象各国国内革命与内战一样,如果因为妇人之仁去援助敌占区的老百姓,那敌占区的老百姓又会被独裁政府绑架,甚至被迫参加独裁政府的军队,被迫助纣为虐,危害国内与国际多数人的利益。
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废纸一张
哪儿来的联合国国际法院?以前没听说过断过什么案,这个法院的裁定成疑。
联合国国际法院裁定:美国必须停止部分对伊制裁
美国一直坚持美国的裁决权高于联合国的裁决权!因此,即便联合国真的有裁决,也只有在符合美国的利益下面才能得到执行!
而伊核协议一直没有得到美国参众两院的彻底批准,一直只是暂时执行、直到特朗普停止该协议!
当然伊朗也很搞笑,因为伊核协议没有得到美国国会的正式批准,因此伊朗搬出的,是美国和伊朗1955年签订的《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友好条约》,这份条约由当时统治伊朗的巴列维政权与美方签订;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巴列维政权被推翻,美国和伊朗断交,但条约却并没有被正式废弃。
当然联合国国际法院如果依照1955年美国和伊朗签订的《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友好条约》来裁决美国和伊朗现政府的矛盾,那就很搞笑了!当然了,《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友好条约》其实不可能还有什么效力!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裁决主要是一种姿态而已!
哪儿来的联合国国际法院?以前没听说过断过什么案,这个法院的裁定成疑。
@TNT321 是吗?米洛舍维其是谁判决的?
美国根本没有加入这个所谓的联合国法院,怎么执行?@三伏天的腊肉 美国也没加入联合国。
一般来说,国际法院特指海牙国际法院。最近几年,联合国确实成立一个法院,美国拒绝承认!
时移世易,美国近年受益不多的全球治理体系应该放弃,美国无法任意操纵或突出其独特与例外的多边机构及法律应该废止或推倒重来。
美国优先、美国例外、美国一超独大。
国际法庭就是个屁
美国国务院顾问珍妮弗·纽斯特德作为美方代表于28日出庭回应伊方诉讼。美国和伊朗曾就1979年美国驻伊朗大使馆人质危机、1988年美国军舰击落伊朗客机等事件在国际法院打官司,但双方都有不执行裁决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