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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晚舟”能否横渡中美“间谍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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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1 05: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为公司创始人任正非的千金孟晚舟因涉及一项针对华为是否违反制裁规定向伊朗销售设备的调查,被加拿大当局逮捕,将应美国要求引渡至美国。近期内对诸多涉及知识产权的起诉涉及多位中国间谍,但只有孟晚舟的被捕引发中国外交部抗议。考虑到中国最近损失了不少高端间谍,中国外交部的抗议,让我不由得想起冷战时期那座西方与苏东国家交换间谍的“间谍桥”。

间谍是各国政府的“资产”(asset)




经常看间谍片的人都会知道,情报部门称间谍时,用的是asset这个词,即“资产”之意。间谍自古以来就是敌对双方必用的一种工具,在和平时期则是刺探各种经济情报的工具,各国间的间谍交换历来是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维持士气的重要手段。


美、英、俄等国,在招募间谍时,就是从名校青年精英中遴选,比如剑桥小子、哈佛小子、麻省小子之类,然后再进行专业培训,一旦失手被抓,只要能守住国家机密(判定落网间谍是否招供是间谍机构的专业活儿),间谍服务的国家一定会想方设法、不惜代价换回。而抓住间谍的国家也会评估其交换价值,待价而沽。

冷战时期,美俄两国交换被俘间谍之事时有发生。横亘哈弗尔河(Havel)、连接柏林与波茨坦的格利尼克桥曾成为冷战双方数次换谍的地点,因此得名“间谍桥”。2004年我去德国时曾专门到过此地,其时桥上一片寂静,河岸也渺然无人,如果不是知道这座桥上曾发生过三次世界知名的换谍事件,一定会将它看作一座普通的郊区之桥。

“间谍桥”其实只是个象征,更多的换谍活动不在桥上进行。近年来比较有名的事件,有美俄之间交换间谍,交换筹码是俄罗斯美女间谍安娜‧查普曼等十来位俄罗斯间谍;塔利班亦曾募仿换谍方式,用一个违反军队规定的美国逃兵与美国换了被称为塔利班“梦之队”的几个骨干力量。

中国经济间谍的“人民战争”
中国人都懂“人民战争”是什么意思。这是毛泽东与中共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发明的一种军事斗争策略和动员机制,核心是发动群众支援中共军队,效果很好。中共建政后,仍然沿袭这种方式,包括在对美的间谍活动中,仍然使用“人民战争。 对到美国留学访问的人,如果在当局眼中有价值,会被约谈,要求对方出于爱国的目的,留心搜集各种资讯,向组织汇报。这一现象普遍存在,早就是“房间里的大象”,不少华人心知肚明,美国也很清楚,但中国官方矢口否认。直到今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法》第七条才明载:“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国家对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这条等于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在情报战中,确实利用中国人进行“人民战争”。

这一点,美国其实早意识到了。1996年,美国通过了《经济间谍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简称EEA),首次规定“窃取商业机密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财”为刑事犯罪。

美国司法部指导手册显示,经济间谍罪须同时具备四要件:1、被告人窃取或在未获得商业机密持有人允许的情况下获取、破坏或者传播信息;2、被告人明知相关信息是为人所专有;3、信息是商业机密;4、被告人的行为是基于使外国政府、外国机构或者外国代理人获益的目的。第4要件成为犯罪能否成立的关键。

EEA出台之后,美国众议院由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共和党众议员克里斯托弗‧考克斯主持起草了一份机密报告,称“考克斯报告”,并于1998年6月18日以409对10票的结果,决定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其任务是调查技术或其它信息是否转移到中国,因为这些技术很有可能被用于加强已有核武器、发展洲际弹道导弹或研制其它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该报告指出,中国于1980年代至1990年代在美国展开了大量的间谍活动。中国搜集情报并非依靠专业人员,而是通过访问学者、学术交流项目、在美国科技界或机要部门工作的华人、记者等。当时正是美国结束“六四”时期宣布的经济制裁,中美各方刚刚恢复正常交流,亟盼加强中美交流的美国学界、商界、科技界对这个报告强烈反对,甚至有人将其批评为“麦卡锡主义”,在美国国内各方的巨大压力下,《考克斯报告》束之高阁,此后20年内,历经克林顿、小布什与奥巴马,中美关系一直在“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这几种定位中游移徘徊,落网的华人经济间谍与其从事的大规模活动相比,实在不算多。名为Fedcase的公共数据库,记录了自1996年以来公开的全部EEA案例:

截止到2017年底,在总计180起经济间谍和盗取商业机密的案件中,至少有55起涉及中国公民或者美籍华裔,其中1997~2008年间每年平均至少3起,2009~2015年间至少4~6起,目前仍有19起案件未结案。结案的当中,至少9起为提前撤诉或定无罪,另有3起罪名被减轻,约88%的案件裁定有罪。

中共对间谍的保护处于摇篮期
中共从不承认自己在外从事间谍活动,凡落网的间谍,中共也决不会想办法交换回去,也就是说,中共不保护自己的间谍。一旦落网,任其自生自灭。

前面论及的今年出台的《国家情报法》第七条的相关内容,说明中国政府终于承认自身鼓励本国公民在外从事间谍活动。孟晚舟被加拿大逮捕后,中国政府高调要求加拿大政府放人,也算是营救的一种姿态。

但能否救出孟晚舟,却不是依靠这些所谓抗议、高调要求能够做到的。即使强大如美国,营救间谍也只有一条路:交换,用手中抓捕的对方间谍,“按质论价”,与对方交换。中国要想换回孟晚舟,主要问题不在于美中之间尚未开通“间谍桥 ”,因为万事都有开头;真正的问题是中国手中有多少筹码。

细数今年以来落在美国手中的人,至少有这么几位:10月份从比利时引渡至美国的江苏国安厅副处长徐彦君;12月被加拿大抓捕的华为CFO孟晚舟;还有12月1日自杀的斯坦福大学教授、物理学家华裔科学家张首晟。而且这张名单还会继续加长。在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华裔主任工程师郑小清涉嫌盗窃商业技术机密而被FBI逮捕之后,外界发现美国执法当局对多名涉嫌转移美国科技的美国华人学者、工程师采取行动或拒发签证,这些人的共同点是入选中共以优厚待遇吸纳科技人员的“千人计划”。中美华裔学者圈热议“千人计划”已被FBI紧盯,原来以入选“千人计划”自豪的华人英才目前不少寝食难安。

顾名思义,换谍就是交换间谍。如果中国想抓些人比如美国跨国公司驻华总代表之类作为筹码,结果不仅换不回人,反而会导致中美摩擦加剧。但中国政府手中现在并没什么间谍可与美国交换,据《纽约时报》2017年5月22日报导,从2010年起,至2012年底,中国政府系统性地捣毁了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在中国的间谍网,在两年的时间里杀死或监禁了十几个线人,让之后多年的情报搜集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中国政府将间谍处死而非囚禁,可能与中国政府对这些线人的认识有关。该文里面谈到那些间谍,称其中不少是中国政府内工作甚至是机要部门工作的中国人,在中共看来,这是出卖国家利益的叛徒,杀之方解心头之恨,没想到留作日后交换之用。

中国在间谍战上的“人民战争”,多年来行之有效。孟晚舟的被捕与张首晟的自杀,多少让这些间谍们有兔死狐悲之感。对张首晟,中国当局或许可以将其冠以什么“英雄”之类,聊表安慰;但对孟晚舟却难办得多,虽然表示要想尽办法营救,但“晚舟”能否横渡“中美间谍桥”,恐怕连北京都无法打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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