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老虎原形毕露,疯狂制造毁灭性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弹”】紧急呼吁立即清除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双重内鬼和双重害群之马江必新,彻底打通中国法院纠正冤假错案通道 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 电子信箱:[url=]peirongwangcumt@163.com[/url] 2018年全国两会,中国法院在纠正近十年发生的中国法院刑事假案交白卷,中国法院进入文革后最黑暗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两会用弥天大谎“中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骗倒全党全国人民,抹黑党和政府,拒绝在法院清除周永康余毒和制造冤假错案害群之马。 在王培荣2018年3月起长达一年大量举报并公开网络揭露江必新把“纠正冤假错案”篡改为“纠正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彻底摧毁法院和检察院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法规二大阴招黑招,疯狂造假强行掩盖并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身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的江必新,明知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执行法律、党和政府政策。 一、党和政府规定的“纠正冤假错案”决不允许江必新篡改为“纠正冤错案件”,更不允许江必新操纵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疯狂造假强行掩盖并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决不允许用二大阴招黑招彻底摧毁了中国法院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制度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文规定: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2014年1月7号召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用二大阴招黑招,彻底摧毁了中国法院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制度】 1、党和政府纠正包括刑事假案在内的一切冤假错案,有错必纠的态度十分明确和坚定的,仅以网上查到的中组部转发的中央文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央政法委文件为例就能得到充分说明 2、冤假错案中,刑事假案对社会危害最大,性质最为恶劣,原因是刑事假案由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用主观恶意犯罪手段:通过造假而达到有意陷害无辜的目的。极为恶劣的是这种刑事犯罪通过国家政法机关名义实施的,对国家政法机关名誉起到毁灭性破坏。 3、举报揭露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彻底摧毁中国纠正冤假错案制度的二大阴招恶招
(1)胆大包天通过偷换概念,把“冤假错案”改为“冤错案件”,明目张胆把对社会危害最大、性质最为恶劣的刑事假案排除出需要纠正的案件范围,也就是说明目张胆拒绝纠正刑事假案
党和政府明文规定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处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变成了纠正冤错案件,直接把刑事假案排除出需要纠正范围。
(2)党中央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是无条件的,有错必纠是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处理所谓“冤错案件”中,十分荒唐地提出“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并重”,何谓并重,并重就是同等重要。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把“维护裁判权威”与“纠错”提到同等重要的地步,这是明目张胆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的把戏,目的是为拒不纠正冤假错案找借口。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二大阴招恶招,详情请看第三巡回法庭2018年6月6日微信,或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6月6日凌晨00:31微信,其中,与本文相关的内容整段摘录如下:
“据了解,自2016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至今,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复查再审模式,已立案审查刑事申诉案件245件,审结205件;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对于冤错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共启动再审程序案件7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共驳回申诉198件,维护正确裁判的既判力。” 二、所谓近十年中国没有刑事假案,是江必新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常委身份和权力,明目张胆制造毁灭性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弹” 1、古今中外,冤假错案不可避免,近十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常委江必新在内的一些法院领导和法官弄虚作假成风,怎么可能近十年不出现刑事假案?只有不断纠正包括近十年发生的刑事假案在内的冤假错案,才是唯一正确的认识。 2、江必新不但对近十年产生的刑事假案视而不见,而且用犯罪手段强行掩盖近十年发生刑事假案,出现不断强行用新的假案掩盖原假案,制造中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的假象。 3、随着时间变化,新的证据的出现,如亡者归来等,就可能发现近十年发生包括刑事假案在内的冤假错案;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等原因,如DNA应用,也可能发现包括刑事假案在内近十年产生冤假错案。所以,所谓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是不折不扣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的把戏而已。 4、公认的是: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推行“命案必破”,中国的冤假错案出现新高峰,这正发生在近十年,怎么可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 5、刑事假案的纠正是没有时效限制,文革时期甚至文革前,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产生的刑事假案,均是法律规定的纠正范围,江必新把“纠正冤假错案”篡改为“冤错案件”,把刑事假案排除出纠正范围,是明目张胆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 6、中国法院在办理新的案件时,随时可能出现新的冤假错案,而江必新把刑事假案排除出纠正范围,不但是在明目张胆地“变相鼓励”法官造假制造刑事假案,而且明目张胆拒不纠正刑事假案,公开为制造刑事假案的害群之马撑起保护伞,毁灭性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 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曹建明必须向党和政府认错,向人民公开道歉!【中国法院检察院在纠正近十年发生的中国法院刑事假案交白卷,中国法院检察院进入文革后最黑暗时期】在全国两会用弥天大谎“中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骗倒全党全国人民,抹黑党和政府,拒绝在法院检察院清除周永康余毒和制造冤假错案害群之马(详情可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或请看网页:http://fanfujubao.fyfz.cn/b/950459、http://bbs.china168.biz/thread-978851-1-1.html) 江必新操纵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疯狂造假强行掩盖并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详情请看举报材料: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为党锄奸为民除害举报揭露贪官黑恶势力,竟遭法院造假制造刑事假案陷害入狱】联手制造假案的三股腐败势力对社会危害比恐怖组织更大更恐怖、使用的犯罪手段比黑手党更黑更卑鄙,重挫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扫黑除恶和全面依法治国 ——长达十年多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超级黑社会(由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遭王培荣长期举报的江苏位高权重腐败官员组成)和由徐鸣扶植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及制造并掩盖刑事假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害群之马联手造假制造并至今仍在造假强行掩盖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造假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具体举报材料内容(长达A4纸14页的Word文档)可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也可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1012385-1-1.html 【从申诉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看出:2019年中国法院和检察院依法治国仍任重道远】 王培荣2018年10月邮寄八套刑事申诉材料,至今已超过的审查期限,但王培荣仍没有收到法院检察院启动对申诉材料审查的信息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和(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 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徐州市检察院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在盐城市检察院下属阜阳检察院查明了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十分关键犯罪证据: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并且阜阳检察院还查明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在审理诽谤案时,不允许王培荣提起的刑事反诉是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江苏省检察院在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驳回王培荣申诉所使用犯罪手段,其情节更为恶劣,调兵谴将空降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详情请看举报材料:《【举报2018年底仍敢与全面依法治国党和政府生死较量的江苏省检察院害群之马】深度揭露江苏省检察院害群之马包庇纵容并阻止党和政府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详情可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或请看网页:http://fanfujubao.fyfz.cn/b/956906 、http://bbs.china168.biz/thread-982434-1-1.html 2018年10月王培荣向中国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邮寄出刑事案件申诉材料的ems凭证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ems:1077621631528)和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杜亚起(ems:1077621619528)、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ems:1077621617328)和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彭艳(ems:1077621633228)、江苏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1077621622728)、江苏省高级法院夏道虎院长(ems:1077621620028)、徐州市检察院韩筱筠检察长(ems:1077621621328)、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花玉军院长(ems:1077621623528)。 2018年11月1日邮寄一套申诉材料给正在巡视江苏省检察院的最高检党组第一巡视组组长徐明(ems:10110364780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必须审查王培荣提交的《刑事申诉状》,但尽管王培荣不停地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申诉材料,六年多过去了,直到至今仍没有审查王培荣提交《刑事申诉状》的信息。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为党锄奸为民除害举报揭露贪官黑恶势力,竟遭法院造假制造刑事假案陷害入狱】联手制造假案的三股腐败势力对社会危害比恐怖组织更大更恐怖、使用的犯罪手段比黑手党更黑更卑鄙,重挫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扫黑除恶和全面依法治国 ——长达十年多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超级黑社会(由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遭王培荣长期举报的江苏位高权重腐败官员组成)和由徐鸣扶植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及制造并掩盖刑事假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害群之马联手造假制造并至今仍在造假强行掩盖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造假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第一篇 【2019年再次紧急呼吁党和政府及人民斩魔除妖: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已成为肆意造假制造和强行掩盖刑事冤假错案独立王国】易如反掌三招能轻松根治中国法院和检察院顽疾(害群之马明目张胆造假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和掩耳盗铃造假掩盖刑事冤假错案),问题关键在于执法者不折不扣遵守法律 ——【中国法院检察院恶魔当道,反党反政府反人民势力根深蒂固】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江苏省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泉山区检察院)害群之马,毫无顾忌用犯罪手段顶风作案,中国法院和检察院四种明显刑事犯罪“套路”及二大阴招黑招,彻底摧毁法院和检察院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法规,长达六年多拼死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由法院造假制造的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对法院造假制造明显刑事造假案视而不见,60多万封举报信石沉大海 一、党和政府全力以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18年8月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由总书记习近平任主任,总理李克强、委员长栗战书、政治局常委王沪宁任副主任,可谓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委员力度空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纠正冤假错案给予了特殊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纠正冤假错案不可或缺: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以“100-1=0”来描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平裁判累积起来的良好形象。更何况,对于涉案个人,一个错案就是百分之百。要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有错必纠甚至只是“疑案再查”,都是道绕不过的坎。 二、【中国法院检察院恶魔当道,反党反政府反人民势力根深蒂固】长达五年拒绝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清除(政法系统)害群之马”指示、长达六年拒绝纠正真相大白由法院造假制造的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刑事假案(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2014年1月7号召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习近平:“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习近平指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 习近平:“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习近平指出:第六,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因此,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文规定: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2019年1月15号召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用二大阴招黑招,彻底摧毁了中国法院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制度】 1、党和政府纠正包括刑事假案在内的一切冤假错案,有错必纠的态度十分明确和坚定的,仅以网上查到的中组部转发的中央文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央政法委文件为例就能得到充分说明 2、冤假错案中,刑事假案对社会危害最大,性质最为恶劣,原因是刑事假案由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用主观恶意犯罪手段:通过造假而达到有意陷害无辜的目的。极为恶劣的是这种刑事犯罪通过国家政法机关名义实施的,对国家政法机关名誉起到毁灭性破坏。 3、举报揭露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彻底摧毁中国纠正冤假错案制度的二大阴招恶招(请看第1页27—48行) 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曹建明必须向党和政府认错,向人民公开道歉!【中国法院检察院在纠正近十年发生的中国法院刑事假案交白卷,中国法院检察院进入文革后最黑暗时期】在全国两会用弥天大谎“中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骗倒全党全国人民,抹黑党和政府,拒绝在法院检察院清除周永康余毒和制造冤假错案害群之马(详情可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或请看网页:http://fanfujubao.fyfz.cn/b/950459、http://bbs.china168.biz/thread-978851-1-1.html) 四、易如反掌三招能轻松破解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害群之马明目张胆造假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和掩耳盗铃造假掩盖刑事冤假错案的顽疾,关键在于法院检察院不折不扣遵守法律 第一招:坚决清除明目张胆造假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和掩耳盗铃造假掩盖刑事冤假错案的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及保护伞,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文规定: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法院检察院形成不敢造假制造冤假错案和不敢造假掩盖冤假错案的氛围。 第二招:明显违反刑法和刑诉法的所谓最高法院法院内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五条)取代法律,非法剥夺冤假错案受害人再次申诉权,实质是给法院制造的冤假错案上了“保险”,极大助长法院害群之马明目张胆制造冤假错案之风;法院检察院用伪造申诉人申诉要求等刑事犯罪手段掩盖基层法院刑事假案,名为驳回申诉,实为非法剥夺冤假错案受害人申诉权;企图把明显造假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成为永远进不了中国法院纠错程序的“铁案”。 按照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保证刑事冤假错案受害人申诉权,不论是哪一级法院和检察院,不论是什么时间申诉和当事人第几次申诉,均必须无条件地纠正,不得拖延和阻止,这是法院和检察院必须承担的法定职责。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纠正冤假错案是政法部门实现公平正义最关键首要工作,这样能大大减少法院冤假错案的产生。 第三招:必须严格在法律法规规定审查期限内,法院在三个月内检察院在二个月内完成对刑事申诉材料的审查。 五、【从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申诉看出:2019年中国法院和检察院依法治国仍任重道远】第2页28—52行 六、近期举报材料《【就举报材料《中国法院检察院恶魔当道,紧急呼吁党和政府及人民斩魔除妖》五问涉案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江苏省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泉山区检察院》摘录 【一问中国涉案法院和检察院:举报揭露贪官黑恶势力何罪之有?】 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为党锄奸为民除害举报揭露贪官黑恶势力,但王培荣举报贪官黑恶势力遭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造假陷害入狱;这起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充分说明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不但执法犯法,而且顶风作案实施了制造冤假错案的刑事犯罪;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不但破坏党和政府与腐败水火不容和坚决打击清除贪官黑恶势力方针政策,而且彻底摧毁了中国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 王培荣举报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遭法院造假陷害入狱,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制造冤假错案,以国家名义明目张胆造假实施刑事犯罪,危害远远大于任何黑社会组织和黑恶势力组织。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造假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起刑事假案,成为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原因有三: 一、王培荣分别于2016年10月30日和2017年1月3日向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起刑事案件申诉,在《刑事申诉状》一针见血指出(用楷体表示):“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 王培荣在给徐州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状》和给江苏省高级法院《刑事诉讼状(补充)》中均指出: 【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二、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恶魔当道长达六年多,面对这一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刑事假案,长达六年多时间里,肩负纠正冤假错案重任的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掩耳盗铃,竟全部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刑事犯罪手段驳回王培荣申诉。肩负纠正冤假错案和监督法院重任徐州市检察院和江苏省检察院也全部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刑事犯罪手段驳回王培荣申诉。 中国四级法院和中国三级检察院长达六年成功阻止党和政府纠正“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竟出现在十八大党和政府全力以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期间,可谓是中国十八大后出现建国后中国法院最黑暗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三、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用四种明显犯罪“套路”及二大阴招黑招,疯狂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彻底摧毁法院和检察院预防及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法规已真相大白,王培荣在长达六年里,向全国各级法院和各级检察院等部门发出60多万封举报信,至今全部石沉大海。 纠正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刑事假案易如反掌,但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涉案法院法官、涉案检察院检察官,彻底丧失了党性和人性,疯狂阻止党和政府纠正这一刑事假案长达六年多,这些肩负维护社会正义的法官和检察院检察官已堕落明目张胆实施刑事犯罪的恶魔,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恶魔当道长达六年多。甚至在2019年1月,这群恶魔仍在法院和检察院的源头疯狂摧毁中国依法治国进程,而法院和检察院相应的监管部门和相关领导,至今仍视而不见,举报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60多万封举报信均石沉大海。 【二问中国涉案法院和检察院:中国法院和检察院四种明显刑事犯罪“套路”及二大阴招黑招,彻底摧毁法院和检察院预防及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法规,长达六年多长期举报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不但明目张胆“玩套路”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而且“玩套路”造假强行掩盖真相大白六年多的刑事假案,王培荣还举报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彻底摧毁法院和检察院预防及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法规二大阴招黑招,60多万封举报信为何均石沉大海?】 中国四级法院和三级检察院的害群之马制造假案成风,不但明目张胆“玩套路”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而且长达六年多“玩套路”造假强行掩盖真相大白五年多的刑事假案,其目的是:不择手段疯狂制造和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刑事假案,强行包庇造假制造刑事假案的犯罪法官 一、中国法院和检察院害群之马“玩套路”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和阻止纠正假案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件案号分别为: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和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是一起由位高权重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由腐败官员组成超级黑社会有组织与其扶植的黑恶势力联手有预谋制造,并拼死阻止党和政府纠正明显违法犯罪事件。 为了推进中国依法治国,严惩中国法院和检察院内部存在的明目张胆制造冤假错案败类,中国法院刑事案件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就亲历的法院检察院造假陷害入狱假案经历,揭露所遇到的法院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和掩盖冤假错案惯用的四种明显犯罪手段 (一)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法院用伪造诉讼要求手段,不但使无罪的举报人入狱,而且使明显有罪的被举报人逍遥法外。 王培荣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第二部分全文为(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设圈套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内容长度为word文档A4纸篇幅超过3页,详情请看网页:http://fanfujubao.fyfz.cn/b/937244,也可以通过王培荣电子邮箱[url=]peirongwangcumt@163.com[/url]索取) (二)掩盖真相大白的冤假错案的伪造申诉理由手段举例说明 法院使用造假伪造起诉理由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理由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法院用伪造申诉理由手段掩盖真相大白冤假错案,强行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偷梁换柱”,把申诉状中“彻底毁灭王培荣手中能证明无罪的全部证据”偷换成“隐瞒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 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为了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彻底毁灭王培荣手中能证明无罪的全部证据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没收了王培荣自用的多达六套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光盘备份(十二张)。 王培荣递交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第一部分指出“徐州法院毁灭用于证明无罪的王培荣手中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无法否认这一事实,故意偷梁换柱成为“徐州法院毁灭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用没有隐瞒提交法院证据,强行掩盖徐州法院毁灭用于证明无罪的王培荣手中证据,不但十分卑鄙,而且是为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故意“调包”的。 (王培荣递交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第一部分全文:【法院内部档案揭开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联手赶尽杀绝,骇人听闻把假案做成“铁案”黑幕】二法院制造假案还不罢休,强行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内容长度为word文档A4纸篇幅3页,详情请看网页:http://fanfujubao.fyfz.cn/b/937245,也可以通过王培荣电子邮箱[url=]peirongwangcumt@163.com[/url]索取,《刑事申诉状》全文篇幅为A4纸22页,《刑事申诉状》附件21个) (四)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内外勾结,实质上不容许王培荣对证人证言及证人提交的证据质证,强行用内容虚假的证据判王培荣有罪,泉山区法院实质上采用虚假的开庭形式审理案件 徐州市中级法院以不影响认定案情事实为由,在(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5页第2行称“原审法院准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提出一审证人全部到庭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说明王培荣要求全部证人到庭对证人证言质证的合法要求遭法院拒绝,实质就是不允许王培荣对全部证人证言质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明显违犯了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事实上,在一审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 【三问中国涉案法院和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拼死用犯罪手段阻止党和政府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不但长达一年半拒不纠正第三巡回法庭造假制造的假案,而且2018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一个疯狂举动:利用“优秀法官”称号,为明目张胆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黑法官仇晓敏撑起保护伞!天理何在?】 【四问涉案法院和检察院:肩负捍卫社会正义的四级法院涉案法官和三级检察院涉案检察官彻底丧失党性人性,已堕落成明目张胆实施刑事犯罪恶魔,为什么不但不斩魔除妖,反而不择手段明目张胆用刑事犯罪手段把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刑事假案放进“保险柜”长达六年多?】 【五问涉案法院和检察院: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铁证如山,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力推进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王培荣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于2018年10月邮寄八套刑事申诉材料,为什么至今已超过法律法规规定审查刑事申诉材料审查期限,但王培荣至今仍没有收到任何启动审查申诉材料的信息】 第二篇 举报2019年1月仍在拼死阻止党和政府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 、江苏省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泉山区检察院,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江苏省检察院最为恶劣 举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至今拼死用犯罪手段阻止党和政府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一、肩负纠正冤假错案重任中国四级法院,全部造假强行掩盖本假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最黑 【执法犯法顶风作案】举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申诉理由和掩盖用彻底毁灭王培荣手中能证明无罪的全部证据等犯罪手段,长达五年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早已大白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并强行包庇用伪造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假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申诉案件的申诉理由只要满足本条的五款之一,法院必须开庭重新审理。王培荣均是以本条第五款提出申诉的,均被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检察院用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等犯罪手段驳回。 (一)最高人民法院必然已查实徐州二级法院造假制造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冤案关键证据,2017年8月仍敢拼死造假用伪造申诉理由等手段,强行阻止党和政府纠正 王培荣2017年1月3日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交刑事申诉材料,王培荣提交的《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一栏的第一段和第二段全文如下: “本案是一起性质十分严重的、手段极其恶劣的、用犯罪手段打击反腐举报人案件,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是被王培荣举报的由江苏省位高权重贪官组成的党内超级黑社会操纵制造的。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王红卫用造假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设圈套等犯罪手段,徇私枉法、明目张胆用犯罪手段造假颠倒黑白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明显假案,徐州市中级法院审监庭法官陆连东、江苏省高级法院审监庭法官查华荣造假制造新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造假十分明显的、证据确凿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王培荣上述申诉理由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款明文规定必须开庭重新审理的申诉理由,而且法律规定王培荣无需再找其它申诉理由,仅凭上述一条申诉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款法院必须开庭重新审理。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必然首要审查王培荣提出的上述申诉理由真实性。 1、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的关键证据已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查实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已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查实,江苏省检察院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7行开始的原文是: “申诉人提出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伟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手段陷害其入狱。经查,申诉人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反诉要求如下: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江苏省检察院已经查实了王培荣的3条反诉具体内容,这3条以外的反诉内容必然是法院伪造的。即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反诉“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江苏省检察院已经取得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的关键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顶风作案,伪造假申诉理由,目的是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 王培荣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刑事申诉状》中申诉理由是唯一的,就是“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犯罪手段设圈套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因为王培荣申诉材料中申诉理由证据确凿,依法满足必须开庭重新审理的要求。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不得不采用刑事犯罪手段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2018年8月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为:“以你未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不够成诽谤罪;一、二审法院隐藏能够证明你无罪的证据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3、第三巡回法庭以伪造的王培荣申诉理由驳回王培荣申诉,法理上是错误的 王培荣申诉理由证据确凿,已依法满足必须开庭重新审理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没有能依法排除王培荣的申诉理由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犯罪手段设圈套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真实性,驳回王培荣申诉法理上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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