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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在国内经营两家公司,被异地公安怀疑涉嫌诈骗罪将我、我女友及大部分员工异地抓捕。先是对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了1个多月,期间经历了刑讯逼供,目的在于让我认罪和“退赃”。之后送到看守所关押了近9个月。
2、案件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而退侦两次。那么,在第三次审查起诉期限届满的时候,检察院应该要么进行起诉、要么做不起诉决定。但是,检察院却在临近第三次审查起诉届满之前将案件又一次退回公安,并由公安为我们办理了取保。至今为止,我们取保出来已经半年时间。
3、这个案子先后抓了几十人,单单我和我女朋友冻结的资产就已经上千万人民币,如果算上其他人冻结的资产会更多。而经过检察院两次补侦最后确定的所谓涉案金额一共是111万人民币。目前,虽然所有涉案人员均已取保,但是冻结、扣押财产并未归还,人也不许离境。
4、我们委托律师去检察院查询,案管告知这个案子在检察院已经结案,结案的方式是退给了办案单位。于是,我们又去和办案单位沟通,结果就是各种形式的推脱。我们委托过多位律师,经历了勾兑、形式、死磕等各种类型,但无论哪种律师,在看了案卷之后也都觉得我们是无罪的,公安的犯罪模型背后并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依据的就是我们被刑讯逼供的口供,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客观证据。而且,即便是口供也没有客观证据进行支撑。
5、目前的状态,我们就是在尝试各种方式和公安沟通。当然,所有方式都是建立在正规渠道的基础之上,我们可以妥协和谈判,但不想勾兑。
因为案件尚未结束,我们还在抗争之中,所以,暂时无法公布真实姓名。发布出来的目的也只是想让更多人了解中国司法实践的真实情况,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留言,我会客观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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