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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被和谐报道:与李洪元同期多名华为前员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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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7 03: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章来源: 财经杂志


就在李洪元被捕当月,至少还有四位华为前员工或当时仍在职的员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等缘由带走。一名员工认罪、一名至近期仍在羁押中、一名羁押三个月后取保候审,一名羁押一个月后释放。

  华为前员工李洪元因遭羁押251天获国家赔偿一事,引得社会广泛关注。从两位知情人士处获悉,2018年12月,包括李洪元在内至少有5名华为前员工被深圳警方带走,原因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等。

  据相关法律文书和一位名为曾梦的华为前员工的网上发帖。去年12月30日,曾梦在泰国和父亲旅游时,被深圳和泰国当地的警方带走,之后曾梦在泰国的移民关押中心(IDC)关押八天后转回国内。

  深州市公安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于今年1月8日将曾梦刑事拘留。后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深圳市公安改以涉嫌诈骗罪,于1月31日对曾梦执行逮捕,羁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直到3月底羁押期满,批准其取保候审。

  曾梦被告知,其被捕事涉一台工作电脑。2017年,曾梦在向华为提交了笔记本电脑遭窃的报警回执,称电脑在摩洛哥工作期间遭窃,依据折旧赔偿华为公司2800元。电脑使用约两年时间。但据称华为方面提出,依据机构鉴定,认为曾梦提交的报警回执是假的。

  到今年3月28日,深圳市公安因曾梦羁押期限届满,涉嫌诈骗的案件正在侦查,尚未办结,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对于上述法律文书和内容,记者联系到曾梦本人,他确认属实,但因在取保候审阶段,具体案件情况仍有待了解。

  除曾梦外,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就在李洪元被捕当月,至少还有三名华为前员工或当时在职的员工,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等理由被深圳警方带走,其中一名被捕一个月后释放,一名已经认罪,一名至近期仍在羁押,若同以12月16日被捕计,这名员工羁押期已近1年时间。

  记者联系到其中一位被捕人士,对方称自身情况复杂未做进一步解释。

  李洪元被羁押251天,最终不被起诉,并获得10.75万元国家赔偿。事件被报道后引发极大关注,华为于12月2日作出回应称支持李洪元起诉华为,但在此份声明中并未解释为何举报李洪元、“罪证”是何等细节,也未回应李洪元“与华为高层达成一次沟通”等诉求。华为声明前,记者联系李洪元,他称由于舆论太大,自己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需要时间先缓一缓、冷静一下再回应与华为有关事宜。华为声明后,记者联系了李洪元,但对方未做进一步回应。

  和李洪元事件类似,其他四人均是在和华为公司劳动争议期间被深圳警方带走。

  记者向深圳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方面问询五人被捕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与李洪元一案一样,华为未就这几个案件的情形予以解释,个中原因不得而知。

  曾梦39岁,2012年11月入职华为,任产品经理,主要负责能源产品线。2015年在西非尼日利亚工作,2016年9月被调至北非摩洛哥。北非该部门该年业绩不佳,新领导给他2016年的绩效打C级评定,意味着年终奖将大幅缩水。曾梦自认超额完成了此前设定的该年业务指标,故对评定不满。新领导则希望曾梦主动走人,但曾梦坚持不提交内部离职申请。

  2017年中,曾梦被派回深圳,但组织关系仍在北非,此后一直没有接到工作安排。

  曾梦的合同2020年到期,在和公司人力的沟通中,曾梦坚持离职要获得2N(2*工作年限)个月工资的赔偿共计26.9万元,即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标准记,而非主动离职的标准,并要求公司将年终奖补至正常水平。

  在多方沟通调解下,北非HR口头同意了曾梦的离职要求。曾梦在2016年之后便未休过年休假,计划在离职前休年假。2018年5月10日,曾梦通过华为内部系统请休假,此后多次申请休假未获得肯定批复。曾梦遂在5月14日至18日期间休假。5月26日,华为以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决定在当月与曾梦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此后为这一劳动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民事诉讼期间,曾梦于12月30日被警方带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公布了民事诉讼的终审判决,要求华为支付曾梦2016年剩余年终奖9万元、2017年年终奖12.25万元、2018年年终奖3.04万元。三年奖金共计24.29万元。

  法院认为华为有权解除与曾梦的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不支持曾梦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加班工资的补偿诉求。

  法院之所以不支持补偿曾梦年休假工资,源于曾梦和华为签署了一份“奋斗者协议”。其内容包括向华为承诺“自愿成为奋斗者,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工资,在公司工作期间,不申请带薪年休假,不申请带薪年休假工资,即使从公司离职,我无权也不会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华为据此主张,曾梦在职期间自行提交了奋斗者申请和成为奋斗者承诺书,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资,该申请和承诺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有效,且曾梦在职期间享受了公司额外授予的期权奖励。华为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记者了解到,华为和很多中国员工签署过“奋斗者协议”。

  近两年来,大公司频发劳务纠纷,尤其是在互联网等新经济领域。外部环境收紧,公司增长放缓,不约而同出现“瘦身”“优化”“末位淘汰”“架构调整”等,实则都涉及裁员。35岁以上的中年工程师“性价比”不及年轻人,是不少公司的主要优化人群,也成了纠纷中的一类主角。

  在华为内部,同样有不少因各种原因遭劝退或无法续签合同的员工。在2017年就传言华为针对34岁以上的员工进行裁员,当时华为创始人、CEO任正非在内部回应称,网上传有员工34岁要退休,不知谁来给他们支付退休金?华为没有退休金。“华为是没有钱的,大家不奋斗就垮了,不可能为不奋斗者支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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