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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人权问责立法 “反华”国际战线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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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07: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眼联盟(Five Eyes)成员之一的新西兰曾因中国在该国大举购买影响力而亲中,外界一度认为该联盟趋近瓦解。但现在因为其他四国公开狙击中国渗透,并有其他国家加入,而再度形成一条让中国颇为在意的国际战线。公开狙击由两类法案组成:;二是各国纷纷通过反间谍法,防渗透法、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实施《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国家逐渐增多

2019年最让中国当局愤怒的是美国2019年11月通过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这一法案的要害是针对参与香港人权迫害的香港及中国政府官员进行个人问责,其内容与美国2016年通过的《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基本相同。

《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是一项美国国内法。2009年,俄罗斯税务律师谢尔盖·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因致力于反贪腐在拘留期间遭受酷刑死亡。2012年,美国国会通过以他命名的法律,制裁据信参与重大人权侵害的俄罗斯官员,冻结他们在美国的资产,禁止他们入境美国。2016年,美国国会以此法为基础,制定《全球马格尼茨基法》,允许行政机关对世界任何地方犯下人权侵害或重大贪腐的人员实施签证禁令和个别制裁。被认定的肇事人将由美国政府公开宣布为人权侵害者,将被拒绝进入美国,其在美国境内的所有资产都不能动用,所有在美国的企业和银行都会被禁止与他们或他们的企业进行商业交易。2017年,美国总统川普发布13818号行政命令,扩大了符合制裁条件的侵犯人权者的标准,降低了严重侵犯人权的责任人或同谋者的门槛。一旦被美国列名在制裁名单上,随之而来可以启动其它问责机制,美国和国际执法部门可以对有关刑事指控展开调查。

据《澳大利亚人报》消息,澳大利亚外交部长佩恩(Marise Payne)要求议会外交、国防和贸易联合常务委员会对引入以美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为蓝本的立法进行研究,以便制定澳洲版的人权问责法。该法允许为侵犯人权行为负有责任以及对“重大贪污进行实质性协助,赞助或提供资源”的外国个人施加签证,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制裁。

如果澳大利亚通过类似立法,它将成为五眼情报网络国家中继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之后第四个通过此类法律的国家。至今为止,通过马格尼茨基法案或者在原在法律中相关内容的国家计有爱沙尼亚(2016年)、英国(2017年)、加拿大(2017年10月一致通过《外国腐败官员受害者正义法》),立陶宛、拉脱维亚2018年2月通过立法,是波罗地海三国最后一个立法的。欧盟现在也要求成员国实施这一法律。

人权问责的作用在于阻吓

《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实施以来,美国政府已经依照此法对一些国家的官员实施了制裁,2017年,美国总统认定了制裁中国警官高岩,因其在监禁维权人士曹顺利、并造成她死亡于警方监管之下扮演了角色。迄今为止,他是唯一根据这部法案而被点名制裁的中国官员。比如2018年11月15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公告冻结参与杀害沙特阿拉伯异议人士、《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贾迈勒·卡舒吉的17名沙特阿拉伯官员的在美资产,禁止美国人与他们交易。2018年8月17日美国财政部对缅甸军队和边防警察的6名指挥官加以制裁,原因是他们指挥、参与了缅甸若开邦的种族清洗以及克钦邦和掸邦的广泛侵犯人权的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自马格尼茨基法实施以来,已经有一百多名严重侵犯人权的外国官员受到了制裁。鉴于中国恶劣的人权状况,以及中国有数以百万计的“裸官”(家属子女都在海外定居),这部法律被认为主要针对中国官员侵犯人权的行径。

反间谍、反渗透与外国干预立法陆续成行

近20年,中国挟崛起之势,对外渗透公开行之,美国因为拥抱熊猫派长其主导对华政策,对此视而不见。由于美国是领头羊,世界各国也都保持沉默。自从美国开展清查中国间谍在美活动以来,西方各国也开始行动。

美国并没有新的立法,而是启动了一部尘封多年的旧法——《外国代理人登记法》。2018年9月,美国司法部命令新华社驻美分支机构和中央电视台海外平台中国环球电视网,依据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注册为外国代理人。根据美国这部法律规定,凡登记为“外国代理人”的媒体,必须要披露他们每年的预算和开支,以及所有权构成等信息,而且这些媒体还必须要在广播和出版物中包括他们作为外国代理人的“免责声明”。中国政府对此反应强烈,认为这是美国“冷战思维”作怪。美国国会在1938年通过《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意在遏止纳粹德国在美国的影响,二战结束后,美国很少使用这条法律。据美国司法部2016年的数字显示,在1966至2015年间,美国只有七宗与这部法律有关的案件。

美国此举开启了西方国家相关立法。澳大利亚于2018年6月通过《间谍与外国干预法》(Espionag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Act 2018),同年12月通过《外国影响力透明法》(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根据ABC的相关报导,到2018年9月为止,澳大利亚政府共通知500个机构与个人,要求根据反渗透法主动到政府部门登记。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网站,仅64家机构与个人登记,由矿业公司占大宗。至目前为止,澳洲政府并未起诉任何未登记者。因此,立法之初,有关这些法律可能侵犯人权的说法,并没有案例佐证。

2020年是台湾大选之年,执政的民进党正在加强推动反渗透法,希望在2019年底之前完成立法,此举引发在野党国民党的强烈不满,认为民进党只想从立法过程中谋取政治利益,并给国民党的立委参选人扣上红帽子。民进党方面则认为,中国对台湾的各种渗透日益严重,反渗透法是针对具体犯罪行为,不会任意罗织罪名。台湾民间智库的调查显示,60%以上的民众表示支持。

中国担忧“反华”国际战线成形

2019年12月英国提前大选,保守党大胜,新政府提出了数十项立法计划,其中包括严厉处置间谍和外国代理人项目的立法计划。中国认为这是约翰逊政府是在效仿美国,试图打造英国版的反间谍法和外国代理人法。英国通讯管理局(Ofcom)于近日宣布,由于中国官媒央视旗下的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有关香港“反送中”的报导内容普遍与其它中国官媒口径一致,涉嫌违背“公正报导”原则,将针对该电视台展开四项新的调查。

中国方面很在意西方国家的相关立法。《环球时报》于12月21日发表《英反谍法案背后的“国际战线”》,该文认为,“近期纷纷出台反间谍法案和强化管控所谓外国代理人措施的这些国家,都是‘五眼联盟’成员……如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制定系列所谓反间谍法案,一方面越来越有指向性,另一方面法案将进一步加强这个联盟间的机制化情报合作。而这些法案,将会给这种充满冷战色彩的‘反间谍国际战线’披上合法的外衣。”

过去20多年当中,中国在西方各国肆无忌惮地渗透,澳大利亚是重灾区。目前各国纷纷针对中国进行相关立法,仅仅只是狙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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