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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9日戴着防护口罩,眼镜和防护服的医务人员在意大利一所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治疗一名患有冠状病毒病的患者。(路透社)
(博谈网记者周洁编译报道)本文译自《福克斯新闻》 3月20日的报道。在本次冠状病毒出现的头几周,中国政府进行了掩盖和压制,这引发人们的疑问——能否追究这个共产主义超级大国的法律责任。
“通常,像中国这样的国家享有主权豁免权,无论其做何行为,政府都不会被送交正规法院或承担责任”,以色列律师Nitsana Darshan-Leitner对福克斯新闻表示。Darshan-Leitner律师长期致力于代表受害者起诉恐怖组织和策划侵犯人权的政府。
“然而,可以提出一种观点,一个政府如此鲁莽的无视、疏忽并且掩盖有可能蔓延全球的疫病,是可以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就像支持恐怖主义那样” ,Darshan-Leitner律师说。 “蓄意掩盖重大致命性医疗危机,其主权国家和负有责任的领导人不在豁免之列。”
据Darshan-Leitner介绍,如果医院或医护人员得悉一种危险的并具高度传染性的疾病,然后故意掩盖并对公众隐瞒,那么他们显然会面临刑事和民事责任。
“为什么对待地方政府或国家政府就应有所不同呢?显然,中国签署了条约,根据国际法,中国有义务报告该病毒并且不能予以掩盖”,她说。
这样的诉讼已经开始了。
星期四,佛罗里达州的伯曼法律集团(The Berman Law Group)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了集体诉讼,指控中共政府未能报告该疫病,随后迅速掩盖,从而制造了“巨大的培养皿”。
“中国和其他被告知道,COVID-19这种病毒是危险的,能够引起大流行,但他们行动迟缓,并且/或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加以掩盖”,诉状称。 “被告的行为已造成并将继续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和其他损害。”
英国南汉普顿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 Hampton)本月发布的一项研究表明,如果中共当局将其行动提早三周,将大大减少病原体的地理扩散,将减少95%的感染病例。
根据美国新闻网站Axios本周编制出的事件时间表,中国第一位已知患者是12月10日开始出现奇怪的症状。
六天后,武汉的卫生官员将这种对普通流感药具有抗药性的疾病与武汉一家野生动物市场联系起来。 12月27日,当局被告知有关这一新型病毒的信息,三天后,中共惩处了两名在微信群中传播出现了类似SARS传染病的医生。
后来,有关当局宣布“没有发现这种新型冠状病毒人传人的明确证据”。即使在中国周边逐渐发现病例后,世界卫生组织(WHO)还反复重申这一点。
1月18日,武汉举行了庆祝农历新年的万人宴,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这令该病毒有可能指数性传播。在接下来的几天中,疾病的蔓延变得无法控制,武汉和另外三座城市被封城,而其他地区人们还在团聚庆祝新年。
但是,一些其他的声音表示,在此前几周已有关于这种新型病毒的报道,但被压制了。伦敦《星期日泰晤士报》也报道说,去年年底,多家基因组学公司对来自武汉患者的样品进行了测试,并于1月3日将他们的发现向中国政府做了警报。
一些报道还强调,中共政府早在11月就意识到了该病毒的存在。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录得的第一例病例是11月17日发生在湖北省,此后的几周里,平均每天报告五例新的病例。
美国国家安全顾问Robert O'Brien提到中国那些受到审查医生,他说北京在初期隐瞒疫情,“使国际社会失去了两个月的时间(为潜在的疫情威胁做准备)”,加剧了对国际的影响。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共和党众议员Michael McCaul称这是“人类历史上最糟糕的隐瞒之一”。
美国企业研究所(AEI)国际法和国家安全专家Ivana Stradner表示认同:“遵照《国际卫生条例(IHR),应当防止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成为国际问题。这个国际卫生法要求成员国将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知世卫组织”, “中国(政府)延迟报告疫情,这违反了国际法。”
在她看来,各国可以在国际法庭起诉中国(政府),因为它违反了根据《国际卫生条例》报告这种冠状病毒爆发的义务。
“中国(政府)的行为对全球安全构成威胁,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该章授权联合国安理会采取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Ivana Stradner继续说道。 “各国,特别是美国,可以通过采用自卫原则来应对冠状病毒的爆发。”
加拿大国际人权、难民和移民律师David Matas被任命为参加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会议的加拿大代表团成员,他强调说,此外,中国作为缔约国还要遵守《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该《公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在任何情况下不发展、不生产、不储存、不取得除和平用途外的微生物制剂、毒素及其武器”,他说。 “我认为,不报告(病毒)是一种违反《公约》的形式。美国也是该条约的缔约国。如果美国发现中国(政府)的行为违反了其依据《公约》规定应履行的义务,美国可以此向安理会提出申诉。”
中共领导人已开始发动猛烈的运动来转嫁责任——甚至暗示这种病毒是由美国军方带到武汉的。
迄今为止,美国和其他国际机构提出要求调查这一致命性疫病在中国的来源,但被北京驳回。中共当局坚决否认对这次的暴发有任何过失或不当处理。
Darshan-Leitner律师进一步强调说,她认为这是“严重违反义务和国际法的行为”,如果事实证明疫情遭到中共高层官员的掩盖,则有可能在国际法院上提起诉讼。
联邦律师、佐治亚大学法学院教授Titus Nichols表示,按照国际惯例,外国政府对公民诉讼有豁免权。但是,根据1976年的《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个体家庭有可能对中国政府提起诉讼。他说:“该法案是对外国主权者或其机构提起诉讼的主要手段。”
但是,即使提告的家庭胜诉,并下达了经济赔偿令,要从中国(政府)获得赔偿也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译文有删节)
原文How China can be held legally accountable for coronavirus pand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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