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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律师:信仰无罪,讲清真相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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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4: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陆律师:信仰无罪,讲清真相无罪

致大法弟子亲属的一封信
作者:大陆律师



【大纪元7月24日讯】至为尊敬的大法弟子亲属:



你们好!自1999年7.20至今,在您的陪伴下,您的亲人走过了血雨腥风的九年。这九年里,您的亲人和其他大法弟子,经受了人类历史上最惨无人道的迫害。然而,面对这场残酷、邪恶的迫害,他们没有选择揭竿而起,像杨佳一样诉诸暴力;也没有选择逆来顺受,像历次政治运动的牺牲品一样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大法弟子们选择了不畏强权,不畏暴力,深怀大善大忍之心,以各种平和的方式坚定维护信仰,捍卫尊严。通过九年如一日、持之以恒的讲清真相,大法弟子们洗净了被泼在身上的污秽,清除了人们被谎言欺骗产生的歧视与仇恨,使人们看到“真、善、忍”的美好、懂得信仰无罪的道理。今天,在世界文明国度的绝大部份地区,法轮功学员像冲出污泥并被清流洗净的莲花一样,受到世人发自内心的理解、尊敬与喜爱。在这场惊心动魄的正邪较量中,大法弟子以其凛然不可欺的浩然正气,为人类历史留下一座光焰四射的道德丰碑。



2008年7月19日,在美国华盛顿纪念碑前举行的声援四千万人退出中共的集会上,纽约著名人权律师、中国问题专家叶宁先生真诚的向法轮功学员跪拜,以表达敬意。他说,“法轮功学员对人类的大爱没有变!如果他们没有这份感情,没有这份对同胞、对民族的情感和真挚的厚爱,他们用不着这样。全世界几乎都在向中共磕头,只有法轮功站起来,作为中流砥柱,抵制这股极权法西斯主义的逆流……现在世界上很难找出这么好的人群来,这样的一群人是不可战胜的。不管世界现在多么浑浊,多么灰暗,将来的胜利一定属于法轮功,法轮功已经为中华民族树立了一个光辉榜样,法轮大法所代表的是一种全新的道德伦理规范。”



两年前的8月,被海外华人称为“中国良心”的北京律师高智晟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现在判断一个人,就看一点,就看他对待法轮功的态度。



作为律师,我今天无意于描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邪恶,也无意于过多赞美法轮功信仰群体的大善大忍,我只想从道理上、从法律上告诉您三个事实,一是“信仰无罪”,二是“讲清真相无罪”,三是当局假借法律名义迫害法轮功,是非法的。最后,我要告诉您如何保护您的亲人不被迫害、如何守护您的财产不被抢劫。



一、信仰无罪



世上的“信”,千奇百怪、不计其数。有人认为8吉利、4不吉利,有人认为桃木能避邪,有人认为家里住燕子会招好运,有人认为中国人是龙的传人,这是我们百姓眼里的“信”。在宗教中,佛教相信有多佛,基督教认为只有一个真神,各执己见,和平相处。信,是思想、人心的问题,是完全自由的。春花秋月,各有所好,强求不得。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正常国家的政府不会去参与评价哪个“信”是正的,哪个“信”是邪的,更不会去暴力干预。当然,在思想方面,有些国家立法限制传播纳粹思想、恐怖主义、共产思想,这是因为历史证明这些思想会直接怂恿信徒行恶,它们往往鼓吹极端暴力、不择手段。



在“信仰无罪”的法律依据方面,《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也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不过,中国的宪法是写给外国人好看的,不是给中国人实用的。



“信仰无罪”作为一种价值被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保护,干涉信仰自由往往会构成犯罪。连中国的刑法中也规定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中共在法轮功问题上犯了个愚蠢的错误:作为一个无神论政权,它可以认定所有有神论都是错误的,但它万不该插手评价哪个有神论是“正”的,哪个是“邪”的。更不该在其荒谬的评价基础上用暴力方式去“洗脑”、“转化”一个正常的善良人。中共在干涉信仰自由方面实际上是犯了罪的,当然这是另一个话题。



通过大法弟子这么多年的讲真相,“信仰无罪”已经被中国人普遍接受,但包括公检法人员在内的很多人往往持有这样的观点:是,我们承认信仰无罪,法轮功好就在家炼呗,出去宣传、出去说、出去发材料干什么。

这就涉及到下一个话题:讲清真相无罪。



二、讲清真相无罪



一个恶霸,把一个善良人打的鼻青脸肿。这个善良人(未必是弱者)并没有以暴制暴,而是心平气和的去告诉别人自己被打的青了几块,肿了多高,一方面希望取得大家的理解、同情和帮助,另一方面希望大家对那个恶霸有所警惕。但恶霸又继续施暴,善良人就再告诉别人。就这样恶霸一再行恶,善良人一再忍让。最后,恶霸彻底丧失理智,人性全无,根本不会弃恶从善,善良人就把恶霸历来做过的丧尽天良的坏事,还有他的本质都揭露出来,使很多人认识到恶霸恶贯满盈。善良人还看到,恶霸即将遭到天谴,并且天惩之时,那些离恶霸很近的人要跟着一起遭殃,所以就劝人们离恶霸远点。



请您回答,善良人错在哪里?



上面的故事包括了大法弟子遭受无端迫害后讲清真相、传九评、促三退,下面分析这些具体做法的合法、合理性。



(一)大法弟子讲述自己被迫害的真相,无可挑剔



大法弟子是信仰“真、善、忍”的,他们对于所遭受的迫害,不会编造,不会夸大,其讲述真相的过程中不损及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坏社会秩序,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而且在讲清真相过程中启发人们善念,让人们选择站在正义和良知一边,不但无过,而且有功。


(二)大法弟子发放《九评共产党》揭露中共本质及其暴行,无可挑剔



看过《九评》的人,越是独具慧眼的,越是赞叹不已。高智晟律师对该书的评价是:“无论《九评》作者系谁,该宏文背后蕴藏着的空前智慧及空前的力量价值将永垂人类正气青史。”大法弟子为什么传播《九评》、“反党”?很多人认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一手发起的,它是罪魁祸首,但江的残暴能够被推行,是要藉助中共制度的。是“江泽民和中共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到2004年10月,江最后一个职务军委主席交出后,迫害仍在继续,说明什么?说明中共制度的存在是这场迫害发生和持续的根源。要彻底结束迫害,就要解体中共,这就是《九评》在2004年11月应运而生、横空出世之目的。《九评》剥光了中共的画皮,肃清中共对中国人民思想和精神的荼毒,启发人们回归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正信,大法弟子传播《九评》的大义之举,光耀千秋!



(三)大法弟子劝人退出中共党、团、队,无可挑剔



中共是《圣经.启示录》里头的红色恶龙,这种说法基督教特别是家庭教会的成员很清楚。《圣经.启示录》还预言大红龙被灭掉时很多人会一同遭殃。大法弟子清楚这是必然发生的事实,就像知道太阳落山后天要黑的道理一样。大法弟子看到人们身处险境却不自知,就要千方百计告诉人们脱离险境、选择平安,这还是在告诉人们真相,是大善大忍之举。大法弟子在整个群体被迫害的大背景下,冒着被加剧迫害的风险,告诉人们保命的真相,这一方面说明大法弟子的伟大,一方面说明在大法弟子看来,情况确实危急。


从形式上看,大法弟子劝三退过程中并没有鼓动人们必须去找党组织正式提出申请,而是注重于人的心理活动,给人们提供一个渠道,从心理上、化名退出中共党、团、队,废除恶毒誓言、选择心灵救赎,形式上平和,不危害任何人利益,不会引发任何社会波动。大法弟子劝三退也好,人们选择三退也好,都属于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范畴,根本谈不上违法。“天灭中共,退党保命”完全是有神论的理论,中共如果不信,大可以不必理会。从法律上看,如果中共认为这种说法对它是诅咒,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但由于中共建政后一贯神化自己,根本就没按中国法律规定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因此有北大法律学者称“中国共产党实际上是个非法的社团组织”,既然是非法组织,就没有法律上的地位,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看问题,不要在一个时间点上单独看眼前一个行为,要看前因后果。萨达姆被伊拉克民众绞死的时候,不要只看到他挣扎时的痛苦,还要看他此前对伊拉克民众犯下的罪行。同样道理,在99年之前法轮功学员为什么没有发小册子?那时候法轮功甚至连报纸广告都没做过。大法弟子在99年后开始做各种讲清真相的事情,是因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在先,迫害是起因。大法弟子近年传播《九评》,是因为中共残暴成性,一条路走到黑,不可能变好,必须被判死刑,《九评》是共产党的死刑判决书,应该让大家都看到。大法弟子在中共灭亡前劝人三退,是因为他们看到世人面临的真实危险,告诉人们逢凶化吉的好办法。所以,大法弟子讲真相、传九评、劝三退,都是有原因的,无可指责的。


三、中共假借法律名义迫害法轮功的荒唐



中共假借法律名义迫害法轮功,用的是两种办法,一是劳教,二是判刑。



(一)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制度的依据是1957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属于“行政法规”。但根据《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必须由法律设定,也就是说,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订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不具备这样的权力。劳教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严重违法的制度。


涉及到以劳教制度对待法轮功学员,更为关键的是:以劳教这样邪恶的制度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投入“劳动教养”,此种恶行,黑社会都做不出来,只有邪教控制的流氓政权才能做出这种伤害天理的事。



(二)根据《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刑。


法律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一、“邪教”写进法律是错误的;二、国家、政府、政党、法律,都没有权力去判定谁是不是“邪教”;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强加于法轮功学员,根本上找不到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受到法轮功学员的破坏,也就是说找不到“犯罪客体”。从犯罪构成四要素的角度看,没有“犯罪客体”,也就谈不上“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犯罪构成四要素缺三个的情况下,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这不是在判案,这是在草菅人命。相关内容,大陆法律界已经有人做过较为详细的阐释,不妨一阅。



这也就是说,大法弟子无论是上访也好,制作、发放各种小册子、书籍、传单、光盘也好,打条幅、喷标语、搞电视插播也好,传九评、促三退也好,所有这些做法无非是围绕“坚守信仰”和“讲清真相”,没有任何的违法性,更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相反,中共对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劳教、判刑,都是非法的,是不可接受的。



四、守护您的财产不被抢劫,保护您的亲人不被迫害



面对迫害,要堂堂正正、理直气壮的保护亲人、守护财产,需要在两个方面先树立正念:一是亲人“坚守信仰”和“讲清真相”的做法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是迫害良善的坏人在违法;二是法轮功与中共的正邪较量中,胜负成
败早有定论,中共必亡。前者以上解释过,下面说说后者。



您或许认为,法轮功与中共“对着干”是胳膊拗不过大腿。是啊,人家共产党“有军队、有警察、有机枪、有大炮、有监狱、有大镣、有手铐、有警棍及各种酷刑折磨手段”。法轮功手无寸铁,而且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怎么“斗”的过人家呀!其实,这只是看到了中共的强大的外表,忽视了其空虚的实质和它即将灭亡的“劫数”。就像一个人,表面很高大、很威猛,未必就很健康,就能长命百岁,一旦气数尽了,该走就得走。



中共和法轮功谁强大?看看“谁怕谁”就知道了。法轮功学员不怕中共,大家很清楚。中共怕不怕法轮功呢?放眼世界,在中共眼里,美国、日本、台湾不是敌人,中共用利益足以对付;民运、“藏独”不是敌人,中共用暴力足以对付;国内上访冤民不是敌人,中共用“耍无赖”足以对付。谁是中共的敌人?中共眼里,法轮功才是它的“天敌”,中共最害怕法轮功。这是因为中共害怕信仰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正义的力量,最根本上,是害怕“真、善、忍”的力量。



中共迫害法轮功必败,早成定局。在我看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说出“不管心里怎么想的,签字保证不炼就可以回家,回家可以再炼”时,这个貌似强大的政权实实在在的是向法轮功学员跪地求饶了。



回顾这段中共迫害善良人的历史,“自焚”真相被揭露后,有人就断言:一个政权为了迫害好人,连这样肮脏的手段都用了,这个政权必将迅速垮掉;《九评》一出,就是宣判了中共的死刑,也就是说它已经没有任何其它出路,包括“改良”;最后,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邪恶暴行一旦披露,这就意味着中共必遭天谴,因为它的邪恶完全超出了人的想像力和接受能力。



了解以上事实,树立正念后,就会从内心去掉对中共的惧怕。作为大法弟子的亲属,在财产方面,您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塑封机等用以做真相资料的设备,以及您亲人辛辛苦苦花钱费时费力做出的条幅、小册子、书籍、光盘等真相资料,那都是宝贵的私人财产,同电视、冰箱、洗衣机一样,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查抄和没收,否则,就是抢劫。而面对抢劫,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您有权力采取正当防卫的措施。千万不要认可那些的坏人的说法,眼睁睁看着这些宝贵的私人财产被当作“证据”抢走。法律上的“证据”是坏人手里干坏事用的东西,比如菜刀,坏人用它行凶才会成为法律上的“证据”,在好人手里,它就是我们的好工具,不是什么“证据”。



在保护亲人的安全方面,一旦亲人被坏人绑架,就要持续不断的、理直气壮的、堂堂正正的想方设法去派出所、610、公检法、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戒毒所等地方,把自己的亲人要回来。在要人的过程中,把自己的亲人修炼真、善、忍受益和中共迫害好人的邪恶告诉人们,亲人一天不自由,要人一天不停止,揭露和曝光坏人坏事一天不停止,既然一个政权已经无耻到公开耍流氓的程度,我们就想尽一切办法揭露它。


不要害怕,是中共在做见不得人的坏事,害怕的是它,不是我们。您不是孤独的,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在明白了真相后,选择和大法弟子站在一起,邪恶已经被彻底曝光,正义的力量已经汇聚,邪不压正的天理正在人间兑现。



千万不要通过找关系、花钱的办法去暂时求得亲人自由,这种办法坏人最喜欢,这次放了,下次风声一紧,就再抓进去,再勒索一次,这样做不是在放纵坏人、助纣为虐嘛!



结语



至为尊敬的大法弟子亲属:漫漫长夜将尽,连宵风雨将歇。无边的苦难,炼就了像您的亲人一样的大法弟子们坚如磐石的信念和金刚不破的意志。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天下所有善良人都严重低估了中共的邪恶、下流,因此对这场迫害的实质、根源和最终结果不可能看的很清楚,在铺天盖地的谎言围攻和暴力威慑之下,您可能对亲人、对大法弟子产生不解、歧视、仇恨,误把自己和亲人经受苦难的原因归结到您的亲人这边,甚至认为自己的亲人不识时务、自讨苦吃,而对于亲人的解释,一概不听,亲人推荐的真相资料,一概不看。您这样的态度,或许和我当初一样。在1999年7.20之后的很长时间,我虽然非常反感中共对待法轮功的做法,但由于中共无孔不入的欺骗宣传,我对于法轮功还是产生了极为排斥的想法,以致于在“自焚”伪案发生后,还参加了诬蔑法轮功的所谓“百万群众签名”(所有人几乎都是被强迫参与)。但在2005年底,多次含泪看完高智晟律师给国家最高领导人写的第三封公开信后,我决定扎下心了解这个群体,为什么这么顽强、坚定,动力在哪里。就这样,我开始关注法轮大法的一切。


魔难毁不掉大法弟子,毁掉的是那些被谎言欺骗、无端仇视“真、善、忍”的无辜。你们在迷茫和困惑中,在担惊受怕中,陪伴亲人一路走来,可能比亲人心里更苦、更不容易。好在如今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无端的灾难即将结束。希望您能够继续陪伴亲人走出最后的魔难,共同迎接那明媚的春天。多看看亲人推荐的真相资料,多听听亲人的诉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把您听到的、看到的、知道的真相告诉别人,将会功德无量,福报无边!

@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美东时间: 2008-07-24 03:04:32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7/24/n22032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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