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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言
【明慧網2006年1月8日】德,《康熙字典》的解釋是:“善美正大光明純懿之稱也。”其實在商代卜辭和先秦文獻中,“德”與“得”是相通的。“德”有得到、獲得的意思。《說文解字》對“德”的解釋是:“德者得也,內得於己,外得於人”。
德,被古人視為區分人和禽獸的標準,只有符合人應有的道德標準,才能稱之為人。而作為人,想要“齊家、治國、平天下”,就要首先“修身”。修身是修甚麼呢?就是修養自身的道德。根據道德修養的高低,人又有了聖人、賢人、君子、小人之分。所以天子要“修德配命”、“敬德保民”,百姓“士有百行,以德為首”,要“修身養德”。
為甚麼“德”這麼重要呢?這一問題在超越“修身”(做人的道德修養)這一層面的修煉界看的更清楚。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曾經講過:
“德乃生前所積,君、臣、富、貴皆從德而生,無德而不得,失德而散盡。故而謀權求財者必先積其德,吃苦行善可積眾德。”(《富而有德》)
“人在另外許多空間都有一個特定的身體,而在一個特定空間裏,人體周圍存在著那麼一個場。甚麼場啊?這個場就是我們所說的德。德是一種白色物質,它可不是像我們過去所認為的是人精神的東西,人在意識形態中的東西,它完全是一種物質存在,所以過去老人講積德呀,損德呀,那話說的太對了。”(《轉法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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