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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成蕾被“监视居住” 茉莉花条款多重恶 全民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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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06: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RFA





中国环球电视网澳籍华裔主持人成蕾(路透社/视频截图)
中国环球电视网澳洲籍华裔主持人成蕾被中国政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消息近日传出后,中国政府这一缺乏法理依据的刑事诉讼制度再度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关注。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最新报告指出,2020年在中国每天有二十人因为这一制度被失踪。

成蕾被中国政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消息最早是8月31日,由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声明传出的。而澳洲政府是在8月14日从中国政府获得这一消息。

此前成蕾是在何时被中国政府抓捕,是以何种名义,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所谓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今外界没有任何消息。澳洲政府只是表明,8月27日澳方通过视频探访了正在北京的某处居所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成蕾。但成蕾目前居所具体在什么地方,也没有消息。

成蕾在超过两个星期的时间里,实际就是处于被失踪的状态。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个拗口的名词所标示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外界早已被理解为中国政府让人“被失踪”的手段之一。

成千上万的人在恶法下被失踪

去年,澳洲籍华裔博客写手杨恒均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被失踪。而在中国,更有成千上万的人还在以这种方式被迫从人群中消失。

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在8月30日发布的专题研究报告指出,根据官方数据,从2012年《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引入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定后,到2019年底,已经有三万人左右在这一制度下被拘禁、被失踪;而2020年平均每天有二十人受到这一制度的迫害。

这个报告还指出,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库,这一制度的执法规模还在继续扩大。

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三大罪名的嫌疑人,侦查机关对他们在指定居所单独关押审讯,六个月不能见家人、不能见律师;必要时,还可以延长,总计关押时间可以超过一年。之后,才押往看守所。

中国律师斯伟江上周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的微信公号上发表文章指出,对于那些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转移到看守所的嫌疑人来说,看守所简直就是天堂。



中国维权律师陈建刚(推特截图)
目前身居华盛顿地区的前中国维权律师陈建刚向本台分析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残酷性:“变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要比关押在看守所、关押在监狱要痛苦一万倍。”

陈建刚此前代理过几起人权律师被羁押的案件,其中包括李和平、王全璋和江天勇等人,他也是因为代理中国敏感性案件而被迫逃亡美国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为办案机关提供了一个不受任何监督制约的,对当事人进行残酷折磨的方式。这就是‘合法’的酷刑,‘合法’的失踪。”

陈建刚历数了最经常受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在实践中,它适用最多的案件就是政治敏感案件,也就是当今新的‘黑五类’,地下宗教、维权律师、异议人士等等。”

作为2015年709律师大抓捕案中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维权律师之一隋牧青至今还能清晰回忆起,当时他所受到的酷刑,“就是剥夺睡眠,特别的难受,我记得我当时意识模糊地说,我是第一次感觉到要死。”
中国维权律师隋牧青与妻儿(受访者独家提供)
全民双规时代已经来临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法律业界的讨论中,很多时候被与中国共产党纪检委的“双规”措施相提并论。

陈建刚指出,这两者的手法是一样的,“它(双规)的实施手段是一样的。中国共产党实施双规,所谓的到纪委来交代问题,其实对于家属来说,这个人就是失踪了,而且是被任意的折磨,这种案例我手中有好多个。”

斯伟江在文章中也指出,“纪委对党员可以双规,警察对非党员也可以类似双规,可谓全民双规时代,已经来临,法律上毫无障碍。”

一般认为,“双规”最早见于1990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中规定的“两规”。

但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前维权律师滕彪指出,类似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双规的做法此前早已存在,而且适用的范围很广。

“刘晓波2008年被抓,六个月之后,外界才有消息,这六个月实际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他最后被判十几年,这六个月也没有被计入刑期。”

“保护卫士”在最新报告的结尾也指出,在官方数据之外,还有大量没有正式审判文书的,同样遭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迫害的案例。也就是说,从2012年到2019年底,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例远远超过三万例。

在本次采访中,几位维权律师都认为,2012年修改《中国刑事诉讼法》,其实就是将此前未经法律程序秘密关押嫌疑人并且滥施酷刑的做法法律化、条文化了。

滕彪更指出,这条法律制定的背景之一是2011年中国茉莉花活动受到镇压:“当局完全就是为了维稳,和政治方面的原因,强行地加入这些条款。这个法律出台后,我们就把它叫做‘茉莉花条款’,它(《中国刑事诉讼法》)的73、84条实际上就是镇压茉莉花活动期间强迫失踪等做法法律化、细化了。”

2011年,受到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启发,在中国一些大城市和海外中心城市的街头,有中国民众在周末时间,利用散步的形式呼吁中国实行民主。但这一运动很快在中国国内遭到政府镇压。

茉莉花下的绑架

茉莉花运动目前只在美国纽约等少数城市还有中国人权团体在坚持,但在当年运动背景下诞生的“茉莉花条款”——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中国却继续在“合法”的外表下,发挥其非法的功能。

茉莉花的花语是纯真、迷人,而茉莉花在西方社会也常常被看作是中国文化的象征。但“茉莉花条款”却越来越被西方社会看作是中国制度恶的体现。

美国退休外交官高大伟(David Cowhig)在推特上用中文指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绑架之间的区别很模糊,用这个方法,中国可以忽略国际协定中有关被逮捕的外籍人士的权利。“保护卫士”的报告也指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际就是国家许可的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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