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晓敏评论文章:2018年元月,正在成都看守所二大队0711监室的我,突然感觉外面的气氛与以往明显不同。一是人满为患,大多数的监室比去年同期严重超员;第二是刚进来的嫌疑人大多是治安问题,要是在过去顶多就是拘留几天或者不管;第三是来的新人中多是初犯和新案情,他们学历高、年轻、恶习也不多;还有一个就是来的嫌疑人都是"团伙犯罪",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有的甚至过百人,造成一个中队每个监室都有他们的同案。又要临近春节,所以看守所内的紧张程度也异乎寻常的比过往敏感很多。
当时,我从《新闻联播》透露的资讯推测,可能是因为习近平来四川所採取的临时高压防控措施,以确保他在四川期间的安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势头不但不见减弱反更加强化。我通过与看守所员警交谈得知,外面正在进行一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政治运动,不但有目标、有任务、还有具体的抓人数量指标。我开始关注新来的在押人员的案情,从他们那儿获得了更多有关这场严打运动的政策司法界限。
第一种是刑法与诉讼法有清晰条文规定的犯罪类型。诸如:组织卖淫、聚集赌博、非法拘禁、贩卖毒品、强迫交易等。这些大都是你情我愿的消费行为,在四川成都相对比较公开,在民间和基层社区普遍被视为,只要不干涉我的行为自由,就是合理正当的生意。而且这些生意都和地方政府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互生关系。有的是投资控股的幕后大老闆,有的是定期分红公开保护的利益关系,有的就是出了事之后出面担保捞人以获取利益的无风险源头。这一种在这场严打风暴中,遭到打击的人数最多涉及的面也广。
第二种是新型犯罪,在现在的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纯粹受国家管理的需要和决策者的喜好来定性的智慧型犯罪。诸如"套路贷"、"窃取智慧财产权"、和"电信诈骗"等等,他们大多是以公司化、组织化的方式运作,企业的管理和投资者通常都有关系、有靠山、来自体制内,知道政府管理的漏洞,也能判断有直接联繫的决策人的工作风格,总是能在出事前将自己的责任和风险,处理得天衣无缝毫发无伤的实力派。此类案件的真正受害者大多是刚毕业的年轻人,他们为了挣钱煳口,没想到一加入就成了背锅顶缸的无辜者。
第三种就是集团公司在其它省市出了问题,又被成都有头有脸的官员,为了填补政绩,用给好处的承诺招商引进,属于法律灰色地带的新的产业群。比如"投资理财公司"、"国际期货集团"、"文物鉴赏拍卖公司"等等。这些公司行头漂亮理念前卫实力非凡,也是成都当前鼓励和扶持,认为符合潮流有潜力,还可能获得政府产业政策支持的朝阳产业。加上能说会道经验丰富极富活力的整体聘用团队,让这些企业很快就能佔领市场,很容易博取客户的青睐和信任。但是这种公司同时也会给当地带来金融不稳定的风险,一旦触礁发生问题,几乎是全军覆没,从老总到员工没有一个能倖免。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这些案件的处置和在押人员的管理成了棘手问题。一个是人满为患,看守所苦不堪言;其次是罪与非罪的定性,是要不要法律的原则问题;三是夏季就要来到,监室的环境改善和人口众多的经济开支,都是马上需要面对的迫切问题。
2018年五月以后,看守所连续给所有在押人员,口头传达几个决定。大意为:只要是扫黑除恶罪名收押进来的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所在机构犯罪团伙背后的保护伞、或者是政府还没有掌握的团伙骨干成员以及案情内幕线索,经过确认核实准确无误的,那就给检举揭发者立马释放离开看守所。话语刚落就在监室内产生热议。对此,绝对不信,认为是陷阱的,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在在押人员中有很高的个人影响力;而其他採观望态度,内心却蠢蠢欲动的在押人员,大多是一些没有社会阅历,初来乍到,又在案件中完全是被动撩进来的也占了一部分;还有人想配合,但需要政府签一份协定,用文字档的方式保证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对于这类在押人员的要求,据说看守所工作人员相当坦诚的表示:他们没有这个能力和权力。
这样的情况让我对这些平素表现贪婪自私、为所欲为、以自我为中心的傢伙,开始另眼相看。因为,当他们面对有利于自己的选择机会时,其实也有个人做人做事的原则底线和社会技巧。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一边是诱惑,一边是自我欲望的控制和压抑,另一边是替人考量和对政府许诺的怀疑,还有主动规避不良后果的防备之心。
这场轰轰烈烈高调展开的司法运动即将届满三年,演变到今天,似乎是成效不大后患无穷。当局企图在今年从根本上解决"黑恶负能量",透过上述被运动者的态度、选择和行为,现在我就可以下结论:这场运动注定将是彻底无效,以失败告终的玩法游戏!
黄晓敏,出生于新疆喀什,曾在中共体制内担任行政工作,也当过党校教员。1995年被体制开除到成都自谋生路。因长期参与维权活动,三次被拘、两次被判刑。目前是独立撰稿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