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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纯钩
国安法之下,中共对香港民主派全面清算,47位民主派抗争者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正面临牢狱之灾,与此同时,有一些民间抗争组织相继解散,也有一些民主派政党中人,宣布退出自己的政党。
这些因应恶劣处境而采取的个人选择,都是无可非议的,都是面对残酷专制统治不得不采取的对策,尤其大多数人都表示会改变抗争方式,沉入社区,继续斗争,他们的精神与意志都令人钦佩,他们应对的方法也有一定道理。
我不敢质疑他们的选择,我只是有一些想法,提出来和大家讨论。
首先,香港人目前还是有结社自由的,香港人要成立什么组织,无须得到政府批准,只要注册就可以了。问题不在于你成立的是什么组织,而在于你成立的那个组织的活动,是不是“合法”。你的活动合法,你的组织就没有不能存在的理由,所以在解散自己组织之前,先要问一下,以后我们的活动,是不是可以“合法”进行。
当前有国安法罩顶,要合法,当然只能在国安法范畴之内,但在国安法范畴之内,并非完全没有活动空间。正如我早几日文章举例的,声援缅甸人民的抗争﹑检讨香港民主运动历史﹑甚至读书交流,纪念有意义的日子,纪念民主先行者,这些活动肯定都合法。
只要动动脑筋,可以合法进行的活动无穷无尽,问题不是有没有合法存在的空间,问题是要去研究国安法,要用聪明的方式与中共周旋。
现在形势恶劣,中共无所不用其极,民主政党的压力当然会很大。但是如果所有的政团都解散了,变成一伙游兵散勇,那往后就很难有组织地有规划地去进行抗争。中共最怕的不是一个个离散的人(在大陆,一个异议人士,政府出动十几二十人来监控限制你,不费吹灰之力),中共最怕的是这些离散的人组织起来,只有组织才有政治能量,才有持久抗争的可能,才有斗争的前景。
我的看法就是,在目前的条件下,一定先要保住已经存在一二十年的政党组织,即使不作任何活动,组织存在都是必要的合法的。先不要急急忙忙解散,先讨论清楚有什么生存机会和生存机能,然后就放长双眼,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大事不能做,就做小事,什么都不能做,就暂时不做,就维持一个组织,定期聚餐抱团取暖都不错。
政党不要散,个别人是否应该退党,这当然不能一概而论。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处境不同,不应强求。真的有必要退出,那些退出的也不应该受到非议,因为斗争是长远的,处境一定残酷,如果有人要退出了,我们应该理解。
但是不是所有人都选择退出才好呢?当然不是。大家都在,人气就在,人在组织里,有共同斗争目标,有远景规划,有信心,也就有斗志。心一散,人就散,人要聚集起来很难,要散很容易,散了要再聚,那就更难。
因此,我的看法是,先不要那么快言退,先考虑一下留下来的各种可能性。要沉下心做地区工作,个人单独做可以,组织起来做也可以,但组织起来一定更好做。要是你打算永远退出政治斗争了,那退出无可厚非,要是你还想继续参与抗争,那不退一定比退好。
国安法之下,安全是第一要义,不要送头,做任何事之前,都先把安全因素作第一考虑。正如上文说的,能做多少做多少,大事不能做就做小事,小事也不能做就什么都不做。大家在一起聊聊家常总可以吧,唱唱卡拉OK总可以吧,和街坊座谈,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总可以吧,机会来了,有什么做什么,做小事大事都可以。可以做的事很多,用组织名义去做也没有问题,既然如此,有什么必要一个个退出,不等中共来打压,我们自己先散了,各人单打独斗,陷入建制派团团包围,各个击破,到最后,还是什么事都做不成。
压力来了,心一定不能散,人一定要靠拢,压力来了就散,那就是中共最想看到的结果。压力来了不散,中共未必有办法强行解散,因为要做到这样,他又要修改基本法,又要冒打压自由的恶名。即使最终要被迫解散,那也要让中共付出代价,我们才来解散。
在中国大陆,很多民间抗争者也都在寻求某种公开和秘密的结社的可能性,何况香港?在不可能的条件下争取可能,这才是斗志不衰精神不死的象征。大家都散伙了,我们就会慢慢被中共收拾停当,香港很快就和大陆城市没有分别了。
这也是我为什么主张民主党公民党和工党合并的理由,三个党都有人退出,力量更单薄了,合并起来才有生存机会。
香港都没有抗争声音了,表示香港人都接受中共的镇压和招安了,即使有外国朝野想支持我们,他们又何从下手?外国政府对香港,只动口不动手,但如果各国人民都对政府施加压力,政府还是要听的。要让各国人民都支持我们,首先我们的声音要传出去,我们要有声音传出去,先要有声音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发出来。
道理没什么深奥,问题是要有共识。我只是提出问题,希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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