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
多家中国政府媒体周五(10月15日)同时发表了国家主席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该文是习近平今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在那次会议上,习近平尤其强调了"共同富裕"这个概念,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习近平在文章中为直到本世纪中叶不同的发展阶段,设定了不同的目标。到"十四五"末(2025年),全体人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习近平也在国际舞台上宣讲共同富裕的主张。周四(10月14日)在第2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演讲时,他提到要"要坚持共同发展,促进公平普惠",说"各国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大家共同富裕才是真富裕"。他指出,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全球贫富差距进一步恶化,南北鸿沟继续扩大。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主张,认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十分重要,应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最终社会人群中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针对中国没有明确的财产税和遗产税制度,习近平文章明确要求,"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 2020年中国两会记者会上,中国总理李克强曾表示,中国有6亿人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多项研究显示,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中,近年来居民占比持续下降,2018年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占比,均低于2013年。在中国2020年宣布正式脱贫之后,解决贫富不均问题是下一个更为严峻的挑战。 而解决该问题的手段之一,习近平文章中提到房地产领域的改革,他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路透社等媒体注意到该文并指出,10多年来,中国一直想推进实施房地产税,但遭遇到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反抗,人们担心房产税导致房产价格下滑,或在市场出现恐慌性急售。在是否推出房地产税的讨论中,市场一直有"该税会影响经济增长的担忧"。 据《财新网》报道,中国早在1986年就出台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向房产所有人纳税,但个人所有、非营业房产不需要交房产税。2011年,作为改革试点,上海、重庆两地宣布对居民自住房屋征收房产税。但这里只牵涉到房产,而不含地产。 在习近平明确发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号召后,有理由预测,中国会在短期内修订《房产税暂行条例》,扩大征收范围,将个人住房纳入其中,与此同时,将整合现有税种,开始征收房地产税这一新税的改革。
有分析认为,中国国内疫情控制较好、经济持续复苏,实现当年预期目标压力不大,这为房地产税改革提供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更有观点说,应用好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解决中长期结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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