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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獨立工會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二年
馬克思主義與列寧主義之間的對立
作者 王海東 寫於 二零壹五年
十月革命壹聲炮響,給我們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從這句話來看,把列寧主義當作馬克思主義的人在中國大有人在。但是,列寧主義不是馬克思主義。至少不是貨真價實的馬克思主義。如果說列寧主義確實與馬克思主義有點關系,也只能將其稱之為假冒偽劣的馬克思主義。那麼,列寧主義裏面到底有沒有馬克思主義的東西呢?肯定是有壹些的。否則,列寧主義就無法打著馬克思主義的旗號欺世盜名了。正如假冒偽劣在產品包裝方面必須貨真價實壹樣。列寧主義所產生的最為惡劣的影響,就是抓住馬克思和恩格斯曾經說過的壹些話不放,惡意鼓吹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的必要性,蓄意抹殺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的合法性,任意擴大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的適用範圍,不僅將馬克思主義變成了壹只教條主義的替罪羊,而且將馬克思主義變成了壹塊極權主義的遮羞布。列寧主義的這種最為惡劣的影響,全部來源於壹本極盡歪曲篡改馬克思主義之能事的書。這本書就是《國家與革命》。目前,國內種種反對憲政改革的言論,無壹不是以這本書作為理論依據的。要想為憲政改革掃清思想障礙,就必須從以下三個方面把這本書批倒批臭。
(壹)歪曲篡改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
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包括國家起源、國家性質、國家機器、國家消亡等重要內容。
關於國家起源,恩格斯指出:“國家決不是從外部強加於社會的壹種力量。國家也不像黑格爾所斷言的是‘倫理觀念的現實’,‘理性的形象和現實’。國家是社會在壹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國家是表示:這個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又無力擺脫這些對立面。而為了使這些對立面,這些經濟利益互相沖突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鬥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壹種表面上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沖突,把沖突保持在‘秩序’的範圍以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在這段話中,恩格斯非常清楚地表達了三個觀點。第壹個觀點是:國家是社會在壹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第二個觀點是:國家的存在表示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第三個觀點是:國家是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由於恩格斯將這裏所說的社會解釋為存在著階級和階級矛盾的社會,所以我們可以把恩格斯的前兩個觀點理解為:國家是存在著階級和階級矛盾的社會在壹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國家的存在表示社會不可能通過原有的各種社會力量自我解決階級矛盾。但是,我們無論如何都不能把恩格斯的前兩個觀點理解為:“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在階級矛盾客觀上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方、時候和程度,便產生國家。反過來說,國家的存在表明階級矛盾的不可調和。”如果我們這樣理解恩格斯的前兩個觀點,國家和社會在如何對待階級矛盾的問題上就毫無區別了。如果國家和社會在如何對待階級矛盾的問題上毫無區別,恩格斯的第三個觀點就變得毫無意義了。如果恩格斯的第三個觀點變得毫無意義,恩格斯的前兩個觀點也就變得難以置信了。這樣壹來,我們就變成了《國家與革命》的受害者。不僅會對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起源的科學論述不屑壹顧,而且會對歪曲篡改這種科學論述的歪理邪說深信不疑。不錯,恩格斯在論述階級矛盾時確實使用了“不可調和”這四個字。但是,恩格斯在使用這四個字的同時還使用了另外四個字“無力擺脫”。由於階級矛盾既是壹種“不可調和”的矛盾又是壹種“無力擺脫”的矛盾,所以矛盾雙方要想避免“在無謂的鬥爭中將自己和社會消滅”,就必須“有壹種表面上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就必須通過這種力量來“緩和沖突”,以便達到“把沖突保持在‘秩序’的範圍以內”的目的。由此可見,從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起源的科學論述來看,國家和社會在如何對待階級矛盾的問題上不是毫無區別而是有所區別。對於社會上的不同階級來說,也許只能用階級鬥爭的方法不能階級調和的方法來解決階級矛盾。對於國家中的所有成員來說,也許只能用階級調和的方法不能階級鬥爭的方法來解決階級矛盾。
關於國家性質,恩格斯指出:“由於國家是從控製階級對立的需要中產生的,同時又是在這些階級的沖突中產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強大的、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國家,這個階級借助於國家而在政治上也成為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因而獲得了鎮壓和剝削被壓迫階級的新手段。”在這段話中,恩格斯指出了國家的兩種不同性質。第壹種性質就是國家的階級性,第二種性質就是國家的超階級性。從國家的階級性來看,國家是統治階級鎮壓和剝削被統治階級的工具。因此,國家的主要作用是維護統治階級的階級利益。正如恩格斯所說:“古代的國家首先是奴隸主用來鎮壓奴隸的國家,封建國家是貴族用來鎮壓農奴和依附農的機關,現代的代議製的國家是資本剝削雇傭勞動的工具。但也例外地有這樣的時期,那時互相鬥爭的各階級達到了這樣勢均力敵的地步,以致國家權力作為表面上的調停人而暫時得到了對於兩個階級的某種獨立性。”從國家的超階級性來看,國家是與控製階級對立、減少暴力沖突的社會需要相適應的工具。因此,國家的主要作用是維護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正如恩格斯所說:“在階級對立還沒有發展起來的社會和僻遠的地區,這種公共權力可能極其微小,幾乎若有若無的,像有時在美利堅合眾國的某些地方所看到的那樣。但是,隨著國內階級對立的尖銳化,隨著彼此相鄰的各國的擴大和它們人口的增加,公共權力就日益加強。就拿我們今天的歐洲來看吧,在這裏,階級鬥爭和侵略競爭已經把公共權力猛增到勢將吞食整個社會甚至吞食國家的高度。”但是,《國家與革命》卻把國家的兩種不同性質簡化成了壹種性質:“國家是特殊的強力組織,是用來鎮壓某壹個階級的暴力組織。”這就是說,國家只有階級性沒有超階級性。如果國家只有階級性沒有超階級性,國家就不是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了。如果國家不是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我們就不得不對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起源的科學論述表示懷疑了。如果我們不得不對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起源的科學論述表示懷疑,我們也就不得不對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性質的科學論述迷惑不解了。由此可見,在國家起源和國家性質這兩個相互關聯的理論問題上,《國家與革命》采取了壹種瞞天過海的騙子伎倆:歪曲篡改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性質的科學論述的目的,是為了否定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起源的科學論述;歪曲篡改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起源的科學論述的目的,是為了否定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性質的科學論述。
關於國家機器,馬克思指出:“工人階級不能簡單地掌握現成的國家機器,並運用它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公社實現了所有資產階級革命都提出的廉價政府的口號,因為它取消了兩項最大的開支,即常備軍和官吏。公社存在本身就是對那至少在歐洲是階級統治的通常累贅和必要偽裝的君主製度的否定。公社給共和國奠定了真正民主製度的基礎。但是,無論廉價政府或‘真正共和國’,都不是它的終極目的,而只是伴隨它出現的壹些現象。”“公社的真正秘密在於:它實質上是工人階級的政府,是生產者階級同占有者階級階級鬥爭的結果,是終於發現的、可以使勞動在經濟上獲得解放的政治形式。”“我認為法國革命的下壹次嘗試再不應該像以前那樣把官僚軍事機器從壹些人的手裏轉到另壹些人的手裏,而應該把它摧毀,這正是大陸上任何壹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決條件。我們英勇的巴黎同誌們的嘗試正是這樣。”在這段話中,馬克思指出了國家機器的兩個不同組成部分。第壹個組成部分是民主法治機器,第二個組成部分是官僚軍事機器。馬克思認為,巴黎公社的革命經驗已經表明:民主法治機器是壹種與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形式相適應的、可以在無產階級奪取國家政權之後加以利用的國家機器,官僚軍事機器是壹種與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形式不相適應的、必須在無產階級奪取國家政權之後加以摧毀的國家機器。正如恩格斯所說:“實際上,國家無非是壹個階級鎮壓另壹個階級的機器,這壹點即使在民主共和製下也絲毫不比在君主製下差。國家最多不過是無產階級在爭取階級統治的鬥爭勝利以後所繼承下來的壹個禍害;勝利了的無產階級也將同公社壹樣,不得不立即除去這個禍害的最壞的方面,直到新的自由的社會條件下成長起來的壹代能夠把國家製度這壹整堆垃圾拋掉為止。”但是,《國家與革命》卻把國家機器的這兩個不同組成部分混為壹談:“民主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不是壹個東西。民主就是承認少數服從多數的國家,即壹個階級對另壹個階級、壹部分居民對另壹部分居民有系統地使用暴力的組織。”這就是說,民主法治機器同樣是壹種官僚軍事機器。如果民主法治機器同樣是壹種官僚軍事機器,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形式對於國家機器就只能有兩種選擇了:要麼全部摧毀,要麼全部利用。不管全部摧毀還是全部利用,被摧毀的只能是民主法治機器,被利用的也只能是官僚軍事機器。由此可見,《國家與革命》不僅歪曲篡改了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機器的科學論述,而且試圖將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形式引向壹條用官僚軍事機器替代民主法治機器的邪路。
關於國家消亡,恩格斯指出:“無產階級將取得國家,並且首先把生產資料變為國家財產。但是,這樣壹來,它就消滅了作為無產階級的自身,消滅了壹切階級差別的階級對立,也就消滅了作為國家的國家。迄今在階級對立中運動著的社會需要有國家,即需要壹個剝削階級的組織,以便維持它的外部的生產條件,特別是用暴力把被剝削階級控製在當時的生產方式所決定的那些壓迫條件下(奴隸製、農奴製、雇傭勞動製)。國家是整個社會的正式代表,是社會在壹個有形的組織中的集中表現,但是,說國家是這樣的,這僅僅是說,它是當時獨自代表整個社會的那個階級的國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隸的公民的國家,在中世紀是封建貴族的國家,在我們的時代是資產階級的國家。當國家真正成為整個社會的代表時,它就使自己成為多余的了。當不再有需要加以鎮壓的任何社會階級的時候,當階級統治和根源於現代生產無政府狀態的生存鬥爭以及由此產生的沖突和極端行為都消失的時候,就不再有什麼需要鎮壓了,也就不再需要國家這種實行鎮壓的特殊力量了。國家真正作為整個社會的代表所采取的第壹個行動,即以社會的名義占有生產資料,同時也是它作為國家所采取的最後壹個獨立行動。那時,國家政權對社會關系的幹預將先後在各個領域中成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來。那時,對人的統治將由對物的管理和對生產過程的領導所代替。國家不是‘被廢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在這段話中,恩格斯指出了國家消亡的實現條件。這個實現條件,就是生產資料公有製的全面建立。因為,生產資料公有製壹旦全面建立起來,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階級差別就不復存在了。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階級差別壹旦不復存在,階級社會就變成了無階級社會。階級社會壹旦變成無階級社會,社會就不再需要國家來充當自己的代表了。社會壹旦不再需要國家來充當自己的代表,國家就開始自行消亡了。從國家消亡的實現條件來看,國家消亡不必等到共產主義社會的出現。只要將資本主義社會轉變成為社會主義社會,國家就必然會踏上自行消亡的不歸之路。正如恩格斯所說:“國家並不是從來就有的。曾經有過不需要國家、而且根本不知國家和國家權力為何物的社會。在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而必然使社會分裂為階級時,國家就由於這種分裂而成為必要了。現在我們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這樣的生產發展階段,在這個階段上,這些階級的存在不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產的直接障礙。階級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們從前不可避免地產生壹樣。隨著階級的消失,國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產者自由平等的聯合體為基礎的、按新方式來組織生產的社會,將把全部國家機器放到它應該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陳列館去,同紡車和青銅斧陳列在壹起。”但是,《國家與革命》卻認為即使已經全面建立了生產資料公有製,國家在社會主義社會也不可能自行消亡。因為,“在共產主義社會的第壹階段(通常稱為社會主義),‘資產階級法權’沒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在已經實現的經濟變革的範圍內,也就是在對生產資料的關系上取消。‘資產階級法權’承認生產資料是個人的私有財產。而社會主義則把生產資料變為公有財產。在這個範圍內,也只有在這個範圍內,‘資產階級法權’才不存在了。但是它在另壹個方面卻依然存在,依然是社會各個成員間分配產品和分配勞動的調節者(決定者)。”“所以在這個範圍內,還需要有國家來保衛生產資料公有製,來保衛勞動的平等和產品分配的平等。國家正在消亡,因為資本家已經沒有了,階級已經沒有了,因而也就沒有什麼階級可以鎮壓了。但是,國家還沒有完全消亡,因為還要保衛容許事實上存在不平等的‘資產階級法權’。要使國家完全消亡,就必須有完全的共產主義。”這樣壹來,消滅資產階級法權就變成了國家消亡的又壹個實現條件。如果消滅資產階級法權是國家消亡的又壹個實現條件,那麼在無法消滅資產階級法權的情況下,我們就只能相信這種荒謬絕倫的說法了:“在第壹階段,共產主義在經濟上還不可能是完全成熟的,還不能完全擺脫資本主義的傳統或痕跡。由此就產生壹個有趣的現象,這就是在共產主義第壹階段還保留著‘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既然在消費品的分配方面存在著資產階級的法權,那當然壹定要有資產階級的國家,因為如果沒有壹個能夠迫使人們遵守法權規範的機構,法權也就等於零。可見,在共產主義下,在壹定時期內,不僅會保留資產階級法權,甚至還會保留沒有資產階級的資產階級國家!”我們壹旦相信了這種荒謬絕倫的說法,我們就壹定會相信社會主義社會仍然存在著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盡管這時的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也許只能以思想分歧作為劃分標準了。由此可見,《國家與革命》不僅歪曲篡改了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消亡的科學論述,而且試圖為社會主義社會仍然存在著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的反馬克思主義觀點尋找理論根據。
(二)歪曲篡改馬克思主義的暴力革命學說
馬克思主義的暴力革命學說,包括暴力革命的必要性、暴力革命的合法性、暴力革命的適用範圍等重要內容。
關於暴力革命的必要性,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在敘述無產階級發展的最壹般的階段的時候,我們循序探討了現存社會內部或多或少隱蔽著的國內戰爭,直到這個戰爭轉變為公開的革命,無產階級用暴力推翻資產階級而建立自己的統治。”這就是說,暴力革命的必要性取決於階級鬥爭的發展趨勢。當階級鬥爭日趨激化的時候,暴力革命就有必要性。當階級鬥爭日趨緩和的時候,暴力革命就沒有必要性。而階級鬥爭的發展趨勢又取決於控製階級對立、減少暴力沖突的國家職能能否充分發揮。如果控製階級對立、減少暴力沖突的國家職能不能充分發揮,階級鬥爭就必然會日趨激化。如果控製階級對立、減少暴力沖突的國家職能能夠充分發揮,階級鬥爭就必然會日趨緩和。但是,《國家與革命》卻把暴力革命的必要性解釋成了暴力革命的不可避免性:“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暴力革命不可避免的學說是針對資產階級國家說的,……資產階級國家由無產階級國家(無產階級專政)代替,不能通過‘自行消亡’,根據壹般規律,只能通過暴力革命。……必須不斷地教育群眾這樣來認識而且正是這樣來認識暴力革命,這就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學說的基礎。”這樣壹來,《國家與革命》就把馬克思和恩格斯沒有說過的話放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頭上了。
關於暴力革命的合法性,恩格斯指出:“暴力在歷史中還起著另壹種作用(除作惡以外)即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馬克思的話說,是每壹個孕育著新社會的舊社會的助產婆;暴力是社會運動借以為自己開辟道路並摧毀僵死硬化的政治形式的工具,——關於這些,杜林先生壹個字也沒有提到。他只是帶著嘆息和呻吟的口吻承認這樣壹種可能性:為了推翻進行剝削的經濟,也許需要暴力——妳們看,真遺憾!——因為暴力的任何應用,據說都會使應用暴力的人道德墮落。盡管在每次革命勝利以後,道德和思想都有顯著的提高,他還要這麼說!而且這話是在德國說的,在那裏,人民可能被迫進行的暴力沖突,至少有壹個好處,即掃除三十年戰爭的屈辱在民族意識中造成的奴才氣。而這種沒有生氣、萎靡不振、軟弱無力的僧侶思想,竟要歷史上最革命的政黨來接受!”這就是說,暴力革命的合法性不僅取決於革命目的而且取決於革命方法。如果試圖用不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革命方法即縱容作惡來進行暴力革命,暴力革命就不具有合法性。如果試圖用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革命方法即避免作惡來進行暴力革命,暴力革命就具有合法性。由於暴力革命的合法性不僅取決於革命目的而且取決於革命方法,所以社會道德水平就必然會成為判斷暴力革命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最終標準。如果社會道德水平在革命勝利之後提高了,我們就可以得出暴力革命具有合法性的結論。如果社會道德水平在革命勝利之後降低了,我們就不能得出暴力革命具有合法性的結論。但是,《國家與革命》卻認為暴力革命的合法性僅僅取決於革命目的而不取決於革命方法:“剝削階級需要政治統治是為了維持剝削,也就是為了極少數人的私利去反對絕大多數人民。被剝削階級需要政治統治,是為了徹底消滅壹切剝削,也就是為了絕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去反對極少數的現代奴隸主——地主和資本家。”這樣壹來,《國家與革命》就把暴力革命說成了壹種可以肆意剝奪少數人合法權利的多數人的暴政。
關於暴力革命的適用範圍,恩格斯指出:“在歷史上的大多數國家中,公民的權利是按照財產狀況分級規定的,這直接地宣告國家是有產階級用來防禦無產者階級的組織。”“但是,對財產差別的這種政治上的承認,決不是本質上的東西。相反地,它標誌著國家發展的低級階段。國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國,在我們現代的社會條件下正日益成為壹種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它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最後決定性鬥爭只能在其中進行到底的國家形式,——這種民主共和國已經不再正式講什麼財產差別了。”在這種情況下,“有產階級是直接通過用普選製來統治的。只要被壓迫階級——在這裏就是無產階級——還沒有成熟到能夠自己解放自己,這個階級的大多數人就仍將承認現存的社會秩序是唯壹可能的秩序,而在政治上成為資本家階級的尾巴,構成它的極左翼。但是,隨著無產階級成熟到能夠自己解放自己,它就作為獨立的黨派結合起來,選舉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選舉資本家的代表了。因此,普選製是測量工人階級成熟性的標尺。在現今的國家裏,普選製不能而且永遠不會提供更多的東西;不過,這也就足夠了。在普選製的溫度計標示出工人的沸點的那壹天,他們以及資本家同樣都知道應該怎麼辦了。”“可以設想,在人民代議機關把壹切權力集中在自己手裏,只要取得大多數人民的支持就能按照憲法隨意辦事的國家,舊社會可能和平長入新社會,比如英、法、美……”“我們的黨和工人階級只有在民主共和國這種形式下,才能取得統治。”這就是說,暴力革命僅僅適用於不存在民主共和國的國家,並不適用於存在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因為,在那些存在民主共和國的國家中,也同時存在著資本主義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可能性。但是,《國家與革命》卻認為恩格斯的說法早已過時了:“特別是帝國主義時代,銀行資本時代,大資本主義壟斷時代,壟斷資本主義轉變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時代表明,無論在君主製的國家或最自由的共和製國家,由於要對無產階級加強鎮壓,‘國家機器’就空前地加強起來,它的官吏和軍事機構也就駭人聽聞地擴大了。現在,整個世界歷史無疑正在比1852年廣闊得無比的範圍內把無產階級革命的‘壹切力量集中起來’去‘破壞’國家機器。”那麼,恩格斯的說法是否過時了呢?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這個問題,只能根據當代資本主義的實踐活動來加以回答。
從當代資本主義的實踐活動來看,恩格斯的說法是完全正確的。因為,《國家與革命》的預言徹底破產了。產生於資本原始積累時期的帝國主義,不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而是資本主義的初級階段。這壹階段從十六世紀開始,在經歷了十七世紀和十八世紀的漫長發展過程之後,十九世紀達到高潮,二十世紀走向衰落,大約持續了四百多年。當這壹階段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而逐步退出歷史舞臺的時候,當殖民地國家獨立運動的蓬勃興起為跨國公司的全球化發展掃清所有障礙的時候,資本主義才開始進入了壹個自身發展的最高階段。這個自身發展的最高階段就是社會主義。由於社會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所以資本主義不僅有可能和平長入社會主義,而且必然會通過兩條途徑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第壹條途徑是股份製經濟,第二條途徑是福利國家。馬克思曾經指出:股份製“是在資本主義體系本身的基礎上對資本主義的私人產業的揚棄,它越是擴大,越是侵入新的生產部門,它就越會消滅私人產業。”資本“在這裏直接取得了社會資本(即那些直接聯合起來的個人的資本)的形式,而與私人資本相對立,並且它的企業也表現為社會企業,而與私人企業相對立。這是作為私人財產的資本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範圍內的揚棄。”恩格斯也曾經指出:“如果我們從股份公司進而來看那支配著和壟斷著整個工業部門的托拉斯,那麼,那裏不僅私人生產停止了,而且無計劃性也沒有了。”雖然馬克思和恩格斯曾經研究過股份製經濟對資本主義發展的影響作用,但是他們卻從未研究過福利國家對資本主義發展的影響作用。這不能不是壹個令人遺憾的理論缺陷。不過,這個理論缺陷的出現也有壹定的客觀原因。其原因在於:早在十九世紀就已經略露端倪的福利國家,直到二十世紀才開始逐漸變得羽翼豐滿。福利國家壹旦變得羽翼豐滿,福利政策就必然會變成資本運行的決定因素。福利政策壹旦變成資本運行的決定因素,雇傭勞動就必然會轉化成為福利勞動。雇傭勞動壹旦轉化成為福利勞動,勞資雙方就必然會將勞動力視為人力資本。勞資雙方壹旦將勞動力視為人力資本,勞動力就不再是壹種可以自由買賣的商品了。正如日本學者武川正吾所說:“到了資本製高度發達階段,社會政策具有促進勞動力去商品化的作用(即勞動者的生活依賴於勞動力市場的程度減弱)。”“資本製作為福利國家的環境具有如此重要的意義是因為,如上所述,福利國家有可能和勞動力的商品化這壹資本製的前提條件相抵觸。”
由此可見,在資本主義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歷史過程中,股份製經濟所發揮的歷史作用是將私人資本轉化成為社會資本,福利國家所發揮的歷史作用是將勞動力商品轉化成為人力資本。股份製經濟和福利國家壹旦同時出現,公有製和計劃經濟就必然會同時出現。公有製和計劃經濟壹旦同時出現,社會主義社會的兩個基本特征就必然會同時出現。社會主義社會的兩個基本特征壹旦同時出現,按勞分配就必然會變成社會公認的分配原則。按勞分配壹旦變成社會公認的分配原則,利潤分享就必然會變成勞動收入的重要來源。利潤分享壹旦變成勞動收入的重要來源,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階級差別就必然會不斷縮小。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階級差別壹旦不斷縮小,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階級矛盾就必然會逐漸緩和。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階級矛盾壹旦逐漸緩和,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就必然會失去人心。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壹旦失去人心,議會鬥爭就必然會變成階級鬥爭的主要表現形式。議會鬥爭壹旦變成階級鬥爭的主要表現形式,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和平長入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壹旦和平長入社會主義,那些自稱社會主義的國家就不得不低下頭來,向那些自稱資本主義的國家學習如何建設社會主義了。那麼,社會主義究竟在哪裏呢?是在那些自稱社會主義的國家中呢?還是在那些自稱資本主義的國家中呢?看來,這是壹個誰也說不清楚的問題。因為,當代資本主義已經進入了社會主義的發展階段。無論在哪個國家中,資本主義都必將變得越來越少,社會主義都必將變得越來越多。
(三)歪曲篡改馬克思主義的無產階級專政學說
馬克思主義的無產階級專政學說,包括無產階級專政的必要性、無產階級專政的合法性、無產階級專政的適用範圍等重要內容。
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必要性,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資產階級生存和統治的根本條件,是財富在私人手裏的積累,是資本的形成和增殖;資本的生存條件是雇傭勞動。雇傭勞動完全是建立在工人的自相競爭之上的。資產階級無意中造成而又無力抵抗的工業進步,使工人通過聯合而達到的革命團結代替了他們由於競爭而造成的分散狀態。於是,隨著大工業的發展,資產階級賴以生產和占有產品的基礎本身也就從它的腳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產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資產階級的滅亡和無產階級的勝利是同樣不可避免的。”這就是說,無產階級專政的必要性取決於無產階級的歷史使命。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無產階級承擔著兩個十分重要的歷史使命。壹個歷史使命是推翻資本主義的社會製度,壹個歷史使命是建立共產主義的社會製度。從這兩個歷史使命來看,無產階級不能只解放自己,必須在解放自己的同時解放全人類。否則,無產階級就不能最終解放自己。因此,只有把專政對象局限於無產階級的敵人,無產階級專政才是必要的。如果把專政對象擴大到無產階級的同盟軍,無產階級專政就是不必要的了。但是,《國家與革命》卻把無產階級專政的專政對象從無產階級的敵人擴大到了無產階級的同盟軍:“無產階級需要國家政權,集中的強力組織,暴力組織,既為的是鎮壓剝削者的反抗,也為的是領導廣大民眾即農民、小資產階級和半無產階級來‘調整’社會主義經濟。”這樣壹來,《國家與革命》就把無產階級專政描繪成了無產階級暴政。
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合法性,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工人革命的第壹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無產階級將利用自己的政治統治,壹步壹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壹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裏,並且盡可能快地增加生產力的總量。”這就是說,無產階級專政的合法性取決於生產力發展。如果能夠推動生產力不斷發展,無產階級專政就能夠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如果能夠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無產階級專政就能夠具有合法性。如果不能推動生產力不斷發展,無產階級專政就不能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如果不能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無產階級專政就不能具有合法性。但是,《國家與革命》卻認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合法性不是取決於生產力發展而是取決於階級鬥爭:“勞動者需要國家只是為了鎮壓剝削者的反抗,而能夠領導和實行這種鎮壓的只有無產階級,因為無產階級是唯壹徹底革命的階級,是唯壹能夠團結壹切被剝削勞動者對資產階級進行鬥爭,把資產階級完全鏟除的階級。”為了完成階級鬥爭的任務,《國家與革命》把建立高度集權的領導體製視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實現條件:“馬克思在國家和社會主義革命問題上運用的階級鬥爭學說,必然導致承認無產階級的政治統治,承認無產階級專政,即承認不與任何人分享而直接憑借群眾武裝力量的政權。”這樣壹來,《國家與革命》就為那些試圖利用恐怖手段實行個人獨裁的極權主義者找到了壹個名正言順的借口。
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適用範圍,馬克思指出:“……至於講到我,無論是發現現代社會中有階級存在或發現各階級間的鬥爭,都不是我的功勞。在我以前很久,資產階級的歷史學家就已經敘述過階級鬥爭的歷史發展,資產階級的經濟學家也已對各個階級作過經濟上的分析。我的新貢獻就是證明了下列幾點:(1)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發展的壹定歷史階段相聯系;(2)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無產階級專政;(3)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壹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這就是說,無產階級專政僅僅適用於從資本主義社會到社會主義社會的過渡時期。資本主義社會壹旦轉變成為社會主義社會,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使命也就完成了。因為,早在《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就已經指出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兩個基本特征。第壹個基本特征是公有製,第二個基本特征是計劃經濟。後來,馬克思又在《哥達綱領批判》中為社會主義社會補充了半個基本特征。這半個基本特征就是按勞分配。因為按勞分配保留了資產階級法權,所以只能算作半個基本特征。馬克思認為,這半個基本特征就是社會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的唯壹區別。到了共產主義社會,公有製和計劃經濟將會繼續存在,按勞分配將被按需分配所替代。因此,社會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都可以稱為無階級社會,都不存在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但是,《國家與革命》卻認為社會主義社會仍然是壹個階級社會:“實際上,這個時期必然是階級鬥爭空前殘酷、階級鬥爭形式空前尖銳的時期,因而這個時期的國家就不可避免地應當是新型民主的(對無產者和壹般窮人是民主的)國家和新型專政的(對資產階級是專政的)國家。”因此,“壹個階級的專政,不僅對壹般階級社會是必要的,不僅對推翻了資產階級的無產階級是必要的,而且,對介於資本主義和‘無階級社會’即共產主義之間的整整壹個歷史時期都是必要的,只有了解這壹點的人,才算領會了馬克思國家學說的實質。”這樣壹來,《國家與革命》就把無產階級專政從過渡時期延長到了整個社會主義時期。
綜上所述,我們從《國家與革命》中可以看出:列寧主義不僅不是馬克思主義,而且是壹種罪大惡極的歪理邪說。從十月革命到現在,這種歪理邪說不僅欺騙了我們將近壹個世紀,而且使我們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屢遭重創。曾經使我們深受其害又被我們拋入歷史垃圾堆的斯大林模式及文革鬧劇,就是這種歪理邪說的兩大歷史罪證。是時候了!是徹底肅清列寧主義的惡劣影響的時候了!讓我們壹致行動起來,把馬克思主義請到中國來,把列寧主義趕出中國去!
馬克思主義者應該反對壹黨專政
作者 景祥 寫於 二零二零年
馬克思主義者應該反對壹黨專政,大多數人只是知道馬克思和恩格斯是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的開創者,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馬克思和恩格斯其實同時也是民主主義者。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其實到處體現著他們對於政治民主的熱忱。晚年的恩格斯這樣說過:“馬克思和我在四十年間反復不斷地說過,在我們看來,民主共和國是唯壹的這樣的政治形式,在這種政治形式下,工人階級和資本家階級之間的鬥爭能夠先具有普遍的性質,然後以無產階級的決定性勝利告終。” 盡管恩格斯在這個文獻中澄清過“我根本沒有說過什麼‘社會黨將取得多數,然後就將取得政權’ [ii]。相反,我強調過,十之八九我們的統治者早在這個時候到來以前,就會使用暴力來對付我們了;而這將使我們從議會鬥爭的舞臺轉到革命的舞臺”,但是他對未來社會應該采取民主制度無疑是充分肯定的。所以,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恩格斯的這段表示:對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的實踐的前提是民主主義,科學社會主義只有在民主共和國的體制下才能實現。本文將簡要介紹馬克思和恩格斯有關自由、民主和憲政以及個人自由的理論,以便於人們更加全面和正確地認識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論體系。
壹、關於國家和社會的理論
壹般說來,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來源被認為是聖西門、傅立葉和歐文等人的空想社會主義。不過除了上述來源,恩格斯也認為他們的理論來源是歐洲思想啟蒙運動和歐洲憲章運動的理論成果的發展。恩格斯對科學社會主義作這樣的曾經論述:“現代社會主義,就其內容來說,首先是對統治於現代社會中的有產者和無產者之間、資本家和雇傭工人之間的階級對立和統治於生產中的無政府狀態這兩個方面進行考察的結果。但是,就其理論形式來說,它起初表現為十八世紀法國偉大啟蒙學者所提出的各種原則的進壹步的、似乎更徹底的發展。” [iii]因此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會體現上述社會進步運動的理論和實踐成果是理所當然的事。而實際上,馬克思和恩格斯他們本人也是歐洲憲章運動的直接積極參與者。馬克思擔任《萊茵報》和《新萊茵報》編輯和主編期間,壹直利用這些報刊積極鼓吹民主憲政,支持憲章運動,反對普魯士和其他國家政府對思想、言論和新聞的控制和檢查。而恩格斯則投身於爭取國家民主的憲章派的武裝起義,成為起義軍的壹名軍官,親身參與戰鬥,以至於以後很多社會主義運動及工人運動的領袖以“將軍”來親切地稱呼他。所以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壹個民主主義者。並且,民主主義的思想並不是如某些學者所稱只是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的思想,這種思想實際上壹直貫穿於這兩位偉人的壹生。因此,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壹生既是堅定的共產主義者,也始終是民主主義者。馬克思和恩格斯甚而至於把民主提升到了與共產主義同等重要的地位,把共產主義看出是民主的必然結果,來強調民主對於無產階級的巨大意義。恩格斯在1845年就德國問題說過:“民主在今天就是共產主義” [iv]在此之前,恩格斯也曾經在討論德國問題時說過:“因為在我國對工人階級來說,民主主義和共產主義是壹個東西” [v]。
在思想上,馬克思和恩格斯作為民主主義者,這首先體現在他們的“人民主權”思想,也體現在他們的憲政民主、消滅政治國家的政治主張上。
1、人民主權和消滅政治國家的主張
“人民主權”是民主這個概念的核心,所謂“主權”即是“最高權力”,人民主權的主張意味著人民才是國家的主宰。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的著作中,把“人民主權”看作未來國家的必然。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提出:普選權、直接立法權、人民權利、人民軍隊等等這壹切美麗的東西都只有“建立在承認所謂人民主權的基礎上,所以它們只有在民主共和國內才是適宜的。” [vi]恩格斯在《法蘭克福議會》壹文中指出:“國民議會的第壹個行動必須是,大聲而公開地宣布德國人民的這個主權。它的第二個行動必須是,在人民主權的基礎上制定德國的憲法,消除德國現存制度中壹切和人民主權的原則相抵觸的東西。” [vii]
在人民主權思想下,馬克思把人民視為未來國家本身,強調人民在國家制度和法律上具有主體地位。馬克思說:“在民主制中,國家制度、法律、國家本身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規定和特定內容,因為國家就是壹種政治制度。” [viii]所以,人民及其組成的社會永遠高於國家。他還說:“家庭和市民社會是國家的真正的構成部分,是意誌所具有的現實的精神實在性,它們是國家存在的方式。家庭和市民社會本身把自己變成國家。它們才是原動力。” [ix]在他看來,國家就應該是人民意誌的體現,他說:“在君主制中,整體即人民從屬於他們存在的壹種方式,即他們的政治制度。在民主制中,國家制度本身就是壹個規定,即人民的自我規定。在君主制中是國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則是人民的國家制度。民主制是國家制度壹切形式的猜破了的啞謎。在這裏,國家制度不僅就其本質說來是自在的,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現實性說來也日益趨向於自己的現實的基礎。現實的人、現實的人民,並確定為人民自己的事情。國家制度在這裏表現出它的本來面目,即人的自由產物。也許有人會說,在壹定意義上,這對於君主立憲制也是正確的。然而民主制獨有的特點,就是國家制度無論如何只是人民存在的環節,政治制度本身在這裏不能組成國家。”“黑格爾從國家出發,把人變成主體化的國家。民主制從人出發,把國家變成客體化的人。正如同不是宗教創造人,而是人創造宗教壹樣,不是國家制度創造人民,而是人民創造國家制度。”“在民主制中,不是人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為人而存在;在這裏人的存在就是法律,而在國家制度的其他形式中,人卻是法律規定的存在。民主制的基本特點就是這樣。”“在民主制中,國家制度、法律、國家本身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規定和特定內容,因為國家就是壹種政治制度。” [x]
馬克思把人民主權跟國家憲法和法律的立法權緊密聯系在壹起,但是他所講的立法權,不是指在現有國家制度下的立法權,而是指人民重新創立壹個嶄新的國家制度的憲法和法律的創制權:“‘立法權本身是國家制度的壹部分’,而國家制度‘本身是不由立法權直接規定的’。但國家制度也畢竟不是由自己產生的。而那些‘需要進壹步規定’的法律,也應該壹開始就確立下來。在國家制度以前和國家制度以外,立法權就應該存在或者早就應該存在。所以立法權應該存在於現實的、經驗的、確立了的立法權之外。” [xi]
馬克思更是在《1848年11月4日通過的法蘭西共和國憲法》中提出,國家要服從人民的意誌,使人民的意誌能夠在國家法律中得到體現,但是這需要先掌握國家權力:“人民!妳們不僅對原則,而且對細節可以抱有自己的主張,但是妳們得首先取得政權。” [xii]
普選權和人民制定憲法的創制權是馬克思和恩格斯極其重視的。馬克思和恩格斯在論述人民主權時,是把人民主權與普遍選舉制度、人民創制憲法權緊密聯系在壹起的,認為普遍選舉制度是人民獲得制定憲法權利的前提:“憲法的基礎是普選權” [xiii],指出“它(無產階級)借助出版自由、集會和結社權可以為自己爭得普選權,而借助直接的普選權並與上面所說的鼓動手段相結合,就可以爭得其余的壹切。” [xiv]馬克思甚至直接把普選權看著是“社會主義的措施”:“普選權就等於英國工人階級的政治統治,因為在英國,無產階級占人口的絕大多數,在長期的、雖然是隱蔽的內戰過程中,無產階級已經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階級地位,而且甚至在農業地區也不再有農民,而只有地主、資本主義企業主(農場主)和雇傭工人。因此,在英國,普選權的實行,和大陸上任何標有社會主義這壹光榮稱號的其他措施相比,都將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社會主義的措施。在這裏,實行普選權的必然結果就是工人階級的政治統治。” [xv]
在馬克思看來,人類有史以來的國家都具有階級性,而社會主義追求人的解放,首先是要獲得人的“政治解放”,因此,消滅“政治國家”,即消滅國家的階級性,使國家不再是階級的國家,不再是階級壓迫的工具,而是成為社會的國家,是科學社會主義的首先目標。為此,馬克思指出:“現代的法國人對這壹點是這樣了解的: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政治國家就消失了。這可以說是正確的,因為在民主制中,政治國家本身,作為壹個國家制度,已經不是壹個整體了。” [xvi]
關於消滅政治國家的主張,馬克思早在1843年所著的《論猶太人問題》壹文中就提出來了: “像北美很多州所發生的情形那樣,壹旦國家取消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財產資格,國家作為國家就廢除了私有財產,人就宣布私有財產在政治上已被廢除。……財產資格是從政治上承認私有財產的最後壹個形式。”“當國家宣布出身、等級、文化程度、職業為非政治的差別的時候,當國家不管這些差別而宣布每個人都是人民主權的平等參加者的時候,當它從國家的觀點來觀察人民現實生活的壹切因素的時候,國家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廢除了出身、等級、文化程度、職業的差別。盡管如此,國家還是任憑私有財產、文化程度、職業按其固有的方式發揮作用,作為私有財產、文化程度、職業來表現其特殊的本質。國家遠遠沒有廢除所有這些實際差別,相反地,只有在這些差別存在的條件下,它才能存在,只有同它這些因素處於對立的狀態,它才會感到自己是政治國家,才會實現自己的普遍性。” [xvii]
以上這壹段關於消滅政治國家的論述,有以下幾個含義:第壹,消滅政治國家意味著消滅了政治私有制,實現了人民主權。馬克思和恩格斯都認為,人類有文字記載的歷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歷史,國家是階級鬥爭的產物,具有階級性。消滅國家的階級性就是消滅了政治國家,國家也就不再是某個階級的屬性,因此是從政治上消滅了國家的私有性質。第二,意味著實現了社會民主,也就是階級差別和階級的消滅。消滅了國家的階級屬性,也就是意味著階級在國家範圍內消亡,所以的社會成員在政治權利上都是平等的。第三,“當國家宣布出身、等級、文化程度、職業為非政治的差別的時候,當國家不管這些差別而宣布每個人都是人民主權的平等參加者的時候,當它從國家的觀點來觀察人民現實生活的壹切因素的時候,國家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廢除了出身、等級、文化程度、職業的差別”,也就是實現了“消滅政治國家”。
為了消滅政治國家,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消滅人的階級差別,從而廢除階級,包括廢除無產階級,才是實現消滅政治國家的唯壹路徑:“共產黨人認為,廢除國家的意思只能是廢除階級的必然結果,而隨著階級的廢除,自然就沒有必要用壹個階級的有組織的力量去統治其他階級了。” [xviii]“在發展進程中,當階級的差別已經消滅和全部生產集中在由各個成員組成的壹個團體手裏的時候,公眾的權力就失去自己的政治性質。原來意義上的政治權力,是壹個階級用以鎮壓另壹個階級的有組織的暴力。如果說無產階級在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中壹定要團結成為階級,如果說它通過革命使自己成為統治階級,並以統治階級的資格運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系,那末它在消滅這種生產關系的同時,就消滅階級對立存在的條件,就根本消滅壹切階級,從而也就壹並消滅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 [xix]馬克思強調,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革命,目的就是要建立壹個沒有階級統治的國家:“工人階級的解放應該由工人階級自己去爭取;工人階級的解放鬥爭不是要爭取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消滅任何階級統治”。 [xx]所以,那種把“無產階級專政”說成是“無產階級專制”或“無產階級獨裁”,並不符合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原意。在這裏,我們應該對恩格斯曾經說過的“我根本沒有說過什麼‘社會黨將取得多數,然後就將取得政權’”這句話做壹些說明。這句話看起來像是否認社會黨在普選下通過獲得選民的多數取得政權,其實不然,這只是恩格斯壹方面指出在當時盡管議會道路為社會黨進行政治鬥爭提供了新途徑,但是從當前的政治環境看,還不能確定社會黨成為多數並不絕對代表壹定能夠獲得執政機會,因為社會黨還面臨資產階級背棄社會民主拒絕把政權交給多數的社會黨,所以社會黨為了獲得國家權力應該做議會和暴力革命兩手的準備;同時他也是在指出,社會黨取得政權並不是不管國家政體的性質,簡單接受舊的國家制度,而是應該有無產階級自己的民主國家形式和對經濟革命的要求,對國家進行改造。仔細品讀《答可尊敬的卓萬尼博維奧》的文義可以得到這樣正確的理解。
為了達到消滅政治國家的目的,馬克思強調把社會置於國家的位置之上,使得國家服從於社會,而不是社會服從於國家。他說:“自由就在於把國家由壹個站在社會之上的機關變成完全服從這個社會的機關;而且就在今天,各種國家形式比較自由或比較不自由,也取決於這些國家形式把“國家的自由”限制到什麼程度。” [xxi]從這壹主張我們應該得出這種結論,馬克思在對待國家的態度上,主張以人民或者社會的權利去限制國家的權力,使得國家服從人民或者社會的意誌。而主張限制國家權力同時也是馬克思所反對的資產階級的政治要求,這就是說,在對待國家權力上,馬克思和資產階級的態度是壹致的,這也是馬克思認為在無產階級在自己的解放鬥爭中,應該支持資產階級自由派的原因所在。這將在下文提到。
盡管馬克思把政治自由看成自由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馬克思和恩格斯沒有把政治自由當作人類自由的全部,而只是人的自由的壹個組成部分和壹個民主發展階段,人的終極自由還有賴於消滅人對於資本的依附,從資本的支配和剝削下解放出來。所以馬克思說:“政治解放的限度首先就表現在:即使人還沒有真正擺脫某種限制,國家也可以擺脫這種限制,即使人還不是自由人,國家也可以成為共和國。” [xxii]“政治解放當然是壹大進步,盡管它不是壹般人類解放的最後形式,但在迄今為止的世界制度的範圍內,它是人類解放的最後形式。不言而喻,我們這裏指的是實在的、實際的解放。” [xxiii]可見,馬克思在當時把政治自由視為人類當前先壹步爭取的解放目標,是人類爭取社會主義的第壹個階段性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政治民主就無法實現人類的最終自由、無法實現社會主義。
但是,對照世界社會主義運動的歷史,我們可以發現,長期以來世界許多社會主義政黨在爭取實現和建設社會主義的過程中,忽視了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政治自由的理論,把階級鬥爭無限上升到從肉體到精神的對不同意識形態和利益要求的壓制,對基本人權造成侵害侵害,違背了馬克思和恩格斯學說中關於政治自由和消滅政治國家的原則,不僅使得民主被嚴重損害,也損害了馬克思和恩格斯所創立的科學社會主義的聲譽。這其實也正是蘇東國家的社會主義遭到失敗的根本原因所在。歷史的教訓說明:馬克思和恩格斯所創立的科學社會主義是不能跟政治民主和人的政治自由相割裂的。割裂和拋棄馬恩學說中的政治民主思想和政治自由原則,是不可能成功和穩定地建設社會主義的。在民主主義基礎上建設社會主義才符合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歷史唯物主義。
無產階級專政理論是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民主的壹個十分重要的概念。但是很多人並沒有正確認識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這個概念,無法理解馬克思和恩格斯既講“無產階級專政“,又講”民主”這樣的矛盾,這是因為他們把“無產階級專政”或者“無產階級的政治統治”僅僅從字面上解釋為“無產階級政治獨裁”,是要對其他階級特別是資產階級剝奪政治權利。實際上,這種認識是對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學社會主義的誤讀。在馬克思和恩格斯那裏,無產階級專政的含義就是在社會民主基礎的普選基礎上上,無產階級依靠選民優勢而單獨獲得領導社會的權力,也就是獲得獨立執政的機會: “無產階級專政”其實就是普遍選舉的結果。恩格斯曾經解說無產階級革命的進程時說:
“首先無產階級革命將建立民主制度,從而直接或間接地建立無產階級的政治統治。在英國可以直接建立這種統治,因為那裏的無產者現在已占人民的大多數,在法國和德國可以間接建立這種統治,因為這兩個國家的大多數人民不僅是無產者而且還有小農和城市小資產者,小農和小資產者正處在分化為無產階級的過渡階段,他們的壹切政治利益的實現都愈來愈依賴無產階級,因而他們壹定很快就會同意無產階級的要求。” [xxiv]
前面提到過馬克思在他的《國際工人協會章程和條例》中所作的明確闡述:“工人階級的解放鬥爭不是要爭取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消滅任何階級統治” [xxv]。因此無產階級要成為未來社會的領導階級不是靠階級特權或者是因為它天生具有優越性,而是靠民主普選。通過普選獲得執政機會,從而可以通過壹系列的國家法令,逐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國家制度,最終導致社會主義或者共產主義的建立。但是無產階級即使獨立執政也並不意味著將要剝奪其他階級行使正常的公民權利,因為無產階級只剝奪資產階級利用資本剝削勞動的權力,但不會剝奪資產階級成為普通公民和行使正常公民權利的權利。這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消滅政治國家”的主張所決定的。
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民主思想性還體現在他們的關於國家軍隊的主張上。他們主張以武裝全體人民代替常備軍。“武裝全體人民。今後,軍隊同時也應當是勞動大軍,使部隊不再象以前那樣光是消費,並且還能生產,而所生產出來的東西要多於它的給養費用。” [xxvi]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人民有武裝自己的權利,“可是要知道,武器的確是屬於人民的,這首先是因為,它是全民的財產,其次,它是人民所爭得的有保證的武裝權利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xxvii]恩格斯明確主張讓“每個人家裏都有槍械和裝備,象瑞士那樣”,讓每個公民掌握軍事。他公開主張:“如果每個公民家裏都有壹支槍和五十發子彈,還會有哪壹個政府敢侵犯政治自由?” [xxviii]
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武裝全體人民的主張,從另壹方面印證了他們所主張的無產階級專政並非無產階級的政治專制,而恰恰是人民主權下的憲政的社會民主。
2、憲政和共和制
憲章運動是歐洲無產階級反對封建專制,爭取國家在憲法治理下的政治民主的運動,無產階級是這個運動的主力軍。恩格斯說道:“因為工人並不尊重法律,而只是在無力改變它的時候才屈服於它,所以,他們至少也要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議,他們力求以無產階級的法律來代替資產階級的法律,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無產階級所提出的這種法律就是人民憲章(People’s Charter)”,他對當時的憲章主義和憲章派作出這樣評價:“憲章主義是工人反抗資產階級的集中表現。在工會的活動和罷工中,這種反抗總是分散的;總是個別的工人或部分的工人同個別的資產者作鬥爭。即使鬥爭有時普遍化了,這多半也不是出於工人的自覺;當工人自覺地這樣做的時候,這種自覺的基礎就是憲章主義。在憲章主義旗幟下起來反對資產階級的是整個工人階級,他們首先向資產階級的政權進攻,向資產階級用來保護自己的這道法律圍墻進攻。憲章派是從民主黨中產生出來的。民主黨是在18世紀80年代和無產階級同時並在無產階級內部發展起來,在法國革命時期強大起來並且在締結和約後成為‘激進的’政黨。那時,它的主要中心在北明翰和曼徹斯特,以前是在倫敦。它曾經和自由資產階級聯合起來迫使舊議會的寡頭政客通過了改革法案,從那時起,它已是壹個愈來愈鞏固的和資產階級對立的工人政黨了。1835年以威廉·洛維特為首的倫敦工人協會(Working Men’s Associa-tion)委員會,草擬了人民憲章,裏面包括下列“六條”:(1)精神正常並且沒有犯過罪的壹切成年男子都有普選權;(2)議會每年改選壹次;(3)議會議員支薪,使沒有財產的人也能夠當代表;(4)為了消除資產階級方面的賄買和恐嚇,選舉采用秘密投票的方式;(5)設立平等的選區以保證平等的代表權;(6)取消純屬形式的300英鎊地產的代表資格限制,使每個選民都同樣有被選舉權。這六條只涉及下院的組織,初看起來都是無可非議的,但是卻足以把英國的憲法連同女王和上院徹底毀掉。” [xxix]
從恩格斯上面的評述可以看出,恩格斯對以爭取包括普通工人階級在內的公民普遍的選舉權為主要目的修改憲法,使憲法成為代表人民意誌的國家制度的憲章主義和憲章運動,是完全贊同並且也是積極參與的。
馬克思和恩格斯作為憲章運動的積極參與者,都利用了《萊茵報》和他們共同創辦的《新萊茵報》積極宣傳憲政思想、反對政治專制制度。馬克思和恩格斯不僅要求國家實行人民憲政,而且明確提出建立共和制國家的要求。前面談到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壹文中明確指出了“如普選權、直接立法權、人民權利、人民軍隊等等”“這壹切美麗的東西都建立在承認所謂人民主權的基礎上,所以它們只有在民主共和國內才是適宜的”的論斷,而且曾經指出1871年的“巴黎公社”就是人民主權性質的各個階級、階層共同享有政治權利的,同時也是壹個工人階級作為選民多數的共和制國家:
“既然公社是法國社會的壹切健全成分的真正代表,也就是真正的國民政府,那末,由於它同時又是工人的政府,是爭取勞動解放的勇敢戰士,它就是十足國際性的。” [xxx]馬克思把巴黎公社這種共和制民主視為“人民群眾獲得社會解放的政治形式”,並且斷定“公社給共和國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礎” [xxxi]。恩格斯也認為“巴黎公社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國家了” [xxxii],而是壹個政治自由的共和制民主政權。晚年的恩格斯再次強調共和制民主國家對於社會主義的重要性,他說:“如果說有什麼是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們的黨和工人階級只有在民主共和國這種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統治。民主共和國甚至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法國大革命已經證明了這壹點。” [xxxiii]
應該註意的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這種政治的共和、民主理論,又是和他們關於“消滅政治國家”的主張是相得益彰的。馬克思和恩格斯對巴黎公社的系統論述,以及關於民主共和國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的論斷,代表著他們關於未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設想,也再次印證了馬克思和恩格斯所主張的“無產階級專政”,實際上是巴黎公社這種可以給予所有階級的公民以政治權利,而無產階級得以在普選制度下,以其絕對的選民優勢成為國家執政者的民主國家制度。
3、在爭取民主的鬥爭中支持資產階級自由派
有不少對馬克思和恩格斯所創立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缺乏了解的人,壹直錯誤地認為馬克思和恩格斯是對言論、結社和普選等政治自由持否定態度,認為那是資產階級的東西,社會主義不需要這些。真是大謬不然!
的確,馬克思曾經抨擊過資產階級虛偽的形式上的民主,但是他認為無產階級不能因為資產階級搞虛假的民主因此就跟著拋棄那些民主的形式:“普選權在法國是老早就已存在的,但它在那裏因受波拿巴政府濫用而獲得了壹種惡劣的名聲。公社之後,就沒有工人政黨能去利用它了。在西班牙,普選權也是自共和國成立時起就已施行了的,但在西班牙拒絕參加選舉早已成為壹切嚴肅的反對黨派的通例。瑞士試行普選權的結果,也根本不能鼓舞工人政黨。羅曼語各國的革命工人都慣於把選舉權看做陷阱,看做政府的欺騙工具。在德國,就不是這樣。‘共產黨宣言’早已宣布,爭取普選權、爭取民主,是戰鬥無產階級的首要任務之壹,而拉薩爾重又提出了這個要求。當俾斯麥不得不實施普選權作為使人民群眾對他的計劃發生興趣的唯壹手段時,我們的工人立刻就很認真地對待了這件事情,把奧古斯特倍倍爾選進了第壹屆制憲帝國國會。從此以後,他們就壹直這樣使用選舉權,以致使他們自己得到了巨大的利益,並成了世界各國工人效法的模範。如果用法國馬克思主義綱領中的話來說,選舉權已經被他們transformé de moyen deduperie qu’il a été jusqu’ici en instrument émancipation——由向來是欺騙的工具變為解放工具。” 馬克思曾經也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中說過:“憤恨資產階級專政,要求改造社會,要把民主共和機構保存起來作為實現這種改造的工具,團結在作為決定性革命力量的無產階級周圍,——這就是所謂社會民主黨即紅色共和國黨的壹般特征。” [ii]在《關於工人階級的政治行動》壹文中恩格斯說道:“政治自由、集會結社的權利和出版自由,就是我們的武器;如果有人想從我們手裏奪走這個武器,難道我們能夠袖手旁觀和放棄政治嗎?有人說,進行任何政治行動都等於承認現存制度。但是,既然這個制度把反對它的手段交到我們手中,那末利用這些手段就不意味著承認現存制度。” [iii]
馬克思和恩格斯是這樣清楚的了解政治自由對於實現社會主義的重大意義,所以他們不能不十分鮮明地指出,無產階級只有獲得言論、結社和普遍選舉等等的民主權利,才能實現無產階級的解放:“它借助出版自由、集會和結社權可以為自己爭得普選權,而借助直接的普選權並與上面所說的鼓動手段相結合,就可以爭得其余的壹切。” [iv] ,他們告誡社會主義者,在爭取政治民主上,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存在共同利益。恩格斯因此在《共產主義者和卡爾·海因岑》壹文中提出:
“民主主義還末實現以前,共產主義者和民主主義者就要並肩戰鬥,民主主義者的利益也就是共產主義者的利益。” [v]
因此恩格斯明確要求,社會主義者在爭取政治自由的鬥爭中,應該毫不猶豫地支持資產階級自由的爭取自由民主的鬥爭:“在自由派資產階級同政府鬥爭中,共產主義者始終應當支持自由派資產階級,但同時也應當提防不要跟著資產階級自欺欺人,不要去聽他們那壹套娓娓動聽的說什麼資產階級的勝利會給無產階級帶來良好結果的花言巧語。共產主義者從資產階級的勝利中得到的好處只能是以下這些:(1)得到各種讓步,使共產主義者易於捍衛、討論和傳播自己的原則,從而使無產階級易於聯合成壹個緊密團結的、準備戰鬥的和有組織的階級;(2)使他們確信,從專制政府垮臺的那壹天起,就輪到資產者和無產者鬥爭了。從這壹天起,共產黨在這裏所采取的政策,也將和在資產階級已占統治地位的那些國家裏所采取的政策壹樣。” [vi]
事實上,專制主義不僅限制了無產階級爭取政治自由和社會自由的權利,同樣也限制了資產階級的自由和資本主義的發展,因此,在爭取政治自由方面,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資產階級自由派與無產階級是“同路人”,資產階級所爭取的言論、結社和普遍選舉等民主要求,也是無產階級的要求,而且是比起資產階級,它們是更為重要的要求。資產階級在爭取自己的自由的同時,為了得到無產階級的支持,他們不得不口頭承諾給予無產階級同樣權利,盡管這些承諾在資產階級獲得國家權力以後不會輕易予以兌現:“如果不同時把武器交給無產階級,資產階級就不能爭得自己的政治統治,不能使這種政治統治在憲法和法律中表現出來。針對著按出身區分的各種舊的等級,它應當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人權;針對著行會制度寫上貿易和工業自由;針對著官僚制度的監督寫上自由和自治。如果堅決徹底,資產階級就應當要求直接的普選權、出版、結社和集會自由,廢除反對居民中各個階級的壹切特別法令。然而這也就是無產階級應當向資產階級要求的壹切。” [vii]
顯而易見,支持資產階級的這些民主要求,讓無產階級也爭取到的這些權利,對以後爭取無產階級從資產階級的壓迫下的解放,是至關重要的。為此恩格斯明確指出爭取出版、結社和集會自由、普選權、地方自治等等“盡管這壹切是資產階級性質的,但是怯懦的資產階級沒有它們也能過得去,而工人沒有它們卻永遠不能為自己爭得解放。” [viii] 他立場鮮明地要求無產階級應該支持資產階級的民主要求:
恩格斯在指出無產階級跟資產階級有著利益對立的同時,支持資產階級要求民主的立場是如此鮮明,充分顯示了科學社會主義反對政治專制的鮮明態度。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無產階級和整個人類的自由的取得,最根本的靠的是政治權利的獲得,也就是民主權利的行使。馬克思和恩格斯當然沒有否定過暴力革命的在無產階級爭取鬥爭中的作用,但是,暴力革命對於這兩位科學社會主義創始人來說,實際上從來不是首選的也不是唯壹的變革社會的方式。(早在1845年2月,恩格斯就說過:“如果社會革命和共產主義的實現是我們的現存關系的必然結果,那末我們首先就得采取措施,使我們能夠在實現社會關系的變革的時候避免使用暴力和流血。要達到這個目的只有壹種辦法,就是和平實現共產主義,或者至少是和平準備共產主義。所以,如果我們不願意用流血的辦法解決社會問題,如果我們不願意使我們的無產者的智力水平和生活狀況之間的日益加深的矛盾尖銳到像我們對人性的理解所啟示的那樣,必須要用暴力來解決,要在絕望和強烈的復仇心中來解決,那末,諸位先生,我們就應當認真地和公正地處理社會問題,就應當盡壹切努力使現代的奴隸得到與人相稱的地位。” [ix] 恩格斯晚年時,恩格斯看到了各國社會民主黨在普遍選舉和議會選舉中獲得的巨大成就,更加相信通過政治民主的途徑去實現社會主義。他說:“暴力起義在許多年內是不可能的了,至少是英國在國外重新陷入嚴重的窘境以前是不可能的了。因此,只剩下壹條開展合法運動的道路,這個運動已經在地方自治即“自己來治理自己的地方”的旗幟下開始了。” [x]當然,恩格斯並沒有絕對認為以後永遠不再可能再需要“暴力革命”,因為人類歷史的發展往往並不壹帆風順,在有些國家如果無產階級爭取民主的可能沒有希望,人民的暴力革命仍然具有正當性),而無論是通過暴力革命還是民主道路實現社會變革,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都離不開國家的民主化。
當然,恩格斯也明確指出,民主對於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是有著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不是概念的差別,而是民主深度和廣度的差別,因為資產階級本身並不從概念上否認人的自由權利,但是在實際的政治和社會生活中,他們無意把普選等權利落實到無產階級,也不想改變在社會生產關系中無產階級被資本支配和占有的不平等地位。當資產階級為了對付無產階級的鬥爭時,他們或者轉而和專制主義勾結,或者當資產階級壹旦獲得政治權利以後而轉為保守,就會拒絕把民主徹底地推進到社會的所有層面和社會所有的階級、階層,以維護他們在國家和社會中的支配或者統治地位,並鎮壓無產階級的進壹步爭取平等權利的要求。這時,言論、結社和普選等民主要求,就不僅是無產階級反對專制主義的武器,也將是反對資本主義、把民主從資產階級民主階段,推進到社會民主階段的有效武器:
“即使在最嚴重的情況下,當資產階級由於害怕工人而躲到反動派的背後,並且為了防禦工人而求救於它的敵對分子的時候,——即使在那樣的情況下,工人政黨也只有繼續進行資產階級背棄了的、違反資產階級心願的爭取資產階級自由、出版自由、集會和結社權的鼓動。沒有這些自由,工人政黨自己就不能獲得運動的自由;爭取這些自由,同時也就是爭取自己本身存在的條件,爭取自己呼吸所需的空氣。” [xi]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們的著作中經常批判資產階級和專制主義那種抗拒社會民主化的假民主、假憲政和假的政治自由。比如,馬克思揭露了當時資產階級的法蘭西共和國憲法中關於人民權利保障內容的虛偽性:
“請註意,法蘭西憲法在這裏也和在其他壹切地方壹樣都保障了自由,但是總是附帶著壹些法律已經規定的或者可能另行規定的例外情況!” [xii] “憲法壹再重復著壹個原則:對人民的權利和自由(例如,結社權、選舉權、出版自由、教學自由等等)的調整和限制將由以後的組織法加以規定,——而這些“組織法”用取消自由的辦法來“規定”被允諾的自由。奧地利和普魯士資產階級從法國原版中抄襲來的這種花招就在於,賦予完全的自由,宣布冠冕堂皇的原則,把有關如何運用這些原則的問題即細節留待以後的法律來加以解決;在1830年的法蘭西憲法和在它以前通過的壹些憲法裏就用過這種花招。” [xiii] “這個虛偽的憲法中常常出現的矛盾十分明顯地證明,資產階級口頭上標榜是民主階級,而實際上並不想成為民主階級,它承認原則的正確性,但是從來不在實踐中實現這種原則,法國真正的“憲法” 不應當在我們所敘述的文件中尋找,而應當在根據這個文件通過的我們已經向讀者簡要地介紹過的組織法中尋找。這個憲法裏包含了原則,——細節留待將來再說,而在這些細節裏重新恢復了無恥的暴政!” [xiv]
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壹文中,馬克思揭露了拿破侖三世壹方面在憲法中確立了公民權利,又通過其他具體的法律的限制條款而事實上剝奪了這些權利:“人身、出版、言論、結社、集會、教育和信教等等的自由(1848年各種自由權的必然總匯),都穿上憲法制服而成為不可侵犯的了。這些自由中的每壹種都被宣布為法國公民的絕對權利,然而總是加上壹個附帶條件,說明它只有在不受‘他人的同等權利和公共安全’或‘法律’限制時才是無限制的,而這些法律正是要使各種個人自由彼此之間以及同公共安全協調起來。”“憲法的每壹節本身都包含有自己的對立面,包含有自己的上院和下院:在壹般詞句中標榜自由,在附帶條件中廢除自由。所以,當自由這個名字還備受尊重,而只是對它的真正實現設下了——當然是根據合法的理由——種種障礙時,不管這種自由在日常的現實中的存在怎樣被徹底消滅,它在憲法上的存在仍然是完整無損、不可侵犯的。” [xv]馬克思揭露普魯士政府憲法上寫著公民權利,但實際上是極權政治:“如果妳從這些寫在紙上的‘普魯士人的權利’轉過來看看它們體現在現實中的可憐樣子,那末妳就會充分認識到——如果妳過去從未有過絲毫認識的話——理想和現實之間、理論和實踐之間存在著何等驚人的矛盾。妳每邁壹步,甚至只是走動壹下,都要受到萬能的官僚制度這個純粹普魯士土生土長的第二天神的幹涉,沒有《oberigkeitliche Erlaubnis》,即沒有當局的許可,妳不能生、不能死、不能結婚、不能寫信、不能思想、不能出版、不能做買賣、不能教書、不能學習、不能集會、不能開工廠、不能遷徒,什麼都不能做。至於科學和宗教的自由、取消領主裁判權、廢除等級特權、消滅限嗣繼承制和長子繼承權,所有這壹切都純粹是瞎說。……原來普魯士憲章所恩準的這壹切自由受到壹個重大保留條件的限制。這些自由只是“在法律範圍內”被恩準。但現行的法律恰好是專制獨裁的法律,它是弗裏德裏希二世的時候制定下來的,而不是隨著普魯士憲法的誕生問世的。這樣,在憲法的法律和法律的內容之間就存在著壹個不可調和的矛盾,而事實上後者已使前者成為泡影。另壹方面,憲章在壹些最緊要的問題上要人去看構成法,它的含糊不清的原理應該由構成法加以詳細發揮。但這些構成法本身是在反動勢力的強大壓力下制定的。它們取消了甚至在君主專制政體最反動時期都有的那些保證,例如法官不受行政權力幹涉的獨立性。憲章還不滿足於這些攪混在壹起的溶解劑——舊有的和新造的法律,它還給國王保留了在他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使憲章在任何政治問題上停止生效的權力。 [xvi]“只要軍事長官‘為了防止騷動’宣布戒嚴,‘人身自由’馬上就不再有保障了,住宅就不再是不可侵犯的了,‘法定的’受審程序、出版自由、印刷廠主的保護、結社的權利都失效了,甚至庸夫俗子的‘目的不違反刑事法規’的‘社團’——娛樂場和跳舞廳,也只有得到衛戍司令先生的恩準才能存在,而決不是根據‘權利’存在。” [xvii]
馬克思和恩格斯揭露這種假政治民主,目的在於提醒無產階級,在支持自由派資產階級爭取政治民主鬥爭的同時,也應當提防不要跟著資產階級自欺欺人,而是要去爭取真正的政治民主權利。
4、經濟民主
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工人階級的經濟解放是壹切政治運動都應該作為手段服從於它的偉大目標” [xviii] 。無產階級的政治解放,就是為了實現無產階級的經濟解放這個目標,因此,實現人民對經濟的權力,實現經濟民主是科學社會主義的必然之意。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經濟解放的思想主要體現在消滅雇傭勞動制度,實現“自由人聯合的個人所有制”以及直接稅制、累進稅制等要求方面。
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資本主義社會是壹個存在著兩種權力的社會:壹種權力是政治權力,即國家權力,壹種是財產權力,即資本的權力:“在我們面前有兩種權力:壹種是財產權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另壹種是政治權力,即國家的權力。” [xix] 這兩種權力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都對人民的自由構成侵害。對於國家的權力對人民自由的侵害,需要通過政治民主的方法去實現政治自由而加以解決;而資本因為它的雇傭勞動這種生產方式,它使工人階級事實上淪為奴隸壹樣的被支配和被占有勞動的社會地位,因而同樣侵害了人民自由,因此需要通過消除雇傭勞動制度的辦法去加以解決。“資本的生存條件是雇傭勞動制。” [xx] “工人應當摒棄‘做壹天公平的工作,得壹天公平的工資!’這種保守的格言,而要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革命的口號:‘消滅雇傭勞動制度!’” [xxi]
在主張消滅雇傭勞動制度同時,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壹些關於未來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原則性的概念,包括“公有制”、“社會所有制”、“國家所有”和“自由人聯合的個人所有制”這樣壹些概念。長期以來,這些概念困擾著壹些學者,人們試圖理清這些概念的異同。實際上,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這些概念其實是同壹個概念,只是因為當時他們所要表達的概念是壹個新的事物,當時並沒有壹個固定而準確的概念來表達,所以當時馬克思和恩格斯只能暫且借用已有的近似概念表達。分析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這些概念可以發現,它們都是指未來國家的階級性或者說政治性已經不存在,在國家已經是社會本身的社會形態下的所有制,因此,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講的公有制就是社會所有制,國家所有也就是社會所有,所謂“自由人的聯合”也就是國家已經是社會本身的社會或者國家,自由人聯合的個人所有制也就是社會所有制罷了。
那麼社會所有制,或者自由人聯合的個人所有制究竟是壹種什麼樣的所有制呢?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引用了馬克思的話解釋說“馬克思是說:‘這是否定的否定。這種否定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但這是以資本主義時代的成就,即以自由勞動者的協作以及他們對土地和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共同占有為基礎的。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分散的個人私有制轉變為資本主義私有制,同事實上已經以社會化生產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有制轉變為公有制比較起來,自然是壹個長久得多、艱苦得多、困難得多的過程。’這就是壹切。可見,靠剝奪剝奪者而建立起來的狀態,被稱為以土地和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公有制為基礎的個人所有制的恢復。對任何壹個懂德語的人來說,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個人所有制包括產品即消費品。為了使甚至六歲的兒童也能明白這壹點,馬克思在第56頁設想了壹個‘自由人聯合體,他們用公有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動,並且自覺地把他們的許多的個人勞動力當做壹個社會勞動力來使用’,也就是設想了壹個按社會主義原則組織起來的聯合體,並且說:‘這個聯合體的總產品是社會的產品。這些產品的壹部分重新用作生產資料。這壹部分依舊是社會的。而另壹部分則作為生活資料由聯合體成員消費。因此,這壹部分要在他們之間進行分配。’這些話甚至對杜林先生的黑格爾化的頭腦來說,也是足夠清楚的了。” [xxii]
的確足夠清楚了,恩格斯認為社會主義的經濟就是這樣壹種制度:生產資料歸社會所有,任何自由的個體都可以自由地相互聯合,共同生產,也就是在國家已經是“社會的國家”狀況下生產資料的公有,而自由聯合起來的人民或者說勞動者,他們共同使用這些生產資料進行生產勞動;他們因為是自由人的聯合,所以他們的生產勞動管理是民主的管理,他們的分配是在補償了生產資料的損耗以後,勞動產品歸勞動者所有,由全部自由聯合的勞動者在“他們之間進行分配”。顯然,勞動者之間的分配是勞動者依照民主原則自行進行公平的分配,而不是由處於社會之上的“國家”對勞動者進行分配。
在肯定公有制的同時,恩格斯批判了那種單純地把“公有制”當成社會主義的錯誤觀念,指出:
“自從俾斯麥致力於國有化以來,出現了壹種冒牌的社會主義,它有時甚至墮落為壹種十足的奴才習氣,直截了當地把任何壹種國有化,甚至俾斯麥的國有化,都說成社會主義的。顯然,如果煙草國營是社會主義的,那末拿破侖和梅特涅就應該算是社會主義的創始人了。” [xxiii] 指出生產資料“無論轉化為股份公司和托拉斯,還是轉化為國家財產,都沒有消除生產力的資本屬性。在股份公司和托拉斯那裏,這壹點是十分明顯的。而現代國家卻只是資產階級社會為了維護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共同的外部條件使之不受工人和個別資本家的侵犯而建立的組織。現代國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質上都是資本主義的機器,資本家的國家,理想的總資本家。它愈是把更多的生產力據為己有,就愈是成為真正的總資本家,愈是剝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傭勞動者,無產者。資本關系並沒有被消滅,反而被推到了頂點。但是在頂點上是要發生變革的。生產力的國家所有不是沖突的解決,但是它包含著解決沖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決沖突的線索。” [xxiv]
恩格斯實際上是強調了工人階級如果不能把國家真正變為整個社會的代表,不能改變社會生產關系從而改變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的雇傭勞動者地位,國家所有就不可能真正成為社會所有,公有制也不能真正成為社會主義的所有制。
恩格斯認為“公有制”本身並不代表社會主義的觀點應該引起社會主義者的重視。長期以來,世界社會主義運動常常把公有制本身視為社會主義,這種觀點甚至在歐美國家的社會主義運動也有表現。事實證明,如果公有制沒有國家民主化作為基礎,不能成為反對雇傭勞動制度的積極手段,就未必是社會主義;它說明在缺乏政治民主的國家搞公有制,國家就會變味成為壹個特殊階級或者利益集團的“總資本家”,從而損害社會主義和公有制的聲譽。
馬克思和恩格斯還主張實行累進稅高額遺產稅、直接稅、取消旁系親屬(兄弟、侄甥等)繼承權等抑制資本的經濟手段,促進社會分配公平。早在1847年,恩格斯就在《共產主義原理》中提出,“假如無產階級不能立即利用民主來實行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證無產階級生存的各種措施”,也可以通過實施累進稅、高額遺產稅、取消旁系親屬(兄弟、侄甥等)繼承權等措施 [xxv]。
馬克思還提出廢除間接稅,以便於人民監督政府財政,他說:“如果需要在兩種征稅制度間進行選擇,我們則建議完全廢除間接稅而普遍代之以直接稅;因為,間接稅提高商品的價格,這是由於商人不僅把間接稅的總數,而且把為交納間接稅所預先墊支的資本的利息和利潤也加在這些價格上來了;因為,間接稅使每個個人都不知道他向國家究竟繳納了多少錢,而直接稅則什麼也隱瞞不了,它是公開征收的,甚至最無知的人也能壹目了然。所以,直接稅促使每個人監督政府,而間接稅則壓制人們對自治的任何企求。” [xxvi]
二、關於個人自由
許多人認為,集體主義是社會主義的價值觀。其實,馬克思和恩格斯都不是集體主義者,而是理性的個人主義者。 集體主義 強調社會、集體的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但是理性個人主義是在強調個人的利益和權利應當和他人、也就是社會或者集體的利益相協調的同時,強調個人自由是社會整體自由的先決條件。理性個人主義的最先提出者是法國18世紀啟蒙思想家愛爾維修,後來的邊沁發展了愛爾維修的思想。馬克思和恩格斯曾經贊賞說:
“邊沁根據愛爾維修的道德學建立了他那正確理解的利益的體系,而歐文則從邊沁的體系出發去論證英國的共產主義。” [1]馬克思和恩格斯還引用愛爾維修的話批判了把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對立起來的做法:“人並不邪惡,但卻是服從於自己的利益的。因此,應該抱怨的不是人的劣根性,而是那些總是把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對立起來的立法者的無知。” [2]他們贊成邊沁的反對以社會利益壓制個人利益的虛假道德,他們說:
“我們只引證邊沁駁斥‘政治意義上的普遍利益’的壹段話。‘個人利益必須服從社會利益。但是……這是什麼意思呢?每個人不都是像其他壹切人壹樣,構成了社會的壹部分嗎?妳們所人格化了的這種社會利益只是壹種抽象:它不過是個人利益的總和……如果承認為了增進他人的幸福而犧牲壹個人的幸福是壹件好事,那末,為此而犧牲第二個人、第三個人、以至於無數人的幸福,就更是好事了……個人利益是唯壹現實的利益。’” [3]
在《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理想中的共產主義社會“將是這樣壹個聯合體,在那裏,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壹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 [4]
但馬克思和恩格斯也同時認為,個人的自由與個人的全面發展是相互聯系的,如果每個人缺乏發展他的自由發展的能力,那麼個人自由不可能實現;而恰恰只有處於集體之中,每個人才能獲得充分的自由發展的能力:“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說,只有在集體中才可能有個人自由”。所以馬克思和恩格斯壹方面強調個人的自由性,壹方面又強調人的聯合性。
但是在另壹方面,在個人與社會、集體的利益的關系上,馬克思反對種種否定個人自由的“冒充的集體”桎拷個人的自由。他指出,在存在階級差別的社會裏,個人自由只有當個人屬於統治階級時才存在,被統治階級是不存在個人自由的:“在過去的種種冒充的集體中,如在國家等等中,個人自由只是對那些在統治階級範圍內發展的個人來說是存在的,他們之所以有個人自由,只是因為他們是這壹階級的個人。從前各個個人所結成的那種虛構的集體,總是作為某種獨立的東西而使自己與各個個人對立起來;由於這種集體是壹個階級反對另壹個階級的聯合,因此對於被支配的階級說來,它不僅是完全虛幻的集體,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實的集體的條件下,各個個人在自己的聯合中並通過這種聯合獲得自由” [5]。因此像國家、民族這樣的“集體”中,如果某些個人的自由不能得到保證,那麼國家和民族對這些人就會變成馬克思所稱的“冒充的集體”,而成為個人自由的桎拷。因此馬克思認為,集體應該成為個人自由發展的手段而不是桎拷個人自由的手段:“在這個集體中個人是作為個人參加的。它是個人的這樣壹種聯合(自然是以當時已經發達的生產力為基礎的),這種聯合把個人的自由發展和運動的條件置於他們的控制之下。” [6]
在充分保障個人自由的前提下,馬克思認為每個人都同時對國家和社會擁有權利和義務:“壹個人有責任不僅為自己本人,而且為每壹個履行自己義務的人要求人權和公民權。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 [7] 馬克思也不認為認為共產主義運動是純粹出於人類的“博愛”情懷,或者出於“利己主義”,他認為共產主義“既不會是“愛的原則”或dévouement〔自我犧牲精神〕,也不會是利己主義”,它只是“個人自由發展的共同條件” [8] ,所以人們才會去追尋它。
馬克思和恩格斯對專制政府那種常常以社會利益壓制個人自由的行徑予以強烈抨擊:
“只要軍事長官‘為了防止騷動’宣布戒嚴,‘人身自由’馬上就不再有保障了,住宅就不再是不可侵犯的了,‘法定的’受審程序、出版自由、印刷廠主的保護、結社的權利都失效了,甚至庸夫俗子的‘目的不違反刑事法規’的‘社團’——娛樂場和跳舞廳,也只有得到衛戍司令先生的恩準才能存在,而決不是根據‘權利’存在。” [9]
因此,他們在具體的個人自由權利方面,完全主張每個人應當享有思想、言論和出版、信仰、教育和學術、集會和結社等自由權利。
首先,馬克思和恩格斯強烈主張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出版自由、教育自由。馬克思和恩格斯因為傳播憲章派思想和科學社會主義思想而不斷遭受各國專制政府的政治迫害,因此,馬克思和恩格斯壹生都在追求思想自由,他曾經責問普魯士當局:“妳們贊美大自然愉悅人心的千變萬化和無窮無盡的豐富寶藏,妳們為什麼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羅蘭發出同樣的芳香,但妳們卻要求世界上最豐富的東西——精神只能有壹種存在的形式呢?” [10]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指出統治階級在政治上壓迫人民的同時,也在對人民進行著思想的統治,指出壹個國家的統治思想,也就是統治階級的意誌的表現,所以馬克思提出,反對統治階級的政治統治就要同時反對統治階級的思想統治:“我們要起來反抗這種思想的統治。” [11]
面對普魯士當局嚴格的書報出版檢查制度和動輒查封書報的專制行徑,馬克思怒斥專制政府用法律禁錮人民思想:“懲罰思想方式的法律不是國家為它的公民頒布的法律,而是壹個黨派用來對付另壹個黨派的法律。追究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這不是團結的法律,而是壹種破壞團結的法律,壹切破壞團結的法律都是反動的;這不是法律而是特權。” [12]
思想自由是與言論、學術、教育、出版等自由分不開的。馬克思和恩格斯強烈要求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出版自由、教育自由。針對法國資產階級政府為了控制人民的言論而實施的實名制、開征印花稅等措施,馬克思指出這是“資產階級要在陪審法庭上來消滅工人的報紙” [13] 。恩格斯嚴厲指責德國政府:
“在德國要得到對任何問題的正確認識都是困難的。在這裏,壹切知識的來源都在政府控制之下,從貧民學校、主日學以至報紙和大學,沒有官方的事先許可,什麼也不能說,不能教,不能印刷,不能發表。” [14] 他揭露:“出版自由,不同意見的自由鬥爭就意味著允許在出版方面進行階級鬥爭。但夢寐以求的秩序卻正好要壓制階級鬥爭,要堵塞被壓迫階級的言路。因此,那班要求安寧和秩序的人就必須消滅出版物中的不同意見的自由鬥爭,必須通過出版法、禁令等等來最大限度地保證自己對市場的壟斷,尤其是必須直接禁止像招貼和傳單這樣的免費文學。” [15]
對於招貼(海報或大字報),馬克思認為那是工人出版自由的權利,馬克思竭力得捍衛工人階級的這種最廉價的言論表達方式和出版形式:
“首先要談的問題不是壹般出版自由的限制,而主要是出版自由在招貼方面的限制。必須說明招貼的作用,捍衛‘街頭文學’,特別是捍衛工人享受免費文學的權利,而招貼則是免費文學的壹種。不應該對用招貼引起激憤情緒的權利含糊其詞,而應該公開地維護這種權利。” [16] “但是有什麼東西能比招貼更有助於在工人中保持革命毅力呢?招貼可以把每條街的拐角變為壹張大報紙,過路的工人能從中得悉當天的事件和這些事件的意義,了解各種不同的觀點及這些觀點的反對意見,他們能在這裏同時遇到不同階級和不同見解的人,跟這些人討論招貼的內容;簡而言之,招貼對於工人來說同時既是報紙,又是俱樂部,並且這壹切都是不要花費分文的!但正好這壹點是右派先生們所不喜歡的。到底還是他們對。他們從無產階級方面受到即使不是唯壹的、也是最大的危險;那末大權在握的他們為什麼不力求用盡壹切手段來消除這種危險呢?” [17]
馬克思反對通過國家實施國民教育,反對國家為人民的教育者,而是認為國家應該接受人民的教育。他說:
“通過國家來實施國民教育”是完全要不得的。用壹般的法律來確定國民小學的經費、教員的資格、學習的科目等等,並且像美國那樣通過國家視察員來監督這些法律規定的實施,這和指定國家為人民的教育者完全是兩回事!相反地,應該使政府和教會壹樣地對學校不起任何影響。在普魯士德意誌帝國內(他們會說,他們談的是“未來的國家”,但是這種空洞的遁辭在這裏也無濟於事,——我們已經看到,在這方面是怎樣壹回事了),倒是國家需要從人民方面受到嚴格的教育。” [18]
在針對資產階級的法蘭西共和國憲法中的“教學自由”權利規定,馬克思揭露道:
‘教學自由’,但是‘須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而這些條件恰恰是壹些完全消滅這種自由的條件。”“這個部門的主管機關是4名法國大主教所領導的最高人民教育委員會。這項法律規定,所有地方學校的教員,即使他們是市鎮委員會或老教區委員會推薦的,都必須服從recteurs,即督學的意誌。教員必須接受與軍隊中的服從和紀律相類似的條件,服從督學、市長和牧師;可見,根據上述法律,教學自由歸結起來,就是沒有民政當局和教會當局的允許,誰也無權教學。” [19]
在對待宗教方面,盡管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無神論者,但是,他們都毫不遲疑地支持宗教信仰自由。馬克思在談論人權時說:
“公民權利,如上所述,決不以無條件地徹底地廢除宗教為前提” [20] 。“‘信仰自由’!如果現在,在進行‘文化鬥爭’的時候,要想提醒自由主義者記住他們的舊口號,那末只有采用下面這樣的形式才能做到這壹點:每壹個人都應當有可能實現自己的宗教需要,就像實現自己的肉體需要壹樣,不受警察幹涉。” [21]
馬克思對巴枯寧主義要求“以國家法令”禁止宗教的極端主張予以批判,同時他並指出,禁止宗教信仰只能收到相反的結果,他說:“取締手段是鞏固不良信念的最好手段!有壹點是毫無疑義的:在我們時代能給神的唯壹效勞,就是把無神論宣布為強制性的信仰象征,並以禁止壹切宗教來勝過俾斯麥的關於文化鬥爭的反教會法令。” [22]
恩格斯在提出應該實行政教分離,主張把宗教從國家機構中分離把它變成私人的團體,並且停止國家對宗教團體的資助時,曾經明確提出應該允許宗教團體興辦學校: “但是不能禁止它們用自己的資金創辦自己的學校並在那裏傳授他們的胡說。” [23]
馬克思和恩格斯也強烈要求集會和結社自由。恩格斯針對德國政府強制關閉民間組織和禁止民間集會,指出:
“結社自由權的基本條件是:警察機關不能解散或封閉任何壹個社團,任何壹個協會。這些措施只有在法庭判決某壹社團或它的活動和宗旨多非法的,從而要懲處有關過失人員的時候,才能采用。” [24]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資本主義就是建立在工人不團結基礎上的。恩格斯說:“資產階級的統治正是建築在工人彼此間的競爭上,即建築在無產階級的不團結上,建築在壹些工人和另壹些工人的對立上。” [25] 因此,馬克思和恩格斯十分強調工人的組織,認為“沒有出版自由、結社權和集會權,就不可能有工人運動。” [26] 指出“在階級反對階級的政治鬥爭中,組織是最重要的武器。” [27] 他們本身也壹輩子為爭取結社自由壹生進行著不懈的鬥爭。
我們通過以上對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政治自由、民主和憲政的理論的簡要回顧,已經能夠得出這樣結論,馬克思和恩格斯作為科學社會主義的創始人,他們其實同時壹生都是民主主義者。他們的理論成果,用恩格斯的話說就是淵源於歐洲思想啟蒙運動(空想社會主義本身也是歐洲思想啟蒙運動的結果),是對歐洲思想啟蒙運動的發展。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學社會主義是不能與他們的民主主義思想分離的,政治自由和民主、憲政是社會主義的基礎和前提。無視、割裂和拋棄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民主主義思想,想跳過民主主義的歷史發展階段片面地實現社會主義,是違反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歷史唯物主義的歷史發展規律的,那樣做的唯壹結果就是將會招致蘇聯和東歐諸國那樣的潰敗。對於中國來說,完善憲政和法治,通過實現政治民主進而實現社會民主,那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馬克思主義者應該反對中共
作者 獨立工會 寫於 二零二壹年
「自由」是馬克思壹生所追求和奮鬥的永恒主題,但自由似乎也是馬克思思想中最琢磨不定和爭議不斷的主題。實際上,在馬克思及其相關著作中,自由是有著其自身發展和演進的清晰歷程和具體內涵的。 作為終生都在為自由而鬥爭的「自由之子」,馬克思對「自由」及其實現有著相互關聯的「三部曲」。在《博士論文》時期,馬克思追求的是擺脫「宗教神權」統治的抽象的「精神自由」,即通過「服務哲學」來喚醒「自我意識」而實現的「哲學自由」。在《萊茵報》時期,馬克思追求的是擺脫「封建王權」統治的具體的「新聞出版自由」,也即通過「出版立法」來保障政治權利而實現的「政治自由」。在《資本論》時期,馬克思通過解剖、分析和批判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認識到追求自由僅僅擺脫「神權」和「王權」的統治是不夠的,還必須徹底擺脫「資本」這壹支配壹切的「經濟權力」統治的人之「個性自由」,也即通過「政治經濟學批判」來否定資本主義的私有製而重建「個人所有製」,從而實現人之個性全面發展的「最高級自由革命」。
「歐洲的自傳始於對自由的愛」( 赫勒語) 。在此意義上,我們完全可以說,作為為人之自由而奮鬥的「自由之子」,馬克思的自傳也始於「對自由的愛」。馬克思就是為自由而生、為自由而戰和為自由而逝的。「自由」是馬克思壹生所追求和奮鬥的永恒主題,但自由似乎也是馬克思思想中最琢磨不定和爭議不斷的主題。實際上,在馬克思及其相關著作中,自由是有著其自身發展和演進的清晰歷程和具體內涵的。在此,筆者嘗試總結出馬克思自由思想發展的「三部曲」。
壹、《博士論文》時期: 抽象的「精神自由」
青年馬克思是壹個深受青年黑格爾派影響的充滿浪漫主義精神的激進的革命民主主義者,18 世紀以來的啟蒙思想壹直影響和鼓舞著他,他希望把人的自我意識和精神從壹切對超驗對象的迷信———宗教中解放出來,實現「自我意識」的絕對自由。在《博士論文》中,馬克思借伊壁鳩魯和普羅米修斯之口,喊出了自己的「自由( 哲學) 宣言」: 「只要哲學還有壹滴血在自己那顆要征服世界的、絕對自由的心臟裏跳動著,它就將永遠用伊壁鳩魯的話向它的反對者宣稱: 瀆神的並不是那拋棄眾人所崇拜的眾神的人,而是把眾人的意見強加於眾神的人。」並強調自己「痛恨所有的神」,承認人的自我意識是「最高的神性」。對青年馬克思來說,伊壁鳩魯和普羅米修斯代表著反抗壹切形式的限製人之精神自由的外在權威,不管它是來自宗教教義還是希臘神話。尤其是在伊壁鳩魯這裏,青年馬克思還找到了最明顯、最關鍵的反抗宗教神權的「精神支柱」。由此可見,馬克思追求的已不再是宗教的高高在上的神之自由,而是現實的人的自我意識的自由。在這裏,馬克思還是和青年黑格爾派壹樣,為了獲得絕對的精神自由,反對和否定壹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因而具有強烈的反宗教色彩,而向宗教開戰是當時德國青年黑格爾派的思想主流。
馬克思之所以選擇把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和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進行比較研究,主要是因為他認為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與斯多葛派、懷疑主義都是古代自我意識哲學的典型代表,而伊壁鳩魯代表的是「抽象的個別的自我意識」,馬克思此時正熱心於自我意識哲學和精神自由的張揚。在《博士論文》中,馬克思認為德謨克利特的原子論只關註原子的「直線運動」,註重的是原子的物質存在,而伊壁鳩魯則還說明了原子的概念本身———它的質料和形式: 「伊壁鳩魯以原子的直線運動表述了原子的物質性,又以脫離直線的偏斜實現了原子的形式規定。」原子不僅是現象世界的物質基礎,而且也是抽象個別性的自我意識的形式原則。馬克思認為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的「原子論」的最大區別,就是前者否認原子的「偏斜運動」。原子的「偏斜運動」並不僅是壹種物理現象,而是意味著壹種擺脫必然性控製的自我意識和精神自由。伊壁鳩魯的原子偏斜作為德謨克利特直線運動的「反題」,既代表人的自我意識對物質自然的否定,也代表人類思想超越盲目命運和自然法則的最終勝利。馬克思之所以對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的「原子論」持截然相反的觀點,主要是因為他認為德謨克利特的原子直線運動仍然受盲目命運和自然法則的必然性的束縛,而否認偶然性的意義。而馬克思認同伊壁鳩魯的「原子偏斜」觀點,認為偏斜運動打破了「命運的束縛」,「表述了原子的真實的靈魂即抽象個別性的概念」。正是在承認原子偏斜運動和偶然性也即打破必然性和「命運的束縛」而追求個性和自由的意義上,馬克思稱伊壁鳩魯是「古代真正的啟蒙思想家」,他的原子偏斜說是 18 世紀啟蒙運動的思想先聲,他的哲學給人類精神披上了「芬芳的春裝」( 馬克思語) 。不難看出,青年馬克思對伊壁鳩魯的選擇,雖然還沒有完全超出黑格爾的哲學唯心主義,但也預示了未來馬克思的「新唯物主義」———「聰明的唯物主義」( 列寧語) 之路。
在馬克思這裏,宗教的基礎是人類精神的他律,是人的自我意識的喪失,也是人的精神自由的喪失,他反對宗教把多姿多彩的人類精神變成單壹的黑色。在《博士論文》中,為擺脫宗教束縛而獲得抽象的精神自由,馬克思訴諸的已不再是對神的順從和屈服,而是作為哲學的自我意識的覺醒。馬克思主張自我意識哲學自己創造自己的自由,只有自我意識哲學能使人從「阿門塞斯王國」的陰影中脫離出來,投入塵世的「茜林絲」的懷抱。有了自我意識的覺醒,能夠進行獨立哲學思考的人就擺脫了宗教命運的束縛,從而獲得了精神的自由。也就是說,馬克思是主張通過確立自我意識哲學來通達精神自由的。因此,馬克思此時與伊壁鳩魯有著共同的哲學理想,也即哲學的「目的在於求得自我意識的心靈的寧靜,而不在於對自然的認識本身」。在這裏,馬克思認為自我意識的覺醒和心靈的寧靜,比自然本身更有利於精神自由的獲得。所以,馬克思也認同和主張到哲學即人的自我意識中去尋找和實現精神的自由。借用伊壁鳩魯的說法就是: 「要得到真正的自由,妳就必須為哲學服務。凡是傾心降誌地獻身於哲學的人,用不著久等,他立即就會獲得解放,因為服務於哲學本身就是自由。」正是在「服務於哲學本身就是自由」意義上,馬克思把哲學與自由等同了起來,其實質就是自我意識擺脫神的統治就是自由,自由就是自我意識的覺醒和確立。這實際上也就是馬克思指認的反對宗教的「哲學( 自由) 狂歡」,以致他在寫給父親的信中甚至說「沒有哲學我就不能前進」。由此可見,此時的馬克思是徹底站在黑格爾精神哲學的立場上來理解和追求自由的,而他的《博士論文》就是他作為黑格爾的最優秀的學生頒給自己的「畢業證書」。
作為壹個激進的革命民主主義者,此時的馬克思還帶有青年黑格爾派的強烈的反對宗教色彩和黑格爾精神哲學的思辨意味,還意識不到唯心主義哲學那「醉醺醺的思辨」和喜歡幽靜孤僻、自我直觀的實質。雖然他批評康德和費希特只是在天空飛翔,也不太喜歡黑格爾的古怪調子,並強調自己只關心地上的事情,但這時馬克思所追求的作為擺脫宗教束縛也即神權統治的自我意識的精神自由,仍然是壹種抽象的、脫離現實的「哲學自由」,還缺乏穩固的現實基礎做支撐。而這正是馬克思後來在《萊茵報》時期開始接觸,並最後在《資本論》時期才得以真正面向和完成的。
二、《萊茵報》時期: 具體的「新聞出版自由」
如果說在《博士論文》時期,馬克思追求個性和自我意識解放的「精神自由」只是擺脫了「宗教神權」的統治,那麼在《萊茵報》時期,馬克思追求的「新聞出版自由」則是為了擺脫「封建王權」的統治。馬克思寫的第壹篇政論文章是《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強烈反對的就是普魯士政府的「封建王權」。但這也同時表明,馬克思開始從關註壹般哲學問題轉向分析具體的政治現象,也即從「哲學的自由」走向了「政治的自由」。對此,馬克思的傳記作家梅林有著明確的指認: 馬克思已經被壹種遠比哲學更強烈的興趣吸引住了。自從寫了評普魯士的書報檢查令的文章以後,馬克思就走上了「政治鬥爭」的道路,現在他在《萊茵報》上繼續進行這個鬥爭,而不再是去「紡他那哲學的線了」。特別是在《萊茵報》上公開發表的第壹篇文章———《關於新聞出版自由的辯論》,更是集中體現了馬克思的這壹「政治鬥爭」和新的自由追求。馬克思此時最為關心的不再是抽象的所謂精神自由———哲學自由,而是具體的新聞出版自由———政治自由,這也是馬克思第壹次真正從書齋走向社會,面向和解決具體現實生活問題的開始。
在《關於新聞出版自由的辯論》中,對「自由」馬克思有壹個明確的說法: 「自由不僅包括我靠什麼生活,而且也包括我怎樣生活,不僅包括我做自由的事,而且也包括我自由地做這些事。不然,建築師同海貍的區別就只在於海貍是披著獸皮的建築師,而建築師則是不披獸皮的海貍。」在這裏,馬克思通過與現實的親密接觸而深刻認識到: 「自由確實是人的本質,因此就連自由的反對者在反對自由的現實的同時也實現著自由; 因此,他們想把曾被他們當作人類本性的裝飾品而摒棄了的東西攫取過來,作為自己最珍貴的裝飾品。」由此可見,作為人的本質的自由,已不再是被當作人類本性可有可無的「裝飾品」,而就是人類本性自身所必不可少的最珍貴的「裝飾品」。馬克思對作為人類本性的自由的這壹理解,也在壹定意義上回應了盧梭的觀點: 人生而自由,但無往而不在枷鎖之中。所以,馬克思在該文的最後借斯巴達人之口號召人們奮起、甚至用「斧頭」去「為自由而鬥爭」: 「妳知道做奴隸的滋味; 但是自由的滋味妳卻從來也沒有嘗過。妳不知道它是否甘美。因為只要妳嘗過它的滋味,妳就會勸我們不僅用矛頭而且要用斧子去為它戰鬥了。」但此時,通過報紙與現實親密接觸之後,馬克思已不再認為「服務於哲學本身就是自由」,而是強調「新聞出版就是人類自由的實現」。在這裏,馬克思對自由的理解已不再是內在的自我意識的覺醒本身,而是外在的政治權利的獲得和保障,自由報刊就是號召廣大人民為徹底改變他們的社會和政治狀況而鬥爭的有效手段和直接體現。在馬克思看來,書報檢查製度是不自由的體現,而新聞出版自由卻是自由的體現,自由報刊的本質就是自由的本質,也即自由所具有的剛毅的、理性的和道德的本質,自由報刊就是現實的自由。如果人們享有新聞出版的自由,也就享有具體的現實自由: 「自由報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壹切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體現,是把個人同國家和世界聯結起來的有聲的紐帶,是使物質鬥爭升華為精神鬥爭,並且把鬥爭的粗糙物質形式觀念化的壹種獲得體現的文化。……自由報刊是人民用來觀察自己的壹面精神上的鏡子,……自由報刊是觀念的世界,它不斷從現實世界中湧出,又作為越來越豐富的精神喚起新的生機,流回現實世界。」可以說,在《關於新聞出版自由的辯論》中,馬克思已經把自由的本質及其獲得與人們的現實生活聯系起來了,而不再單純依靠精神的自我運動和自我演繹。為此,德國那些脫離現實、喜歡幽靜孤僻而空談自由的所謂的「自由人」和「自由派」,就受到了馬克思的強烈批評: 「把自由從現實的堅實土地上移到幻想的太空就是尊重自由。這些流於幻想的空談家、這些傷感的狂熱者把他們的理想同日常的現實的任何接觸都看成是褻瀆神明」,因此「對我們德國人說來,自由之所以直到現在仍然只是壹種幻想和傷感的願望,壹部分責任是要由他們來負的」。由此可見,在走出書齋開始接觸現實之後,馬克思已不滿足於抽象的、空洞的、單純說教的精神自由,而是越來越關註具體的、活生生的、現實的人應該享有的各種真實的政治權利的自由。馬克思需要的,是站在穩固的大地上呼吸新鮮空氣的自由。
當然,馬克思此時還只是看到和反對封建王權對人的政治自由的限製,還不能深入王權背後深刻認識到和挖掘出真正製約和束縛人的自由背後的強大「物質力量」———經濟利益根源。也就是說,馬克思在這裏還不能具體確定是何種社會關系決定著其他壹切社會關系。所以,馬克思此時反對的還只是作為普魯士政府王權的外在體現的書報檢查製度,並意識到「在法國,為革命準備基礎的不是新聞出版自由,而是書報檢查製度」。正是書報檢查製度阻礙了人們追求和獲得現實的自由,並引發了革命。在此基礎上,馬克思主張通過關於新聞出版的「立法」來保障新聞出版自由: 「新聞出版法就是對新聞出版自由在法律上的認可」,「法律不是壓製自由的措施,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運動的措施壹樣。……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確的、普遍的規範,在這些規範中自由獲得了壹種與個人無關的、理論的、不取決於個別人的任性的存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聖經」。由此可見,馬克思在《萊茵報》時期追求的人的政治自由的獲得和實現,寄希望的還不是根本推翻封建王權統治的「革命」,而是資產階級的「立法」,認為有了立法的保障,也就有了自由的保障,所以他才強調「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聖經」。同時,針對封建統治者和所謂資產階級「自由派」對新聞出版自由的擔心,馬克思更是用形象的比喻指出: 「新聞出版自由不會造成『變動的局勢』,正如天文學家的望遠鏡不會引起宇宙系統的不斷運動壹樣。」與之相反,新聞出版自由正是人的自由的實現,而決不是社會動亂的根源。在這裏,馬克思認為新聞出版自由才是人的最真實的自由,也是壹個社會政治民主文明的體現。
與《博士論文》時期相比,馬克思此時對人的自由的本性及其實現的理解和追求,確實前進了壹大步,他已經從宗教批判前進到了批判政治與社會製度,這也是馬克思離開書齋開始走向社會的真實反映。但總體上看,馬克思對新聞出版自由的理解和追求,還是處於資產階級啟蒙思想的善良願望和理想主義階段,幻想著通過和平的「立法」來實現和解決問題,仍帶有壹定的浪漫主義色彩。但在《萊茵報》的實際工作,卻使馬克思第壹次遇到了必須對所謂物質利益發表意見的難事,從而埋下和獲得了促使他研究政治經濟學的最初的「種子」和「原動力」。這樣,我們也就不難理解馬克思後來為什麼特別強調對「自由」( 市民社會) 問題的解決必須到「政治經濟學」中尋求,而這正是馬克思的《資本論》及其「政治經濟學批判」所做的工作。
三、《資本論》時期: 全面的人的「個性自由」
如果說在《博士論文》和《萊茵報》時期,馬克思是到「哲學」和「法律」中去尋找自由的真諦及其實現,那麼到了《資本論》及其相關手稿時期,馬克思開始逐步認識到對自由的真諦及其實現所依托的不再是抽象的哲學和形式的法律,而是活生生的、具體的作為資本主義社會關系的「市民社會」,而「對市民社會的解剖應該到政治經濟學中去尋求」( 馬克思語) 。對此,恩格斯後來也有著深刻的認同: 對自由及其可能的追求,「不應當到有關時代的哲學中去尋找,而應當到有關時代的經濟中去尋找」。到「經濟」中去尋找,實際上意味著人的自由的獲得,不僅需要擺脫「神權」和「王權」的統治,更要擺脫「經濟權力」———「資本」的統治。在第壹次正式面向和研究政治經濟學的《1844 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就已認識到資本是對勞動及其產品的「支配權力」,後來又在作為《資本論》第壹手稿的《1857—1858 年經濟學手稿》中強調,資本是資產階級社會裏支配壹切的「經濟權力」,而在作為「政治經濟學批判」之集大成的《資本論》中,資本更是搖身變成了具有「幽靈般現實性」的統治壹切的「自動的物神」。因此,要想在資本主義社會裏獲得和實現真實的自由,僅僅擺脫「神權」和「王權」的統治是不夠的,還必須擺脫資本這壹「神權」和「王權」附體的「經濟權力」的支配。這也是馬克思第壹次真正認識到實現自由背後所必須擺脫和克服的巨大物質力量。而馬克思此時已經深刻認識到,要想徹底擺脫資本這壹「經濟權力」的支配,僅僅「獻身哲學」和「出版立法」是不夠的,還必須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以及與其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和交換關系進行最徹底的「政治經濟學」解剖和批判。
自馬克思開始真正接觸和研究政治經濟學之後,就逐漸認識到商品、貨幣和資本等這些「可感覺而又超感覺」的作為支配力量的物與物背後所隱藏著深刻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馬克思《資本論》的「政治經濟學批判」的獨特性和革命性,就在於揭示和強調資本的本質並不是古典經濟學家們所說的「可感覺物」,而是人與人之間的「超感覺的社會關系」,特別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生產關系」,但這壹關系又是以資本與人之間的統治與被統治、奴役與被奴役、剝削與被剝削的「顛倒」的形式存在和表現出來的。這壹關系,像壹個巨大的無形的天網,把包括人在內的壹切都納入其中,完全受其控製。在此基礎上,馬克思看到了資本主義社會裏「個人現在受抽象統治」的現實。這壹「抽象統治人」的實質,是馬克思早在《共產黨宣言》中就指出的,資本具有獨立性和個性而活動著的個人卻沒有獨立性和個性。這實際上體現的就是「資本所享有的壓榨工人的自由」( 馬克思語) 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說,在資本作為「經濟權力」的這壹強大抽象力量的統治和壓榨之下,工人確實毫無自由和個性可言: 「把工人釘在資本上,比赫斐斯塔司的楔子把普羅米修斯釘在巖石上釘得還要牢」,甚至「把工人的妻子兒女都拋到資本的劄格納特車輪下」。所以,無論形式上還是實質上,工人對資本都是壹種「絕對從屬」和「被統治」關系。因此,馬克思在《資本論》時期通過其「政治經濟學批判」所追求和實現的自由,已不再是之前的「哲學自由」和「政治自由」,而是變資本的獨立性和個性為活動著的個人的獨立性和個性的「人之自由」,也即從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走向人的全面發展的「自由個性」。在此意義上,《資本論》的「政治經濟學批判」的革命性,還在於使政治經濟學由關於「物」———資本增殖的理論,轉變成了關於「人」的自由解放的理論。所以說,《資本論》的「中心思想」就是: 「把人和人類從壓迫他們的種種勢力的支配下解放出來的思想,對自身命運和全人類命運負責的個性的形成的思想。」也就是說,馬克思最關心的,就是在資本邏輯的全面統治之下人的自由何以可能的問題。因此,突破資本牢籠的無形統治,形成全面發展的人的自由個性,仍然是馬克思從青年到老年,特別是《1857—1858 年經濟學手稿》和《資本論》的中心主題。
在資產階級及其誇誇其談的辯護士們看來,以「剝削他人的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的私有製是自由的源泉,而作為「看不見的手」支配資本主義社會的「價值規律」,在進行「等價交換」和「自由競爭」的同時,就已經在實現著所謂的自由。也就是說,人類歷史發展到資本主義,通過「私有製」和「價值規律」完全實現了自由,歷史在資本主義這裏「終結」了,古典經濟學和古典哲學在這裏殊途同歸了。但馬克思卻通過「政治經濟學批判」深刻認識到,資本主義私有製正是異化和不自由的根源,所謂的等價交換和自由競爭,也只是資產階級所享有的自由,是貿易的自由、財產的自由和資本的自由,對廣大無產階級來說,只具有表面的和形式的意義,只是壹種「自由的錯覺」,而決不是真實的自由。為此,馬克思批評資產階級及其辯護士們認為「自由競爭」就是人的自由發展的「同義語」的妄斷: 「斷言自由競爭等於生產力發展的終極形式,因而也是人類自由的終極形式,這無非是說資產階級的統治就是世界歷史的終結———對前天的暴發戶們來說這當然是壹個愉快的想法。」在此意義上,馬克思認為作為「看不見的手」的價值規律就是資產階級社會最大的「神話」和「意識形態」,它掩蓋了為什麼等價交換的價值規律反而走向了不等價交換的剩余價值規律。在此意義上,《資本論》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實際上也是「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神聖家族批判」「德意誌意識形態批判」和「哥達綱領批判」。在此基礎上,馬克思認為人們要想擺脫資本的權力統治,獲得真實的個性自由,就必須通過協作和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在徹底消滅資本主義私有製的基礎上「重建個人所有製」。正是這種重建的「個人所有製」,才能徹底取代私有製而消除雇傭勞動和異化,才能為壹個更高級的「以每壹個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建立現實基礎。這實際上就是用「自由勞動」來代替「雇傭勞動」,用「合作化生產」來代替「私人化生產」,用「全面發展的個人」來代替「局部的個人」,從而真正使人從「依附性」和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獨立性」走向共同生產的「自由個性」,最終使人的「個性得到自由發展」( 馬克思語) 。在馬克思這裏,「個性得到自由發展」是徹底的、絕對的和全面的: 人應當從壹切類型的非人的統治關系———統治、壓迫、奴役、剝削、疏離和異化中解放出來,把人的世界和人的關系真正還給人自己,使人作為壹個完整的人而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質,實現人的壹切感覺和特性的徹底解放。所以說,正是《資本論》的「政治經濟學批判」所實現的「所有製革命」,才使人的「個性得到自由發展」成為可能。
在馬克思這裏,人的「個性得到自由發展」實際上也就是「自由王國」的建立,其共同的本質都是使人徹底擺脫外在「必然性」———資本、必然勞動和自然的盲目控製,獲得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對此,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三卷中明確強調: 「事實上,自由王國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規定要做的勞動終止的地方才開始; 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來說,它存在於真正物質生產領域的彼岸。」因此,「這個領域內的自由只能是: 社會化的人,聯合起來的生產者,將合理地調節他們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把它置於他們的共同控製之下,而不讓它作為壹種盲目的力量來統治自己; 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無愧於和最適合於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來進行這種物質變換。」只有在此「聯合生產」的基礎上,也即「在這個必然王國的彼岸, 作為目的本身的人類能力的發揮,真正的自由王國,就開始了」。在馬克思這裏,「自由王國」的建立和人的「個性得到自由發展」是同壹個過程,都是人擺脫資本的統治而獲得獨立性和個性的全面發展的過程,也即人的個性擺脫勞動必然性而在自由自覺的自主勞動中展開和實現的過程。在這壹過程中,雇傭勞動也像奴隸勞動和農奴勞動壹樣,只是壹種暫時的和低級的形式,它註定要「讓位於帶著興奮愉快心情自願進行的聯合勞動」。在此意義上,《資本論》通過「政治經濟學批判」所追求的廢除雇傭勞動的「勞動解放」,的確是「最高級自由革命」( 塔克語) 。這壹「最高級自由革命」的實質,就是馬克思自己所說的「勞動的政治經濟學」對「資本的政治經濟學」或「財產的政治經濟學」的偉大勝利。正是在「勞動解放」這壹「最高級自由革命」的意義上,我們說體現人的自由個性的「勞動自由」才是《資本論》的靈魂,這壹靈魂像壹根紅線貫穿始終。也同是在「最高級自由革命」的意義上,勞動才不僅僅是人單純「謀生的手段」,更是人生活的「第壹需要」。在馬克思這裏,作為人生活的「第壹需要」的「勞動自由」的實現,也就是人的「個性得到自由發展」。說到底,《資本論》不僅是唯物史觀的科學的證明,更是人的「個性自由」的第壹次唯物主義實現。
馬克思「傾其壹生」並犧牲了自己的「家庭、健康和幸福」而撰寫的三大卷《資本論》,決不是為資產階級的統治和賺錢作合法性論證,更不是為了自己發財致富,根本上是為了號召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為自由而鬥爭」。因此,直到生命的最後壹刻,馬克思「還在努力探求整個世界以及人類自由的原動力」。為自由而鬥爭,正是馬克思所追求的幸福的真諦,他的壹生都是在迎著「自由的旭日」而不停地飛奔。中共實行共產極權統治,中共的所作所為與馬克思的自由觀水火不容,馬克思主義者應該成為反對中共的反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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