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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關敏 寫於 二零一九年
華人為何缺乏平等理念?
平等歷來被認為是正義的核心,平等是最重要的公正。可是,中國人偏偏反對“人人平等”。其原因在於:
1.暴力是東方社會的元規則,說服人的意識無法形成。
在叢林時代,古希臘的大力士赫那克勒斯打破主奴、尊卑、等級觀念,把戰俘當人看,給予憐憫和優待。這和中國歷史一開始就是黃帝吃戰俘蚩尤,有天地之別。1973年在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黃帝經》記述:黃帝把戰俘蚩尤的肉腐為肉醬,讓天下人嘗食。此後大家都效法黃帝吃人。吃人就成了中國的傳統,所以,岳飛才敢於“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中醫還鼓吹吃人肉治療疾病,這樣一來,強權暴力邏輯就根深蒂固於華人了。
托克維爾說:“一個黨也和一個人一樣,當它意識到自己強大而產生的第一個念頭,就是以力服人。說服人的念頭,只在很久以後才出現,因為這要由經驗中獲得。”法國人缺乏自由的經驗,被一種強烈的好戰精神所激勵,以致凡是系於國家安危的事,人們都發瘋似地參與,認為手握武器戰死是光榮。“這些社團的主要目的是行動而不是空談,是戰鬥而不是說服,……把一切權力交給少數幾個領袖。這些社團的成員,要象戰場上的士兵一樣服從命令。他們信奉盲目服從的理論,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們一旦聯合起來,就立刻放棄了自己的判斷和自由意志。因此,這些社團內部實行的專橫統治,往往比它們所攻擊的對象更加專橫。”可以說托克維爾時代的法國社團具有黑社會性。
中國幾千年來就更加是個黑社會競爭的大舞台,越是心狠手辣背信棄義善於詐騙如劉邦朱元璋慈禧太後者越能獲得成功;而越是天真仁慈誠實守信的人越會遭到慘敗。
人人平等,不靠暴力來定勝負,而是靠語言來制定規則,靠全民投票來決定這些規則是否有效。美國獨立的時候,軍隊總司令華盛頓是暴力最強者,他在美國制憲會議上幾乎不說話。美國憲法近似美國的元規則,是人民公投的產物,與暴力無關。英美陪審團制度依靠普通人常識來斷案,更是與暴力無關。你和他人平等,你沒有搶劫他人的權利和濫用暴力的權利;除非他人暴力侵犯你,你才能以暴力自衛。在吳思看來:人人平等絕對錯誤的,誰的暴力強,誰就高人一等,誰就擁有“合法傷害權”,誰就可以“弱肉強食”!吳思鼓吹“暴力決定一切規則”的“元規則”,不過是強權即真理的謬論。
1801年3月4日傑斐遜在總統職典禮上說:“不管人們的地位、宗教信仰或政治主張有何不同,人人都應得到平等和絕對公正的待遇;……要絕對服從多數的決定,這是共和政體的主要原則,離開這個原則,便只好訴諸武力,而這就是專制的主要原則和直接起源。”可見,專*制就是反對平等、濫用暴力的產物。
2,無個人概念必然滋生弱肉強食的叢林邏輯。
中國人依靠家族來生活,這種整體主義的生活方式形成了巫術類比思維和共產思維方式,其思維成果是元氣論。元氣論強調整體的一元性——“氣生萬物”為共*產制度奠定了哲學基礎:“天生萬物歸天有”,“天”若是人民之天,那就是共產“大同”; “天”若是天子之天,那就是帝王獨*裁。古華人最初就把“歸天有”解釋為歸天的兒子所有,所以,中國文化經典《詩經》鼓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一切都歸王,因此一山不容二虎、民無二王。中國的政治文化就是“君權”至上,唯王獨尊的獨*裁文化,沿襲至今。
君權第一、個人臣服、忽視個人價值,這是臣民社會的常態。臣就是臣服、奴隸。儒家鼓吹:兒子要臣服於父親,妻子要臣服於丈夫。一切人的關系都是一種臣服關系。魯迅講過一句很有名的話,他說中國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侍奉主子”就是服從,就是臣服,一層一層地侍奉上去,就是臣服的文化即奴隸文化,完全沒有“個人”的地位。“個人”被工具化、奴才化,只是統治者的“子民”或螺絲釘。
在帝王的獨*裁文化的控制下,國人的立場感性思維無從產生個人(獨立)的概念。因為沒有個人獨立之事實,只有奴才和“芻狗”般的行屍走肉,當然就沒有個人概念。這樣,就缺乏“人人平等”邏輯起點而陷入弱肉強食的強權邏輯中。東方人以自然價值論(即“天地生財,人人有份”)和“天下的一切歸王有”為根本原則,於是就有了依附大救星的奴才意識和偷、搶、殺的不平等的盜匪意識。
西方的個人主義生活方式以及個體價值觀導致了自由平等的邏輯思維方式,其思維成果是原子論。原子論強調個體的自由性、多元性,許多獨立的原子是萬物的本源,這為多元民主奠定了哲學基礎,產生了個人主義價值觀——每一個“個人”的私有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一切“個人”都享有種種個性自由並擔負社會責任。以後,西方人在自由、平等、多元的價值觀基礎上,產生了生產要素價值論。西方以生產要素價值論和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為根本,於是就有了主人翁意識和納稅人意識。BBC系列電視片《英國史》述說北美為什麽脫離強盛的英國追求獨立:“300萬美國人寧願貧困的自由也不要鍍金的枷鎖,他們願為自由而死”。保護私有制是文明社會的元規則。
3,中國人缺乏理性,不知道“人人平等”是指人的理性平等。
西方人崇拜上帝,追求精神自由,產生了邏輯思維的說理文化。柏拉圖指出:政治家的首要素質就是要懂邏輯思維,邏輯思維是最基本的統治技術。西方的神學院以及最早的大學,教授的是邏輯、修辭等課程。邏輯是人腦的正義感區域使用同一標準認識世界的正確的思維形式。由於中國人不懂邏輯,不知道說出來的話首先要合邏輯。所以,中國人習慣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不服誰,混戰不已。
即使在今天,很多中國人反對“人人生而平等”,他們以為平等是指人的物質層面的平等,所以,決不承認“人人平等”。譬如:網友古爾江鼓吹“人人不平等”是天理。於是,我問古爾江:你我之間辯論的前提是什麽?你必須從以下2者中選一個:1)人人平等;2)人人不平等。毫無疑問,你肯定選擇人人不平等,也就是說你我之間是不平等的。你我之間是不平等的又分為2種情況:①我高於你,你必須聽我,不準你發表異見,這就取消了辯論;②你高於我,我必須聽你,不準我發表異見,這也取消了辯論。總之,辯論的前提不可能是人人不平等。那必然是:辯論的前提是人人平等。可見,“人人平等”合乎邏輯,“人人不平等”反邏輯。
其實,人人平等是指人的理性平等。古希臘人早就認識到:人與動物本質區別是:人有理性,動物無。中國儒家荀子等以為人的本質是“群”,這就把人混同於群居動物如螞蟻、蜜蜂等。理性思維的功能是抽象。譬如:一個只有一夫一妻兩口子的家庭,統計人口時填寫2人。很顯然,抽象思維已忽略其性別的差異,把1男、1女都視為1個抽象的人,才能相加等於2個抽象的人。也就是說,當我們把每個人都看成“抽象的人”時,人與人是相等的即人人平等,這樣,人與人才能相加,統計才有意義。可見,人人平等是理性思維的結果。
4,智慧不平等是叢林社會等級制的前提
野蠻的專*制政治的預設前提是:一邊是高高在上智力超凡的巫王,一邊是生性愚昧頑劣的黎民。“上智(詐)下愚”,“上智”就該統治“下愚”;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不能讓愚民來選統治者。
人與人之間的理性能力即智商並無重大差別。雖然人有愚蠢、聰明之別,但笨鳥先飛,愚蠢的可以趕上來齊頭並進。正是人類理性的平等促成了自由平等的理念,成為淘汰叢林制度的先導。但獨裁政治為證明自己的合法性,不惜誇大人類的智商差距,並以信息封鎖的愚民政策擴大智商差距。赫爾德在《關於人類歷史哲學的思想》(1784~1791)中認定中華帝國的專*制教化將臣民的理智禁錮在嬰兒階段,因為民越愚昧,皇帝的江山就萬年長了。為了帝王的統治萬年長,聖人們一定要否認人的理性。老子說民是“芻狗”,“芻狗”不可能有理性。既然人無理性,當然只能實行愚民政策。“上詐下愚”之社會,人生而不平等。孔子鼓吹“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所以,要實行“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以強化等級森嚴的“禮”制。孫中山也反對“人生而平等”的價值觀,他將人分為“先知先覺、後知後覺及不知不覺”三大類作為其訓政理論的依據。
5.叢林金字塔社會只能產生巫王崇拜的強權邏輯。
儒粉講:憲政民主要和儒家三綱五常接軌。儒家三綱五常與人人平等的價值觀相矛盾。儒家最講究內外有別的等級制,反對一視同仁的平等制度,搞什麽“父子相隱”的黑社會制度。儒文化的核心是等級觀念。從周公的尊尊親親,到孔丘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再到董仲舒的三綱五常,這個不斷僵化的倫理體系的根基是一以貫之的等級觀念。尊尊的涵義在於上下之間的尊卑秩序;親親的要點在於血緣關系的遠近有別。由尊尊自然發展出君臣父子夫妻之間的所謂“陽尊陰卑”關系。從親親的遠近和親疏,則演化出後來的貴己賤夷的民族主義幫派思維。而所有這些等級觀念的要義,則在於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
西方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但中國人在皇權面前人人是欠了皇帝債的負數——“芻狗”。因為皇帝乃天子,雖然皇帝只有一個,就像上帝一樣;從皇帝到庶民之間,隔著無數層的金字塔等級。中國文化沒有平等的基因:農民造反不是爭取平等,而是“彼可取而代之”。知識分子十年寒窗,是為了“金榜題名”,即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人上人”就是高人一等的官,最高的“人上人”就是皇帝。在中國的家族、幫會、會道門、土匪,以及各種的社團中,都是金字塔式的等級結構,其成員之間是不平等的,每個人都是有著嚴格的尊卑名分。可見,中國無“人人平等”的事實,當然無法產生平等價值觀,只能產生巫王(聖)崇拜的弱肉強食的強權邏輯。
6,唯物主義的實惠觀與人人平等的價值觀相矛盾
中國人是實惠主義者,對超越實惠的價值觀很難理解,一概斥責為“瘋了”。中國人眼里所見的人都是吃喝玩樂的物質人,而物質層面的人與人之間,確實是不平等的。對於超越於物質的精神生活,中國人理解不了。清末又引進了唯物進化論,更是把實惠主義徹底物化。
進化論鼓吹:人是由無機物進化而來,優勝劣汰、弱肉強食是客觀規律。既然是進化,各種生物就處在進化樹的不同序列和階段,就必然存在著先進、中遊、落後的等級序列。因此,根據“存在決定意識”的唯物主義認識論,無神論必然導致階級(等級)主義或階級(等級)專政!梁啟超接受進化論後,就讚賞種族優劣學說,並進一步反對人人平等的“天賦人權”學說。2011年4月劉源背書的張木生的《改造我們的文化歷史觀》一書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與會的軍中少壯派宣稱:“民主、自由、人權、人生而平等”,都是“一些沒有實質意義的概念”。這種反人權的謬論讓世界吃驚。
《老子》的帝王術無人民性
1973年的馬王堆漢墓考古震驚世人,原本《老子》重現人間,證明兩千年來的核心經典《道德經》是篡改了!因為《老子》是一本為君主服務的“帝王術”。歷代帝王都把它視作法寶而加以秘密使用,但台面上又不便明言,所以,兩千多年以來,帝王們及其御用文人用盡千方百計對《老子》的文本進行篡改和曲解,掩蓋老子的本義,用謊言對老子加以層層包裝,制造了一個個美麗的神話。不想, 這個神話近年來迅速膨脹,涉及內容之多,誤導影響之大,為歷史上所僅見。
一,《老子》有一套系統的帝王術
據說,孔子謂弟子曰:“鳥,吾知其能飛;魚,吾知其能遊;獸,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為罔,遊者可以為綸,飛者可以為繒。至於龍吾不能知,其乘風雲而上天。吾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史記•老子韓非列傳》)!“龍”就是初民們最早巫術幻想的神或聖!
湖北郭店本《老子》和湖南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老子》都是是“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國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後人把“王”的字篡改為“人”,使意思發生了根本的改變,嚴重地篡改了《老子》的本義。《何新: 郭店�本<老子>簡體覆原本》說,原文是“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 國中有四大焉,王居一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712d230102e741.html(帛書相關情況網上都有)
可見,老子就是替巫王(聖人或聖王)服務的大巫師。
《老子》中的“聖人”是老子對最高統治者的諛稱。《老子》說:“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根,躁則失君。”這里的“聖人”絕不是指普通的君子!因為,“輜重”即軍事器械是“萬乘之主”擁有的,沒了就會“失君”位。可見,《老子》中的“聖人”指的是“君”,是“萬乘之主”,是最高的世襲統治者!老子就是為帝王出謀劃策的軍師。
《老子》第57章原文不是“法令滋彰,盜賊多有”,而是“法物彌彰,盜賊多有!”《老子》一書的“法物”被後人篡改作了“法令”。而“法令彌彰,盜賊多有”犯了“倒果為因”的邏輯錯誤。“盜賊多有”才導致“法令滋彰“而不是相反。被篡改以後的“法令滋彰,盜賊多有”這一句,被道粉拿它作為吹捧老子“反對嚴刑苛法”的證據。真是荒唐。
請看:帛書《老子》乙本作“物”。另外,簡本甲組作“勿”,是為“物”字,景龍、河上本亦皆作“物”。今本作“法令”,是後人篡改。蔣錫昌說:“‘令’字景龍、河上本皆作‘物’,以《老》校《老》,當從之。三章‘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十九章‘絕巧棄利,盜賊無有’,五十三章‘財貨有餘,是謂盜誇’,皆以財貨與盜賊連言,均其例證。”
“法物”與“法令”,意思大不相同。法物:古代貴族按禮法規定使用的器物和排場,指車駕鹵簿儀式。這是貴族富有和身份的象征。河上公注:“法物,好物也。”老子的原意是掩蓋貴族的富有和身份,避免被殺被盜之禍。這是《老子》的“深藏不露”之術,表現了作為專制主義鼻祖的老子陰險狡詐的心術。
1973年底,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老子》的甲乙兩種抄本,其中乙本卷前有四篇古佚文,經考證,這就是早已失傳的《黃帝四經》即道家最早的元典。四經開篇第一句就是“道生法”。這就是為什麽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會解《道德經》。據司馬遷的記載,申不害、韓非的法家專制之學都源於老子。所以,法家和道家原本就是一家。只是到漢代的時候,給法家另取了一個名字而獨立出來,我們不妨稱他們叫“道法家”,老子就是道法家的鼻祖。
國學大師章太炎說:“老子亦有極端專制語,其雲‘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非極端專制而何?……然此二語,法家所以為根本。”
“魚不可脫於淵”比喻君王不可須臾失去權勢才能保全性命。也就是說,權力就是絞肉機,君王失去了權力,其性命就會被新掌權者絞殺。
“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韓非在《喻老》和《內儲說下》中進行了反覆的詮釋。韓非認為,賞罰是君王的秘密手段;只能由君王一人親自掌握,而且絕對不能公開,不能讓臣民知道,否則就會被仿效,就會大權旁落,大臣們就會趁機收買人心或顯示自己的威勢,從而會對君王的權位乃至生命構成威脅。這就是“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的道理。很多人把《老子》36章“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翻譯成“國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輕易用來嚇唬人”。這是何等的無知!何等的荒謬!“示”是“炫耀”嗎?扯淡!
韓非以後,大型的帝王之書要數司馬光的《資治通鑒》了。毛一生,從瑞金到北京,《資治通鑒》手不釋卷,汲取其智慧,運用其策略,可說是精研《資治通鑒》的典範。今天的人已知道了《資治通鑒》的實質,但仍然不知道《老子》也是“帝王教科書”。
《老子》成書於戰國,是道家的主要代表著作。西漢的《淮南子》就說《老子》“帝王之術備矣”。《老子》就是帝王之術的匯編,是專門給帝王建言獻策的“帝王專用教科書”。東漢的班固也說過,《老子》是國君的“南面之術”。
專制皇帝的統治,不論是對人民的控制和鎮壓,還是宮廷運籌,暗中都仰賴於老子的權術。在歷代君主中,對老子的帝王術篤行不渝的比比皆是,更有四位皇帝親自為《老子》作注,甚至有“自寫一通,置之坐側”做為座右銘。因為《老子》有一套系統的帝王術。其術分四類。一是政治措施,也就是基本國策,主要有:愚民、消滅文化、社會倒退、屠殺與恐怖,里面有大量的愚民、虐民、弱民等方法;二是政治陰謀,也就是詐術,主要有:深藏不露保身之術、口蜜腹劍的欺騙術、欲奪固予的陰謀術;三是帶兵作戰術,因為早期的君王是帶兵打仗的;四是帝王養生術,也就是長生久視之術。
二,《老子》具有“人民性”嗎?
三十多年來對《老子》的篡改和曲解,主要是把一個奴隸主的代言人喬裝打扮成具有所謂“人民性”的人。這是最大的曲解。
老子消滅民間智慧(“絕聖棄知”),消滅人民的文字(“使民覆結繩而用之”),消滅民間的學術(“絕學”),不準老百姓使用任何技術手段(“使有十百之器而不用”),等等,這是老子最徹底的反文明政策!再沒有比老子更惡的了!
《老子》第53章本來表達了作者鄙視和污蔑民的思想,說:“大道甚夷,民甚好徑。”老子是說民好走歪門邪道,分明是鄙視和污蔑。在數以百計的歷代刻本、寫本、刊本及最古的帛書中,都作“民”字,說明《老子》的原本就是“民”字,可現在出版的很多書印的是“而人好徑”。即使這樣,說“人好徑”仍然不太方便,於是就有人注解說:“人:指人君。”簡直是欺騙大眾。
今本 《老子》第75章是這樣寫的:“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這段話,歷來被看作是《老子》為民說話的標志。但在馬王堆帛書中,這一章卻不是這樣子。在甲本《老子》帛書里,今本中的“稅”變成了“兌”。“兌”字在上古時的讀音和“隧”相近,是“隧” 字的異體字,“隧”的意思是道路,而不是稅收。此外,今本《老子》第75章中,表示統治者的“上”字在帛書上是沒有的。
即:“民之饑,以其食兌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經專家的釋讀,帛書 《老子》第75章的意思是:“老百姓之所以饑餓,是因為他們獲取食物的途徑太多。老百姓之所以難治理,是因為統治者沒有做到無為。老百姓之所以不把死當回事,是因為他們自己過分追求好的生活。所以,清凈恬淡的人,勝過厚養生命的人。”
在帛書《老子》第75章里,作者並沒有斥責統治者的意思,而是通過三句背常理的話,得出清凈無為勝於厚養生命的結論。裘錫圭教授說:“像統治者食稅多,人民就要餓肚子這類一般人都知道的話,估計《老子》的作者也不會把它當作心得來講。”
今本《老子》第10章說:“愛民治國,能無知乎?”是後人篡改的。原來,帛書《老子》說“愛民活國,能無以知乎?”明顯反對君主“治國”,反對君主“愛民”!今本《老子》第57章說“以正治國”,那是王弼篡改的,帛書原文是“以正之國”!今本《老子》第65章說:“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還是經後人篡改的,帛書《老子》是:“故以知知國,國之賊也;以不知知國,國之德也。”原來不是“治國”,而是“知國”!“知”是什麽意思?是掌管!《莊子•外篇•在宥第十一》清楚地說:“聞在宥天下,不聞治天下也。”莊子也是明顯的反對君主“治國”!
《老子》第77章認為,“人之道”與“天之道”相反,是“損不足以奉有餘”,意思是剝削缺衣少食的民來奉養衣食豐足的貴族統治者。老子認為“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是理所當然的,這是老子階級立場的體現,是不勞而獲的特權享受的根據。
老子毫不不同情人民的疾苦,認為民之不足是理所當然。君王“有餘而有以取奉於天”,說的是君王祭祀上天,這是講君王的神權。《左傳.昭七年》載楚無宇雲:“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通“供”)神也。”君不是賑濟人民,而是供神;人民餓死、凍死那是活該,因為殘酷的“人之道”就是這樣。
《老子》的“人道”觀,不是指責當時社會的“不平等”、“不公平”,恰恰是要維護這種“不平等”、“不公平”的等級制!不是要求改變這種不合理的現象,恰恰是要強化這種不合理的制度,給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制造理論根據!這是老子為不平等的階級壓迫和階級剝削制造理論根據。那種把老子的“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說成是所謂“反語”或是“對社會批評”、“諷刺統治者剝削人民”雲雲,純粹是掩耳盜鈴的欺騙。
梁啟超說:老子教人如嬰兒,莊子教人“支離其人支離其德”,如祥金,如山木。慎子更徹底一番,教人如土塊(當代教人做磚頭)。這就是道家的“奴民觀”。道家,即包括人們常言所說的道家和法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愚民、弱民、虐民,不把民當做人,使民成為無知無欲的非人“芻狗”,成為統治者的工具和炮灰,以達成統治者的萬壽無疆。《老子》第54章雲:“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脫,子孫以祭祀不輟。”此之謂也。
《老子》第5章說:“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還有什麽比這更直白的嗎?“天地不仁不義,視萬物如同芻狗草芥一般;君王不仁不義,權力壓倒一切,視百姓如同芻狗草芥一樣。”分明是讓帝王把百姓當做芻狗看待,表現了老子反仁義、反人民的立場。
為了掩蓋老子的這一邪惡思想,有人極盡欺騙之能事,對這一句進行歪曲。陳鼓應胡說“聖人不仁”是“聖人無所偏愛”,現在的道粉們如溪谷、黎鳴們跟著以訛傳訛。“仁”的意思是“偏愛”嗎?這是在公然忽悠廣大讀者。
像這樣的篡改和歪曲,在過去的版本中,尤其是近年來出版的《道德經》中,無不大量存在,幾乎是俯拾皆是。通過篡改、曲解、肢解《老子》文本,掩蓋了《老子》的本義,並捏造一些子虛烏有的所謂“時代意義”;給老子穿上一層又一層的偽裝,加上炫目的光環。經過與時俱進的精心包裝,為巫王進獻陰謀統治術的老子成了人民的代表者。這是中國思想史上最大的騙局。
三,老子是亞當斯密的“放任主義”嗎?
近代精英如梁啟超、胡適者,把自己的自由追求依附在《老子》的“道法自然”上,他們把“道法自然”解作“順其自然”或所謂“自然主義”,進而論斷說《老子》是“放任主義”或“不幹涉主義”。
《老子》何嘗主張過“放任”?區區五千言中,光是“殺”字就有好幾個!
《老子》73章雲:“勇於敢者則殺,勇於不敢者則活。”這是賓語前置句型,即:殺勇於敢者,活勇於不敢者。誰有生殺予奪的大權?聖王!誰是聖王管轄對象,臣民。可見,被殺被活的臣民是奴隸。可見,老子要求政府通過殺戮培養人們貪生怕死的精神。
再看《老子》第74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奇與“正”相對而言,就是不正。為奇者,就是犯上作難者。老子的本意是讓“民”怕死。如果民不怕死,用死嚇唬他們有什麽用?如果老百姓貪生怕死,有人犯法,就把他們殺掉,就沒有人再敢犯上作難了。全文翻譯如下:“如果民不怕死,(我們)為什麽要用死去威脅他們呢?如果讓民經常恐懼死亡,那麽,對於那些對抗統治的人,我們把他們抓來殺死,誰還敢再聚眾鬧事?永遠應該由掌管殺人的人去殺人,而聖王不要親自殺人。代替掌管殺人的人去殺人,就好像代替技術高超的木匠削木頭,很少有不傷自己手指的。”
老子的意思是:最糟糕的是老百姓豁出去了,不要命。要讓庶民貪生怕死。如果庶民怕死,一幹壞事,我們就把他殺掉,就再也沒有人敢出頭了。這就是“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的綁匪政策的體現。老子的反問“奈何以死懼之”的前提是“民不畏死”;老子的險惡用心是讓民怕死。所以,老子的主張要對老百姓施行嚴刑峻法,而且還要施行死刑,只不過統治者不要親自動手。這里,老子的立場鮮明,就是要折磨虐殺庶民,殺人還不讓庶民知道。很重要的一點是,“吾得執而殺之”中一個“吾”字,是老子站在世襲貴族統治者立場上的明證!老子為維護奴隸主統治,竟然滅絕人性,喪盡天良,愚民殺民,與民為敵!
在老子那里,人的價值被視為負數。他說,“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也就是說,老百姓是負擔,把他們像芻狗一樣地拋棄。所以,要防止民盜民亂。具體辦法是:“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這是道德經第3章的話,可以說是老子學說的綱領。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市場鐵律,物少價高。難得之貨,必價貴。老子不許“難得之貨”價貴,顯然是反市場經濟。“不見可欲”,即想要的商品是不許人們見到。可見,老子要取消商品。因為市場上商品就是老子所反對的“五音”“五色”“五味”。老子連“五色”“五音”都反對,要民老死不相往來,文字語言都廢除了,哪里還談得上什麽自由?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巧,竅門,技術。沒有技巧的人,照樣會偷。利,利益,商業利益。沒有商業利益的時代,照樣偷鄰居地里的菜。為了“不偷”的目的,扼殺科技取締商業。這是中國幾千年重農抑商的理論根據。劉軍寧說老子是自由主義者。天方夜譚!一個反對商品反對市場的人,會是亞當斯密似的自由主義者?
老子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智者竊國,使“智者不敢為”。這里“智者”就是少正卯、洪秀全、孫中山似的人物,“智者”能言善辯,聚眾鬧事,所以,老子說“辯者不善”,“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可見,老子要殺掉這類人,其殘暴舉世罕見。
總而掩住,老子要求人民像水一樣“利萬物而不爭”,像一灘死水似的安靜,要求“知者不言”。這分明就是要老百姓做啞巴。而且老子要人們效法的天道正是啞巴之道。大家都成了啞巴,能聚眾鬧事的“智者”將寸步難行。大王就高枕無憂了。
四,小國寡民乃分治之術
白居易的《讀老子》詩雲:“言者不如智者默,此語我聞於老君;若道老君是智者,如何自著五千文?”
“言者不如智者默”,愛說話的是笨蛋,真的智者則緘默不言。
“此話我聞於老君”,這話我是聽老子講的嘛!
“若道老君是智者”,如果說老子真有智慧,
“如何自著五千文”,為什麽寫了五千字的書?老子到底為什麽?原來他要當“自幹五”,可惜他投靠的周王死了,又被新王拋棄了。
《道德經》第80章雲: 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覆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翻譯:(聖王應該)使(諸侯的)國家變小,使人民稀少。(聖王應該)使老百姓擁有的各種器具變得無法使用;使人民貪生怕死而不出遠門。雖然有船只車輛,根本用不著;雖然有武器裝備,用不著展示出來。使民再回覆到遠古結繩記事的社會之中去。人人恬淡寡欲,吃的雖是粗食,但覺得很甘美。穿的雖是破衣服,但覺得很漂亮。住的是陋室,但覺得很安逸。風俗雖儉樸,但覺得很快樂。能聽到鄰國的雞鳴狗叫,但兩國間人民從不往來。
很顯然,老子是在為東周的聖王出謀劃策——小國寡民,分而治之。周王應使人民貪生怕死而不出遠門,這樣,就無需使用什伯之器、甲兵和舟輿了,因為這些都收歸王有了。同時給人民灌輸老子牌的阿Q精神鴉片和心靈雞湯,讓民吃粗茶淡飯,卻覺得味道甘美——甘其食;讓民穿獸皮樹葉做的衣服,卻覺得漂亮——美其服;讓民住簡陋的茅屋洞穴,卻覺得安全舒適——安其居;即使身受上級壓迫,卻覺得是“父母打兒子”而陶然自樂——樂其俗。鄰國相望相聞,卻不敢相互往來呀,如果往來的話,就是“尖細”,格殺勿論;所以,人們老死也不來往;因為人們怕死,成了沒有靈魂的“芻狗”。這樣,諸夏老百姓是帶著心靈的鐐銬生活在柏拉圖洞穴的國家囚徒;而且他們每天吞食老子牌的難得糊塗的精神鴉片;所以,人民在極端原始、貧困的條件下還覺得“甘、美、安、樂”。
以上說明,老子根本不是所謂“民本主義”,恰恰是不折不扣的奴隸主義。胡適、劉軍寧、黎明等人說老子有民主思想。老子主張倒退到“老死不相往來”的原始社會,都不往來了,哪里還需要民主?所謂社會,就是交往,連交往都沒有了,哪里還有社會的影子!老子怎麽會胡思亂想起民主來?互不往來,倒是契合老子的無是非原則、無公平正義的人生哲學,因為沒有往來,是非原則、公平正義也就無從談起。
五,權謀詐術導致道德淪喪
《老子》影響國人之最大者在人心和人格。《老子》一書最大的特征是,由假設的“道”所推導出來的帝王術,其術在政治上是“愚民”、弱民和實施極刑,在形式上是權術和陰謀。
《老子》是奴隸主以謊言陰謀文化愚弄奴民以維持其統治的。人類文明形成共同遵守的價值準則“人不可說謊”,但《老子》卻盡讓教國君陰謀詐術:“聖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後之。”“非以其不爭與,故天下莫能與之爭”(66章)。“將欲翕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去之,必固舉之;將欲奪之,必固予之。是謂微明”,“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36章)。“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72章)。這都是要統治者說謊,陰其謀、密其機,深藏不露,內中暗藏殺機,等待時機成熟一舉消滅對方。
陰柔之術,上行下效,禍延兩千年而不絕,至有李宗吾氏《厚黑學》,嚴重戕害吾國吾民的人心道德。老子反仁義、反道德,是反文明的魔鬼。梁啟超說:“老學最毒天下者,權謀之言也。將以愚民,非以明民,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此為老學入世之本。”又說:“老子既以破壞一切為宗旨,而覆以陰險之心術、詭黠之權謀佐之,故老學之毒天下,不在其厭世主義,而在其私利主義”(《論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老子反道德的邪惡思想和說謊話耍陰謀的手法已經對我們民族文化心理結構的形成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現在大家深感人心不古,道德淪喪,誠信缺乏,我們不難從坑蒙拐騙的醜惡現象中看到《老子》的陰影。那些吹老子的人不是想著如何加強道德誠信教育,讓人知榮辱,明善惡,塑造高尚人格和民族靈魂,建設和諧社會,而是大講所謂“老子與人生智慧”和“東方智慧”,兜售與優秀價值觀相對立的陰謀詐術,讓人人都學成爾虞我詐的騙子和陰謀家,率天下而禽獸,這種做法無疑於民族自戕。
專制與撒謊是對孿生兄弟,要以撒謊維持統治的專制者,往往利用原始思維方式推行愚民政策維護統治。中國歷朝歷代專制統治者,為愚弄人民對原始思維方式的強化乃至固化,必然導致社會及其思維方式的落後乃至滯後。因此必須承認:在宗教文化極不發達的中國,還處在“前邏輯思維”時代最低級的巫術階段。《老子》一書並非邏輯思維的產物,而是初民們的巫術詩性思維的聚合物。詩性思維又稱原始思維,意指人類兒童時期所具有的特殊思考方式。其特征為主客不分,運用想象力將主觀情感跳躍到到客觀事物上,使客觀事物成為主觀情感的載體,從而創造出一個心物融合的“天人合一”的主體境界。譬如:“天有十日,人有十等”;就是把毫不相幹的事硬扯到一起。這種亂比思維起源於《周易》。《周易》是本算命書,算命的“比”沒有任何原則約束,完全是天馬行空,像說相聲般的隨意。當人類大腦被“算命的亂比思維”占領了後,人類唯一可靠的“形式邏輯思維”便無立足之地。這就是老子一書無邏輯的根源!老子慣用的“陰陽”辯證法違反了概念劃分的邏輯規則,也違反了分解整體的規則,完全是巫術類比的異想天開。
結束語:老子為國君江山永固,不惜毀棄器物,不許民用文字,消滅文明,以達到愚民的目的;公然反對人類的道德價值準則,絕仁棄義,反對愛民治國,冷酷,殘忍,泯滅人性,對帝王秘授說謊、欺詐的陰謀詐術,鼓吹叢林法則。可以說,《老子》不但是中國文化史上,而且是世界文化史上的糟粕,是人類的恥辱。對於這樣的糟粕,對於這樣邪惡的思想,現代有正義感、有良知的人,能不反對嗎?揭露老子陰謀文化的實質,消除老子陰謀文化的毒害,是我們當前繼承和弘揚我國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道德建設的當務之急。
從宇宙學看華人與科學的距離
一,古希臘的宇宙學
古希臘人非常清楚大地上是球形的,其根據非常充分。
古希臘的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er,610~546 BC.)提出月亮的光是對太陽光的反射,太陽是一團火。中國是在西漢時代的《周髀算經》中提出類似的說法,“日兆(按:通照)月,月光乃生,故成明月。”
提出大地是球體的第一人乃是古希臘大數學家畢達哥拉斯(前580年—前500年)。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球是最完善的幾何體,所以,地是球形;宇宙是一個包括各種天體的大圓球,中心有一個火球,圓形的太陽和大地繞中心火球作均勻圓周運動。
赫拉克利德(公元前388-315年)發現了金星與水星都環繞太陽而旋轉,並且采取了地球每24小時繞著它自己的軸線轉動一周的見解。他提出了地是球體的證據:在海邊看歸船,總是先看見桅桿,然後船體才慢慢升上來。遠去的船只則反過來。於是他想:如果大地真是坦蕩如砥,那麽就不該出現這種現像,遠去的船只應該是逐漸變小,不會如此一截截地消失。這種現像只能以大地是球體來解釋。他接著想到用月蝕來驗證這一假設,果然發現月蝕時月面上的陰影是球形的。他不但證明了自己的假設,而且首次合理解釋了月蝕發生的原因。
希臘人歐諾比德發現了黃道的斜度,明白了太陽比地球大得多,這一事實否認了地球是宇宙的中心。
薩摩的亞里士達克(Aristarchus,前310~前230)比哥白尼早一千多年提出“太陽中心說”,即一切行星包括地球在內都以圓形在環繞著太陽旋轉,並且地球每24小時繞著自己的軸自轉一周。他第一個嘗試測量地球和太陽之間的距離,並正確提出地球的面積小於太陽,他還測出了太陽和月亮的大小以及它們之間的距離。阿幾米德在他寫給敘拉古的國王葛倫的信里說,亞里士達克寫成了“一部書,其中包括著某些假說”;“他的假說是說恒星和太陽不動,地球則沿著圓周而環繞太陽旋轉,太陽位於軌道的中間”。
公元前3世紀的埃拉托色尼(Eratosthenes,約前275-前194)著有《地理學》、《對地球大小的修正》等重要著作,建立了較完備的地理學知識體系。他對地球的周長進行了科學測定。他根據夏至日正午在亞歷山大里亞城和尼羅河中遊昔恩尼(在北回歸線上今天叫阿斯旺的地方)兩地日影的差異,他測量出在亞歷山大亞的地方太陽光線和天頂(就是垂直地面的法線)夾角是7.2度,昔恩尼是0度。用三角測量法計算出地球周長為39690公里,與現今測得的準確數值40075.13公里十分接近,其測出的地球周長只比今測赤道周長少385.13公里。同時,埃拉托色尼也是首先使用“地理學”名稱的人,從此代替傳統的“地方志”,寫成了三卷專著。書中描述了地球的形狀、大小和海陸分布,並將地球劃分五大氣候帶。埃拉托色尼還用經緯網繪制地圖,最早把物理學的原理與數學方法相結合,創立了數理地理學。他還提出了地球表面大部分是水面,世界各大洋互相連接為一體的學說,同時是最早提出向西航行就有可能抵達亞洲東部的人。他還把潮汐的漲落歸因於月球的影響。
希巴古(Hipparchus,前190~前120)是第一個系統地論述了三角學的人,作為“方位天文學之父”他發明了“天文數”概念,發現了歲差現象,編著作了西方歷史上第一個記載850個恒星的星表,並測定了上千座恒星的亮度並注出了它們的經緯度;算出月球直徑及其與地球距離的近似值。他計算了日食和月食發生的時間,並根據日月的變化計算出了一回歸年為365.2467日(今測得正確數值為365.2422日),一朔望月為 29.5306日(今測得正確數值為 29.530589日),其誤差不超過一秒。他采用了並改進了亞婆羅尼(鼎盛期約當公元前220年)所創造的周轉圓的理論;這種學說發展到後來便以托勒密的體系而知名。
後世最負名望的天文學家——托勒密,他創立的地球中心說,主張:地球處於宇宙中心,且靜止不動,日、月、行星和恒星均環繞地球運行。托勒密這個不反映宇宙實際結構的數學圖景,卻較為完滿的解釋了當時觀測到的行星運動情況,並取得了航海上的實用價值,並代表希臘天文學和宇宙學思想的頂峰。在以後近兩千年內,托勒密學說被奉為天文學的“聖經”。
二,中國古代的宇宙模型就是“天圓地方”
中國古人白天看到:水成平面。水往低處流,最後形成平面。由此有人想象大地是平的。 古人晚上看到:“鬥轉星移”。北鬥星圍繞北極星轉,二十八星宿從角宿開始,一個接一個穿過中天,最後是軫宿,接著又回到角宿,說明在作圓周運動。這就使人想到,天是圓形的。因此,古人認為:天好像一個穹頂,蓋在地上,大地是方形的。而張衡的天地像雞蛋的比喻,仍然認為大地是平的。一直到了清代,中國人都相信大地上球形的。
中國古代宇宙論有蓋天、渾天、晝夜、聽天、穹天、安天、平天之說。主要為蓋天、渾天兩家。
1.蓋天說
“天圓如張蓋,地方如棋盤局” (《晉書.天文志》); “從上臨下八萬里,天似圓履,地以方載” (《尚書緯.考靈曜》)。古人不僅認為天圓地方,並且確定天與地的距離為八萬里。西漢時期的《周髀算經》還進一步確定大地是一個每邊81萬里的正方形(事實上地球周長約4萬公里,故毛詩曰“坐地日行八萬里”)。
蓋天說認為大地不動,天空中的日月星辰隨天穹在旋轉。蓋天說有幾個難以解釋的問題:
圓形的天穹如何蓋方形的大地?(北京的天壇和地壇),一個圓形的,一個方形的,二者如何銜接?對此,孔子的學生曾參也曾心存疑惑:“天圓而地方,則四角之不"R(掩)也”。是啊,反之亦然:圓形的鍋,配方形的蓋,能不漏氣嗎?聽從聖人之言,曾參借孔子的話自圓其說:“夫子曰:天道曰圓,地道曰方” (《大戴禮記.曾子.天圓》)。這樣就把一個物理學難題,讓天地之道的哲學思辨給忽悠過去了,這一忽悠就是兩千年。
為何天穹斜著蓋大地?古人認為北極星是天的中心,這是從黃河流域觀測到的結果,北極星與大地有36度傾角,所以天中心傾斜於大地。
天蓋為啥不掉下來?大地象棋盤,為啥卻向東南傾斜?對此有八根柱子撐著天,一根讓共工撞斷了的說法。可是,另外七根又在什麽地方呢?
2.渾天說
張衡(78-139)向蓋天說提出挑戰,在《渾天儀》中認為:“渾天如雞子,天體圓如彈丸,地如雞中黃,孤居於內,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之包地,猶殼之裹黃。天地各乘氣而立,載水而浮。”
張衡的渾天說把大地比作蛋黃,向大地是球形走近一步。可在《靈憲》中又說:“天體於陽,故圓以動;地體於陰,故平以正。”大地又變成平的,向蓋天說作了妥協。
渾天說不能解釋:若大地似球形蛋黃,則水平面也應該是球形的。這與水成平面的直觀印象不一致。因此渾天說大地是蛋黃,水面卻是平的,顯然不和諧。
蛋黃形大地為何懸於空中而不下落?這是問題的要害。有人解釋為天球內盛滿水,地浮在水上。唐代詩人揚炯在《渾天賦》中寫道:“天如倚蓋,地若浮舟”。把大地比作船浮在水面上,雖解決了大地不下沈問題,可浮在水上的大地為什麽不與“天殼”碰撞,是什麽力量“系”住這艘大船,渾天說難以回答。
既然天球下半部盛滿水,那麽太陽運轉到水平線以下,就要穿水而過了。但是,解釋一切的中國傳統哲學思想的理論核心是陰陽五行,五行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水克火,太陽是火,穿過水時,水豈不把太陽給滅了?這又不和諧。
三.國人的思維與科學無緣
由於中國官方禁止人們探索宇宙,中國只能沈醉在直觀的“天圓地方”中無法產生宇宙科學。西漢的《淮南子》,既說“往古來今謂之宙,四方上下謂之宇”,又說,“燕雀”見“風皇(鳳凰)”在高天飛翔,鄙夷不屑,以為還不如自己在“宇宙”即低矮的屋宇梁棟之間自得地飛來飛去。這里的“宇宙”指建築。這樣狹隘的視野,怎能產生科學的宇宙觀?
中國的宇宙學“理論框架”是“天圓地方”,天似穹窿,籠罩四野,如蒙古包一樣懸掛在方方的地面上。天空既然是蒙古包,那高度就不是一樣的。極而言之,到了天盡頭的天地相接處,那高度不就為零了麽?南北朝時代僧一行等人卻用勾股定理測量起天高來。僧一行在同一經度不同緯度同時測量日中的竿影,便能據此算出天的高度來!他們算出了子午線長度,自己卻不知道,世上再沒比這可笑的事了;而且誤差大得不得了,跟古希臘人算出來的地球周長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中國人一直以為“天圓地方”。大地是個方方棋盤,大地四周和下面都是水,大地之所以未被水淹,是因為鰲托著它,因此,中國人視鰲為神,特別崇拜鰲,由此而崇拜鰲的兄弟們——烏龜王八。華人最早的文字就是甲骨文,甲就是烏龜殼。而所謂“天空”,就是一個空心的“天球”。諸天體就嵌在這球面,天球轉動,於是便有晨昏。這就是所謂“渾天說”。國內小冊子吹到天上去的張衡制作出來的“渾天儀”就是根據這一“基本理論”造出來的。任何人都會想到,如果天空真的是個包著方方的“地盤”的空心球,那“地盤”就必然是懸浮在空中的,毫無任何支柱,否則那“天球”就絕不會轉動。
古人看到重物下落,又認為天有形,有形就會有重量,有重量就會下墜。杞人因此就憂愁天會塌下來,結果成了中國人的笑柄——“杞國無事憂天傾”。杞人不會象希臘人去推理、去計算;古中國人連杞人好奇心都肆意攻擊,當然不會去研究大自然,不會有科學。荀子對此評論說:“星墜木鳴,國人皆恐。曰:‘是何也?’曰:無何也,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這樣的思維,還能引起對自然的思索嗎?此外,王充以“元氣呼吸,隨日盛衰”來解釋潮汐周期;宋應星則陰陽的相生相克在解釋火藥的爆炸。總之,一句萬能的“陰陽之化”給以了斷,沒有人再去思考為什麽了。
這樣的思維方式,能一步一步推出科學的理論嗎?不可能!天圓地方的宇宙觀使中國人深信不疑。鄭和龐大的船隊總在海岸線附近航行,不敢到遠離大陸的海洋處航行,他們怕被無邊無際的海洋吞沒。有人說:他們沒有確定航向的能力,所以,不能像葡萄牙西班牙人遠洋航行。明末的傳教士試圖向中國天文學家們介紹日心說和地心說的爭論時,驚奇地發現他們毫無興趣。
中國人感興趣的只是天文歷算的實際功用,天文研究的唯一目的就是準確地預言日蝕月蝕,確定24節氣是下個陰歷年的哪幾天就行了。
古希臘人的歷法非常精確,古代最合理的置閏方法是默冬周期,即19年7閏的規則,是由希臘天文學家默冬在公元前432年提出的。公元前383年開始執行此歷法。
而中國張衡(78-139)的“渾天說”不可能定出太陽歷來,只能訂出所謂“陰歷”,也就是月亮歷那種原始歷法。24節氣還要專門測定是哪一天後再寫在“皇歷”里,對農業國來說簡直是罪過。
中國的農歷元旦,是湯若望等確立的。明末使用的歷法《大統歷》誤差太大,會導致夏天過春節;湯若望、龐迪我等修訂之“崇禎新歷”。清政府上台後,繼續由湯若望修訂歷法,叫《時憲歷》。
中國的儒家代表人物楊光先質問湯若望,如果你說地球是圓的,那麽地球上的人站立,側面與下方的怎麽辦?難道象蜾蟲爬在墻上那樣橫立壁行,或倒立懸掛在樓板下?天下之水,高向低流,湯若望先生喜歡奇思怪想,你是否見過海水浮在壁上而不下淌?中國人都立在地球上,西洋在地球的下方,淹沒在水中,果真如此,西洋只有魚鱉,湯若望先生就不是人了。
中國人的巫術思維方式,封閉自大,總以為天下第一(巫術的狂妄),而且漢人竟然用“世界中心之國”的“中國”來稱自己,多麽妄尊自大和無知變態!
中國人的聰明僅限與權謀下的投機取巧而已,這種權謀文化體系不僅降低了中國人的能力(包括智商),並通過多少代的基因遺傳和文化傳承導致中國人缺乏一種天然的對世界的洞察力。魯迅曾說過,柳下惠和他弟弟看到麥芽糖,一個說“可以養生”,一個說“可以粘開門閂偷盜”。中國人的聰明就是這樣——只會耍滑頭,卻無大智慧。這樣的人格,也就決定了遠離科學。
華人思維與邏輯絕緣
一,“互滲律”下的亂比思維
中國人愛用類比,先秦諸子的議論文中,大量的使用類比推理的手法來論證自己的觀點。中國人之所以使用類比,是因為他們邏輯思維能力差,不善於說理。西方人用得少,是因為西方的邏輯學產生的早,他們很早就意識到了類比推理結論的或然性(不確定性),所以,他們在一些討論中就會有意地去避免類比。中國人在生活中使用類比時,經常會忘記了類比推理的或然性,經常把類比的結論當成了必然。甚至生拉硬扯,亂比一氣。比如談到取消戶口管制、自由遷徙問題,有人就說,那全世界為什麽不能自由遷徙?美國應該打開國門,讓外國人自由遷入。這種說法混淆了國際關系與國內關系的不同
初民的思維是原始人的巫術思維。巫術思維的特點就是抓住事物相似進行類比推理,把毫不相幹的事物通過“天人感應”或者“天人合一”的手段硬扯到一起。譬 如:“天有十日,人有十等”,“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天圓地方,故人頭圓足方以應之”;“天有365日,人有365塊骨頭”;“地有12經水,人有 12經脈”……這種亂比思維又叫詩歌思維,其特點是跳躍式的聯想(如“疑是銀河落九天”)。所以,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也就是說,“不學詩經的跳 躍式聯想思維方法,就沒有悟性,就無法在社會上說話。”
《周易》是本算命書,算命的“比”沒有任何原則約束,完全是天馬行空,像說相聲般的隨意。這一傳統為中醫所繼承。譬如:《本草綱目》記載,魚骨頭卡住了喉嚨,把漁網燒成灰,服之,有效。理由是,漁網克魚,漁網灰克魚骨頭。又如:京城四大名醫之首的蕭友龍治療子宮脫垂的妙方,用鱉頭。顯然是因為活鱉頭易於回縮之故。但鱉頭煨焦後顯然無回縮之功了。中s銜呵嗤芏親喲螅淮文懿敲炊嘧校輝械母九糖嗤蕓苫吃小S秩紓松羿諏粒隕ひ粞屏耍幸餃貌∪順圓跬傘F涫擔宋奚っ牛鞘歉共慷抖⒊齙納簦裕粵酥絲牽倉尾渙瞬 U鮒幸餃且芟耄揮腥魏溫嘸讕蕁R桓鋈嘶蛞桓雒褡宀荒芾硇鑰凸鄣畝源約旱納硤澹渙私餛し艏∪夤趨老赴且躚粑逍邪素隕匣鶉逼醫謝劍綰文芙⒖蒲б饈逗駝返乃嘉絞健�
原始人的智力活動是集體的智力活動,有它特有的規律就是“互滲律”。互滲最初就是性追求中的相互滲透,人們在生殖崇拜中產生了互滲信仰!互滲是指原始人的一種信仰,認為在兩件事物和兩種現象之間存在著部分同一或相互之間有一種直接影響,盡管它們之間並無空間上的聯系或明顯的因果關系。互滲律起作用操縱著原始人的信仰,互滲是圖騰信仰的基礎。比如我們常說的打一個噴嚏就是有人想你(暗指情人),它們之間不存在任何合乎理性的聯系,是互滲律作用的結果。互滲也都是人對自然事物的一種情感滲透。“相看兩不厭,唯有敬亭山”,就是李白對山的一種情感滲透,並不存在合乎理性的聯系。
《老子》的道就是物質。“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21章)。” 可見:“道”仍然包含有原始思維的神秘互滲——物、象、精、信的互滲,因而是一個難以名狀和不可定義的模糊概念;創造不出一個抽象的字眼來命名,只好用一 個物質性的“道”來稱謂。第25章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既然是神秘的物質,它所生的“一、二、三”也自然是物質了,這樣,“三”才能生萬物嘛!萬物當然包括人,所以人就是物質。人是物質而且是芻狗一般的物質,就是道家的本 意!
其實,道不是物質,一、二、三,也不是物質。把一切都說成是物質是老子的最大錯誤。
“天人合一”是中國式的哲學,其實是“天人未分”的原始人的互滲思維。“天人合一”表明中國人不會思維,不會觀察、分析具體的事物,當然不會以理服人,只 好拿“天”(最大的勢力)來壓服人。《水滸傳》的宋江建立等級制的時候。恐眾人不服,便炮制出了一份“天書”,拿“天”來壓服人……
董仲舒演繹《易經》的“天人合一”觀,提出了“天人感應”說。至南宋,朱熹將“天人合一”發展為“理學”。朱熹說:“宇宙之間,一理而已,天得之而為天, 地得之而為地,而凡生於天地之間者,又各得之以為性,其張之為三綱,其紀之為五常,蓋皆以此理流行,無所適而不在。”他提倡“存天理滅人欲”,以此來約束皇權。可是,董仲舒和朱熹畢竟是跪拜在君父腳下的奴才。董仲舒將“天”擡高為帝王的祖宗,帝王成了天下的家長;朱熹將“三綱五常”當做天理之本,“君為臣綱”,臣子無條件服從帝王就是“天理”(父子、夫妻同理);這還有什麽約束可言?還有什麽是非善惡可言?這深刻地反映出儒家理論根本沒有民權思想,徹頭徹尾的虛偽。明清以來,君父們興高采烈地將“天理”當做了維護權力的主要理論,以行“天理”而無所顧忌、肆意妄為,輕輕松松地將“三綱五常”化做“三山五岳”,重重地壓在了華夏民族身上。
《論語》里的有子認為:“孝敬父母、尊重兄長的人,很少會冒犯尊長;而不會冒犯尊長的人,絕不會去造反。”顯然,這是亂用比喻的推理:父兄並不等於尊長,尊長並不等於統治者。結論,孝悌的人,與忠於統治者毫無相幹,甚至越是孝悌的人,越容易造反。事實上,華夏帝國的奪權者幾乎都是自稱孝悌的人如王莽。
美國漢學家費正清說,《禮記》中《大學》提出的“修齊治平”這種推理是錯的。這個推論居然從“個人”層層放大到“天下”,連續不斷的飛躍,使人有從人變仙升天的飄飄之感。修身了就能齊家?齊家了就能治國?治國了就能平天下?顯然是沒有分清必要條件、充分條件和充要條件等假言判斷問題。
中國人只會亂比思維和感性思維,缺乏抽象思維能力。最荒唐可笑的是“上善若水”。因為:方形的容器盛它,它就是方形;圓形的容器盛它,它就是圓形。它願意處在最低的位置,“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而且《老子》由此推出:“是以聖人欲上民,以其言下之;欲先民,以其身後之。是以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為之爭”。這一連串的“是以”連接起來的推論,竟然是從“水往低處流”的現象推導出來,荒謬無稽!難道因為江海位置低下,容納百川,所以聖人為了爬上去統治百姓,就必須先伏低做小?這算哪門子推理?遺憾的是,“水往低處流”僅是模糊的 經驗和感覺。人只看見了水“善下之”,喜歡往低處流,卻沒有看見水喜歡“善上之”,更喜歡偷偷往天上跑,天上沒有雨水,哪來“海納百川”?如果牽強附會地 說“上善若水”,那麽“上善若氣”、“上善若火”、“上善若土”都恰當,顯然,這樣的“上善”也太隨意、太低俗、太廉價了,實際就沒有“上善”了。孟子由 “水往低處流”推理出“人性無不善”,也是荒誕的!
二. 模糊思維與邏輯、科學絕緣
1.缺乏同一律標準。陰陽辯證法號稱一分為二,全面看問題,實乃顛倒黑白,否定正義標準而搞多重標準。孟子承認:象是“至不仁”之人;卻以“親之欲其貴,愛之欲其富”的歪理為舜辯護。孟子主張內外有別的親疏等級制,內部的人要優待,外部的人要虐待,對自己的親屬依據孝(家規)處理,對非親屬則依據國法處理。
2.鼓吹“不確定性”與邏輯、科學絕緣
祖宗崇拜是感性經驗的產物,是狹隘的幫派立場和先入為主造成的。由於經驗知識具有模糊性不確定性,就會形成對所有知識的不確定性看法,“治大國如烹小鮮” (治國如烹魚一樣隨意,沒有客觀的確定性標準;道粉解釋為不翻魚,亂翻魚就亂了。其實煎魚的時候就是要及時的翻動,否則就燒焦了。為了好翻必須使魚不粘鍋,這就要多放油,結果導致華人血脂高、高血壓)。
《道德經》宣傳就是“不確定性原理”(簡稱變即樸素辯證法)。“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任何表達出來的概念,都是不確定的。《道德經》認為:一可以分為二、二可以合為一,說圓不是圓、說方不是方,說出來的東西就不是東西,真是“玄之又玄、眾妙之門”。“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禍福不能確定:“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強弱不能確定。這與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人盡可能澄清概念的定義南轅北撤。
同為道家的莊子,更是將“不確定性原理”發揮到了極致:在《莊周夢蝶》中,他甚至不能確定“到底是蝴蝶變成了我、還是我變成了蝴蝶”。
道家的最高境界是“道法自然”、“難得糊塗”、“渾水好摸魚”;它極力混淆禍福、混淆強弱、混淆是非,混淆善惡;最終喪失明確的道德標準、明確的法律,其後果是整個帝國喪失了共同信仰。
“不確定性”從古至今一直是中國的思維模式,從而導致漢字字義的多義性歧義性,從而使漢文喪失了邏輯(因為邏輯以確定性為前提),使華人與科學無緣。
中國最早的數學書《周髀算經》、《九章算術》,大約成書於西漢時期。這二本書中的計算方法,主要是用於劃分季節、丈量田地,是“數學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的 產物,全是為了實用,它寫到:“數之法出於圓方,圓出於方,方出於矩,矩出於九九八十一。”既無“圓”的定義,又無“方”的定義,甚至沒有“矩”的定義, 誰能理解?這是因為:華夏數學沒有邏輯學指導,沒有系統地研究“概念”,所以,中國數學就毫無科學理論可言。中國的實用數學的計算工具是“算籌”,主要是一些小竹棍。由於特別崇尚“位置”的貴賤(貴賤位矣),算籌自然要體現出“……萬位、千位、百位、十位、個位”等等尊卑貴賤秩序,算籌最終變成了僵死的算 盤。
3.提倡“不確定性”是為了任性、獨裁
義,羊、我結構;我,至尊;羊,大祭。指我獲得了無敵天下的至尊的地位在搞祭祀大典,多虧有神明暗中相助,沒有神靈的幹涉,我不能勝也。可見,中文的“義”本身就有獨霸天下的獨裁涵義。
“義” 直接來源於祭祀祖宗儀式。“義”字由“羊”、“我”組成,非常形象地表示:自己頭頂最好的犧牲——“羊”,獻給祖宗。雖然“義”來自祭祀,但這個概念非常模糊,就是最“仗義”的孟子,也沒有明確它的內涵和外延。
“義者,宜也”《中庸》。宜什麽?有哪些宜?都不清楚。其實,這絕非“聖人”們的粗心大意,它來自經驗崇拜的“不確定原則”,對“義”的內涵和外延不作限 定,就可以任意取舍。只要自己認為適宜就做,就無所畏懼、就為所欲為。這對掌握了話語權的人,真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對沒有掌握話語權的人,只能任由別人宰 割。
孔子說,君子為了天下,可以不遵守任何規則,敢於做任何事,只要符合義(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論語.里仁》)。孔丘說“言必 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 說話守信用;做事要結果,這是頑固小人的行為。孟軻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義所在”。意思是高貴者為了忠義、孝義,做人不必講究誠信,不必履 行承諾。人人“惟義所在”,人人“言不必信,行不必果”,華夏帝國徹底喪失了誠信,“虛偽”成了帝國的最顯著特色。
“不確定性原理”對華夏民族的危害及其巨大,對統治者真是絕對利好。國人愛好類比幻想,認人唯情,見仁見智,否定正義標準從而陷入了思維混亂和胡攪蠻纏, 這時候唯有靠祖宗崇拜和聖人(權威或強權)崇拜來止亂;西方人靠邏輯和上帝博愛來來止亂。中國沒有確定的準則,君王的意願就成了唯一準則:君王說好就是 好,君王說對就是對,君王想咋幹就咋幹,君王語言就是聖旨。悲哀的是,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法則,甚至同一個君王也有兩個截然相反的法則:他今 天指鹿為馬,明天指鹿為鹿;他今天一分為二,明天合二為一;他今天量小非君子,明天無毒不丈夫;他今天說梨子是甜的,明天說梨子是酸的。對臣民來說,如何 適應帝王“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辯證法”,成了最要命的技術活。
三.立場思維導致拜權威
中國文化是強調“孝親”的立場文化,看任何事情都是從自我(家)利益的立場看問題。幾千年的“以孝治天下”強化了小圈子的功利主義特色,以至於今天的國人句句不離利益。
雖然儒家強調仁義道德,說“君子明白義,老百姓明白利”,但儒家的義是臣民的義務,是君主的利益之所在。孟子說得很清楚,沒有講義務的社會會把君主放在後面的(就是在提倡“讓幹部先走、先享受”)。可見儒家就是為君主謀利。這與希臘人是不同的。希臘人強調,研究問題如研究天文、數學、語法、邏輯等各種問題最好擺脫利益的幹擾,才能接近真理。而在中國從來沒有這樣的說法。中國研究天文,那可是天機,關系著朝廷的興衰,所以,天機不可泄露,泄露者會被皇帝砍頭。由此形成了中國的傳統——祖傳秘方。天文學、中醫、臭豆腐都是祖傳秘方,傳子不傳女,一切都是為了私利而保守秘密,結果中國成了崇古的僵屍國。
正因為只講立場和利益,就沒有了邏輯和正義。所以,為了利益就不擇手段,誇大其詞地把自己派別說得神乎其神,恬不知恥地摘桃子。中醫偷摘最大的一個桃子是 “中國人繁衍至今是中醫的功勞”,甚至吹噓:“如果無中醫,中國早滅種了”。這就是模仿唐朝韓愈的胡話——“古之無聖人,人之類早滅絕了”。第二個大桃子 是屠呦呦得諾獎,中醫一致認為這是中醫的功勞,盡管青蒿素發現的全過程都用的是西醫的方法,而且是在非中藥的黃花蒿中提煉出青蒿素,起初並不叫青蒿素,只是為了掩蓋“百無一用是中藥”的真相,才改稱為青蒿素。三氧化二砷治療早幼粒細胞白血病,中醫認為是中醫的貢獻,盡管西醫早就有過這方面開創性研究。一旦出事,中醫會立馬表態“不背這個鍋”。比如:胡萬林,當年被譽為“發現黃帝內經”的神醫的時候,中醫無人說他是偽中醫;出事後,中醫說他是敗類。馬俊仁的中華鱉精也是中醫祖傳秘方;出事後,就是偽中醫。首烏導致肝衰竭,中醫認為是未炮制的結果,不背鍋。總之,所有的問題,中醫一定會甩給偽中醫或騙子,甩得幹幹凈凈。
甲骨文的“孝”,從爻從子,“爻”就是卦爻,它是卜筮的內容,具有無上權威;“子”就是“人”;孝字從爻從子,表示“人”要遵從“爻”的權威,具有接受長者教誨與順從長者意志的意思;“孝”,自然就有“服從”與“順從”的意思。教字的甲骨文,從爻從子從攵,“攵”即手持刑杖棍棒之像;“教”就是“統治者拿 著棍棒,要求人民服從爻”。王為什麽要采用棍棒教育呢?因為那是一種否定自主意識式的奴化教育!“文”就是暴力,“爻”就是謊言;謊言與暴力。
中國文化的要害就是祖先崇拜,它導致了崇古尚古的社會風氣。在諸子百家眼里;今不如昔。他們言必稱“上古”稱三皇五帝。似乎離開了祖先權威,就做不了文 章。老子沒有權威用,就捏造出來一個“古之聖人”,莊子又虛構了一個“仲尼”。這莊子一會兒把“仲尼”當成神靈附身的巫師,借他的口假傳聖旨,一會兒又把 這“仲尼”當成批判奚落的對象,簡直莫名奇妙得厲害。孔子更是絕對離不開周公周文王的,須臾不能離開,要是離開了,馬上就患上了失語癥,連話都不會說了。中醫必須靠黃帝來推廣自己的醫術。到了後世,中國讀書人全部智能都用來“代古聖立言”,全中國人兩千多年如一日,日日夜夜靠三五個死人的智慧和話語討生 活,實在是可悲之極!
張岱年發現:中國聖賢根本不屑於推理論證,直接把結論塞給讀者。例如老子、孔子的書就只有結論,沒有論證過程。諸子百家只講禮的等級和壓服,根本不知道世界上還有說服人的邏輯。
孔子要求臣民拜權威——“畏聖人,畏大人,畏天命”,“視聽言動”都需合乎禮。其要旨就是“聽話”“服從”“不許反駁”。可見,孔子只有壓服;敢於“反駁”的宰我被罵為朽木糞土;敢於傳播“異端”的少正卯被孔子屠殺了。
而道家更幹脆:老子要求人民像水一樣“利萬物而不爭”, 要像芻狗一樣地不說話,這樣一來,人民這個“水”族就只能利君王了,只能“載”王侯而不能“覆”王侯了,其反動立場不是昭然若揭嗎?
不許人民說話,顯然也是壓服而不是自由平等地說服。原來,周公曾提出“由民情而知天命”的觀點,因為周替代商,與部分民眾支持有關。隨後,武庚和“三監”也因民眾支持而向周朝造反,周公就強調天命由王家壟斷,與民眾無關。在《大誥》中,周公說非聖賢不足以知天命,接著又聲稱只有通過最權威的占卜才能了解天意,民眾的抗議並不代表天命和天意。這就造成後來周厲王彌謗——禁止妄議朝廷後全國鴉雀無聲,人民像一灘死水似的安靜“不爭”,結果厲王被趕出了國都。
墨子反對一人一議,提倡“上同”。中醫更是禁止批評。中醫粉說,若許你批評中醫,大家不信中醫了,中醫如何生存?
儒家是如何消滅邏輯的?
人類要正確思考,就必須遵循一套思維規則,這就是邏輯規則。不遵守邏輯規則,頭腦中的各種模糊概念就會紛至沓來,思考的時候就會概念混淆,語境不清;表達的時候就會偷換概念,轉移命題,這樣的人是不可能講清道理的。究其原因,不是因為國人笨,而是因為不講邏輯的儒家大一統的教化,將中國邏輯學萌芽扼殺於了萌芽之中。
一,孔子以殺戮、灌輸的“寬猛相濟”法扼殺邏輯思維
孔子(前551-前479)的核心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安其位,各守本分,“思不出其位”,不得僭越。孔子把個人提出不同政見的社會看成了一個混亂不堪的社會。這與民主理念完全背道而馳的:在民主社會中,任何人都沒有必然的理由被束縛於某一個特定的位置上。每個人都有權利參與到世界性的事務當中,提出他自己的思考與議案。
孔子認為:人天生就不平等,有些人天生就是聖人,命中注定就該是享受榮華富貴的,這是他們有德的結果。德配天地,富有四海,永享祭祀。這是天命,民眾只應該服從,聽從聖人的道德教化,而不能冒犯聖人的威嚴,不能議論聖人的言行——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孔子的政治目標是獨裁:“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不議國政)”。連議論權都不給百姓,儒家怎麽能知道民意,怎麽會重視民意?魯迅說:“‘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就是秦始皇隋煬帝,他會自承無道麽?百姓就只好永遠箝口結舌,相率被殺,被奴。這情形一直繼續下來,誰也忘記了開口……‘莫談國事’,是做小民的本分。有學者曾說過:要征服中國,必須征服中國民族的心。其實,中國民族的心,是早給我們的聖君賢相武將幫閒之輩征服了的”。
孔子從心靈上奴役人。他主張“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即:不在一定的官位,就不能考慮那個位置的政務。也就是說,上級能考慮的,下級不能考慮。沒有官位的人,就毫無政治權利!政治權利的層層遞減,到了人民那里就絲毫沒有。每個人只能考慮自己分內事,縱使有絕頂的才智,也必須“思不出其位”。唐憲宗元和十年,宰相被暗殺;白居易上書堅請捕捉刺客,權貴以其越職言事為由,貶他為江州司馬,從此,白居易過上了顛沛流離的生活。而蘇軾也是因“越位”議論“王安石變法”開始倒黴的。
孔子把“越位”議政看成最大的罪;他最憎恨“庶人議政”,他害怕百姓議政危害了他精心維護的等級特權制度。孔子強調以禮教民,“齊之以禮。”孔子要求人們都恪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級禮制;各安其位、各守本分、沒有非分之想,天下就太平了。人們的衣著服飾、言談舉止、思想感情,無一不被等級格式化。
你要求思想言論自由,那咋麽行?孔子要求人們“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凡不符合禮制規定的,就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說,更不能動,當然也不能想;人們只需要盲目地服從周禮,重覆著老一套的陳舊模式。
對那些不聽話的人,孔子還準備了一件大殺器——《禮記.四誅》: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巧以疑眾,殺。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此四誅者,不以聽。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對幫助人們打官司搞維權的律師殺無赦,鄧析就是亂解法律被殺的。
“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巧以疑眾,殺。”就從是直接幹涉了人民的日常生活,令人民的生活自由經常性地受到威脅。同時也扼殺了科學理念、科技創新。
“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就從根本上杜絕了言論自由的可能性,取消了社會輿論監督,同時也扼殺了邏輯思辨。而邏輯與科學則是所有文明進步的動力,這就是儒家歷史內衰外辱的主因——愚民弱民。
“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就直接粗暴地摧殘了宗教和信仰的自由,這是連“裁判”都省略了的對異端的迫害。
由於儒家不講邏輯,所以儒家必然不善於講理。為了避免辯論不過其他思想,就只好一殺了之了。儒家要是真有本事,早就將以疑眾的言論駁倒,何必冒巨大的政治風險殺人呢?邏輯學有兩個很大的作用——就是“巧言令色”(哲學思辨),“奇淫技巧”(科學技術)。孔子以“文武之道”來排斥其它思想文化,“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把“己之所欲”強施於人,甚至把反對者趕盡殺絕。
公元前496年,孔丘任魯國代理宰相(攝相事),一上任就把一位很有名望的文化人少正卯殺了。少正卯聚眾講學,使得“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少正卯宣傳的是反周禮的一套,虛仁假義的儒家受到了打擊,少正卯聲名太盛,孔子的弟子除顏回不受誘惑外都跑去聽了,於是孔司寇拿起了刀,二話不說就殺了少正卯。殺了之後,還下令暴屍示眾三日。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則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孔子大意是:人有五種罪惡,而盜竊還不算在內。一是內心自由放達而好冒險;二是行為怪僻而一意孤行;三是言語虛偽卻善於狡辯;四是廣泛記錄並散布醜惡的新聞;五是讚同錯誤的觀點且說得有聲有色。這五條罪,只要人有一條,都難免要被君子誅殺,何況少正卯五罪並發。所以,在他居住的地方,他足以糾集門徒成群,他的言論足以蠱惑人心,他的意志足以使之成為反抗當局的領袖,他顯然是小人中的梟雄啊,不可不殺。
孔夫子上面所說的“五條罪”中,只有第二條涉及行為,而且還沒有具體說是什麽行為,至於其余四條,全都只涉及思想、言論。這樣的判決,沒有一件有人證、有物證的具體犯罪事實,只是幾句抽象的形容詞,就定人死罪。是非曲直、量刑輕重,並無客觀標準。
少正卯要求以有點平等的“法”來取代不平等的“禮”就被孔子一人“專制”的擅殺。這證明孔子繼承了中國以言定罪的惡劣傳統,沒有容人的雅量,只能聽歌功頌德的諛詞而已,對於那個質疑三年之喪的宰予。孔子罵他是朽木糞土,極其侮辱人格。
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 現代翻譯——孔子說:“顏回不是對我有幫助的人,他對我說的話沒有不心悅誠服的。” 顏回是孔子得意門生之一,在孔子面前始終是服服貼貼、畢恭畢敬的,對於孔子的學說深信不疑、全面接受,對孔子反對的少正卯異端邪說堅決拒斥,是個“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的正能量典型,所以,孔子多次讚揚顏回。“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二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無,未聞好學者也。” 可見,孔子提倡就是愚忠——雷鋒對紅寶書心悅誠服,甘願做螺絲釘啊!
誅少正卯的事記載於《荀子》、《史記》、《漢書》、《孔子家語》等書。為了尊孔,朱熹懷疑這個事實,清代的學者幹脆否認這個事實。中國文化成了徹頭徹尾的虛偽文化。
雖然孔子講過“焉用殺”(《論語.顏淵》)一類話,但他更主張“君子懷刑”(《論語.里仁》)。孔子稱讚子產的“寬猛相濟”時說:“善哉!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寬就是讓步,猛就是嚴刑酷法甚至是暴力屠殺。魯昭公20年,鄭國發生奴隸起義,在萑苻劫殺了貴族,奴隸主貴族遊吉派兵鎮壓,起義者全部被殺死。孔子聽說後,拍手叫好地說:殺得好!然後是一通治國寬猛的妙論,這就是所謂的仁者愛人。孔子因為齊國不重用他,派子貢遊說列國,使得齊國吳國遭受滅國的災難,死了百萬人。這也叫仁者愛人?顧準說:孔子心里明白,仁、恕是講給別人聽的,是對蕓蕓眾生的要求;當權的人要成霸業,不心狠手辣是不行的。
二,“有教無類” 反邏輯的愚民教學法
“有教無類”,語出《論語.衛靈公》。後世注家對此存在著二種觀點,一是教育方法,另一則是對求學者不分貴賤,對所有的人都平等地加以教育。在孔子之前,鄭國的鄧析辦過私學;與孔子同時代的魯國的少正卯也辦私學,沒有任何資料體現出他們錄取學生是以貴賤為標準的。因此,“有教無類”是不分貴賤錄取學生的觀點,是毫無實踐意義。孔子錄取學生的標準是以“束修”。“自行束�以上,吾未嘗無誨焉”(《論語·述而》)。也就是說,孔子收的學費是10條幹肉。廣大奴隸們連生命自由都沒有,哪來的10條幹肉作為私產?這事例說明,孔子錄取學生不講貴賤的提法,是站不住腳的。
事實上,“有教無類”不是指錄取學生的方法,而是孔子的“教育大法”。而教育大法關系著覆辟周禮的大事業,重在灌輸“教化”,樹立顏回似的樣板,“無類”就是不講邏輯思辨方法,實質上就是反對邏輯教育和科學教育。依據如下。
1.“類”是中國古代邏輯推理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一個邏輯術語。
在《辭海.類條》里,“類”的含義有“種類”、“相似”、“類推”和“法式”等。“在我國古代邏輯學中,類是關於推理原則的基本概念之一。”在《墨子》一書里,涉及到“類”的記載不計其數。《辭海.類條》歸納了“類”在《墨子》一書里的邏輯用途,認為“類”與“故”,是“ 中國古代邏輯學中關於推理和論證的原理和方法的基本概念。”同時在“故和類”條中一並指出:“‘故’指事物的原因、條件;‘類’指事物的相似或相同。在邏輯上即指理由和關系。墨子最先提出了‘明故’和‘察類’的邏輯原理。後期墨家具體地把‘故’分為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必要條件,關敏注釋)和大故‘有之必然,無之必不然’(充要條件,關敏注釋),還提出了‘(夫辭)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墨子.大取》)和‘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墨子.小取》)的邏輯思維的原則和方法,認為推理或論證,都必須依據種類關系,按照一定的理由來進行。他們對推理和論證的邏輯原理作了很好的總結”。
可見,“類”就是代表了思維的邏輯規則。由此推定,“有教無類”中的“無類”,所指當是不予種類的比較或鑒別,也就是主張“教化”上不講邏輯。
2.“無類”是孔子愚民的教育大法
“無類”一詞在其他儒書也使用過。如《禮記.緇衣》記稱:“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定,行無類也。’”鄭玄注:“類謂比式。”孔穎達疏:“言行之無恒,不可比類也。”可見,“無類”在這里是當作“行為的法式比較”或“行為的法式鑒別”來解讀,而不是當作所謂“不分貴賤”來解讀。
孔子對“類”代表著邏輯思維是清楚的。如《禮記.學記》記稱:“知類通達。”鄭玄注:“知事義之比也。”可見,“類”即類比;“知類”即是對事物種類的比較或鑒別,通過比較或鑒別來獲得廣博的知識。可見,“類”在這里是“邏輯推理上的一種類比關系”。在古代,“無”通“毋”,“毋”即禁止、不得。
所以,“有教無類”的“無類”,指當是在“教化”中,不得講授一般的邏輯關系。而不講邏輯關系的“教化”,其結果必然造成人們思維僵化而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這就大大有利於家天下的專制統治。換句話說,“有教無類”是孔子有關愚民的教育大法。
孔子提倡的灌輸教育——背經書就是“有教”而反對邏輯思辨就是”無類”。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即理念不同不得相互商議,也不必思辨清晰。子曰:“辭達而已矣。” 把這些話連接起來就是:“有教無類,道不同不相為謀,辭達而已矣。”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只能是我教的,你就得背,而不能思考辯駁,理念不同也不得思辨清晰。總而言之,背經書、當狀元、無敵於天下……這還可以從樹立顏回榜樣、“禮記四誅”、“孔子誅少正卯”等扼殺思辨的事例來輔證!
3.“無類”的愚民教育大法與孔子政治上的愚民主張完全相一致
“有教無類” 作為孔子愚民教育思想中的愚民教育大法,與孔子政治上的愚民主張完全相一致。專制政治的預設前提是:一邊是高高在上智力超凡的巫王,一邊是生性愚昧頑劣的黎民。“上智(詐)下愚”,“上智”就該統治“下愚”;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君子管制小人,哪能讓愚民來選統治者?其實,人與人之間的理性能力即智商並無重大差別。雖然人有智愚之別,但笨鳥先飛,愚人可以趕上來齊頭並進。正是人類理性的平等促成了自由平等的思潮,成為埋葬專制的先導。但獨裁政治為證明自己的合法性,不惜誇大人類的智商差距,並以信息封鎖的愚民政策擴大人們之間的智商差距。老子主張將臣民的理智禁錮在嬰兒階段(覆歸於嬰兒),並且視民為無理性“芻狗”。“上詐下愚”之社會,人生而不平等。孔子鼓吹“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大意是說,要保證“上人”即統治者的高度智慧性,與“下人”即平民大眾的愚蠢性,兩者之間的這種關系不得變化、轉移。所以,要實行“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以強化等級森嚴的“禮”制。然而,要如何實施“愚民”呢?最簡單而明確的答案,即是“有教無類”。不難看出,孔子的愚民主張,是何等地扼殺邏輯理性和人權啊。
三,貫徹“假邏輯”,使人愚昧難醒
邏輯本是人腦固有屬性,用邏輯思考是人的一種本能,所以單純的禁止是不夠的。因此,儒家又耍了一個小小的陰謀,那就是給出一種貌似邏輯推論的“假邏輯”,以使人們與真邏輯絕緣。
《論語》里的有子認為:“孝敬父母、尊重兄長的人,很少會冒犯尊長;而不會冒犯尊長的人,絕不會去造反。”顯然,這是整體主義的巫術亂比思維推理,與事實不合。父兄並不等於尊長,尊長並不等於統治者。結論,孝悌的人,與忠於統治者毫無相幹,甚至越是孝悌的人,越容易造反。事實上,華夏帝國的奪權者幾乎都是自稱孝悌的人如王莽。
(孔子曰:“父有爭子,不行無禮;士有爭友,不為不義。故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貞?審其所以從之之謂孝、之謂貞也。”筆刀俠以此為由說:儒家學說拒絕奴性、倡導獨立判斷。這是片面。儒教的核心思想是消滅臣民的造反的念頭。儒家在忠君(目的性)問題上是不許自由思考的,在為君國服務的方法上可以自由發揮(譬如:“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孔子提倡的“爭臣”不過是要求提建設性的意見,屬於方法問題!能提建設性的意見還得到君王賞識的都是高級奴才!孔子、諸葛亮、魏征都是高級奴才。孔子被歷代帝王們推崇,是因為他對大王百分之百地踐行五體投地的大禮,諸葛亮被推崇,是因為不篡位,守臣節,他們為皇帝服務的目的很明確。)
儒家的“連鎖式推論”的實質就是“不證而論”,只有論點,沒有論據。《大學》雲:“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這里的幾句話,每句都是論點,毫無論據,實際上是幾個彼此毫無相幹的結論。 每句用“而後”引出,看上去貌似基於前面的論證的結論,其實只是與前幾個結論並立的另一結論。就算勉強把後面的結論說成是由前面的論點引伸而來的,它仍然只不過是建築在未經證明的論點之上。如何“格物”,“格物”之後如何“知至”,“知至”之後如何“意誠”……都沒有展開和具體地交代。
美國漢學家費正清說,《禮記》中《大學》提出的“修齊治平”這種推理是錯的。這個推論居然從“個人”層層放大到“天下”,連續不斷的飛躍,使人有從人變仙升天的飄飄之感。修身了就能齊家?齊家了就能治國?治國了就能平天下?顯然是沒有分清必要條件、充分條件和充要條件等假言判斷問題。
遍觀儒家典籍,如此“連鎖式推論”格式比比皆是。由此,“不證而論”就成了“儒國人”的一大特色。這種“不證而論”的傳統還在近代得到空前的發揚光大,而人民似乎也毫未感到世上有講道理的必要。於是中國便成了一個世上獨一無二的實行“口號治國”的國家。那些國外見不到的巨幅標語,它們以上帝般的權威口氣,不容置辯地命令或教育人民應該怎麽去過日子。
這種只有論點,沒有論據的“連鎖式推論”並不具備“講理”的優勢,所以就需要制造一神化”的“聖人”,之後利用聖人之言進行高姿態的“灌輸”,也只有這樣,儒學才有被推行的可能,而那些“代理聖權”的人也才有“竊取權力”的可能。這就是儒者們拼死也要保住“孔聖人”地位的根本原因。別說“誨聖謗賢”,你只要對聖人及聖人之言稍有微辭,就會受到“群起而攻”;再輔以“四誅”的威懾作用,以及“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的對天然情感的利用和對“巧言令色”的輿論抨擊。在多種社會力量的合圍之下,儒家歷史就只能是“應聲蟲”“精神覆制品”的歷史了。
看看歷代的“儒家作品”,言必曰孔孟,說必引經典,以此作為思維之源,似乎離了“聖人”就不會寫作。儒家崇古崇聖崇上的意識形態直接扼殺了國人的創新精神,致使“文字垃圾”遍地,“創新思想”極度萎縮。很多國人更是深陷“奴才意識”而難以自拔,整天企盼青天大老爺現世,而不知道自己的權利。
“天人合一”的整體主義思維,其實是“天人未分”的原始人的互滲思維。“天人合一”表明中國人不會思維,不會觀察、分析具體的事物,當然不會以理服人,只好拿“天”(最大的勢力)來壓服人。董仲舒將“天”擡高為帝王的祖宗,帝王成了天下的家長;朱熹將“三綱五常”當做天理之本,“君為臣綱”,臣子無條件服從帝王就是“天理”(父子、夫妻同理);這還有什麽約束可言?還有什麽是非善惡可言?這深刻地反映出儒學根本沒有民權思想,徹頭徹尾的虛偽。《水滸傳》的宋江建立等級制的時候。恐眾人不服,便炮制出了一份“天書”,拿“天”來壓服人……明清以來,君父們興高采烈地將“天理”當做了維護權力的主要理論,以行“天理”而無所顧忌、肆意妄為,輕輕松松地將“三綱五常”化做“三山五岳”,重重地壓在了華夏民族身上,從而使華夏文化成了不講邏輯不講人權的醬缸文化。可見,防止人民大眾覺醒的最好方法,並不是單純的禁止人民大眾思考,而是灌輸給人們一套貌似真理的謬論——“假邏輯”教化。這種“假邏輯”教化還包括老子、中醫、風水、算命先生的陰陽五行的辯證法思維和整體主義的巫術亂比法,從而使我們與邏輯思維徹底絕緣。
半開化的華夏文化
中國不僅政治文化落後,而且法律文化更落後。中國古代沒有漢穆拉比法典、羅馬法,連一塊冰島的法律石也沒有找到。英國的享利.梅因說:一個國家文化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大凡半開化的國家,民法少而刑法多;進化的國家,民法多而刑法少。日本有法學家據此發揮說,中國古代只有刑法而沒有民法,是一個半開化的、文化低落的國家。
一,猶太法律意識的淵源
早在公元前三千年代中期,生活在美索不達米亞的蘇美爾人和阿卡德人便開始以法律為社會控制的基本手段,其內容主要是有關婚姻、家庭的法規。
公元前22世紀,兩河流域的烏爾第三王朝的國王烏爾納木(約公元前2113-前2096年在位)以蘇美爾文創制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法典。這是迄今所知的人類歷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考古學者僅發現其斷片,法典序言宣稱禁止欺淩孤兒寡婦,不許富者虐待貧者。亞伯拉罕的法律意識由此起源,並寫入了聖經。以後的摩西十誡禁止欺負外人、禁止說謊做偽證,強調保護私產。
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公元前1792-前1750年)創制了《漢謨拉比法典》,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完整保存下來的成文法典。《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巖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漢謨拉比申言,他的法典是正義與公平審判之神和太陽神沙瑪什“為了使他的法律照耀在國土上”而賜予王國的;他本人像太陽神沙瑪什一樣,是人間“有權取得王笏和王冠的、神聖的眾王之王”。這部法典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有較多關於商品交換和保護動產私有權的規定,正文共有282個條款,其中規範契約關系的條款有150條,占53%以上。從《漢謨拉比法典》已看到了拿破侖《民法典》的雛形。
二.希臘法治文化先進
古希臘文明的早期也有過王制,由於希臘血緣文化弱勢,也就沒有按照血緣尊卑建立等級制度。後來的城邦制使國家完全建立在契約憲法的基礎上了,從而形成了公民社會。即使出現了貴族政治、僭主政治,也不能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
公元前594年,梭倫被選為首席執政官,他立法保護財產私有制,頒布了遺產自由和自由立遺囑制度。梭倫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條文均刻在木板或石板上,鑲在可轉動的長方形框子里,公諸於眾。梭倫法典原文保存於雅典議事會堂,並在市場上立柱公布,雅典因此而進入法治時代;梭倫還首創了重要的民主機構“公民陪審法庭”,從而形成了西方的法治傳統。
亞里士多德更強調正義的法治,他說:人“若是背離法律與正義,就會墮落成兇惡的動物……失德的人淫兇縱肆,貪婪無度,是最下流最殘暴的野獸”。
三,羅馬法律文化征服世界
舉世聞名的羅馬十二銅表法就是在公民不服從的威懾下制定的。古時羅馬實行的是習慣法了,一些對平民不利的陳規陋俗就保存下來。而且,對習慣法的解釋伸縮性很大。既然沒明文規定,貴族法官在審判案件的時候,常常武斷地作出不公平的判決。平民對此非常不滿,要求制訂成文法。平民們以三次“撤離運動”即離開羅馬城向貴族施壓。沒有平民當戰士,羅馬城就會被外族占領。終於在公元前454年,元老院被迫承認平民大會有制定法典的權力,設置由貴族及平民各五人組成的十人法典編纂委員會,赴希臘考察法制一年。特使團返回後,創設“十人立法會”,經過一年的工作,十人立法會制定了若幹法律,經軍伍大會通過和元老院批準,把它們刻在十塊青銅板子上,於公元前451年公布於羅馬廣場。
十二銅表法是圍繞著私權的保護而展開的。其中第7表第9條規定:“高於15尺的樹枝,應刈除之。”意思是土地上生長的樹木不能高於15尺,以至於樹蔭影響鄰地上的作物生長。可見,羅馬法要求所有者自限其權利以兼顧他人的利益。這種普世性的博愛意識,正是西方自由民主制度文化的根本基點。羅馬貴族和祭司對十二銅表法爛熟於心,其它人甚至小孩子也達到了耳熟能詳的程度。《十二銅表法》之後羅馬法系的立法依然體現著保護平民的傾向,每頒布一個成文法典,平民的政治、經濟、法律地位便提高一步。
公元6世紀羅馬《民法大全》問世,羅馬法成為“以私有制為基礎的法律的最完備形式”。羅馬法確立了這樣的原則:①自由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契約自由;③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現代立法理論的三大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約自由”和“財產不容侵犯”根源於羅馬法。經過中世紀教會法學家的努力,羅馬法逐漸為歐洲主要國家英法德意所掌握。
在格列高里7世的支持下,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亞市建立了博洛尼亞法學院,開始重新搜集《查士丁尼法典》即《民法大全》為代表的羅馬法的有關資料。1087年,中世紀的第一所大學——博洛尼亞大學被皇帝承認而正式成立,法律學生的人數在12-13世紀始終維持在1000-10000人的規模。從11世紀開始博洛尼亞大學培養的法學家遍布整個歐洲,到12世紀中期,博洛尼亞已成為歐洲教會法和羅馬法研究的最重要的中心。
19世紀初《拿破侖法典》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而制定的。戈爾巴喬夫在大學時代就深愛羅馬法,主政期間訪問意大利,讚嘆羅馬法的空前絕後。德國近代歷史法學派的代表人物耶林(1818-1892年)在他的《羅馬法精神》一書中說:羅馬曾三次征服世界。最初以武力,其次則以宗教,第三次則以法律。武力因羅馬帝國的滅亡而消失,宗教隨著人們觀念的變化及科學的發展而淡漠,唯有法律對世界的征服是最持久的征服。
四.日耳曼人全民參與的習慣法
日耳曼人認為,共同體的最高權威是法律,而法律的權威源於共同體的習俗。日耳曼法最初是不成文的習慣法,口耳相傳,並與道德規範沒有明確區分。有關案件的審理,主要靠回憶祖先的遺教和長者的意見為準,審理案件時“法官”只提出糾紛問題而由全體公社成員作出判決,等等。從7世紀起,民間習慣法開始向國家法的轉變,但這一變化僅僅是形式上的,因為所有成文法典的內容都是原有的業已得到社會普遍認可的公共習慣。這一點清楚地體現在制定於894年的英國《阿爾弗雷德法典》。
8世紀時,部分挪威人為逃離壓迫,避難來到冰島,在那里確立了一套自由的風俗。對他們來說,自由意味著法治,有權選擇首領,統治和裁判的權利來自於地方議會。他們由非法狀態進步為合法公民,有一個艱難的蛻變過程,主要是把家族覆仇式的老式榮譽觀念轉化為和平、正義、公正的現代榮譽觀念。冰島的法律石記錄了他們在這里脫胎換骨的數百年的歷程。11世紀的日爾曼歷史學家描述道,“在這里,沒有國王,只有法律。”當時,大多數冰島人生來自由,自由作為與生俱有的權利為所有自由人所分享。其他北歐人也大多如此。
五,中國法治文化落後
1.中國是一個半開化的叢林社會
中國自古以來就由於血緣倫理文化的存在而使所有人都必須接受宗法等級制度安排;個人與父親、尊長、官吏、皇帝之間,只能是奴隸、是工具;當然也就不可能有任何權利;這樣的社會;自然也就不可能成為公民社會,而只能是宗法叢林社會。並且,由於等級制度所造成的人們地位的懸殊性,從而使所有人都不可能有一個同一的法律來保護他們的權利,這樣也就使中國只有懲罰之法的刑法,而無維權之法的民法。在古漢語中“刑”、“法”、“律”都是一個意思,即懲罰的規定或者懲罰的條例。周朝的法律是由“禮”和“刑”組成,其中“禮”主“刑”輔,“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法專門鎮壓庶民百姓,重點打擊犯上作亂。可見,刑法的首要保護對象是王權。公元前10世紀周王朝第五任國王姬滿命他的大臣呂候制定了一部刑法,這是一部針對平民的刑罰典,被稱為《呂刑》。李悝《法經》的盜、賊、囚、捕、雜、具六篇的內容均為刑法和刑訴法。秦以後各朝的法律也都以刑法為主體。
由於歷朝歷代皇權統治者始終重農輕商,重集體輕個人,導致中國法制史中幾乎沒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商法、民法,甚至沒有公、私法的概念,至於程序法也幾乎等於零。
英國的思想家享利.梅因說:一個國家文化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大凡半開化的國家,民法少而刑法多;進化的國家,民法多而刑法少。他這幾句話被西方的學者奉為至理名言。日本有法學家據此發揮說,中國古代只有刑法而沒有民法,是一個半開化的、文化低落的國家。
“刑不上大夫”是中國古代的法律原則,“朕就是法律”則是中國皇帝一以貫之的法律原則。皇帝與國民的關系就是主奴關系,那有半點法治精神?西漢的刺王劉建德外出打獵時,由於民房妨礙了他的奔馬馳騁,他便下令燒掉了96間民房,並打死了2個前來論理的村民。如此大罪,漢宣帝僅削去了他8個縣的租稅。清鹹豐皇帝發明了“就地鎮法”制度,捕人殺人不必報官,不必拘守常例,結果每年至少有數千人被法外屠殺。由於獄卒迫害等原因,清朝每年死於監牢的犯人就達數萬人之多。
2.儒家反對法制公開化
周朝的刑法掌握在世襲貴族手中,並未公布出來,貴族可以很隨意地斷罪量刑。公元前536年,鄭國執政子產把刑書鑄在鐵鼎上,公諸於眾,打破了藏刑書於官府的慣例,開創了中國公布成文法的先河。這和希臘羅馬公布成文法的時期相當。子產的做法遭到了高級官僚的強烈反對。晉平公的老師叔向寫信給子產,試圖阻止這一重大舉措。叔向引用“國將亡,必多制”的古語,預言“終子之世,鄭其敗乎”!“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叔向主張采取秘而不宣的刑法原則,使人民常處於“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恐怖狀態,以便官方隨心所欲地以言代法。一旦平民百姓知道法律上的規定,就不會俯首帖耳聽命於官員的任意擺布;而人們知道了法律,就會依法進行爭辯,官員就不再威風了。鑄鼎頒布成文法增加了法律的透明度,使天下盡人皆知,從而每一個有是非判斷能力的人都可以為“法官”。同時,法律條文成為無法隨意更改的“程序”,使定罪量刑有一個公開的、統一的標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官員對民眾的任意迫害。現代的法律觀念認為不公布的法是“非法之法”。在我國至今也還有不少不向大家公布的內部法規,它事關每個人的切身利害,可是又不讓人知道,有時把它稱之謂“土政策”。例如過去對,申請出國的人員要進行“政審”,但對什麽樣的人不批準出國,始終對群眾保密。
孔子倡導“德主刑輔”。“明禮以導民,定律以繩頑”;“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故禮教榮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撲以加小人,治其刑也。”可見,法只是用來對付小人的。這樣,法律就像小人一樣微不足道,以至東坡大學士賦詩曰:“讀書萬卷不讀律。”
儒教竭力維護等級禮治。公元前513年,晉國大臣趙鞅和荀寅將刑書鑄於鐵鼎之上,公諸於眾。孔子抨擊趙鞅鑄刑鼎時說:“貴賤無序,何以為國?”孔丘沒絲毫平等概念,平等在他的眼里永遠是沒大沒小、國將不國。所以,他對公布成文法刻骨仇恨。鑄刑鼎使“民在鼎矣”,會導致“刑上大夫”。這與孔子推崇的等級奴隸制是矛盾的,所以他大加反對。他不願給農奴以法律地位,當時的農奴可以像物品一樣被隨意贈送。孔子以為:如果不公布成文法,“民”就只會按習慣服從上級,君主就可任意擺布臣民。現晉國公布成文法,那“民”就會據法而不聽從統治者的擺布了,必會造成“貴賤無序”;且民既已知道法律規定,還談什麽“不可使知之”呢?法律和禮教是統治者的秘密武器,也是統治集團獨占特權的象征,怎可輕易示人?
大道至簡不成立
大道至簡出自《春秋.老聃》“萬物之始,大道至簡,衍化至繁”,說的事物的起始或端點,這個端點是至簡的嗎?請看關敏的分析。
事物起始的端點如事物的計量單位是至簡的嗎?不是。譬如:重量的單位克或千克,時間單位秒,空間的單位千米或米;這些單位都是拖到了19世紀的人們才確定出公認的國際標準:如倫敦的國際標準時間,巴黎的國際標準長度……如果這些事物的單位是至簡的,哪里用得著花幾千年的時間?
以幾何學來說,它至簡的大道理是最初的五條公理,那也不可能“一語道破天機”般的簡單!1977年高考,考生們幾乎都不知道畢達哥拉斯(前580年—約前500年)定理,一看答案就是勾股定理!原來,文革中學停課了,沒有學習。都不知道。換言之,不是明末傳教士傳授《幾何原本》,中國人永遠不會證明勾股定理,勾三股四永遠成不了定理!國人在邏輯與科學上落後,不是相差幾千年,而是萬年鴻溝。
有人說:大道至簡不是具體學科的至簡的大道理。那麽可以數字來說明,因為數學的數字代表人類對“天機”的認識。
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1”是數的第一原則,萬物之母,也是智慧;“2”是對立和否定的原則,是意見;“3”是萬物的形體和形式;“4”是正義,是宇宙創造者的象征;“5”是奇數和偶數,雄性與雌性和結合,也是婚姻;“6”是神的生命,是靈魂;“7”是機會;“8”是和諧,也是愛情和友誼;“9”是理性和強大;“10”包容了一切數目,是完滿和美好。
老子認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老子與畢達哥拉斯比較,是望塵莫及的。畢達哥拉斯有各種定理流傳,老子無;畢達哥拉斯創立了學術社團,老子無。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就是受畢達哥拉斯幾何學啟發而創立的,隨後又指引了歐幾里得把幾何學邏輯化系統化。可以說,畢達哥拉斯的思想使人類邁上了理性的邏輯思維大道;而老子由於歷代政府的提倡而使中國人永遠沈醉在辯證思維的醬缸中而夜郎自大。
從學術史來說,1肯定是數字中最簡單的。0相對於1來說是後起的。從漢字起源層面看,“一”比“零”更古老,說明,“一”是“零”的長輩,“一”相當於那個原始的大道。這就是畢達哥拉斯的看法。
而老子偏偏認為,“一”不是原始的大道,“一”的母親是“道”,“道”比“一”更原始、更至簡。顯然老子的看法違背了漢字發展的規律,“道”字比“一”字的起源肯定要晚,“一”字更原始、更至簡。老子的“道”是“一”的母親,是在強調生命起源的子宮產道的空間性——“無”的巨大作用,老子道沒有脫離生命繁殖的具體形態,本質上是形而下的思考。
形而上的思考,必須通過數學或者宇宙學來說明。譬如:幾何學里說:體由面構成,面由線構成,線由點構成;那麽“點是什麽?”答案是:點是沒有大小的,或者說要多小就多小,沒有長寬高,等於零或等於“沒有”,相似於老子的“無”。幾何學的“點”僅僅是一個唯心的抽象。唯物主義者會說:你弄一個沒有大小的“點”給我看看。答覆:無法弄出來。然而,這個無法弄出來“點”就是幾何學的根本,相當於數學中的“1”或者基督教的上帝。幾何學的點,無法用一句話解釋清楚。這就說明大道至簡不成立。
1920年代勒默策提出了“大爆炸宇宙論”。這一理論意味著:空間是有限的;宇宙在時間上有一個開始。宇宙開始於一個“奇點”。在137億年前由一個質量極大,密度極高,體積極小,沒有時間和空間,溫度極高的“奇點”發生了大爆炸,隨著大爆炸體積的膨脹和溫度的不斷降低,從而形成了現在的宇宙,隨著大爆炸能量的消失,受引力作用,開始收縮,宇宙最終會回到原來“奇點”。這“奇點”就是宇宙的始點,也無法用一句話解釋清楚。這也說明大道至簡不成立。
如果大道至簡成立,那麽就意味著:人人皆可成堯舜,人人皆可成聖人,人人皆可成科學家、哲學家。事實上,是不可能的。這就反證了:大道至簡不成立。
總之,“大道至簡”是不成立的。它既不是歸納推理得出的結論,更不是演繹推理的結論,完全是道家學派的主觀臆斷,是老子的“多則惑,少則得”的教條的具體運用。
“多則惑,少則得”也不是普遍規律,如果把它當做普遍的絕對規律,必然得出“少之又少以至於無”,“無”就成了世界的本源,這是錯誤的。老子的三寶“慈、儉、不敢為天下先”,這里“儉”就相當於“大道至簡”和“少則得”,是一種最簡單最原始最樸素的“無知無欲”無文明的生活,其目的是讓老百姓永遠老死不相往來、井底之蛙般的貧困而自得其樂,以便於聖人的統治萬壽無疆!
華人缺乏理性而拜聖
一,國人的思維只有感性缺乏理性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不仁”就是殘暴。譬如:“為富不仁”、“為官不仁”的“不仁”都是心狠手毒的意思。可是溪谷先生偏偏把不仁解釋為沒有核心,並且引申為沒有中心就是平等的意思;所以,“天地不仁”,就是不要核心,沒有了核心或者中心,天地之間以及萬物就平等了!其實,在大自然中,談論太陽、地球、月亮的平等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況且,它們之間也不存在平等!
《道德經》事實上是一種前邏輯的巫術思維,以自相矛盾為榮。前面說“天地不仁(即天地殘暴),以萬物為芻狗”;後面又說,“天之道,利而不害”。《道德經》鼓吹“吾言甚易知,甚易行”,是“被褐懷玉”的聖人之言;同時又吹“知者不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就否定了老子是“知者”,否定了其“可道”之言是聖人之言。這樣自相矛盾的老子,反被黎鳴之流捧為全球最偉大的思想家。
之所以出現這種崇拜古代聖人的亂象,是因為國人的思維一直停留在原始初民的巫術思維階段。國人的思維就像一個母親的母愛思維:“我的孩子是最好的”。對他人的孩子百般挑剔甚至拐賣;對自己的孩子百般護短,寵愛有加。所謂的母愛,其實跟母雞愛小雞沒什麽區別,是一種條件反射,根本不值得稱道。這樣的思維方式使孩子很難成熟為人。余世存說,以色列30歲的小夥子就出版了世界級的名著,可中國30多歲的壯年人蔣介石卻在玩女人,曾國藩左宗棠40多歲還整天沈醉在色情里。華人的思維就是武志紅所說的巨嬰思維,即不會理性思維,只會感情用事。感性根本不是思維,充其量是動物的應急反射。
感性思維是最原始最落後的巫術思維方式,只會使人愚蠢。國人的一切都被感情綁架了,中國成語“合情合理”,情先於理,情高於理。中國人首先考慮的是人情,其次才考慮法律的公正,“人情”高於“法律”,當然就出現了“人治”高於“法制”的現象。很多情況下法官的枉法是出於人情的考慮,而不是因為接受了賄賂。《水滸傳》里有一個典型“人情枉法”故事:宋江的情人閻婆惜發現宋江與晁蓋等江湖大盜有來往時,宋江為了滅口殺了閻婆惜,而賣糟腌的唐牛兒誤被當作犯人綁到縣衙。渾城縣知縣與宋江私交甚好,他明知唐牛兒是冤枉的,但為了宋江的人情義氣,就把唐牛兒當替罪羊。可見,仁義道德,沒有公理、沒有正義。這樣,華人就意淫出一個大俠客來除暴安良、主持正義,於是人們愛看武打戲,三國、水滸以及金庸的武打小說都很暢銷,連重慶的女乘客都要與司機暴打,不會說理,結果同歸於滾滾長江中。
二,華人理性發育的停滯而拜聖
所謂理性,就是超越具體的事物,以普遍性、抽象性、平等性的原理來觀察分析世界萬象。中國一直沒有邏輯學,連語法學都沒有,還是19世紀引進的。沒有邏輯理性,就是非理性。德國著名學者馬克斯.韋伯曾斷言:“所有亞洲的政治思想都無不缺少一種可與亞里士多德的系統方法相匹敵的思想方法,並且也確實缺少理性概念。”
諸子百家都是一幫沒有理性的蠢物!老子“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芻狗何來理性。孔子鼓吹“上智下愚不移”,也就是說絕大多數老百姓都是沒有理性的“野人”,這就否定了人們擁有理性思維的能力!人們長期在非理性的帝王統治下,理性不可能發育成熟。
孔子講“克己覆禮為仁”,“禮”非奠基於人的天賦,而是對天賦人權的壓抑。儒家將人看作“群”的存在,每個人只有在滿足了“群”的道德角色要求後,才有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此理,根本無個人的概念和人權的萌芽。人權最基本的涵義就是人人平等地享有的權利,中國諸子百家恰恰是以人人不平等為天經地義,莊子說君先臣後(從)的不平等是天理,孟子說與父親(君主)平起平坐就是無君無父的禽獸。這樣一來,中國文化就徹底泯滅了天賦人權的概念。當然,儒家承認人的天賦還有另一半,感官之欲也屬於本性,食色,性也。孟子把人的本性說成了兩個,滿足於群需要的仁義,滿足自我需要的食色。孟子把滿足自我的本性說成是“小性”、“小體”,把仁義說成是“大性”、“大體”,小服從於大。然而現實往往相反,感官欲望常常破壞仁義。怎麽辦?孟子又提出通過寡欲以存仁義之性。孟子還說:“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順靈魂之“大體”是大人,順耳目感官之“小體”是小人。大、小人之間截然對立,斷無統一之理。
古希臘思想家將人的自然性納入社會性的構成環節。亞里士多德談到兒童教育時說:“人們都區分有靈魂和軀體兩者,都有兩種境界(狀態)——情欲境界和玄想境界。就創生的程序而言,軀體先於靈魂,靈魂的非理性部分先於理性部分。情欲的一切征象,例如忿怒、愛惡和欲望,人們從開始其生命的歷程,便顯見於孩提;而辯解和思想的機能則要按照常例,須等待其長成,歲月既增,然後日漸發展:這些可以證見身心發育的程序。於是,我們的結論就應該是:首先要注意兒童的身體,其次留心他的情欲境界,然後才及於他們的靈魂。可是,恰如對於身體的維護,必須以有造於靈魂為目的;訓導他們的情欲,也必須以有益於思想為目的。”亞里士多德雖然強調以靈魂培養為目的,但並不是排斥感性欲望,而是將感性欲望列為靈魂培養的先前步驟,沒有這個步驟就談不上靈魂培養。
在儒家那里感性情欲和靈魂不能相容,以至出現了“存天理滅人欲”的極端論調。《禮記.樂記》篇認為:仁義道德是“天理”,七情六欲是“人欲”,天理與人欲雖有交叉點,但主流是相互排斥對立的。人欲發展會導致“滅天理”,所以儒家提出了節人欲以存天理。這樣,我們就無權尊重自己的感受,只有義務尊重帝王的感受(聖旨)。因此我們就沒有“真信仰”。
就拿“孝道”來說吧。孝道的根本意思,並非供養父母,別讓他們餓死,而是說我們所有的思想、感情和感覺,都要按照父母和祖先定好的模式來運作。於是孔融那麽小的孩子要“讓梨”,其實,以心理學的觀點看,“自私自利”是孩子發育正常的表現;而中國的“文化”卻以道德的名義“規範”著孩子,其實質就是讓孩子不尊重自己的感覺,而是跟父母和社會的感覺認同。千萬不要尊重自己的感覺,那是萬惡的――這就是中國傳統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本質。一位網友說:“凡是養過孩子的人都知道,小兒在一歲半左右就有了強烈的自主意識,他的生命本能非常渴望自由探索,一旦監護人這也不讓動,那也不讓玩,他就會發脾氣,鬧得無法無天。但是中國父母的做法卻是:用人力將他看得死死的,一舉一動都有眼睛盯著;或者把所有有趣的東西束之高閣,叫他夠不著。假如他無意中夠著了破壞了,家長就狠狠地訓他、懲罰他。到他上學時,想像力和好奇心大約還有一半吧,可是老師們用意識形態那一套來束縛他,用標準答案來限制他。久而久之,他便從骨子里認為:這個社會是鐵板一塊,每個人都是磚頭或螺絲釘……”於是,中國人都成了“無我”之人。他們在人前冠冕堂皇,但在人後往往為非作歹。儒家則完全排除人性的自然性,使人性的社會性變得片面、單調、壓抑。這樣形成的仁義道德如何能讓人自覺維護。以這種方法養育、教育出來的人,怎麽可能會有“真信仰”呢?正因為這樣的教育方式,漢族的理性發育停滯了,因為童年正常需要未獲滿足的孩子,是很難發育出正常理性的。
無正常的理性,個體就無獨立思維之能力,就會盲從家長、老師等權威而形成拜聖思維習慣。自我意識的最初形成與父母對孩子的尊重分不開。尊重、允許孩子自己的選擇,即使是錯誤的,也需要自己去體驗總結,自己糾正,父母可以提供意見而非對孩子的掌控。中國文化父母太過強勢,喜歡走捷徑,把自己的經驗強加於孩子的同時,孩子喪失了行事的選擇權也喪失了尊重。孩子自我獨立意識喪失必然走向拜聖思維。
古希臘的原子論強調了個體的多元性(許多獨立的原子是萬物的本源)和自由性。亞里士多德強調人有選擇道德行為的自由。當代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大多數人都有一種自我實現的需要和傾向。儒家道德恰恰在於壓抑“自我”——“克己覆禮為仁”。儒家文化確切說是“禮”文化。《禮記.樂記》說:“禮自外作”。“禮”是外部灌輸的尺度,只許接受,不許有異議。子路問衛君若重用老師,老師先做什麽?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的“自我”判斷是老師太“迂”,孔子卻斥責他“野”。孔子在落魄時尚壓制學生的“自我”,儒家成官方思想之後就更是如此了。董仲舒提出獨尊儒術,排斥一切不同意見。儒學遂成為不容商量的“禮教”、第一真理,不容“我思”。儒家道德始終沒有給每個人的“自我”留下位置;不是出自“自我”,只由外力強壓的道德不易被自覺遵守。
中國文化缺乏理性的抽象能力,只有形象思維的“本”的範疇,沒有邏輯思維的“本質”概念。“本”是巫術的萬物有靈論的“根”,“根”有神奇的“生”之魔力。白居易唱道:“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為什麽燒後又覆生?因為有“根”,根是生命的源頭。所以,中國人做事喜歡“鏟草除根”。中國人認為,整個宇宙是一個“生生不已”生命之流,萬事萬物都只是這個生命之流濺起的一朵浪花。因此,嚴格說來,事物並無一個“自己”,都是因時因地而變化的。中國人對究竟什麽是“自己”其實並不太在意。西方思想著眼於“自己”。任何事物都有一個“本性”(nature),“本性”是屬於事物自己的。追求事物的“本質”、“本性”,就是追究事物的“自己”,這是理性的內在性原則,即從個體的自身中尋求其內在根據。
三,每個民族要學會反省
中國一直沒有邏輯,也就是沒有理性思維而處在巫術思維階段。中醫就是巫術思維的典型!巫術思維典型特征就是偶像崇拜,一個事情一旦被說成是祖宗定的,就神聖不可更改了,祖宗崇拜視創新為離經叛道,阻礙了社會進步!我們因為崇拜祖宗而不斷地掩蓋祖宗的錯誤中而衰敗下去。孔丘為了維護“親、尊、長”的權威,提倡“說謊”,即“子為父隱,臣為君隱”、“為君諱恥,為賢諱過,為親諱疾”;中國文化成了徹頭徹尾的撒謊文化。兵家鼓吹兵不厭詐——“兵者,詭道也”(語出《孫子》)、“兵以詐立”等詭計思想被國人奉為圭臬,在西方軍事家中也非常罕見。亞歷山大大帝建立了龐大帝國,他鄙視詭計、不願偷襲。老子像水一樣柔弱以迷惑對手的陰謀思想就源於兵家。鬼谷子主張“聖人之道陰,愚人之道陽”,即聖人、統治者可以搞陰謀詭計,愚蠢的人才張揚外露;鬼谷子還說:“聖人謀之於陰,故曰神;成之於陽,故曰明”,就是說,聖人暗箱操作,所以顯得神乎其神,他的成功被世人看見,所以可以自詡為正大光明。當今中小學課本中的“田忌賽馬”對我們民族“不講誠信”的影響是極大的,貽害也是深遠的。
看看普世文明的聖經。聖經反對拜祖先,批評祖宗的罪惡,誠實。請看:舊約《尼希米記》9.2:“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耶利米書》14:20“耶和華阿,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你。”以色列人承認祖先有罪,不斷地悔改,以色列人成了最愛讀書最聰明的民族。猶太人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僅占0.2%,猶太人占諾貝爾獎的35%。西方國家因為聖經的影響在不斷揭開歷史真相,在不斷反省自己的錯誤中進步!
每個民族都有荒唐的時候,關鍵不在於你這個民族會不會犯錯,而在於你懂不懂反省。你能不能真誠面對自己的錯誤,大聲地對人類(或上帝)說對不起。一個不懂得反省的民族注定將被歷史淘汰,注定將成為世界的笑話……所以,今天中國人應學習其他民族的長處,而不是像孔子包庇父親的過錯並把祖先美化成神,大搞避諱(說謊),拒絕學習其他民族的優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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